我在讲HB课程理念时,学到皮亚杰,我好像听过。发现他还真的写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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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发生认识论原理》

认识的形成

我和泽明斯卡对四岁到五岁儿童所做的研究表明,
儿童完全熟习怎样独自沿着从家里到学校或从学校到家里的路走,
但却不能用实验中代表已有名字的主要里程标志(如建筑物等等)的东西来描述这条道路。

例如,幼小婴儿尝试着去抓一个悬挂着的客体而没有成功,只是设法碰到了它,
这样引起的摆动是一个以前所没有遇到过的经验,使婴儿感到新奇有趣。
于是他将会尝试着去使这种事件再次出现,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说看到了再生性同化
(再生同一活动)以及一种格局开始形成。当婴儿再遇到另外一个悬挂着的客体时,
他会把它同化到这同一个格局里去,于是就有了再认性同化;
而当婴儿在这个新情况下再重复这种活动时,
这种同化就是一种进行概括的同化了。再生、再认和概括这三个方面是可以一个紧跟着一个的。
情况既然如此,我们需要加以说明的那种由相互同化所产生的活动的协调,对过去的事情来说,
就是一种新事物,同时又是旧的机制的延伸。在这里我们可以分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主要在于延伸的性质:它是把同一客体同时同化到两个新格局中去,
从而给相互同化过程建立了一个起点。例如,要是那个被摇动的客体会发出声音,
它就能依次地或同时地成为某种婴儿要去看的东西和某种婴儿要去听的东西,结果就产生了相互同化,
这种相互同化除了其它的事情之外,还促使儿童去摇动任何一种玩具,看看它会发出什么声音来。
在这种情况下,手段和目的相对地说仍然是没有分化的,但是到了重点放在新异性上的第二阶段,
儿童就会在他还不能够事先就想到这个目标之前,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
并会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应用不同的同化格局:他会试着用摇动的办法去摇动摇篮的顶篷,
以便使悬挂在那里的他够不到的发声玩具摆动起来,如此等等。

从逻辑开始,我们看到概念化活动之间的协调产生了一个重要的进步:
儿童此时能稳定地区分个体和类。儿童此时所作出的分类的性质对这一点提供了明确的证据。
在前一水平上,分类只是形成“形象的集合体”,也就是说,
个体元素的集合体的形成不仅是根据元素之间的相似和差异,而且也是根据不相干的事物之间的关系
(桌子和它上面放着的东西),尤其是出于一种赋予集合体以空间上的完形
(行列、正方形,等等)的需要,好象集合体本身仅是由于受到个体特性的限制才存在似的;
因为儿童此时还没有把外延跟内涵区分开来的能力。

原初的有机体条件(认识的生物发生)

一、拉马克的经验主义

休谟试图用习惯和联想的机制来说明心理事实:不久以后,
拉马克又认为受环境影响而获得的习惯是有机体形态发生上的变异和器官形成的基本解释因素。
的确,拉马克也提出了组织因素这个概念,
但他是把组织因素看成是进行联系的力量而不是进行合成的力量这个意义上提出来的;
对拉马克来说,
后天获得的成就的主要特性是依生物通过改变其原有习惯而接受外界环境的烙印的方式的不同而异的。

拉马克相信获得性的遗传,并把环境的作用看作是遗传特性的本源。
本世纪初的新达尔文主义者的观点现在还被许多人所接受,并且是当代所谓“综合”理论的核心,
他们将遗传的变异看作是与环境无关地产生的,环境仅仅是通过适者生存的淘汰作用才在以后介入。
然而在今天,这种简单的概率和淘汰作用的模型愈来愈显得不适当,
并趋向于被循环往复的通路模型所替代。
一方面,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表现型是作为染色体组对环境作用的一种“反应”而出现的,
而怀特还走得如此之远,以致认为细胞具有调节变异的能力。
另一方面,淘汰作用仅仅适用于表现型,而且起源于那个部分地被表现型所选择和改变了的环境的。
所以在内部变异(特别是重新组合)和环境之间存在着循环往复的通路。
因此瓦丁顿引用了“生物发生上的同化作用”概念,并重新提出了“获得性的遗传”问题——
虽然在他的思想中有一个十分“非拉马克主义”,
而且是远远超过了那些过分简单的新达尔文主义模型的看法。
因此,在认知结构的生物发生的领域里对遗传的求助,
看来开始时是集中注意于原始遗传组织和环境分别作出的贡献,
结果却是使我们重新回到了原始遗传组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这种解决办法。

