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贫困与饥荒/(印)阿马蒂亚•森著》

阿马蒂亚·森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饥荒意味着饥饿,反之则不然;饥饿意味着贫困,反之也不然。

由于连续七年的干旱,比较贫穷的佃农用尽了他们本来就十分贫乏的资源,
要么离开这个地方,要么深深陷入债务之中而依附于他们的债主,或者饿死。
较富的佃农,拥有较多表现为牲畜和耕作中的土地等资源,到了这一阶段,
虽然仍然可以独立生存,却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
对于整个干旱时期已经收缴完地租的地主来说,他们受减产的影响较小。
但是,七年干旱过后,许多地主也只有少量的土地被耕种,
而且那些存活下来的数量很少的牲畜也已经耗尽了他们的粮食储备。

很多人被迫外出寻找工作,对于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人来说,
其归宿就只有死亡或难民营。由于寻找新的工作需要长途跋涉,
而挣到足够的钱又需要较长的时间,所以,当一些人找到工作并挣到钱时,
他们的妻子和孩子可能已经饿死,或者进了难民营,
依靠他们赡养的其他人口可能也已经饿死了,尤其是5 岁以下的儿童。
另外,很多家庭因长期分离而彻底破裂。

由于农村男性和女性劳动力进入城市后,为了生存而不顾一切地寻找工作,
使许多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见胡塞恩,1976)。

牲畜是“奢侈”品,收入减少时,对牲畜的需求量也会减少,其价格就会下跌。
当牲畜价格相对于粮食价格下降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变化。

对于牧民来说,牲畜既是生产产品(像农民的粮食那样),
又是储蓄手段(像农民的土地和牲畜那样)。
这就加重了在经济困难时期牧民用牲畜到市场上换取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负担。

牲畜的瘦弱也是价格下降的一个更直接原因。

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放养牲畜主要供自己食用的牧民只会因为自己的产量下降
(因为气候或其他影响)而陷入困境;而经济作物的种植者和大量出售牲畜产品
的牧民则不仅会因为产量的下降而遭灾,还会因为商品的市场
交换能力及交换比率的变化而受损。

因为牲畜可以食用收割后农田中的残根,其粪便又可以肥沃农田。
在传统农业中,这二者被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但对于经济作物来说,情况却常常不是这样。另外,
当传统牧场被用于商业化农业时,牧民则会直接遭受资源破坏的损失。

增加一头牲畜会增加单个家庭的收入,但当每个家庭都这样做时,
牧场就会遭到破坏,草地枯竭,沙化,从而减少整个畜牧业的生产力。

当牲畜被当做保险手段而不仅仅是增加当期收入的手段时,
情况会变得更糟。由于草地是不确定的,每个家庭都在努力扩大自己的牧群,
结果造成过度放牧;反过来,过度放牧造成草地面积减少和沙化,
从而进一步增加草地的不确定性。

另外,一些地区的冲积土比较肥沃,
而另一些地区的冲积土则有很高的含沙量,以至于造成土地贫瘠。

例如,一个理发师拥有自己的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但这些都不能食用,
他必须提供理发服务,取得收入,购买粮食。如果因为某种原因,
人们不需要理发服务而他又无法找到其他工作,也没有社会保险,那么,
他对粮食的权利就会被剥夺。与此相类似,如果人们对拖鞋的需求突然大幅度减少,
或者皮革的供给下降,即使这个经济体中的粮食供给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生产拖鞋的工匠也会陷入饥饿之中。在一个自由市场经济中,
一个普通工人必须通过卖劳动力(或从社会保险福利)得到收入,
从而建立其粮食权利。在没有迎府帮助的情况下,失业将会使他挨饿。
拖鞋、理发服务或劳动力对粮食相对价格的急剧下降等也会使这些人的
粮食权利下降到挨饿的水平。正是整个权利关系决定着一个人
是否有能力得到足够的食物以避免饥饿,
而粮食供给只是能够对其权利关系产生影响的众多因素之一。

亚当•斯密命题所涉及的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效率,
而不是满足那些因为缺乏市场权利和购买力
不足而不能变成有效需求的欲望。

如果一个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于交换,他就不能要求得太多,
否则,就会在竞争中败给那些有着较弱需求但较强权利的人。

马尔萨斯关于粮食价格调整的分析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征:
第一,为了使现有的供给得以维持,粮食价格必须大幅度上涨以迫使
过多的需求者退出市场。价格上涨不是由投机行为造成的,
而是价格机制发挥了它调节需求以适应供给的作用的结果。

第二个特征是,街区补贴体系的运作使得减少穷人对粮食的需求更为困难,
因此造成粮食价格的更大幅度上涨。通过街区补贴所给予穷人的购买力有力地
影响了谷物价格。尽管价格极高,他们仍然有能力购买。

《1921人类婚姻史:第一卷》

韦斯特马克效应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例如,在结婚仪式上,人们普遍爱用鸡蛋作为象征物,但含义有所不同:
有时是祝愿新人多生贵子(基于生理联想),有时是祝愿他们幸福美满或乞求天气晴朗
(基于蛋色洁白),有时是为了促使新郎得以顺利破贞(基于蛋壳性脆),
有时则是为了促使新娘将来得以顺利分娩;而且很有可能,
所有这些不同说法全都反映出其原始动机,或者反映出各为其混合动机的一个组成部分。
毫无疑问,从我本人的著述(包括本书)之中,同样也能找到错误分类的例子;
不过,挑别人的毛病总比挑自己的毛病容易一些,
所以只好从我尊敬的同事所写的著作中挑个例子做些说明。

霍纳德写道:"猩猩习惯于独居,老年雄猩猩经常都是单独呆在一个地方;
也很少见到两个成年雌猩猩生活在一起。有两次我发现一群有三个猩猩,
其中一个是老年雌猩猩,她带着一个正在吃奶的幼仔,
另一个则是她的较大的孩子,大约有一岁半左右,但它仍不能离开母亲而独立生活。”
由此他得出结论说,幼猩猩要到将近两岁的时候才离开母亲。

雄鸟供给雌鸟食物,有时为了让雌鸟休息而代它孵卵。

丈夫和父亲是家庭的供养者和保护者,
一个男人除非他证明有能力尽到这些职责,否则就不许结婚。

在英属圭亚那的马库西人中,一个青年男子在被允许选择妻子之前,
必须证明他是一个男子汉,并能担当起男人的工作。
在受到皮肉之苦时也不畏缩;或者他敢于让人将他缝在装满火蚁的帆布吊床上,
或者通过其他一些类似的考验,以显示他的勇敢。
他还得在森林中清理出一块空地来种植木薯,
并尽可能多地获取猎物和鱼,以此来证明他能够养活自己和家人。”

南美洲的其他许多部落,也要求新郎有勇气和能力来供养家庭。
如在博罗罗人里,每一个想要结婚的男子都必须杀5头南美野猪或者1头美洲虎。
谁能杀死5头美洲虎,就有权娶两个妻子。宾夕法尼亚州的印第安人认为,
一个青年人在证明他是一个男子汉之前就想娶妻是会感到羞耻的。
在哈得孙湾的基尼佩图人和其他一些爱斯基摩人中,
一个青年男子在通过打猎的技术来显示他不仅能供养他的妻子儿女,
而且还能够供养他的岳父母之前,是不准结婚的。
阿拉斯加的科尤孔人相信,一个男人在没有杀死一只鹿之前就结婚,
将来是不会有孩子的。

根据乔切尔森博士的介绍,在科里亚克和尤卡吉尔人当中,
青年人娶妻的习俗,是先要考验一下他的工作能力,
新郎必须是一个狩猎和捕鱼的能手,并且能做家庭所需要的各种工作。
在尤卡吉尔人中,除了要为岳父家服务之外,他还要通过一种考试,
“通常由未来的岳父到树林中去,砍倒一棵他所能找到的最粗的树;
新郎则必须将这棵树的树干拖到未来岳父的家中,然后把它抛到帐篷,
如果帐篷被压塌,这位未来的岳父就会夸奖说:这是个好样的男子汉,
他一定能养活和保护我们“还有,在科里亚克人中,在婚礼的当天晚上,
新娘的父母先用棍子打新郎,然后每个人也都可以打他;
只有当他能用坚忍的精神接受鞭打而不反抗,从而表明他是一个男子汉,
他才被允许把新娘娶走。在上埃及的一些阿拉伯人当中,也有这种风俗:
新郎必须经受新娘亲属的抽打以考验他的勇气。如果他希望大家承认他已有资格娶妻,
他必须接受他们带有几分娱乐性的抽打,这种抽打有时是非常狠的。
不过,我们将会看到:这种风俗可能还包含有比考验一个人的勇气更多的含义。

在英属东非的瓦波科莫人中,习惯法禁止过早结婚。
一个男子只有在他捕杀到一条鳄鱼,并把一部分鳄鱼肉送给女方吃了之后,才能结婚。
在赞比西河以南的贝专纳入和卡菲尔部落中,
一个青年要在捕杀到一条犀牛之后才允许娶妻;同样,在奥因布须曼人中,
一个青年也必须捕杀到一些大的猎物才能娶妻。

关于叶尼塞山谷北部饲养驯鹿的民族,恰普利卡小姐说「家庭实际上是社会单位,
虽然他们原先可能也曾组成为氏族;但是,
生活条件却使他们不能以足够的人数居住在一起而形成村落。
他们是游牧民,赶着他们的驯鹿群到处迁徙:哪里可以进行渔猎,
并有苔葬供鹿群吃,他们就游牧到哪里。

事实说明,哪个地方的土地贫瘠,物产匮乏,土著集群的规模就小,
人数就少;哪个地方的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土著集群的规模就稍大一些,
人数就相对地多一些。为了寻觅食物,
同一游群或部落的人通常都要分开一段时间。

至于说到澳大利亚西部的土著居民,卡尔弗特认为,他们通常拥有大量的食物,
只是在雨季的高峰期,他们可能要躲避一段时间;或者在非常炎热的天气里,
也可能要为懒惰所困扰。一般地说,澳大利亚中部的土著居民均能获得足够的营养,
“大袋鼠、小袋鼠、鸵鸟和其他猎物非常之多,
他们依靠投矛和飞镖经常可以捕到猎物;而较小的动物如老鼠和蜥蜴,
连妇女们也可以毫无困难地捉到。但是,正如我们已看到的,
单个的家庭仍然经常会被迫单独地去寻觅食物,
而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则起到了作为家庭保护者和供养者的双重作用。

他们曾为捕鱼或渡海到邻近丰腴海岛而制造了木筏或独木舟。

一些生理学家认为,动物界的性生活周期是由经济条件决定的;
生殖活动乃是个体经济的剩余产物。
因此可以说,它们的交配期通常发生在收支比例处于最佳状态的时候。

另外,根据希普先生的说法,交配期要受各种不同条件的制约。
它可能受动物生活地区气候条件的影响,受一年当中季节变化的影响,
受所能获得的食物数量和性质的影响;还可能受个体神经、
血管和内分泌特质及其生活习惯的影响;以及受妊娠期长短、
母亲对新生儿哺育期长短以及母亲身体恢复能力的影响。

这一规律可以说明为什么爬行动物、鸟类和许多哺乳动物在早春季节产仔,
而在热带地区则是在雨季开始后产仔;因为自此以后,
在跟着到来的时期里,生活变得更加容易维持,可捕获的猎物最多,
又有足够的水和植物性食物,而气候也变得更为适宜。
一般来说,在高原地区,动物的交配期要迟于地势较低的地区;
极地和温带要晚于热带。分布在不同纬度的动物,其交配期或迟或早,
皆以当地的不同气候为转移。以榛子为食的睡鼠,七月交配,
八月产仔,这时榛子刚好成熟。此后,幼鼠生长很快,故而能抵御秋冬的寒冷。
南极阿德利地的企鹅要在气候最温暖和阳光最明亮的月份里抚育它们的幼雏;
而大企鹅却要在最黑暗、最寒冷和暴风雪的季节里抚育其幼雏。
据默里•利维克博士说「唯一能解释大企鹅这种生育习惯的理由是:
其小雏从出生到长满羽毛要经过好几个月的时间。它们如果像阿德利企鹅那样,
也在十二月(仲夏)孵化,其幼雏的羽毛到秋天还未长满,往后就会冻死;
而在早春孵化,其幼雏则可以在父母的抚育下,直到天气转暖,
然后便可在整个夏季完成换毛过程。”
这不仅说明交配期通常要受到下一代生存需要的制约;
而且表明:即使是在同一种属之中,影响生殖功能的条件也是多么的不同。

据库克博士记载,居住在北纬76—79度之间的爱斯基摩人,
有一个明显的性交季节:当太阳初次出现时,他们的性交活动大大增强;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很少考虑其他什么事情;
于是,大多数婴孩皆于九个月以后降临人间。

据斯特拉博说,古代波斯人一般都是在春分时节缔结婚姻。
他还告诉我们,亚马孙人妇女一年之中有十个月是与男性隔离开的;
可是,每年春天一到,她们就前往某个山区,与邻族的男人相会,
并在此后的两个月内与他们交媾,为的就是繁衍后代。
后来的罗马人,则把四月与爱神联系在一起。
据说,有一种流行于北非的阿拉伯历书,
同样亦把四月和五月看做是夫妻做爱的最佳月份,其次是在八月。

南美大查科的乔罗蒂人,通常在角豆树荚果成熟季节举行订婚仪式。

“当食物供应丰富时,狂饮比赛和其他节庆几乎是连日举行。“
苏门答腊岛上占碑的库布人,
在一年之中某些能够储存的野生果实收成最多的时候结婚,以便让青年夫妇有足够的食物吃。
在马六甲的贝努亚人中,人们通常在七月和八月结婚,那个时候水果最为丰富。”
在摩洛哥,人们一般在秋天结婚,那时正当秋收完毕,粮食满仓。
有人告诉我,在非斯南部的艾特瓦兰人中,其他时候一般不结婚。
出于同样的原因,许多欧洲民族的农民喜欢在秋天或初冬结婚。
东非的瓦沙加人举行婚礼一般是在酿好啤酒的时候,这取决于谷子的收获季节。
西非的约鲁巴人,古时是在雨季开始时结婚,“但那个季节食物很少,
现在改为薯荻收获的时候,这时是一个极为欢乐的时刻,又是播种下一茬作物的季节”。
西非其他的一些人喜欢在旱季或雨季末期举行婚礼,因为那时有大量的鱼类,
而且气候也比较适宜于户外活动和娱乐。人们喜欢利用闲暇时间来举行婚礼。
例如,亚利桑那州的霍皮族印第安人,一般在秋天或冬天结婚。
在达尔迪斯坦通常在一月和二月结婚,因为“那个时候男人们没有农活,
而家里又存有大量的肉类。那加人习俗硬性规定,如果在其他季节结婚要受到重罚。”
库基人通常在相同的月份结婚。因为他们有非常充足的食品,
而且也是他们最空闲的时候”。库尔格人的结婚通常“在四月和五月,
那时稻田都已干了,也没有多少工作可做工迷信在这方面也可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比如印度的婆罗门,一年之内只有四个月(即三月、四月、五月和六月)可以结婚,
这个时候结婚被认为是吉利的。但是,杜波依斯认为,
原来导致他们固定在这几个月结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那个时候天气太热,
农村的劳动都已暂停;而先前的收获则给他们提供了结婚庆典所必需的东西。
在中国,春季和腊月被认为是最佳的结婚时期。然而,绝对不能认为,
这样的迷信也是源出于性生活的周期性。

考虑到在欧洲九月是婴儿出生率最高的月份
(或者说十二月是怀孕率最高的月份),而且越往北,比率越高;
考虑到北欧农业民族在秋季和冬初有许多食物,而到春天又往往感到食物短缺;
最后,考虑到冬天的寒冷不致影响婴儿的健康(因为有足够的木柴可作燃料),
因此我想,小孩出生于九月份可能是最好养活的时机。
事实上,博伊克曼博士也是说:"秋季出生的小孩具有最大的活力,
并具有应付婴孩早期各种危险的抵抗力。”