古典认识论(问题的重新考虑)

希腊人虽则没有实验的帮助,甚至连实验方法的影子都没有想到,
却提出了关于原子世界的大胆假设,以原子的组合来解释现实的质的多样性。
恒常性和因果性之间的第二个区别是由第一个区别派生出来的:
形成恒常性概念的运演只是应用于客体上,
而关于归属于客体的结构或模型的运演则是在下述这个意义上“归属于”客体的:
这些客体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存在才变为影响体系的转换的算子的。
因为这些归属于客体的运演本质上跟观察恒常性时的运演是相同的,
只不过它们已被协调成了一些“结构”,又因为这些结构同逻辑-数学建构成的那些结构相似
(除了由于时间背景和物理背景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别以外),
因果归属就由于客观算子在物理上所起的作用跟主体在其演绎推理中
所能作到的这两者的会合而使我们能够“理解”物理现实。

当然,解除自身中心化,这不仅是从童年到成年的过渡所特有的现象:
天文学的整个历史就是从连续不断的自身中心化中连续不断地获得解放的历史,
从天体被认为是追随人类的活动的时代(指引三个先知探寻耶稣诞生的星星)起,
到仍然相信我们的时钟和量杆可以普遍应用于一切现象的哥白尼和牛顿的时代为止,都是如此。
这还只是一个例子。

《1968结构主义》

导言和问题的地位

当奥古斯特·孔德用人类来解释人,而不再是用人来解释人类,
当涂尔千认为社会整体是从个人的汇合中涌现出来,
就象分子是从原子的集合中涌现出来一样的时候,
或者当“格式塔”学派认为在种种原始的知觉里面能立即看到一个整体性,
可以比之于电磁学里的场效应的时候,这些人当然是有功绩的。
他们告诉了我们:一个整体并不是一个诸先决成分的简单总和;
但是,他们把整体看作先于成分,或者看作是在这些成分发生接触的同时所得到的产物,
这样,他们就把自己的任务简单化了,就有把组成规律的本性这种中心问题丢到一边去的危险。

节奏、调节作用和运算,这些是结构的自身调整或自身守恒作用的三个主要程序:
人人都可以自由地从这些程序中发现这些结构“真实”构造过程的各个阶段,
也可把在没有时间性的形式下、几乎是柏拉图主义式的那些运算机制放在基础上,
从而引出其余的一切,把次序颠倒过来。但是,至少从新结构的构造过程的观点来看,
应该把两个等级的调节作用区分开来。
有一些调节作用,仍然留在已经构成或差不多构造完成了的结构的内部,
成为在平衡状态下完成导致结构自身调整的自身调节作用。
另一些调节作用,却参与构造新的结构,把早先的一个或多个结构合并构成新结构,
并把这些结构以在更大结构里的子结构的形式,整合在新结构里面。

物理学结构和生物学结构

现代生物学结构主义的主要成就之一,
就是已经能够抛弃掉把一个基因团作为许多孤立基因的聚合体来看的形象,而是看成一个系统,
在系统里,这些基因象多布赞斯基(Dobzhansky)所说的,不再“象独奏者,
而是象一个乐队”似地起作用,特别是有一些起协调作用的基因,
使好多个基因仅为某一个性质协同地起作用,或者是一个基因为几个性质起作用,等等。
遗传学的单位不再是个别的基因团,而是“种群”,不是一个简单的混合体,而是一个种系的组合体;
以致它的遗传“库”呈现出一种“遗传上的体内平衡”,也就是一种增加存活概率的平衡作用,
而且正如多布赞斯基和斯巴斯基(Spassky)所已经做的,
当人使几个已知种系杂交成一个“种群笼”(“cage a populatlon”),繁殖了几代之后,
来研究它们的比率时,是可以验证的。还不止如此,变异的基本过程不再是突变,
而是遗传上的“再组合”,这是形成新的遗传结构的主要工具。

计量理论已成为当代物理学中必须小心从事的问题,人们竟致于到了要在测量之前先去寻找结构,
并且要把结构看作是一个由若干可能状态和可能转换关系组成的整体,所研究的真实系统,
要在这些可能状态和可能转换的整体之中去取得它的确定位置,
而同时这个位置又要用这个种种可能的整体来加以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