最强壮的孩子是在人们生殖力最强的时候怀的孕,
最弱的孩子是在人们生殖力最弱的时候怀的孕。

人们越是放弃户外的自然生活,越是过得奢华,生活习惯越是讲究,
其性生活的变化就越大,而季节性变化对性生活的影响就越小。

根据雅典人的传说,以往妇女亦为男人所共有,他们犹如野兽一样地进行交配;
故而,每个人都是知母不知父。后来,
这一共有制终于被雅典的第一代国王凯克洛普斯所废除,
由他制定了关于婚姻的法律和规则。生活在遥远北方的拉普兰人,
也在歌颂恩贾维斯和阿齐斯,认为正是由他们确立了婚姻制度,
并用神圣的誓言而将妻子们加以约束。

而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证据显示,男子还是偏向于娶处女做新娘,
而且这种偏爱可能由来已久。其源有二:
一是对于以前曾委身于他人之女子有一种嫉妒之心;
二是对少女的娇羞之态有一种本能的喜爱。
人不分男女,都会被异性特有的气质所打动,
而娇羞之态即是女性的一个特点。如果哪个女子显露出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似乎就少了一种女人气,甚至令人厌恶。
男人理想中的新娘应当是一位处女,他不会看上一个淫妇。

如果说在雅典,连高官显贵都对艺妓十分尊敬,而且争相追求的话,
那么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在雅典,唯有艺妓才是受过教育的妇女。
在印度,妓女附属于各个寺院。据杜波依斯说,在女性中,
只有这些妓女有机会读诗书,习歌舞。而且据说,
印度大城市里的人常常去光顾艺妓界,为的就是去听一听她们那些妙趣横生、
颇有见地的高论。

我们从《摩诃婆罗多》一书中了解到,常有一些王公贵族或英雄豪杰把自己的
妻子或女儿敬献给潜心修行的隐士,以求隐士赐给她们一个具有隐士德行的男儿。
可以说,“所有印度人都深信:得到僧人的骨血,就能得到僧人再生的德行。

“在父亲家族中,同辈人之间交往最多的是兄弟,两辈人之间交往最多的是父子,
这些人常常一同外出打仗和打猎。”

这种论述没有涉及时间问题,即人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生育和性交之间的关系的。
如果说我们的远祖每年都有一段交配期,那么,过了一段时间,
当妊娠现象如期出现时,人们就会很自然地从解剖学的角度将生育和性交联系起来,
从而认识到性交与生育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有人曾经猜想,导致童婚的一个原因可能在于父权的增强。
家庭中的男性户主肯定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拥有自主权,尤其不愿让她们拥有择偶的权利,
怕由此而损害家庭的利益。此外,自吠陀时代以来,妇女的地位逐渐降低,而且,
由于达罗毗荼诸部均实行婚前性交自由,人们对妇女的贞操也失去了信任。
这些也可能是导致童婚的原因。据有关文献显示,有些父母为使自己的女儿日后避免招惹是非,
很小就把她给了人家。还有人说,童婚是由于外敌屡屡入侵以及时局动荡不安而造成的。
不过,也有人提出,实行童婚的最大动机,还在于做父母的想给女儿找个合适的对象。
印度有一种攀高婚的习俗,规定妇女不得与比自己种姓低的男子结婚。
这就限制了高种姓女子择偶的机会,使得做父母的一看到有人提出合适的对象,
就匆匆忙忙地把女儿打发出嫁了。

在俄国的农民中,我们也没有听到过存在独身的情况。
青年男子一到了 18岁,父母就会催促他赶快结婚。
从前,做父亲的甚至在儿子还很小时,就急着给儿子娶媳妇,
一来是为了给家里增添一个劳力,
二来也是为了在儿子尚未成年之前他能先与儿媳同居。

自聚斯米尔希时代起,直至上个世纪中叶,
结婚人数与谷物价格之间的反比变化几乎已被看作是统计学上的一条公理。
在德国,每当裸麦的价格上涨的时候,结婚人数就趋于减少;
而每当裸麦价格下跌的时候,结婚人数就趋于增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I860年前后。自那以后,德国已渐渐变成一个工商业大国,
食品价格在普通老百姓的经济生活中便不再是独一无二的因素了。
根据英格兰的记载,即使追溯到1820年,
在结婚人数与谷物价格之间也不存在如此明显的反比关系 。
相反 ,结婚率的高低倒是常常同小麦价格的变化成正比 ,而不是成反比 。
奥格尔博士在解释这一事实时指出 ,进出口贸易的增长抬高了货物的运费 ,
并由此而提高了谷物的价格 ,而在贸易兴旺 、出口额增加的同时 ,
结婚的人数也相应增多;由于从出口额的增长又可判断出就业机会的增加 ,
因此 ,出口额增加也就成了经济繁荣的一个标志。但是,这种从贸易过程中表现出来的、
反映结婚率与国家繁荣 状况之间的对应关系,并不是绝对的。
事实上,这二者在曲线上所 反映出来的,只是一种波动不定的关系。
在本世纪初,胡克曾经指 出,在过去的这40年间,
英格兰的贸易曲线总的来说是上升的,而 结婚率却下降了。
因此,赫尔曼关于“任何时期结婚人数的多少都可以反映当时经济繁荣状况”的公式,
只具有相对的价值。

人们之所以在经济普遍发展的同时却越来越不愿承担结婚的风险,
这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各个阶级的生活舒适水平都在不断提高,
从而导致人们推迟结婚或放弃结婚。在这方面,不同的社会阶级又有不同的情况。

此外,从经济观点来看,假如一个人工作之初与工作多年之后所挣的钱相差无几,
那他就没有什么 必要实行晚婚了。矿工、裁缝、鞋匠、手工艺人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他们往往要比专业人员早结婚。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从事脑力工作的人,
比起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来,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成家立业。

如在俄国,男子在20岁以下结婚的为数甚多,而女子在20岁以下结婚的甚至超过半数。
这是因为,占俄国人口很大比重的都是小农,他们总是习惯于尽早让儿子结婚,
以便给家里增添一个女劳力。而北欧的结婚率则特别低,至少部分原因在于向外移民。
爱尔兰的结婚率之所以低于欧洲其他任何国家,
无疑也是由于很多青年男女外出谋生的缘故。

此外,还有一种导致结婚率呈下降趋势的经济因素我们尚未讲到,
这就是妇女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越来越强。在文明的低级阶段,
妇女完全要靠男子来养活,而现代文明则给妇女提供了自我谋生的手段。
不过,除了经济上的各种因素之外,
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使得男人和女人都不像原来那样急于结婚,
这些因素同样也很重要。

一位现代作者正确地指出:“由于教育和文化的普及,由于现代的各种新发明和新发现,
也由于商业、交通和财富的发展,男人和女人的兴趣都变得更加广泛了,
人们的欲望在增加,而社会也给人们提供了新的满足和快乐。但是,生活娱乐的增加,
也使得夫妻生活所带来的满足相对急剧减少。
家庭生活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在人们的全部生活中占有很大的地盘。
它对于男人和女人来说,的确都不像原来那么重要了。
夫妻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已失去原先对于单身生活的优越性。现代生活的乐趣太多了。
独身者不但可以同样地享有这些乐趣,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享有这些乐趣。
此外,“由于高雅文化在全社会中的普及,现在的男男女女要想找个中意的生活伴侣,
已不像原来那么容易了。人们的要求变苛刻了,满意的标准也提高了;
人们已很难找到符合自己理想的对象,也很难成为符合别人理想的对象。
而且,现在的男男女女对于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和神圣性,往往有一种更大的追求。
他们不愿出于任何较低级的动机而与他人缔结婚姻”。

教会之允许结婚,只是将它作为人类种族繁衍的一种必要手段,
将它作为抑制自然淫欲冲动、但不十分完善的一种权宜方式。
一个基督徒生育子女的多少,反映出他耽于情欲的程度,
正如农夫播种入土而期待着收获一样,但不宜播种过度。

达尔文又表示,有些物种的祖先从一开始就是可以自由活动的。
对于这些物种来说,何以会无一例外地也养成雄性追求雌性而不是由雌性追求雄性的习惯呢?
这就有些令人难以理解了。也许,我们可以做这样两种解释:
第一,追求者总是会比被追求者遇到更多的危险;第二,雄性如在交配期间死去,
对于该物种的生存影响不大;如果雌性死去,对于该物种的生存就会非常不利。
不管是哪种情况,我们都可以同意达尔文的这样一种观点:为了使雄性对雌性的追求更为有效,
必须赋予雄性以强烈的情欲;而情欲旺盛的雄性个体所留下的后代,
总要比情欲不太旺盛者所留下的后代为多,这样,
一代又一代自然而然地也就获得更加强烈的情欲。

雄性之间常常为占有某一雌性而相互争斗。在交配季节,即使是生性最怯懦的动物,
其雄性也会投入殊死的争斗。这种为争夺某一雌性而发生的争斗,可以见诸于昆虫之中,
但以脊椎动物中最为盛行。在低于人类的哺乳动物中,
争斗和求偶显然是一种正常的共存关系。
而且,我们人类的远祖无疑也曾为占有女性而争这种争斗在各蒙昧部落中至今仍时有发生。

除了人类之外,在某些动物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雄性以一种不懈的、
平和的方式进行求偶活动。在很多种飞蛾中,雄蛾常常聚在刚刚长成的雌蛾周围,
嗡嗡地叫着,向雌蛾发出求偶的信号,而雌蛾则显然不为所动。
几分钟后,突然有一只雄蛾与雌蛾发生交配,其他雄蛾便立即散去。
而在这之前,人们并没有发现雌蛾发出过什么信号。

在各种动物中,雌性往往通过叫声或其他方式引来雄性;只是在将雄性引来之后,
却加以拒绝,或是逃走。这又是雌性在求偶活动中一个极为常见、极为重要的特点。
母鹿在交配季节,常常以清亮的叫声向雄鹿发出呼唤,
雄鹿一听到这叫声,便立即来到母鹿身边。

如果说自然选择决定于雌雄两性一切年龄之个体的成功,而与一般生活条件有关的话;
那么,性选择则决定于同一性别的某些个体胜过其他个体,而关系到物种的繁衍。
根据前一原理,那些在生存竞争中最能获得成功的个体,要比其他个体活得更为长久,
因而对该物种有利的特性便得以遗留给后代;根据后一原理,
那些在争夺配偶时最能获得成功的个体,便能繁殖最多的后裔,
其优势特征亦得以传给新的一代;并且,基于同样的原因,
其优势特征还会一代比一代增强。

通过性选择所获得的、并主要传递给同一性别(一般为雄性)后裔的特征,
一方面是战斗的武器、活力和勇气;另一方面是令人愉悦的颜色、形状、
装饰、声音或气味。这后一类第二性征的产生,正是出于雌性的喜爱。
这些特征的获得,是由于它们美丽或令人愉快;而通过自然选择所获得的特征,
则是由于它们有用。

达尔文说:“人类和低等动物的感觉似乎是天生如此:一般对鲜艳的色彩和某些形态,
以及韵律和谐的声音都会感到很愉快,并把这些称之为美。
但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尚不得而知。”

凡是没有性颜色的动物,一般都有其他一些能使自己易于被发现的手段。

希尔达赫在生物学理论的基础上作了同样的观察。
他写道,雄性之尽力去追赶、制服、并压住逃拒的雌性,
使得他的情欲更为炽烈,更加有利于生殖;而雌性的身心之同时处于高度兴奋状态,
似乎也会促进其生殖力的发展。

黑克尔指出,鸟类在交配季节的鸣叫和歌唱,成为一种激起性兴奋的手段,
在雄性一方是靠所需肌肉能量的发挥,而雌性一方则是通过耳朵。
雄性在交配季节,也正是通过它们自身的求偶炫耀、滑稽动作和舞蹈来达到兴奋状态的。
肌肉活动本身能够产生性兴奋,而舞蹈作为一种最高级、最复杂形式的肌肉活动,
在大多数动物中,从昆虫、鸟类到人类,都可以作为性交之前的序幕表演。

装饰品。这些东西,有的可能是参加战斗或围猎活动所得到的某种战利品,
或者是某种替代战利品的东西,戴在身上,意在显示力量、勇气或本事。
有些可能是贵重物品,戴在身上,主要是想给人以富有的印象。
有些可能是用以表明社会身份的一种标志,
譬如有些马赛族妇女戴有一种铁制的项链和耳环,人们一看就会知道,
她们已经结婚了。有的可能是服丧的某种象征,例如在莫尔兹比港的科伊塔人中,
妇女丧夫后,就要佩戴食火鸡的羽毛。有的可能是某种祈求吉祥的符咒,
戴在身上,以求获得女性的好感或是战斗的勇气。
有的则可能是用以防灾治病,驱瘟避邪。

在埃及所属苏丹的舒利人中,人们在下唇上都穿有一个小孔,
孔中镶嵌着一块长三四英寸的水晶石,人们一说话,水晶便不住地抖动。
在中非东部,妇女们通常戴有一个唇环。她们认为戴上这个唇环,
人就会显得很美「唇环越大,人也就显得越尊贵。”

在世界各民族中,对发型最在意的,都是那些年轻、未婚的人。
在尼罗省的阿乔利人中,年轻男子,即所谓“社会中的雄鹿”,
在修饰打扮方面要比上年纪的人和部落酋长在意得多。

麦克米伦 • 布朗先生在谈到波利尼西亚人的文身习俗时,
曾说过:“从临时性的涂身过渡到永久性的文身,除了说明人们渴求‘永远俊美,的不老之心,
还极大地有赖于人们为接受文身而忍受一切痛苦的勇气。”
曼先生也说过,在安达曼人看来,文身“首先是一种装饰,
其次也是一个人的勇敢精神和吃苦能力的证明“。
文身有时还有恐吓敌人的目的。

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有的图案只能由勇士配用,而有的图案则是刺在奴隶身上的。
在古罗马,奴隶主往往要在奴隶身上刺字,特别是要给那些在野外作业的奴隶文身,
为的是他们。

某些从事公共工程的劳工也被刺以文身。在复活节岛,年轻人结婚后,
要在胸部刺上妻子外阴的图案,作为已婚的一种标志。在很多地方,
文身图案所代表的都是一种部落标记,或者说,是区分敌我的一种标记。
应当看到:如果某个部落或氏族的成员普遍刺有某种图案,
人们就很容易将它看作是一种识别标志,虽然其本意并非如此。
有些民族还把文身作为防病祛病的一种手段。西部的德内人就认为,
如果让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女子在一个年轻男子的臂上或腿上刺上一两条横道,
其手臂或双腿就会变得粗壮有力。在摩洛哥,我熟识的一个男子在两侧太阳穴下都刺有一个文身图案,
其用意是防止睡眠过多。很多摩洛哥人都选用眼或五指的形象作为文身图案。
这种文身图案现在虽然已被看作一种装饰,但其最初则显然是一种辟邪物,
是用来对付邪恶目光的。在其他地方,某些文身图案也被用于巫术目的,
或是驱邪祛灾,或是祈求在打猎时交上好运,在爱情或其他追求上取得成功。

在广泛实行文身习俗的地方,人们一般都认为文身可以美化人的外貌。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些地方,文身的目的就在于此。
库巴里、芬什、约斯特、马夸特、克雷默尔等人都认为,在太平洋诸群岛上,
美化人体是文身的主要目的,即或不是其唯一目的。
在世界其他很多地方,我们也听说文身的作用在于其修饰性。

但是,文身所要产生的美感,却不仅仅是美学意义上的美感。
文身的意图还在于产生在塔希提传说中所表明的那种效果—— 对异性的诱惑力。
据泰勒说,在毛利人中,年轻男子都强烈渴望在自己的脸上刺出好看的花纹来,
这样“既可以吸引异性,又可以在打仗时大出风头”。
女孩子差不多都不愿意要那些没有文身的男子;谁要是有一张平滑的、
不曾刺有花纹的脸,谁就会在情场上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

据马夸特说,在萨摩亚,“男人文身是为了取悦于女人,女人文身是为了吸引男人。
男女文身,都只是为了使自己更好看,因而对于异性更有魅力。
一个年轻男子若是还没有文身,就根本谈不上结婚,
而一旦刺了文身,也就有权享有成年人的一切特权了。

人们希望不是以送东西的方式,而是以自己的文身赢得女性的好感。
刺有美丽文身的女子常常是民歌中歌唱的对象,很多年轻男子为她们的美丽文身所吸引,
争相送礼。这样的姑娘出嫁时所需的聘金也很高。

格罗塞曾经说过:“疤饰这种习俗只是在深肤色的民族中才有发现,
因为疤痕只有在深色的皮肤上才显得特别突出。基于类似的原因,
文身习俗也只是在肤色较浅的民族中流行。武士们在身上划上疤痕,
常常是为了记下打仗时杀了多少敌人。“

换言之,我发现在蒙昧民族和半开化民族中,
年轻男子在穿着打扮上的用心要比年轻女子更多。

文特则认为,装饰品是地位和财富的反映。但是,
这两种解释的适用范围都是很有限的。我们知道,自我修饰的意图之所在,
是为了刺激异性的性本能。由此看来,我们的结论应当是:
男人之所以更热衷于用饰物打扮自己,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取悦于女性;
而女性之所以疏于打扮,则是因为男子对她们的修饰不感兴趣。
达尔文曾指出,在我们驯养的四足兽中,雌性所表现出的爱憎情绪要比雄性普遍得多。

毛利人有句俗话说:“男人再好看,也不会有很多女人去追求;女人再不出众,
也还会有很多男人急着追求。梅罗拉 •达索伦托在谈到索格诺的黑人时,
曾写道:“女人在结婚之前,总要先对男方有个了解,就像男人在结婚之前,
总要先对女方有所了解一样。不过,在这一点上,我要说,女人通常都要比男人固执得多,
或者油滑得多。我碰到过很多这样的事:男方表示愿与女方结婚,
但女方却退而不应,要么寻找种种借口,要么索性一走了之。”

哈夫洛克•埃利斯博士也正确地指出:“假如男女两性都穿一样的衣服,
衣服就会失去其最重要的意义,人类也就会失去进行性诱惑的一种主要手段”。

有人曾去过巴西的印第安部落,他们认为,
某些部落的人之所以在身上系一条用树韧皮做的带子,
就是为了防止阴茎头或性黏膜受到蚊虫叮咬等伤害。

莱里曾于16 世纪远航巴西,他记述这次航行的见闻时曾说,
和赤身裸体的蒙昧人待在一起,并不会挑起人们的情欲;事实证明,
蒙昧女人赤裸的身体远没有我们这里的女性的衣服更令人兴奋。

有些作者也已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更有人明确表示,
他们穿衣服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起到装饰的作用。

蒙田曾问道:波皮亚发明面罩是为了把自己美丽的容貌遮住,
但为什么却会使爱她的人觉得她更美了呢?
为什么人们要把情欲的主要关注点层层遮住呢?”

我们在前面已经注意到,跳舞和节庆活动在蒙昧部落的爱情生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青年男女在这些场合总是力图通过涂抹身体和进行修饰,来取悦于对方。

《1921人类婚姻史:第二卷》

达尔文曾经指出,在低等脊椎动物中,雌性往往显得特别偏爱那些
“最有活力、最有勇气、最有精神的雄性”。这种偏爱的由来,
用自然选择理论是很容易说明的。人类女性对于阳刚之气和勇猛精神,
也有一种本能的钦佩感。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想到,女性对于男子力量与勇气的本能性钦佩,
乃是出于一种自然选择。一个强健、勇敢的男人往往也会有强健、勇敢的孩子。
不仅如此,同一个身体虚弱、性格怯懦的男人相比,
一个强健、勇敢的男人更能保护好自己的后代。

人们认为,发达的肌肉可以使男性更为健美,
而丰满的形体则可以使女性更富姿色。
甚至还有不少人欣赏女性的肥胖。

我们欧洲人欣赏雪白的牙齿和红润的脸颊,
而交趾支那国王的一位侍从在谈起英国大使夫人时,则显得很轻蔑,
说她的牙齿白得像狗牙,而皮肤红得像马铃薯花。据帕拉斯所述,在中国北方,
人们欣赏具有满族脸型的妇女。所谓满族脸型,指的是大宽脸、高额骨、
阔鼻子和大耳朵。

莱恩发现,在他所接触的现代埃及人中,很少有胖人。
埃及人和非洲的其他民族不同,他们并不欣赏很胖的女人。
“埃及的情歌通常都是赞颂情人的苗条身材和纤细的腰身。”

洪堡指出:“黑人常常偏爱肥厚而突出的嘴唇;卡尔梅克人喜爱翘鼻子;
而古希腊人则喜爱大额头,在他们的英雄的雕像中,
往往将面部的额倾角从自然状态中的85°提高到 100°。
阿兹特克人从不破坏孩子原有的头型,他们的象形文字材料也表明,
他们主要供奉的一些神像,其头型要比我所看到的任何一个加勒比人都显得扁平。”

原始部落的人通常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颌部较大。
这一特征在自然状态中是很有用处的。这是因为,在自然状态中,
食物通常都很坚硬,颌部必须代行刀叉的功能,牙齿有时也要作为一种工具使用。
这种体质特征实际上是文明程度很低的一个标志,是很容易用自然选择法则解释清楚的。
随着文明的发展,人类越来越用不着有一个硕大有力的颌部了。
因而对那些颌部生就较小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也就变得越来越大了。
这样,渐渐地,一个颌部较小的种族便应运而生了。

迈耶博士指出,一个欧洲人到了热带,就会失去原有的红润肤色。
同时,由于氧化过程减弱,氧的吸收减少,因此动脉血与静脉血的色差也会明显降低。
有人坚称,黑人来到寒冷的气候下总生活,其肤色会变得比以前浅一些。

费尔金博士就曾说过,欧洲人几乎无法在热带建立殖民地。
除极少数特殊情况之外,欧洲人在热带地区同白人妇女结婚后,很难把子女养育成人。

只有那些最适应于新的生活环境的人才能生存下来,并成为后人的祖先。

无论是在格陵兰,还是在北美其他土著地区,男人往往爱找比自己年长的女人为妻,
为的是好给他干活,或者是好好侍候他。

麦克伦南试图说明,外婚制是从溺杀女婴这一做法中产生出来的,而这一做法,
在他看来,“在各地的蒙昧人中都很常见”。他争辩说,对于那些处在敌人包围之中,
且又身无一技,还要同生存的困难进行斗争的部落而言,男孩乃是力量的源泉,
无论是应付打仗也罢,还是找寻食物也罢。
而女孩则是其致弱之因。于是就有了溺杀女婴这一残忍的习俗。
其结果是原始部落中年轻妇女很少,这就严重破坏了群落内男女人数的平衡,
致使人们到其他群落中去抢掠女子为妻。这一习俗本是由需要所产生的,
而后又在实行这一习俗的部落中渐渐形成一种偏见,即不愿娶本群体中的女子为妻。
这样一来,“妻子”一词就成了在抢掠者的强权下被支配、被奴役的女子的同义词,
而“婚姻”一词则被用于男子作为这样一名女子的占有者而与她所形成的关系。
既然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抢夺才能得到受支配受奴役的妻子,
婚姻便也只有通过抢夺才能建立,而同本群落的女子结婚就成了一种犯罪。

但是,兰先生认为,在图腾制度产生之前,就已有外婚制了。
他继阿特金森先生之后提出,正如达尔文所认为的那样,
人类最初都是生活在小家庭群体中的。在每个家庭中,
男孩一旦长到青春期,便被男性家长驱逐出去。男性家长将其子逐出,
实际上就是在实施外婚制,即实施群体外婚。

人们常常注意到,雄雌家畜总是呆在一起,往往会使性本能变得迟钝;
它们也是偏爱新异的异性。蒙田曾写道「我不得不把一匹老公马关起来,
因为它一嗅到母马的气味就难以驾驭。除了对外面来的母马之外,
它对身边随时可以嗅到的母马都感到厌倦。而只要有陌生的母马从牧场栅栏边走过,
它就会再度发出急切的嘶叫,陷入狂暴的亢奋状态。”

“我相信,养狗的人都知道,如果把公狗和母狗从小一起养大,
母狗往往会拒绝与幼时熟识的公狗交配。在公狗方面,我认为倒没有这种反感;
但在母狗方面,即便以我自己的了解来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这种说法。”
达尔文援引卡普斯先生的话说,公狗似乎对陌生的母狗更为偏爱。
希普先生认为,事实上,所有饲养动物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动物在与外面的动物接触时,会受到较强的性刺激。

布洛克博士说:“男女整日相伴所过的那种长期单调的生活,会使爱情长眠,
会把欲火熄灭,甚至在夫妻间产生一种或明或暗的厌恶感。
这种厌恶感在出于爱情而结婚的男女中特别多见。”

我们应当看到,性欲的缺乏,乃至对性生活的明显厌恶之感,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受压抑而形成的。人的性本能是很强烈的,
如不能以正常的方式得到满足,就会以反常的方式寻求满足。男子间发生同性恋,
往往就是由于女性较少的缘故。这里就不再说手淫和兽奸了。
同样,对于近亲之间的交合,我们也可以把它归于找不到更合适的性伴侣。
我们可以用这种说法来解释小型封闭社会中发生的乱伦现象。

达尔文曾观察过1000多株分属于57个种、52个 属 和 30个大科的植物,
其中包括很多国家的土生植物,有异花授粉的,也有自花授粉的。
他研究了这些植物从发芽到成熟的过程,结果发现,异花授粉往往有诸多好处,
而自花授粉则往往是有害的。这表现在异花授粉和自花授粉所产生的后代在高度、
重量、茁壮程度和生殖能力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上,
还表现在亲本植物结籽数量的多少上。因此,
如果自花授粉的植株同异花授粉的植株进行生存竞争,后者必占优势。
大多数异花授粉的植物种属都是这样,这在今日已是公认的事实。

近缘交配虽可通过诱发优生遗传,有助于将有益特性保持下来,但往往要以牺牲活力,
甚至生育能力为代价。人们可以想见,近缘交配对物种的灭绝起了一定的作用。
很多人工培育的品种和变种之所以出现退化(即使不是实际上正在趋于毁灭的话),
无疑也是近缘交配的结果。

据华莱士说,伊桑纳族印第安人在人口数量上没有沃佩人多,
在人口增长上也没有沃佩人快,这很可能是由于他们总是与亲戚结婚的缘故,
而沃佩人则更愿意与陌生人结婚。冯 •楚迪认为,博托库多人的生育力较低,
是由他们的内婚习俗所导致的,因为博托库多女子嫁给部落外的人之后,
特别是嫁给白人或黑人之后,生育力一般都较高。
达连地峡的喀里多尼亚印第安人从不与外人通婚,而总是实行近亲结婚,
结果导致种族退化。据说,新墨西哥的普埃布洛人由于总是在本村内通婚,
因而体质退化。

巴罗在谈到霍屯督人时写道「终日不离家、结婚不出屯等不良习俗已使这个民族的人变得虚弱不堪,
严重退化,生育力几乎丧尽,整个民族委靡不振,对一切漠不关心,反应迟钝。
除此之外,他们的生活还极度贫穷,食物奇缺,精神颓丧。”

在坎德人中,父亲是每个家庭中的绝对权威。
只要父亲还在世,儿子就没有财产权;而且,所有儿子、
儿媳及其子女都必须和父亲一起吃饭,而饭则是由母亲来做的。
做父亲的还往往给未成年的儿子娶成年女子为妻。麦克弗森上校说:
“从选择大龄女子做新娘这件事上,我们就可以看到父母在这一奇特民族中所享有的至高权威。
做父母的在儿子还小的时候,就可以从儿媳身上得到从事家务的宝贵劳力。
从这点来看,做父母的这一选择显然具有功利的意图。”

那时,男女青年结婚的唯一动因,是他们之间的感情。除非男女两家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
否则,人们是很少干涉他们的这种感情的。……自从波尼人有了马,并开始积累财产之后,
人们比以前富有了,日子也比以前宽松了,于是,就兴起了这样一种做法:
当人们想娶哪个女孩为妻时,便给她的直系亲属送一些礼物。送礼物的目的,
是为了同管这个女子的人搞好关系。这一做法起初是想获得女方家人的好感,
后来便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习俗,成为当然之事。

但是,经济文化的发展对于妇女择偶自由的负面影响,除了源于买卖婚的兴起之外,
我们还可以想到其他一些原因。由于财产的积累和贫富差别的出现,
家庭对其成员的婚姻可能带来的利害,自然也愈趋关注。
这样,做家长的就越来越不愿意让子女由着自己的愿望自由择偶了。
据勒•瓦扬说,在霍屯督人中,谁第一个得到某个姑娘的青睐,谁就能得到她父母的赞同。
他就此说道,在一个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地方,在一个全无发财之念的地方。

在印度,虽然父亲或父母在印度教中一直有着很大的权威,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那种罗马式的父权曾在印度历史上大行其道。 在吠陀时代,
做父亲的似乎只有在能够保护家人、供养家人之时, 才是一家之长。
到父亲年迈体弱之后,则是任其饿死。麦克唐奈和基思坚持认为,
虽然在印度做父母的也常常给子女安排合适的婚姻,
但男女青年可能仍有很大的择偶自由。


恩贝人中,“老年人只是凭借其丰富的迷信知识,
才得以维持他们在热血青年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老年人常常把某些巫术标记送给武士们,
以使他们相信,他们在战场上的生死福祸全都掌握在圣人的手心里。

中国有一种观念,认为亡魂会随时干预人间的事务和人的命运,或是对人有好处,
或是对人有坏处。因此,这种观念要求人们“尊重人的生命,善待弱者、
老人和病人,特别是当他们快要进入坟墓的时候。

氏族纽带如果特别牢固,就会削弱人们的家庭意识;而如果氏族纽带松弛,
家庭意识就会增强。因此,格罗塞博士的推论是不无道理的:
做父亲的只有在继承了原属于氏族的权威之后,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家长”。

不过,国家虽然在其早期曾以削弱氏族的办法加强了家庭纽带,
但在后来的发展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倾向。当国家的活力变得越来越强的时候,
当各个家庭的人为了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越来越走近的时候,
当家中的年轻人随着工业的发展而在经济上越来越独立于父母的时候,
家庭便又失去了它的重要性。此外,由文明不断发展所产生的其他一些因素,
也对父权的衰弱发挥了一定 圣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祖先崇拜的消失,
某些迷信观念的衰微,以及宗教影响的衰落。最后,还有一个并非最不重要的因素,
这就是全国各地的人越来越相互同情。在这种风气之下,
人们是不能听任做儿女者的自由牺牲在为父者的专横统治之下的。

詹姆斯•弗雷泽爵士评述说,由于他们的生活极为贫困,
妻子便成为一个男人最贵重的财富;又由于人们没有相应之物作为娶亲的酬报,
因此一般就以女性亲属相交换。但是,世界上还有很多同样贫穷或更为贫穷的民族,
而我们却从未听到过他们以女儿或姐妹换娶妻子的事。此种习俗之所以盛行于澳大利亚,
似乎有这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娶亲异常困难。

此外,也有些阿伊努女子,如果爱上某个小伙子之后,也会甘当小伙子父母的奴隶,
以此作为同其结婚的代价。在堪察加人、楚克奇人、科里亚克人和尤卡吉尔人中,
以服劳务娶亲的做法也是婚姻中的惯见形式。对此,楚克奇人有一种叫法,
意即“给人放牧,为己娶亲这种叫法已深入到楚克奇语中。尽管沿海的楚克奇人并不放牧,
而且那里的新郎只到新娘家居住、劳动一段时间,但他们也仍然使用这种叫法。
不过,如果一个富有的楚克奇人想娶一个穷人家的女子为妻,劳动期则会减短,
甚至取消。他会给新娘的父亲送去几只驯鹿,但这不叫做娶亲的“酬报”,而叫做“喜礼”。
还有一种替代劳务的办法更为常见。有钱人会邀请与他结亲的那家穷人到他的营地上来,
依靠给他放牧为生。乔切尔森博士说,在“通德拉”,即苔葬地带,
“尤卡吉尔人从通古斯人那里传入了买妻娶回家中的习俗“,但是,
新郎只有在为女方家人效劳1至3年之后,方可携带妻子返回自己家中。

在很多情况下,服劳务婚并不是一种常规的婚姻形式,而是作为对买卖婚的一种替代,
发生于求婚者过于贫穷因而无力支付一 般聘金的时候。
阿贝•杜波依斯写过一本关于印度人的书,主要谈的是马德拉斯管辖区的情况。
他在书中说:“由于结婚的费用相 当可观,我们发现,在各个种姓中,
都有一些年轻男子因无力支付 这些费用而求助于雅各当年服事拉班之计。”
他还补充说,在这些事例中,服务期的长短也同古代以色列的情况相同,即为7年。
劳务婚作为对买卖婚的一种替代,实行于印度各地,只是在劳务期上长短不一。
另外,在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这种做法。在苏门答腊 南部的巴邻旁,一个穷汉要想结婚,
就须与岳父母同住,并为他们 干活儿,以此攒钱,直至足够娶下妻子。
如果终生未能偿清此债,则将此债转给子女,他们仍要像其父亲一样受人奴役,
一直等到女 儿结婚时收到聘金,并以此最终偿付其父亲为娶母亲而拖欠的债款。
在黄金海岸操齐语的一些民族中,如果一个男子穷得连娶亲所需的最低限额的钱都没有,
那么,他也可以与妻子同居,而不必支付什么费用,只是要带上一两瓶甜酒给女方一家人。
不过,在这 种情况下,新郎往往要同女方一家人住在一起,给他们干活儿,
以得到一口粗茶淡饭。在南非的马卡兰加入中,
“如果一个年轻男子穷得没有几头牲畜可作为他娶亲的费用,
他就会同女方的父亲达成一项安排,以为其干活儿来换取同其女儿的同居。
所生子女均 由女方父亲一人掌管。只有将'伊卡希'(即以牲畜形式构成的聘礼)
全部交齐之后,子女才得以为其父所有。”同样,在其他一些民族中,
男子在娶亲时虽已为女方父母服了劳务,但要想拥有子女,还需另外付钱。

服劳务娶亲的习俗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女方的父亲不愿白白地把女儿嫁给别人。
这一点可从以劳务婚代替一般买卖婚的诸多事例中得到证明。
不过,从我们刚刚引述的种种材料中来看,实行劳务婚似乎还有另外一层用意,
就是想在服务期内检验求亲男子的劳动能力,看他是否够得上一个好丈夫、好女婿。
乔切尔森 博士曾对此特别予以强调。尤卡吉尔人曾告诉他,劳务期就是考验期。
此外,乔切尔森还说,只有当新娘外嫁并随夫居住,因而使女方的父亲失去一个劳力时,
服劳务才具有买卖的含义。不过在大多数尤卡吉尔人中,
女方的父亲却总是能得到一个新的劳力,这就是搬到他家居住的女婿。
关于科里亚克人的情况,乔切尔森也 做过认真细致的观察。
他写道:“新郎之服劳务,不同于普通的打工。人们的主要用意不在于用他干活儿,
而在让他经受艰难屈辱 的考验。新郎必须睡破床、食糟糠,而且必须一早即起,
干各种累人的差事。外出放牧时,新郎数夜不得合眼;而此时,
牧主及新娘的兄弟却仍在酣睡之中。总之,服劳务期间,新郎的耐力、
韧性和温顺以及作为猎手的机敏、作为牧人的热忱与俭朴,都要经受考验。
只有在新郎成功地经受住考验之后,新娘的父亲才会允诺这桩婚事。
关于新郎必须经受生命.危险的考验后方得完婚的做法, 
在科里亚克人的民间传说中也可听到。”在堪察加入中,劳务期满后,
如果新郎提出把新娘带走,而且女方父母和亲戚又对他感到满意,
女方就会立即同意新郎的请求。而如果女方对新郎感到不满,
就会对他的劳务给一点儿酬报,把他打发回去。在柬埔寨,劳务期同样也是考验期。
在此期间,新郎的要务即是取悦于新娘及其父母。在加罗林群岛的波纳佩岛,
求婚者须在女方家中效劳,但却“往往劳而无获”。据说,在喀麦隆边境上的图博里人中,
女方的父亲常常让求婚者为其干活儿,并以此对他进行考验;
如果满意, 就定出聘金的数额,有时多达8或10头小耕牛,要新郎支付。
卡弗在谈到瑙多韦西人中新郎服劳务的情况时,指出:通过这种方式,
“女方的父亲就有机会判断新郎是否能养活新娘及其生育的子女''。
在南美洲的印第安人中,求婚的男子必须为其属望的岳父服务,
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然就是对新郎能力的一种考验。

斯宾塞认为,以提供劳务而不是以支付财物的方式娶妻,乃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婚姻形式,
是随社会的产业类型一道发展起来的。
他说:“这种婚姻形式在未开化的掠夺成性的部落中虽然也可实行,但阻力很大。
而随着某些产业的建立和兴起,各种劳务都有了用武之地,
这种婚姻形式也就变得越来越可行了。”
但是,这种看 法并无事实依据。劳务婚不仅存在于,而且盛行于狩猎部落之中。
即使在其他一些民族中,加诸求婚者身上的劳务,也不像某些人所臆想的那样,
是出于经济文化的毯度发展。另一方面,哪里有买卖婚,
哪里就一定有某种程度的财富积累。由此看来,
劳务婚作为买卖婚这种普遍婚姻形式的一种替代,
可以说只见诸那些较发达的 未开化部落。

就最常见的情况而言,娶亲所付的报偿还是各种形式的财物。
至于数量的多少,则因民族不同而相差悬殊。在最低级的部落中,
娶亲所付的报偿是微乎其微的。在锡兰的维达人中,
男方在娶亲时只送给女方的父母一些食物,有时甚至什么也不送。

在阿帕切人中,女子的价值和魅力完全同出嫁时所得马匹成正比;
“如果一个姑娘只卖得1 匹马,那么,不管她有多好,人们都会认为她很低贱。”
在纳瓦霍人中,新郎一家必须向新娘一家赠送价值相当于5 至15匹马的礼物。

在非洲各民族中,聘金往往是以牛羊的形式支付的。在卡菲3 尔人中,
普通人一般要送10至12头牛,酋长须根据自己拥有的财富,
送50头牛或100头牛,甚至更多;至于穷人娶妻,则往往只付1头公牛或几头母牛。
比较而言,赫雷罗人娶亲所付的聘礼就少多了,而且富人、
有地位的人也并不比穷人送的多。那里的习俗 是:女方要到丈夫家去住,
但同时男方要给女方父亲或监护人送去 1头大公牛、1头小母牛、1只大肥羊、
1只怀孕的母羊和1只小母羊。不过,其中最好的牛羊当即就被宰掉,
供婚宴食用,而婚宴则是当地婚礼中唯一的一种仪式。”在巴尼奥罗人中,
富有人家索要的聘礼数额为10至 20头母牛。在乌干达的伦杜人中,
根据风俗习惯的要求,聘礼须交16头母牛和100只山羊。在巴干达下层人中,
娶亲所付的聘金通常为三四头阉牛和6 根针,或者是1 小盒雷管;
不过也常有人给威尔逊先生提亲,只要求他付1 件外衣或1双皮鞋。
在巴坦巴人中,酋长娶亲须付三四头母牛,而普通农民则只须付六七只羊。
在班图族卡维龙多人中,娶亲所付的聘金一般为4把锄头、20只山羊和一头母牛。
不过,女方若是某一重要首领的女儿,那么1 头母牛就打不住了。

在盛行娶亲付聘金这一习俗的地方,倘若新娘出嫁时一无所得,
人们就会把这看作新娘及其家人的奇耻大辱。在雅库特人看来,
“这就意味着这名女子不值分文,无依无靠,或是已被逐出家门。
因此,难怪雅库特妇女总是看不起俄罗斯妇女。用她们的话来说,
俄罗斯妇女只能花钱请人把自己娶走。”

当然,金钱方面的动机有时也是很明显的。有些人总是见谁出价最高,就把女儿嫁给谁;
还有人对女儿进行培养,是出于索求高价的目的。但是,无论索要出嫁报偿的因由何在,
也无论这种报偿是多是少,聘金并没有授予做丈夫的以任意处置妻子的权力。
男子用聘金所“买到”的,只是风俗习惯赋予他的某些权利。而且,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讲,
无论丈夫的权利有多大,都不是绝对的;没有任何一个民族的任何一个已婚妇女,
是完全由丈夫摆布的。在非洲的很多民族中,女方父母在某些情况下,
只要退还聘礼,即可接回女儿。

种做法总是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而日趋重要。霍布豪斯、惠勒、金斯伯格三氏曾说过,
这种趋势在畜牧阶段要比在农业阶段显著,而且,
“如果我们把买卖婚从有偿婚姻的诸多形式中专门提出来考察,
就会看到这种关系更为显著了。”在从事畜牧业的民族中,有偿婚姻似乎近于普遍。
据说,在某些未开化民族中,人们对于婚姻的商业观念,还是较为晚近的事情。

有偿婚姻不仅盛行于大多数未开化民族,而且亦可见诸已达到较高文明程度的民族。
在中国,父亲给儿子求亲,要向女方送礼。但是送多送少,则并非像“送礼”一词所暗示的那样,
出于两家人的亲善程度,而是完全听由媒人的安排。就一般情况而论,
聘礼的金额由25元至40元不等,但也有多达百元甚至百元以上的,
这就要看男方的条件而定了。交了聘礼,才能成婚。除了银元之外,
还要给女方的父母或监护人送去各种财物,有时甚至是很贵重的财物,
一般有丝绸、缎面以及稻米和水果,或者是其他一些东西。
中国人不愿让人把求亲所送的礼物称为娶亲的“价钱”。但贾米森先生认为,
在过去某个时代,婚姻交易曾是一种普遍的买卖,娶亲送礼即是古时的遗风。
其实,在家境贫寒的人家中,为父母者就往往会买下一个女童,将其收养为女儿,
最后与自家的儿子成婚。这样做,既可以使其为家里干活儿,又可以节省成亲的费用。
在古代日本,据说买卖婚和抢夺婚都是很常见的。
只是自大宝律令时代(701—H92)以来,婚姻习俗才渐渐文明了一些。

在印度,除了“仙人”式婚姻之外,还有一种保留买卖形式而推弃买卖实质的婚姻,
就是先收下那些具有实际价值的礼物,诸如一辆马车和百头母牛,然后立即奉还赠者。

中国人娶亲要送定礼,而送给新娘父母的钱一般都是用于新娘的穿戴。
在日本,求亲所送之礼均有一定之规,送礼乃是结婚礼仪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
礼物一送一收之后,婚约即已达成,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屈希勒尔先生说,他总也无法弄清这种礼物的确切含义是什么。

正如亨利 •梅因爵士所指出的,法国人素来有以省吃俭用、
积财囤物著称的习惯,究其原委,主要就是对送嫁妆情有独钟。
这种心态可能源于罗马法律中的某些义务性条款,尔后又为人们代代相传,
以至于此。

使嫁妆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得以保留下来的,还有现实的某种因素。
在一个社会里,如果法律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如果成年女性在人数上超过了成年男性,
如果有很多男子终生未娶,如果已婚妇女又往往过着安逸的生活,那么,
在这样的社会里,嫁妆就难免成为为父者为女购夫的一种手段,
正像从前男子要从女方父亲那里买得新娘一样。

曼哈特认为,向新娘抛撒谷粒、种子或干果的习俗,
肯定“起源于人们对人类与结籽作物的一种同类感,
起源于人们对婚姻之果与禾木之果的一种类比”。后来,有些作者也持有同样的看法,
认为这种习俗的用意乃在于促进生育。的确,在某些实行这种习俗的民族中,
人们也正是这样来解释的。在波希米亚和西里西亚,
有向新婚夫妇抛撒豌豆或去皮大麦粒的习俗,而且当地人都相信这样一种说法:
事后,新娘的衣裙上留有多少颗谷粒,就表明她日后会生育多少个子女。

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抛撒谷粒等婚姻礼仪还有其他一些含义。
在很多实例中,人们遵行这类仪式,并不仅仅是为了祈求人丁兴旺,
而且也是为了祈求家业繁荣,甚至完全是为了家业繁荣,生活富足。
福州人结婚时,人们之所以要在婚床上放置钱币、稻米等物,
“是为了使新人婚后生活富足,特别是为了使家中子孙不断,世代相传。
体现五代皇帝代代相袭的五枚钱币,以及其他一些物件,
即被当作预示新娘多儿多女,家业繁盛不衰的良好征兆”。 
在波斯人中,人们一边往新娘身上抛撒玉米和豆子,一边说:
“只 要你坚持祖先至死不渝的信仰,只要你能以勤劳的态度细心料理家务,
天神就能保佑你生活富足。”在西西里岛和撒丁岛,
向新婚夫妇和迎亲队伍抛撒谷粒被认为是生活富足的象征。
M.穆罕默 德•贝曾告诉我,阿尔巴尼亚南方的人往新娘身上撒稻米,
是为了使婚姻幸福,生活富裕。哈恩也说,阿尔巴尼亚人向新婚夫妇
及其陪从抛撒稻米的习俗“乃是象征多儿多女、生活富足”。
在拜火教徒中,人们往新婚夫妇身上撒稻米,意在象征丰盈与富裕。
在萨里,当地的老人们也曾告诉我,往新娘身上撒稻米是取富足之意。 
在约克郡的哈克内斯,当参加婚礼的众人从教堂出来之后,人们要在其身后抛撒稻米,
以表示一种祝愿,即“一路撒满富足爱尔兰人在新婚夫妇头上端举盛满饭食的筛子这一习俗,
是“用以象征家 庭的富足,祈求好运和生儿育女”。
苏格兰人把新娘的手用力插入饭食中,是相信这样做可以“使家中在未来的岁月中丰衣足食”
在黑山,新娘一进门,就会接到一只装满水果的篮子。
然后,新娘便将水果分发给在场的人,用以象征富裕的生活已同新娘一道来到家中。
在布科维纳的罗申人中,新娘一进门,人们就把面包和盐塞入她的怀中,
这样,她以后就再也不会为这些东西犯难了。

《2021民法典与百姓生活100问》

父母能要回被7岁小孩卖掉的手表吗?

示例
7岁的小王非常喜欢打游戏,多次请求父母为自己购买一台游戏机,
但是父母每次都严词拒绝,小王对此非常不解和伤心。
某天,小王谎称去同学家写作业,途中走进一家二手商店,
在其父亲老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价值1000元的电子手表
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二手商店,准备第二天去商场购买游戏机。
晚上,小王回到家后心里既内疚又害怕,于是向父母坦陈了一切。
请问,小王的父母能够要求二手商店退还该手表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第20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144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具体到本示例中,由于小王只有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小王将价值1000元的手表卖给二手商店这一行为是无效的。
对此,小王的父母可以以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
要求二手商店退还手表。当然,小王的父母也需要返还二手商店支付给小王的600元价款。


25 城里人可以去农村种地吗?

示例
老王退休后觉得生活无趣,时常怀念当年上山下乡插队的经历,
于是想要回老家开办一家农业公司,种种地养养鱼。恰好,
老王的远房亲戚小明准备外出务工,要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
老王听闻此消息,兴奋不已,第二天就开车回到老家和小明商议经营权流转事宜。
两人正准备签合同时,小明的老婆说承包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流转,
有城市户口的人不能来农村种地。请问,老王可以取得小明承包地的经营权吗?

土地经营权流转
第339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
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解读
为深化农村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国家提出了“三权分置”的农地改革政策,
在原来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置的基础上,增加第三种权利经营权,
以打消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后顾之忧。根据《民法典》第339条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给本集体组织
或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个人、合作社、公司等,流转方式包括出租、入股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承包方可以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
但必须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
如果对方不具备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不能向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28 房屋被抵押后对承租人有影响吗?

示例
小李从2018年起就一直租住在小明的一套房屋中,租期为5年。
2019年底,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小明向银行贷款100万元,
银行要求小明提供担保。迫于无奈,小明只能将此套房屋抵押给银行。
小李得知此事后,感到十分担心,害怕自己无法继续在该套房屋内居住。
请问,房屋被抵押后对承租人有影响吗?

房屋被抵押后对承租人有影响吗?

租赁权与抵押权的关系
第405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
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405条规定,房屋出租之后成立的抵押权不影响原来的租赁关系,
先设立的租赁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需要注意,此规定要求在抵押权设立之前,
房屋已经被承租人实际占有,也就是说租客已经实际住进房屋之内。
如果租赁合同签订后租客没有住进房屋中,
那么在设定抵押时抵押权人很难知晓租赁关系的存在。此种情形下,
租赁权人主张在先成立的租赁关系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显然对抵押权人不公平。
而除了房屋等不动产租赁需要满足此条件,
其他动产适用这一规则时也要求承租人实际占有所租赁的财产。

具体到本示例中,小明先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小李实际居住在该房屋内,
后来小明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由于小李的租赁权先于银行的抵押权,
后设立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小李的租赁权,因此,
小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不受银行抵押权的影响。


42 定金还是订金?

示例
小明工作两年后决定购买一辆汽车。在4S店精挑细选后,小明看中了某款小轿车。
经过试驾,小明对该车十分满意,当即决定购买。然而,销售员告诉小明,
该款车型十分火爆,店里已无库存,需小明支付一定费用后才能为其调货,
约一个月后即可提车。为了爱车,小明欣然接受,并按照要求支付了5000元。
4S店收款后向小明出具了“订金”收条。两个月后,小明仍未接到提车通知,
便向4S店询问。销售员告诉小明,他订购的此颜色的该款车产量少,
要等待厂家生产,还需要等6个月,若小明不愿意再等,可以原数退还订金。
随后,小明要求4S店双倍返还订金被拒。请问,小明的主张有道理吗?

“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含义却大相径庭,着实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
在购买机动车、不动产等高价值商品时,
卖方多要求买方支付一部分款项以作“订货”之用。这部分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呢?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定金”是金钱担保,
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履行前,
由一方向另一方交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功能。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的规定,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
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支付订金通常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
因此,订金支付方不能依据定金罚则要求收取方双倍返还订金。


34 商家应当按传单上的促销价结算吗?

示例
小李在步行街收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着“土星家电城,喜迎店庆,爆款促销,
欢迎选购!”小李对传单上的一款笔记本电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传单上有这款笔记本的图片,并配有文字:“迅捷NB360笔记本电脑,
劲爆价4888元/台,促销期内,保证现货供应。”
小李在传单上注明的促销时间内来到土星家电城购买笔记本电脑,然而,
他在收银台结账时被告知,用于促销的电脑已卖完,现已恢复原价5888元。
请问,小李能要求土星家电城以4888元卖给自己这台笔记本电脑吗?

根据《民法典》第473条,商业广告和宣传原则上是要约邀请,
但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本示例中,传单上面明确刊载了产品型号、
单价,内容具体确定;“促销期内,保证现货供应”则表明要约人具有受要约约束的意思。
该传单已经构成要约,小李在传单上注明的促销时间内前来购买笔记本电脑,
土星家电城应当按照传单上写明的价格向小李出售。



40 债务人的债务人是我的债务人吗?

示例
2019年5月13日,小张找小明借款5000元,承诺在6月30日归还。
看到小明犹豫不决,于是小张告诉小明,第三人小王还欠自己5000元,
就在5月31日到期,到时候肯定有钱还小明。于是,小明将5000元借给小张。
到了2019年7月18日,小张仍未向小明还款,小王也没有还款给小张。
小明联系小张还钱,小张表示没钱可还。于是,小明提醒小张找小王还钱,
但是小张却表示反正找小王讨了钱还是要还给小明,自己一分钱也捞不着,
何必自找麻烦。请问,小明可以直接找小王要钱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合同当事人。
例如,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原则上不能要求第三人还钱。然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
《民法典》第535条规定了代位权制度。简单来说,
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
以至于影响到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
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36 商家声明“物品遗失概不负责”有效吗?

示例
小李酷爱游泳。某日,小李下班后去单位附近新开的自在游泳馆游泳,
他把自己的手机和衣物放在游泳馆设置的储物柜里,
按照提示锁好柜门后游泳去了。游毕回来,小李发现储物柜开着,
自己的衣物还在,手机却不见踪影。小李找到游泳馆的经理讨要说法,
经理指了指馆内多处张贴着的明显标语“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淡淡地说:“我们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贵重物品自己看好,丢了不关我们的事。”
请问,商家在墙上贴了免责标语,就可以不用为顾客丢失物品负责了吗?

《民法典》第497条第2款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或者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
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26条第2款和第3款亦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无效。


46 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还款吗?

示例
2019年5月1日,小张找小明借款5000元。小张出具借条,其中写道:
“小明借给小张5000元,用于小张母亲住院治病,2019年8月31日偿还。”
随后小明交给小张5000元。2019年6月18日,小明发现小张母亲身体健康,
近期并未入院治疗,多方打听后得知小张参与赌博,
自己借给他的钱已经被小张挥霍在赌桌上了。小明随即联系小张要其还款,
但小张以“约定的还款时间未到”为由拒绝。小明可以要求小张提前还款吗?

《民法典》第三编第12章对借款合同进行了规范。
《民法典》第668条第2款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
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了还款期限,
原则上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因为提前还款可能损害贷款人的利息收益。
但是借款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按照《民法典》第673条的规定,
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这是因为借款用途是贷款人是否借款的重要考量因素,
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比如将借款用于奢侈消费、赌博等,
会增加贷款人不能收回借款的风险。


57 父母可以为子女自创姓氏吗?

示例
老王和老李结婚多年一直未有生育,终于在快40岁的时候迎来了宝贝女儿。
酷爱中国古诗词的夫妻俩,根据“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等诗句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
也不随母姓的名字——“北雁云依”,寓意对女儿的美好祝愿。
然而,当地派出所却拒绝为“北雁云依”办理户口。
夫妻俩为此将当地派出所告上了法院。请问,派出所的做法合法吗?

老王老李夫妇为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派出所的做法合法吗?

第1012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
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015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81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示例
老王育有两子,其中小儿子因腿部残疾一直居住在家,亦无其他生活来源。
后老王去世,在分割剩下的房产与少量存款时,
大儿子拿出一份声称是老王生前立下的遗嘱要求将遗产中的房产过户在自己名下,
小儿子不服诉至法院。法庭上大儿子迫于压力最终承认遗嘱系自己伪造,
但主张自己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请问,大儿子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权的丧失与宽宥
第1125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继承权的丧失与宽宥
第1125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75 谁能多分配遗产?
示例
小红系单亲妈妈,膝下有两子一女,其最小的女儿年幼时不幸遭遇车祸高位截瘫,
失去劳动能力,此后一直未能就业、结婚,常年休养在家,由其照料。
两个儿子各自成家后,均不与小红共同居住。小儿子生活在农村,
尽管条件一般,但夫妇两人十分孝顺,平日悉心照顾老人,帮助妹妹。
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生活在城市,常年外出旅游,对老母亲不闻不问,
极少看望。某日,小红突发疾病过世,生前未立遗嘱,遗产尚待分配。
大儿子夫妇闻讯,火速前来,声称自己在城市生活压力大、用钱多,
应当多分遗产,引发小儿子和小女儿的强烈不满。
请问,遗产应该如何分配?三个儿女中谁可以主张多分遗产?

遗产分配规则
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9 保姆受伤雇主应该赔偿吗?

示例
小明家雇佣的保姆小兰在窗台上擦洗空调时,发现窗台上有空调积水,
但没在意,导致站上窗台时没站稳而摔伤,
同时她手中的清洁工具掉下砸碎了楼下邻居小李的窗户。
请问,小兰应当赔偿邻居小李的窗户吗?
小兰可以要求小明支付自己治疗和赔偿邻居窗户损失的费用吗?
如果小明是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小兰是由家政公司派过来的保姆,
又该由谁来赔偿呢?

本示例中,小明直接找到小兰让其做保姆工作,两人之间属于个人劳务关系,
小明作为接受劳务的人,是小兰的雇主。擦洗空调属于保姆的工作内容,
小兰为小明干活时砸碎了小李的窗户,雇主小明要对小李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小兰是故意所为或有重大过失,那么小明可以找小兰要回赔付的钱,
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小李赔偿。对于小兰擦洗空调摔伤,
雇主小明和小兰自己都有责任。一方面,小兰看到窗台有积水,
应当能想到不擦干水直接站上去很容易滑倒,但她心存侥幸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对自己的摔伤有过错。另一方面,窗台是一个相对危险的工作环境,
雇主小明应当查看窗台的安全情况,提醒小兰擦干水或者提供防滑工作鞋,
但小明不管不问,对小兰的摔伤也有过错。
因此,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担小兰的医疗费等损失。

如果小明与家政公司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小兰是家政公司派过来的员工,
那么家政公司才是小兰的雇主。因此,家政公司要赔偿小李的财产损失,
同时小兰的受伤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时,小明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小李和小兰的赔偿要求,并让他们找家政公司去。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其实在“请保姆”这种生活小事中也蕴含着巨大的法律学问,
我们可以通过家政公司聘请保姆,以此降低自己承担责任的风险。


67 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示例
小明在与小红结婚前,小明父母花费半辈子积蓄为小明购买了一套房屋,
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小明在婚前必须做财产公证,担心万一有一天两人离婚,
小红会分走一半的房屋。小明十分理解父母的心情,
但也不想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影响他与小红的感情,
陷入了苦恼之中。请问,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婚前财产公证是非常有意义的。首先,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明确财产归属,
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事后如若发生财产归属纠纷,
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避免举证困难,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其次,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骗婚”,
也能尽可能避免受对方婚前债务牵累。最后,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夫妻双方纯粹、
良好感情的维系,稳定婚姻生活。当然,夫妻双方不做婚前财产公证
也不会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产生任何影响,同时并非所有的财产都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例如,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汽车等财产,因为实行登记制度、
产权明确,就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像产权归属不易明确的动产,
如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纠纷,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79 子女可以作为父母遗嘱的见证人吗?

示例
老王病重,生命垂危之际,将自己的儿女叫至床前,口头立下遗嘱:
“我患病期间,一直是大女儿在照料我,我死后所拥有的房产全部归大女儿继承。”
旋即去世。此后,老王的子女就遗产分配发生了争端,其余子女将老王大女儿诉至法院,
要求确认此份口头遗嘱因无合适见证人而无效。
请问,其余子女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民法典》第1140条明确了继承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其中,对于“与继承人、
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认定,包括了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
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这些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921人类婚姻史:第三卷》

据克劳弗德说,在马来群岛,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仅仅存在于为数很少的上层阶级之中,
因此可被看作大人物享用的某种奢侈品。如果以为这两种制度会影响整个社会大众,
那是很不切实际的。另一些作者在谈及马来群岛的各民族时也都证实,
一夫多妻制无论发生在哪里.都仅仅是一种个别的现象。

这些数字说明,即使在非洲以外的民族中,
高级农业民族也要比初级农业民族更爱实行一夫多妻制,
虽然这一差别较之非洲高级农业民族与初级农业民族的差别要小得多。
同样,非洲以外的高级农业民族显然也比低级狩猎民族更爱实行一夫多妻制,
至少在不将澳大利亚部落考虑在内的情况下是这样。我在这里之所以讲得这样细,
是因为一夫多妻制在非洲高级农业民族中较之在其他地区的高级农业民族中更为盛行这一事实,
可以为我们起到一种警示作用。它告诫我们,不要以为在简单民族中,
一夫多妻制在经济文化较高阶段中的盛行,完全是出于经济上的原因。

在劳动人民中•显然很难看到哪个男人娶有两个女人,而商人、
官员、地主以及生活状况比较优越的人,则往往纳有一个或更多的妾。
据韦尔斯•威廉斯估计,在这些人中,纳妾者约有2/5。
中国有良知的人在心底里显然都是反对纳妾的。在朝鲜,
做官的人除了在家娶有数名妻子之外,甚至在“衙门”里还必须依照习俗蓄有数名妾。
在日本,中国式的纳妾制也曾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存在于社会,
直至1880年刑法颁布之后才被废除。

可以肯定地讲:导致一夫多妻制的一个原因,往往就在于婚龄女子太多;
而导致一夫一妻制的一个原因,又往往是婚龄女子相对较少。

格拉布先生在谈到巴拉圭查科地区的伦瓜人时曾说:“
一夫多妻制并不是这支印第安人的自然本能。一夫多妻制只见于那些饱受战争摧残,
因而男子人数大减、女性人数大大超过男性的部落。……但是,当男女人数恢复平衡以后,
一夫多妻制也就渐渐中止了。……实行一夫多妻制的部落居住在西南边区,,
他们身强体壮,具有一种好战的本能。”

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中,由于男性的死亡率较高,因而女55性人数较多。
萨瑟兰博士调查了 109名爱斯基摩人,发现其平均年龄为将近22岁,其中女性为24.5岁,
男性为19. 3 岁。男子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海上、在雨雪中、在严寒中度过的,
很多人还被淹死。由于这样的生活方式,男性中很少有活到50岁的;
而很多女性却能活到七八十岁。这样一种情况很自然地会导致一夫多妻制。
在伊维利克人和基尼佩图人中,一半以上的已婚男子都娶有两个妻子,
其原因就在于那里的女性人数超过男性。

至于一夫多妻制在雅库特人中的衰亡,则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财产越来越少,
而聘礼却居高不下;二是女童较少受到照管,因而其死亡率要比男童高。

在很大程度上,卡菲尔人的一夫多妻制乃是连续不断的血亲复仇和战争所造成的结果,
因为复仇和战争使得女性人口大大多于男性。但是现在,死于战争中的男性已经大为减少了,
一夫多妻的现象也很少见到了。在聪加人中,
一夫多妻制的兴起乃是受到贡古尼亚纳战争的影响,
因为战争使男性的人数大为减少。

一般说来,一夫多妻制的直接原因,还在于男性追求多偶的欲望。
而这种欲望的产生则有多种原因。

同样,在中国和朝鲜,做丈夫的通常都比他所娶的第一个妻子小3 至8 岁,
而正是这种年龄差导致了一夫多妻制或纳妾制。
但是,即使男子年轻时娶的是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妻子,待到妻子的青春美貌一去不复返时,
做丈夫的也依然正当盛年。这种情况在文明发展的较低阶段上尤为明显,
因为那种环境中的妇女似乎很早就会衰老。

在曼丹人中,女人结婚后不久,美貌就消失了。据鲍尔斯说,
加利福尼亚的土著妇女在她们自由自在、毫无负担的青春岁月中是相当俊美的,
但是,一过了 25岁或30岁,生活的沉重负担就把她们压垮了,相貌也变得难看了。
在卢乔人中,女性“一上了年纪,就变得粗糙而又难看,
其原因就是身体劳累,待遇也很不好”。

荷属新几内亚米米卡地区的巴布亚女性,在刚一能生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做了母亲,
而后,在艰难生活的重压下,很快就变得年老色衰了。在新西兰、塔希提、
夏威夷以及南大洋的其他一些岛屿上,土著妇女的美貌很快就消失了。
据说「这是因为有的妇女干活很累,有的妇女很早即与异性性交,再者,
她们的生活方式也是促使青春容貌很快消失的一个原因”。

一夫多妻制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男子的喜新厌旧。
人的性本能往往因长年相伴而钝化,又因新鲜刺激而亢进。

但是,男子想多娶妻子,并不仅仅是出于性动机,还可能是为了得到子孙,
得到财富,得到权威。有人之所以在妻子之外另娶新人,
一个很常见的理由就是妻子不能生育,或是只生女,不生男。
例如,在格陵兰,男人如果没有子女,特别是没有儿子,就会被人看作是很不光彩的事。
因此,如果一个男人所娶的第一个妻子不能满足他想要得到儿女的欲望,
他往往就会再娶第二个。在楚克奇人中,无儿无女被人们视为一大不幸,
因此,好心的妇女如果自己不能生育,也会力劝丈夫再娶一个。

在蒙昧的或野蛮的社会状态中,男子总是以家庭人口众多而自豪;
家人越多,越受人尊敬,也越令人惧怕。

伯顿在谈到非洲的一夫多妻制时,曾经指出:“在野蛮人和蒙昧人中,
一个人的朋友只限于自己的血亲和姻亲,这与欧洲的情况大不相同。
因此,在那里,婚姻纽带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一个人娶有很多妻子,
还有助于增强他的自豪感,扩大他的影响力,提高他的地位,并给他带来更多的享乐。”
在摩洛哥的某些柏柏尔部落中,血亲复仇的习俗很盛行,
因此,人们都特别想生有很多儿子。

希普先生认为,正如低等动物的生殖能力可以在人对它们的驯养过程中得到增强一样,
人的生殖能力也很可能是随着文明的发展而增强的。他说:“在现代文明社会中,
人们可以随时得到很好的食物,此外,还有其他各种刺激因素,
这就导致生殖器官的活动增强,生殖细胞的产生增多,
以至我们可以这样说,人类女性几乎在其生殖期的任何时候都可受孕。

在一夫多妻制中,男子可得助于诸妻的劳动而享有舒适的物质生活或增加自己的财富。
对多妻制情有独钟的祖鲁人,在为他们所中意的这一习俗辩护时,
经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我只有一个妻子,
那么,她一病了,谁来给我做饭呢? ”

在火地岛的雅甘人口,以及在格陵兰岛东岸的爱斯基摩人中,男人之所以要娶两个妻子,
都有这样一个理由,即为自己的船找两个划手。在后者那里,还有一个理由,
就是找两个女人,为自己捕获的动物剥皮。柯比曾经说过库钦人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目的,
就是想找来一些可供他当牲口用的人,给他拉柴,背肉,并做营地中的各种杂务。
在加利福尼亚,有一个莫多克人为自己娶有数名妻子一事辩解说,
他得要一个人管理家务,一个人外出打猎,一个人采集食物。
沙勒瓦在谈到休伦人时曾说:“有些部落的男子在他们外出打猎逗留的每一个地方,
都有一个妻子。"

经济发展会导致财富分配愈趋不均.再加上娶亲必须支付聘金,
而聘金的多少又受到财力的影响,这就使得有些人能娶数名妻子,
而有的人则连一个也娶不上。

一个男人娶有众多的妻子,不但能够增加其财富,而且,也可提高他在社会上的地位、
声誉和威望,这里且不说还能扩大他对子女的影响。据说,
一个聪加男子可以从众多妻子身上得到如下好处:“傍晚,
每一个妻子都会给他送来一盆已为他做好的饭。他会变得很胖。
而一个人越胖,也就越受尊敬。他还可以款待他的孩子们以及来访者、陌生人和穷人。
人人都会颂扬他的豪爽大度和好客之情。他会变得很出名,甚至比酋长大人更受人尊敬。
总之,一个非洲人的伟大首先在于吃,而吃的问题又与一夫多妻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我们时常听说,一个人若能娶有众多妻子,就能慷83慨大度,广交宾朋,
甚至有时还能让朋友和属下分享自己的某些妻子。通过姻亲关系,
也可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多妻往往还是英武、精明和富有的象征。
在图皮人中,一个男人娶的妻子越多,他就越被人视为英武之人。
在阿留申人中,最好的猎手往往也娶有最多的妻子。在阿帕切人中,
“谁能凭借自己的财力吸引并养活最多的女人,谁就享有最大的荣誉,就最受人尊敬。”
在孔德人看来,有很多钱与有很多妻子本是一回事。我们在游记之类的书中,
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诸如“一夫多妻制被视为检验男人财富和权势的标准”,
或者说,“一个男人的显贵程度总是与他娶有多少妻子成正比。”
一个刚果土著人“想要对你夸耀其酋长的伟大,或是称颂其族长的显要的话,
就会告诉你他们有多少妻子,即使加上一打也毫不在意”。
由于一夫多妻制总是与显赫的地位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人们往往把它视为一种荣耀;
而一夫一妻制由于总是与贫穷结伴,因此又往往被人看不起。
一夫多妻制已趋向于成为一种特定的阶级标志。据我们所知,在某些民族中,
除了头面人物和显贵人士之外,其他人一概不得娶有多妻。

由此看来,人与人之间在财富和地位上的平等状况倾向于使一夫一妻成为
一种普遍的婚姻形式。即使在贫富不均或社会分化已很明显的地方,
即使在女性多于男性的情况下,社会上的穷人和下层人也还是得实行一夫一妻制。
我们经常可以听说,由于娶亲要付聘金,或者由于婚礼的开销太大,
很多人只能过一夫一妻的生活。这里可以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艾尔斯先生曾写信告诉我,在祖鲁人中,妻子是要用牛来买的,
因此很多男人都只有一个妻子。

显然,在那些以狩猎为生,因而妇女劳动量不大的地方,在那些由于土地贫瘠、
耕作原始或耕地有限,因而农业收成不足以养活一大家人的地方,
一个人都是难以养活好几个妻子的。

在很多民族中,还有一个牵制一夫多妻制的因素,这就是男子娶亲,
必须先为女方家服劳务若干年,有的还必须一辈子住在女方家里。
博厄斯博士在谈及中部爱斯基摩人时曾说:“一旦新婚夫妇住在女方家里,
就会对一夫多妻制的实行起到一种牵制作用,虽然一夫多妻制还是被允许的。
只有当新婚夫妇单过时,做丈夫的才能完全随意地再娶别的女人。”

我们知道:在低等动物中,一只雌兔如果看到另一只雌兔在它面前交配,
就会上前去咬这只雌兔。

在澳大利亚各部落中,女人之间的嫉妒是司空见惯之事。在有的部落,
“新的妻子一嫁过来,原来的妻子就会去打她。
至于原来的妻子能否保持住自己在家里的地位,
在很大程度上就看她的拳脚硬不硬了。”

西布里曾经说过:“一夫多妻制必然给家庭带来仇恨和争斗。
……每个妻子都想着比别的妻子得到更多的利益,
想着如何用甜言蜜语把丈夫的财产弄到手。其结果是整日不断的争吵和妒忌。
一夫多妻制不可避免地导致你争我斗,彼此‘结下冤仇""。

达尔文在某些驯养的哺乳动物中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在情鸟中,
如果一只鸟的伴偶死了,那么,即使再给它找一个新的、
合适的伴偶,它也难以存活。

非洲人在冲锋陷阵时,总是高喊着恋人的名字为自己壮胆;独木舟划手一提起恋人的名字,
就能迸发出新的力气,奋力划桨;疲惫的吊床抬夫借助这种全能的呼唤,
就能重新焕发精神;孤独的行路人一唱起赞美恋人的歌曲,就能驱散旅途的寂寞。

第一,在文明民族中,任何迷信观念都已不能使男子在妻子妊娠期和生产后的
很长一段时间内与妻子实行分居。第二,人们对于多儿多女的渴望已趋于淡薄。
第三,人口众多的大家庭非但不再对生存斗争有任何帮助,反而被很多人视为不堪忍受的负担。
第四,一个人的朋友已不再限于自己的亲属,而一个人的财富和影响力也
不再取决于妻子儿女的多少。第五,做妻子的已不再是男人仅有的劳力,
体力劳动在很大程度上已为畜力以及机械器具所代替。第六,爱情在情趣上趋于高雅,
因而在时间上趋于持久。第七,在一个有教养的人看来,青春和美貌已不再是女性魅力的唯一所在,
文明已赋予女性美以新的生命。第八.人们对女性的情感给予更多的尊重,
过去那些导致女性自己也情愿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原因已不存在。
第九,妇女在受到较多的教育并享受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其他好处之后,
不靠丈夫的供养也可以生活得很好。

在古代雅利安人中,似乎确有这样的一种习俗:一个上了年纪的或不能生育的已婚男子,
可以找人代为帮助,为自己生一个合法的继承人。

沃德尔把拉萨这种女多男少的状况归之于两个原因,一是众多的男子进入寺院,
终身不娶;一是由于实行一妻多夫制,女性出现剩余,并从家乡流向城市。
在西藏,结婚和离婚都很容易,因此农村女性进城后,婚姻关系很乱。
另有一些作者说,有些多余的女性当了妓女,而有些则一直保持单身。

哈根认为,女性的死亡率较高,一是因为这些蒙昧人的生活很苦;
二是因为女性机体的抵抗力较弱。

因为在山区,一来办婚事没有那么讲究,二来做父母的在出嫁女儿时,不仅不用陪送大量的嫁妆,
而且还往往可以从中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邓洛普先生还说:“有人认为,
琼萨尔地区男女比例的失衡,可能是由溺杀女婴的习俗所导致的。
而我则更为看重民族习俗对自然的适应性。”

在食物充足的条件下,加强繁殖对物种是有益的;而在食物不足的条件下,情况则相反。
由于繁殖力主要取决于雌性个体的数量,因此,机体如能得到特别充足的营养,
就会产生较多的雌性后代;如果情况相反,就会产生较多的雄性后代。
普洛斯博士和迪辛博士曾先后用一些事实来证明实际存在的这样一种关系:
食物充足,则多生雌性;食物匮乏,则多生雄性。例如,做皮匠的都懂得,
富足地区多出雌兽的皮毛,贫困地区则多出雄兽的皮毛。
就人类而言,据说农村地区出生的男孩要比城市多。而我们都知道,
乡下人的膳食状况往往较差,城里的生活条件则一般较好。
不过,关于城乡男女出生比率的调查,也有相互矛盾的说法。有的调查表明,
农村的男性出生率要比城市高;而有的则表明,农村的男性出生率要比城市低。
还有人注意到,与富裕人家相比,穷人家生的男孩要多一些。此外,普洛斯还发现,
在萨克森地区,高原出生的男孩要比平原多。

对于贫困多生雄性、富足多生雌性的理论,很多作者都表示支持。

在实行一妻多夫制的民族中,有些情况与迪辛博士的理论似乎是相吻合的。
我们在前面曾提及1814年锡兰的人口统计,对此,戴维曾说过:“男女比例失衡最严重的地区,
是该国最贫穷的地区,那里的人口极为稀少生存极为艰难。而在不太穷的地方,
男女比例失衡的问题就比较小。在某些渔村,食物比较充足,女性人口还超出了男性。
以极端贫困来促使人们多生男孩,莫非这是具有远见的大自然为人类的未来所做的一种明智的安排? ”
有一种彼此相伴的现象十分引人注意,即:一妻多夫制往往发生于贫困地区或贫困阶层之中。
如果说一妻多夫制起因于男多女少的状况,那么,我们则可以说,
男多女少的状况又是源于营养的贫乏。但是,人们在困难的经济条件下实行一妻多夫制,
乃是出于全然不同的原因。一妻多夫制的作用之一似乎就是防止挨饿。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很快就会讲到。

就我们现在所谈的问题而言,我认为,迪辛博士从他的一般理论中所做的另一推论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他提出,雄性的数量越多.血亲婚配之事就越少。他说,雄性越多,
他们在寻找配偶时就必须从其出生地向外走得越远。血亲婚配对物种是有害的。
因此,血亲的结合就有一种倾向,即生出的雄性后代较多。据内格尔博士说,
某些自花授粉的植物开的多是雄花。再以马为例,根据格勒特博士的统计调查,
公马与母马的颜色相差得越大,他们交配所生的小母马也就越多。
在犹太人中,很多人都是娶表亲为妻,因此犹太人所生的男孩也明显偏多。
有人说过,农村人生的男孩相对较多,同时,农村人与近亲联姻的事例也比城里多。
而据迪辛说,男女非法结合所生的多为女孩。

内格尔认为,犹太人多180生男孩,是因为犹太妇女在怀孕时特别注意保养身体,
还有就是因为犹太人中的私生子较少。但是,雅各布斯先生认为,尽管如此,
犹太人中的男性出生率还是比欧洲的非犹太人高。

在很多民族中,一妻多夫制还可溯源于经济动机。有人就曾说过,在西藏,
一妻多夫制乃是“一种必要的制度。山谷中每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
都已耕种了许多世代。人口的数量又必须适应于耕地的数量。而要保持这一比例关系,
就必须做出某种限制,即:在每个拥有一定财产的家庭中,
只能有一名生儿育女的人。”


罗克希尔曾说过:“在一家之长过世之后,假如把家产平分给几个儿子,
再假如每个儿子都娶一个妻子,养一个家,那么,这财产就不够大家用的。
而且,父宅中也容不下这么多的人。人类各民族的长期经验显示,几家合住于一个屋顶之下,
是不会有安宁、和谐的日子过的。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几个儿子合娶一个妻子。这样,祖上留下的家产就不致分散,大家还可省下一大笔钱。”
但是,这里说的只是农区的情况。至于“在游牧民中,由于人们并不靠土地上生长的作物为生,
由于耗牛、绵羊和山羊的数量总是越来越多,足以满足牧民的需要,
因此,就不存在保持家产不分散的必要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游牧民中就不曾听说
有人实行一妻多夫制。他们一般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可能还有极少数人实行一夫多妻制。

有人认为,拉达克人实行一妻多夫制,也有类似的原因。德鲁曾说过:“毫无疑问,
拉达克地区之所以实行一妻多夫制,是由于当地可耕地面积太小,资源一般不易复生。
此外,该地区不仅在地理上十分闭塞,而且在生活方式、语言和宗教上也同外界格格不人,
这就限制了他们向外流动。人们发现,那些做弟弟的,既不能娶亲成家,也不能外出谋生,
而只能留在家里做长兄的帮手和长工。奈特先生也谈到,拉达克人实行一妻多夫制有这样两个原因:
第一,当地自然资源贫乏,因此农民就用这一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土地资源;
第二,当地人已习惯于在高海拔地区生活,一到平原地区就容易发生胆热症,
因此人口过多后,也不宜向外流动,故以一妻多夫制作为减缓人口压力的一种替代办法。
而现在,由于实行了一妻多夫制的做法,又由于他们养的山羊可产贵重的羊绒,
因此,广大人民的生活都很舒适,并呈现出“一种极为富足的景象”。

他指出,如果一个民族生产的食物不够养活其人口,那么,一个自然的结果就是,
只有拥有一定特权的长兄才能娶得起妻子,而他的弟弟则娶不起亲,也不能有孩子。
但是,也有人认为,他们实行一妻多夫制,与他们的好战习性有关。
由于经常打仗,做丈夫的便常常离家在外。关于古代阿拉伯人的兄弟共妻式一妻多夫制,
有人认为,这是由贫穷加上溺杀女婴的习俗所造成的。阿拉伯地区除了少数绿洲之外,
都是不毛之地.因此,人们的居住地点实际上也就只限于几个绿洲之中。
韦尔豪森曾说,普通的个体婚姻在过去似乎曾被视为一种奢侈品,穷人是享受不起的。

虽说无论是在富人中还是在穷人中,经济上的考虑都可导致一妻多夫制。
但是,从我们上面所引用的大量资料来看,实行一妻多夫制的似乎还是以穷人为多。
只要有钱,人们还是会单独娶一个妻子,甚或娶好几个妻子。有些人就曾说过,
人们之所以实行一妻多夫制,是因为无力积蓄娶亲所需的聘金,于是,
几个兄弟或几个朋友便合伙出钱买一个女子,作为大家的妻子。
在米里人中,穷人家常有这样的事一一“两个兄弟合伙,用共同的劳动所挣得的钱,
合买一个妻子。”弗雷泽认为,锡尔穆尔的一妻多夫制在起源上也有一个与此类似的原因。
我们在前面也曾提及过其他一些例子。此外,还有这样一种情况:穷人娶不起妻子,
便去请有钱人帮助,但是娶来之后,必须与其施主分享。显然,
家境贫寒和女性甚少往往会伴随在一起,共同导致一妻多夫制。
在那些女性人数很少的地方,穷人要想单独娶上一个妻子,困难势必就更大。
据拉赫曼・ 辛哈王公说,在古贾尔人中,一妻多夫制“这一做法,
只在穷人中才有。这是因为,穷人娶亲很难。
而这又有两个原因,一是该种姓中的女性甚少,
一是做父母的自然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尽量嫁给有钱的人。”

我们在前面曾说过,一妻多夫制还往往同牧区的生活习惯联系在一起。
约翰 ・ 罗斯科牧师指出,同非洲其他一些主要以食用牛奶为生的部落一样,
巴希马人也非常严格地戒食植物性食物,怕的是植物性食物在胃中同牛奶相混,
伤了奶牛,断了他们借以生存的主要食物来源。于是,在巴希马人中,
做丈夫的就必须养有很多的奶牛,以养活妻子和家人,因为他们不能指望靠种地来谋生。
但是 ,穷人则无力养那么多的奶牛,于是,几个穷人(无论有无兄弟关系)
便把各自的牛凑到一起,买上一个女子,作为大家的妻子,大家一起养活。
不过,一妻多夫制与牧区生活之间的联系还可能有另外的原因。
克鲁克先生在谈及印度西北诸省古贾尔人和贾特人的一妻多夫制时,
曾经说过,这种制度很适合这些在河谷地带放牧牲畜的民族。
一家中的诸兄弟总是轮流在外放牧,而家中又总有人照管主妇。
同样,塔尔博伊斯•惠勒也认为 ,西藏的一妻多夫制“可能起源于牧民之中,
因为牧民们常常离家在外,不是去找新的牧场,就是去跟平原地区的人谈卖牲畜的事,
一走就是好几个月。”

据说,喜马拉雅地区属蒙古人种的民族.也同与他们有血缘关系的藏人一样,
认为一妻多夫制对他们是很适宜的。这不仅是因为这一地区十分贫困,
而且还“因为做丈夫的长年累月地在外贩运货物或放牧牲畜,妻子一个人留在家中,
少不了遇到各种危险和困难。”

在科钦邦的卡尼扬人中,做丈夫的常常由于贫困而在外奔波。他们解释说,
他们之所以实行一妻多夫制,是因为他们这个种姓的人太穷,
负担不起兄弟同堂分室的大家庭所需的开支。由于太穷.甚至一家之中的几个兄弟,
一起呆在家里的时间也不能太长。诸兄弟以占卜为生,往往要到处奔波。
每个兄弟一个月只在家里呆几天的时间。因此,做妻子的在每段时间内实际上只有一个丈夫。
我们常常听人说,做弟弟的在长兄不在家时可与嫂子发生性关系。
这也说明,一妻多夫制与人们在外谋生的生活习惯有一定的关系。

我们不难发现,凡是由男女人口不均、生活贫困或男子时常离家在外等
原因而引发的一妻多夫制,都很自然地倾向于呈现兄弟共妻的特点,尽管也有个别例外。
要想保持家产不致分散,诸夫就一定得是兄弟,至少也是近亲。有些地方由于女性甚少,
不可能每个男子都单独娶有一个妻子。在这种情况下,做长兄的出于手足之情,
就会让他的弟弟与他共妻。有时,一个男子会由于贫穷而无力独自迎娶并养活一个妻子。
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愿意同自己的兄弟合娶一妻的,因为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
有时,为了使家里总能留有一个男人支撑门面,保护家人与家宅,一家之中就需要有几个丈夫。
而一般来讲,丈夫离家在外时,代替他的最合适的人选就是其兄弟。
一家人中的几个兄弟一般都同住一处,彼此间有一种团结友爱的感情。
如果兄弟几人都与同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所生的孩子就都是自己家的种。

据说,从马拉巴尔寺庙的建筑风格上,可以看到蒙古种人的影响。
寺庙中雕刻的鬼神,其相貌与西藏的面具几乎完全一样。在南布蒂里婆罗门中,
只有长子才可以娶亲;而在西藏.也有类似的习俗,
所不同的只是做弟弟的可与其长兄共妻。

弗雷泽先生在谈到锡尔穆尔人时曾说:“这个民族有一点很值得注意:他们在道德上如此堕落,
其风俗习惯又多有违背常理之处,但是在其他一些方面,却比其他一些举止得体、
道德良好的民族表现出高得多的文明程度。这些人的穿着都很整齐,也显得很有体面。
他们在接人待物上更讲礼貌,更显得不卑不亢。
他们比苏格兰高原偏僻之地的大多数居民更有风度。……他们的住房,无论是在建筑式样上、
舒适程度上,还是在室内清洁方面,都比苏格兰高原的住房强得多。”
在西班牙人刚刚来到兰塞罗特岛时,这个岛上实行一妻多夫制的居民,
明显要比加那利群岛上实行严格一夫一妻制的其他居民,具有更高的文明程度。

在很多未开化民族中,据说婚姻一般都是终生性的,离婚的事甚为罕见。
美洲的众多部落都是如此。据布里奇斯先生告诉我,
在火地岛的雅甘人中,夫妻至死才分离的事例有很多很多。

在中非东部的某些土著人中,如果做丈夫的忘记给妻子添置衣服,
做妻子的就可与之离婚。在缅甸的拽人中,如果丈夫嗜酒成性,
或有其他不检点行为,妻子就有权把他逐出家门,而保留家中的一切财物。

在日本,也同在中国一样,妻子在法律上没有权利以任何理由要求与丈夫离婚。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873年。

我们已经知道,婚姻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比单纯的生殖行为更为持久的关系。
这种关系似乎是以一种原生习性为基础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即使在原始时代,
一男一女或一男数女在其后代出生之后,也习惯于继续呆在一起。
这样做是出于一种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的本能,因为幼儿需要得到父母的共同照顾。
在具有这种习性的其他一些物种中,雌雄两性结合在一起的时间有长有短,
相差甚大。在很多鸟类中,这种结合期可持续终生;而在哺乳类动物中,
雌雄两性呆在一起的时间很少有超过一年的。在类人猿中,
现已发现一些包含若干年龄不等的幼猿在内的家庭群体。当然,我们不能断定,
这些群体中的幼猿是否都是同一个父亲的后代。在某些处于最低发展水平的人类种族中,
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婚姻通常都是终生性的结合。
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人类最早的祖先也是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设想,
假如人类最初只在某一季节内做爱,而后则开始终年交配,那么,
这就形成一个诱使伴偶呆在一起的新因素,而这一因素肯定会使男女之间的结合出现
一种较为持久的倾向。但是,除了这种纯粹的性本能之外,
恩爱之情也可以促使一对夫妻长久地呆在一起,即使他们的婚姻已经达到了最初的目的。
而随着精神素质对爱情的影响,夫妻之情自然也更趋长久。

父母对子女的感情也可以产生类似的影响,
而且其影响力要比养育子女的必要时间更为长久。
婚姻不仅是为求得子女而存在,而且还因子女的存在而成为一种持久的结合。
在很多低等种族中,子女的降生乃是维系婚姻纽带的最大保证。

经济方面的考虑也会使婚姻纽带得到进一步加强。婚姻关系一旦解除,
妻子就会失去一个供养自己生活的人,丈夫也会失去一个帮手,甚至是一个苦力。
诚然,在有些地方,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不大费力地再缔结一次婚姻,
因此经济方面的考虑对加强婚姻纽带可能并不怎么重要,甚至还可能成为离婚的一个原因。
据说,在达雅克人中,“如果妻子太懒,或者身体虚弱,无力干活的话,
丈夫就会无情无义地将其抛弃,再去找一个能吃苦、能干活儿的搭档来。”
但是,再找一个搭档并非总是一件容易事,而再结一次婚就会再花一笔钱。
据贝尔伦说,在泰穆尔人中,结一次婚要花一大笔钱,
欠一大笔债往往要一个人干整整一辈子才能还清;正因为如此,在名门望族中,
婚姻关系是松不得的。丈夫遗弃妻子之后,可能还得给她提供生活资料,
并常常要退还妻子陪嫁带来的东西,甚至还必须分去一定比例的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做丈夫的可能就会失去当年娶亲时所付的聘金,或者,
女方家庭要退还当年出嫁女儿时所收的聘金。毫无疑问,
女儿出嫁陪送嫁妆的习俗以及花钱娶亲的习俗,都会使婚姻趋于持久。

科德林顿在谈及美拉尼西亚的离婚情况时,曾说:“离婚之所以很难,
就在于娶亲是送过聘礼的。丈夫当然不愿意白花这笔钱。因此,
如果妻子跑掉了,丈夫就总要想方设法去找,为此还要给她的亲威送礼。
实在找不回来,才肯作罢。”

在美国,商业的萧条使结婚和离婚都呈现出减少的趋势。威尔科克斯博士指出:
“经济的萧条阻止了变化的进程,迫使广大男女'回到过去的状态中,并以此为满足',
至少使人们打消了或搁置起革新的念头」②他还谈到,在英国,
近年来的经济困难虽使结婚人数有所减少,但离婚人数却不曾减少,反而有所增加。
他在解释这一情况时,曾做出这样一种推测:在英国,要获准离婚,
需要花费很大一笔钱财,耽搁很长一段时间,因此,
只有那些对经济艰难没有太大感受的有钱人,才进得起法院。毫无疑问,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离婚的人数之所以特别少,
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打一场官司的费用很大。我们曾经说过,
在离婚须经议会批准的那段时期.离婚人数可谓凤毛麟角,
其原因就是那时的离婚费用极为昂贵。在法国,1851年曾通过一条法律.
允许那些付不起分居诉讼费用的人免费提出申请。其结果是,申请者大增。
当前,在英格兰,离婚的人数又有明显增加。
这在很大程度上虽可归因于战争造成的某些情况,但肯定也同离婚费用的下降有关。

“每个人都想我行我素,都想满足自己的口味、爱好和欲望,
都想过一种不受他人意志束缚的生活。这样一种欲求已变得越来越强烈。
因此,只要神经系统中的敏感之处或过敏之处一受刺激,脾气就会发作.
并在终日接触的人们之间产生摩擦。……未来将会证明:
婚姻关系稳定性的最危险的敌人,不是非分的欲望,而是暴躁的脾气。”
再者,在我们这个被称为“不满的时代”里,有一种不满的情绪在扩散。
不满的最高表现形式就是自杀。而且,人们发现,离婚率和自杀率之间总有一种密切的关系。
离婚和自杀的事例同样都是在新教徒中多于天主教徒,在条顿人中多于克尔特人,
在城里人中多于乡下人。离婚率和自杀率同样都在迅速上升,而在已离婚的男女中,
自杀的比例异常之大。此外,妇女的解放也是婚姻关系越来越不稳定的一个原因。
妇女越能自食其力,离婚现象就越普遍,这是很自然的事。在美国,
近 2 /3 的离婚案件都是女方提出的。

离婚之影响所及,并不仅仅限于夫妻二人的利益。子女的福利也是离婚规则所考虑的一个问题。
法律中不仅有保障子女未来利益的条款,而且,正如我们所知,有的法律还规定,
一旦孩子降生,婚姻便不可解除。在我们自己的社会中,
不管离婚法在拟定之初曾是如何忽视子女问题的时下那些反对修改现行离婚法
的人却都时常在为子女的利益而呼吁。

《1938演员的自我修养》

“首先对于角色要有透彻的了解。这是非常复杂的。要从人物的生活年代、
国家、生活状况、生活背景,从文学上、心理上、精神上、生活方式、
生活地位和外貌特征上去做研究;并且,还要研究人物特征,比如个人习惯、
举止、动作、声音、说话方式和说话腔调等。
在这些素材上做好功课就能帮助你带着感情融入到角色中去,
否则你的表演是称不上艺术的。

“有表达人类情感和情绪的方法(嫉妒的时候咬牙切齿翻白眼,
哭泣的时候双手掩面,绝望的时候撕扯头发),有模仿社会各阶层形形色色不同的人的手法
(农民随地吐痰,用衣角直接擦鼻子;军人踢响马刺;贵族玩弄长柄眼镜),
还有表现时代印记的方法(歌剧式的手势暗示中世纪,舞动双脚的走姿代表十八世纪)。
这种现成的机械表演方法通过不断的练习很容易被演员掌握,
慢慢就变成他们的第二天性了。

  “但是时间的推移和世代相传的习惯也会使丑陋的甚至是荒谬的东西变得可亲可爱。
比如,歌剧中滑稽演员因循相习的耸肩、扮嫩的老妪,主角出来进去自动开关的门等。
这种程式化的机械表演方法在歌剧、芭蕾舞剧,特别是伪古典主义的悲剧中随处可见。
就凭这种一成不变的表演手法,匠艺演员还期望能够表达角色极其复杂又崇高的体验。
比如:绝望时,就知道用手挖心;要复仇,就挥舞拳头;祈祷的时候,就双手高举。
  
“在匠艺演员看来,舞台念白和造型——在抒情的部分,就得柔声蜜语;
念白的时候,声音就得沉闷单调;表达仇恨的时候,就得低声呵斥;
表达悲伤的时候,声音就得带着哭腔——其目的就是渲染演员的声音、
吐词及动作,让演员看起来更美,以此来增加舞台效果和舞台表现力。

导演说:“今天我可以告诉大家,你们的表演终于有了动机。
你们知道了舞台上的所有动作都必须有内心依据,要合逻辑、讲连贯、求真实。
第二点就是‘假如’就像是一柄杠杆,它可以把我们从现实世界提升到想象的王国中去。”

“如果你不能充分意识到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你想要什么,你要去哪里,
到那里之后你将要做什么,而只是机械地念台词,做动作的话,
那你的表演就是缺乏想象力的。那么你的表演,不管时间长短,
都是不真实的,你充其量只不过是一台开动起来的机器而已。
 
“假如我现在问你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今天外面冷不冷啊?’
在你回答之前,哪怕只是‘冷’、‘外面不冷’或者‘我没注意’,
你也是通过想象回忆了一下走在街上时的感觉,想想是如何走路或坐车的。
回想一下,街上遇到的路人是怎样裹紧衣服,怎样竖起衣领,
雪如何在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只有这样你才能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你们能够在所有练习中严格遵守这条原则,不管是教学内容的哪一部分,
你会发现自己的想象力会变得越来越丰富。”

导演接着跟我们解释了“内心注意力”指的是什么。
内心注意力是以我们在虚拟环境下所看到的、听到的、摸到的和感受到的东西为中心的。
他让我们想起了他先前关于想象力所说的话来了:我们对外在意象的感受实际上来自内心,
然后又从内心作用于我们的外在。接着导演跟我们说,我们是通过内心幻象看到那些外在图像的,
我们的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也都是如此。

“你们内心注意力的目标对象可以涵盖整个人的五种感觉。”导演说。
  
“舞台上的演员体验到的要么是内心,要么是外在。他体验到的要么是真实的要么是虚拟的生活。
这种抽象的生活为我们内心注意力的集中提供了用之不竭的素材。
使用这些素材的难点在于其非常脆弱。关注舞台上我们周边的实物需要良好的注意力训练,
而想象中的目标对象对注意力集中能力的要求更高。
  
“之前课上我们所涉及的外在注意力的练习,同样适用于训练我们的内心注意力。

“内心注意力对我们演员来讲尤其重要,因为我们大部分生活都是在虚拟环境领域进行的。
  
“走出剧场,我们也必须将这种训练带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大家可以使用我们用于训练想象力的练习,
因为它们在训练我们集中注意力方面具有同样的效果。
  
“晚上上床之后,关上灯,试着回想一下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
尽可能地回想到每一个细节。比方说,如果你回想的是一顿饭,不要只记着吃了什么食物,
同时还要尽量能描绘出盛食物的盘子是什么样子,餐盘是如何摆放的。
回忆一下,席间谈话所引起的一些想法和内心感受。
其他时候,还可以回忆一下更久之前的事情。
  
“还可以在脑海里仔细回顾一下曾经住过的公寓或房间,曾经散步去过或喝过茶的地方,
并且回想一下与这些活动相关或使用过的一些具体物品。
并且还可以尽可能详细地回想一下你的朋友或者陌生人,甚至也可以是去世了的人。
这是训练强大、敏锐、坚实的内心和外在注意力的唯一途径。
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长时间的系统训练。

“每天都要勤恳的训练,这种训练需要大家有坚强的意志、
坚毅的决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假设你饰演的角色需要越过地平线眺望大海,远处依稀可见一面船帆。
你还记得你的眼睛要如何聚焦才能看到船帆吗?眼睛应该是几乎直视前方的啦。
站在舞台上,为了使眼睛能进入这种状态,你必须从心理上移除观众厅尽头的那堵墙,
然后越过观众厅,在远处找到一个虚拟的点,并将注意力集中在那里。
本来应该是这样做的。而我们的演员通常又是把眼睛盯在了正厅前排某个人的身上。

“在技术手段的帮助下,当你们学会了将目标对象设置在正确的位置上,
明白了舞台视角与距离的关系时,那么你们就可以放心地直视观众厅,
就可以自由控制自己的视野范围了。目前的话,
大家暂时还是可以先看舞台的左右边或上下方。不用担心,
观众是看得到你们的眼睛的。并且,当你感觉有必要的时候,
你会发现自己的眼睛会自然而然转向目标对象的。这一切原本就是如此,
是一种很自然的本能。然而,如果没有这种下意识的需求,在没有掌握必要的技术之前,
尽量避免直视那不存在的第四面墙或者远方。”

今天在我们的课上,导演说:“演员不仅在舞台上,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需要善于观察。
他应该全身心地投入到吸引他注意力的对象上。在对这一对象观察的时候,
他不能像漫不经心的路人一样不上心,而应该深入透彻地对其进行了解。
否则日后他的整个创作方法都会被证明是不稳固的,是缺乏生活的。
 
“有些人天赋异禀,天生具有洞察力。他们毫不费力就可以对身边发生的事情、
对他们自己和他人形成很深的印象,并且他们知晓如何从自己的观察中挑选出最重要、
最典型、最鲜明生动的东西。在听这种人说话的时候,
你会发现不善于观察的人实在是错过了太多的东西。

“智力平庸的人无法通过面部表情、眼神、声音来判断他们的交谈者的感受。
他们既不能主动地去了解复杂的生活真谛,也不会积极地去聆听他们所听到的声音。

如果他们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生活对于他们来讲,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越来越容易,他们的创作工作也会变得更丰富、更精致、更深刻。
但是一个人生来没有的东西,你是不能强加到他们身上的,
我们能做的就是在现有的条件基础上对他们加以训练。
注意力的训练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要有追求成功的精神,
要多下功夫进行系统的练习。
 
“对于不善于观察的人,我们怎样才能教会他们去关注自然和生活的启迪呢?
首先必须教会他们去观看、聆听美好的事物。这样的习惯会使他们的心地变得高尚,
激发他们的情感,在他们的情感记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大自然是最美好的,所以我们时刻都要对自然进行观察。
刚开始时,可以观察一朵小花,或者一片花瓣、一张蜘蛛网,
再或者是玻璃窗上的霜花。试着用语言将观察这些事物时的喜悦心情表达出来。
为了更好地欣赏和描述这些事物的特征,你就会对它们观察得更仔细、更透彻。
同时对大自然的阴暗面,我们也不要回避。即便是面对沼泽、烂泥和虫灾,
我们也要记住美丽就隐藏在这些现象背后,在丑陋的事物中蕴含着美丽,
就跟美丽的事物中也会有丑陋一样。而真正美好的事物是不惧怕丑陋的。
而且,丑陋会更加衬托出事物的美好。
  
“寻找一些美好的、丑陋的事物,对它们加以描述,学着去认识它们,
正确地对待它们。否则我们对于美好的观念会是片面的,
会被一些甜腻的、粉饰的、矫揉造作的东西蒙蔽双眼。

如果要在软的平面上留下身体的印迹,我们必须躺着使身体完全放松下来。
这种状态会让一个人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样来休息,
你在半小时或是一小时之内就能精神焕发,而在肌肉紧张的状态下,
就算你睡一夜也达不到这种状态。无怪乎那些要穿越沙漠的商旅队的人们都要用这样的方法休息。
他们不能在沙漠里长时间停留,因此他们必须把睡眠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
他们在休息时通过完全放松全身肌肉,
使疲惫的身体在短时间内达到平时要睡一整夜才能达到的状态。

在每天工作的间隙,副导演就是用这种方法来休息的。十分钟就能让他精力重新恢复。
如果没有这样的休息,他就不可能做得完那些他必须要做的工作。

拉赫曼诺夫一走,我就把家里的猫抱过来放在沙发上的一个软垫子上。
它的身体形状完整地印在了垫子上。我决定从它那里学习如何去放松肌肉,
如何更好地休息。

导演说:“每个演员,就和婴儿一样,都必须从头学习如何观看、走路、说话,等等。
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去做这些动作。但是令人遗憾的是,
我们大部分人的这些动作做得都很糟糕。一个原因就是,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下,
哪怕是小小的一点瑕疵都会变得非常明显。另一个原因是,
舞台会对演员的整体状态产生负面的影响。”很显然,导演的这段话也适用于这个躺卧的练习。
所以我现在和猫一起躺在沙发上。我观察它怎样睡觉,并试着去模仿它。
但是,要在躺着的同时使全身肌肉放松,并且使身体的各个部位接触到所躺的平面,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并不是说察觉紧张的肌肉是很困难的,
放松肌肉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技巧。但是问题在于,一个紧张的部位还没来得及放松下来,
第二个紧张部位就出现了,紧跟着就是第三个,以至无穷。你越注意它们,它们就越多。
有那么一会儿,我成功地摆脱了后背和颈部的紧张。我不是说,我由此感到了精力的恢复,
但这确实使我明白,我们身体上有许多不必要的、有害的紧张,
但我们自己却并没有察觉到。比方说一想起那个女演员的不听使唤的皱眉头,
你就会真切觉得身体上的紧张是挺可怕的。

人们可以通过训练增加身体的灵活性、柔韧性和适应性,并通过平衡感控制肌肉的紧张和松弛。

“初看上去是很容易,但是我们谁都做不好这项练习。显然,为了适应艺术的需要,
我们都必须要做彻底的改变。在日常生活中不起眼的瑕疵,
在舞台脚灯的照射下会变得十分明显,而且会给观众留下清晰的印象。”

原因很简单:在舞台上,人生是在狭小空间里表现出来的,
就好比在照相机的镜头里表现出来的那样。人们透过望远镜来观看这种生活,
就像用放大镜来看微型画一样。这种情况下,任何细节,哪怕是极小的一点,
都逃不过观众的眼睛。即使这些僵硬的手臂在日常生活中能被勉强接受,
但在舞台上则是完全无法被容忍的。它们会使演员的身体看起来像一块木头,
使演员看起来就像是个假人模特,最终演员给人留下的印象会是:
演员的性灵也跟他的手臂一样变得木头木脑的了。如果再加上僵直的后背,
只会弯腰,并且只能打直角弯的话,那这个人就完全是一根棍子的形象了。
这样的“棍子”能表现出什么样的情感呢?
  
根据保罗的说法,在今天的课上,没人能成功地完成这个简单的任务:
仅动用必要的肩部肌肉来完成举手的动作。他们在手肘、
手腕和手部的各个关节上也做了类似的练习,但同样都没有成功。
每次做这样的练习,同学们的整个手都会跟着动。
最糟糕的情况出现在依次活动手臂各部分的练习中,即按一定的顺序活动手臂各部分,
从肩膀到指尖,然后倒回来。这种结果也是正常的,因为在相对简单的特定部分练习中,
他们都没成功,又何况是更为复杂的整体练习呢。

  “我可以告诉大家什么是合适的任务。”他说,“(1)任务是属于舞台上演员的任务,
是针对跟你演对手戏的扮演其他角色的演员,而不是属于坐在舞台对面观众的任务。
(2)任务应该是有个人特点,但同时又符合你所扮演的人物特征的。
(3)它们必须具有创造性和艺术性,因为它们的作用就是满足我们的艺术目的。
(4)它们应该是实实在在的、鲜活的、充满人性的,而不是死气沉沉的、千篇一律的、做作呆板的。
(5)它们应该是真实的,只有这样,你自己、与你一起演出的其他演员以及观众才能对其深信不疑。
(6)它们应该能够吸引你、打动你。(7)对你所演的角色来说,它们必须是鲜明的、
有代表性的,不能含糊不清。必须完全肯定地与戏剧作品实质相关联。
(8)它们应该是有价值的、内涵丰富的,且符合角色内在实质的。
绝不能是肤浅的或是流于表面的零碎任务。(9)它们应该是积极的,
应该能够推动你的角色,而不会让角色停滞不前。”

“不好意思,打断您一下,”格里沙有点疑惑,“可是我觉得在剧场里还谈什么真实呢?
因为我们知道舞台上的表演都是虚构出来的,
从莎士比亚的剧本到奥赛罗用来自杀的那把纸做的假匕首,
所有这一切都是虚构出来的。”

“不要太在意那匕首是硬纸板做的,而不是金属做的,”托尔佐夫用安抚的口吻说道,
“当然你有十二分理由可以说那玩意儿是个假货。但是撇开这个我们更进一步说,
如果你把所有的艺术都看做谎言,你认为舞台上的生活都是不真实的话,
那么你就真得改变一下看法了。舞台上真正重要的不是奥赛罗的匕首到底是什么做的,
纸板或者金属都是无所谓的,而是演员所表现出的角色非自杀不可的那种真实情感。
重要的是假如奥赛罗的生活环境和所处条件是真实的,
他用来刺死自己的匕首也是金属制成的话,作为演员的人是如何处理的。”

  “对我们演员来说非常重要的就是角色内心生活的真实性以及对其真实性的信念。
我们关心的不是舞台上我们周围的真实物质存在,那个真实的物质世界!
它们只有在为我们提供了激发我们情感的背景的时候才算对我们有用。


 “大家应该培养的是清醒的、平和的、睿智的、善解人意的批评习惯,
这样才能成为艺术家真正的好朋友。这样的人不会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乱挑刺儿,
让人烦心不已,他只会关注你作品的实质。
 
  “关于对他人的创作进行批评这件事,还有一点要注意,在一开始,
寻找真实感最好是从找正面例子开始,而不是一味地挑刺儿。
自己充当镜子的角色,老老实实地讲出自己的所见所闻中哪些是让你信服的,
可以特别指出那些让你深信不疑的瞬间。
  
“假如剧场的观众都像你们今天真实生活中那样苛刻,那样挑剔舞台上的真实的话,
那么我们这些可怜的演员,就都不敢在舞台上露脸了。”

“但是观众不都是很苛刻的吗?”有人问道。

“比方说喝水吧,”他说,“会涉及一整套真实的肢体和身体器官活动:
水喝到嘴里,感受到水的味道,水滑过舌面,然后再被咽下。”

 “我们作为演员必须意识到这么一个真理,那就是,不管多么微小的一个肢体动作,
当遇到特定的‘规定情境’,它都会对我们的情感产生影响,从而获取重大意义。
清洗手上的血迹这个动作可以帮助麦克白夫人实施她追求功名的预谋。
在麦克白夫人独白的时候,你会发现她记忆中的血迹会时常提醒她谋杀邓肯的事实,
这可不是偶然的。清洗血迹这个小小的肢体动作就有了很深的含义。
麦克白夫人强烈的内心挣扎就通过这么一个外部动作得到了宣泄。

 “芭蕾舞女演员为了能在晚上舞台演出时表演出轻舞飞扬的感觉,
每天早晨她都要非常努力地练习舞蹈基本功,每天都会累得汗流浃背。
为了能在晚上演出的时候在自己的歌声中注入灵魂,歌手每天早上都要吊嗓子、
发长音、增加肺活量、练习颅腔和鼻腔共鸣。没有哪位艺术家会小看必要的技术练习的,
他们都要通过练习让身体各部位处于最佳状态。

 “嘴巴上总喜欢谈崇高的事情的人,在很大程度上,
正是那些在提高崇高方面无所作为的人。这些人总是带着虚假的情感去谈论艺术和创作,
结果当然是解释不通、令人费解的了。
正相反,真正的艺术家在谈论自己那门艺术时通常都是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
仔细地想一想我所说的话,也考虑一下这个事实:在某些角色中,
你可以成为很好的演员,也可以为艺术做出有益的贡献。”

“有些画家的内心视觉非常敏锐,他们能为见过的但已经离世的人画肖像,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有些音乐家有类似的能力,他们能在内心重构声音。他们能在心中弹奏刚听过的交响乐。
同样,演员就像画家和音乐家一样,他们掌握了内心视觉和内心听觉的记忆。
借助它们的帮助,演员可以在心里记下并且再现已有的回忆。
这其中包括视觉和听觉方面的信息——某人的面孔,他的表情,他的身材,
他走路的步伐,他的怪癖、动作、声音、语调、穿着、种族特点等。
  
  “再者,有些人,特别是艺术家,他们不仅能记住和再现他们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和听过的事情,
他们还能在想象中建构出没见过也没听过的事情。视觉记忆类型的演员喜欢看他们喜欢的事情,
这样他们的情感容易做出反应。而有些演员更愿意听他们所要描画的人的声音,
或说话时的语调。对他们而言,最容易引起他们情感波动的刺激物来自于他们的听觉记忆。”

 “但还是有不少演员,”他继续说,“他们这些人根本不管不顾舞台上的氛围,
不管舞台上的灯光、音效以及色彩,他们的注意力更多地还是放在观众席上,
而不是舞台上。甚至连剧本本身以及剧本中所蕴含的深刻含义都无法引起这些演员的关注。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大家要尽力去关注舞台上的所发生的事情,
并暗示自己要对周围发生的事情做出回应。总之,要善于利用能激发你情感的任何事物。”

 “我们演员的艺术情感,刚开始的时候,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胆怯,
它们藏在我们灵魂深处。如果它们不是自觉地浮出水面,那真的是无迹可寻,
我们根本没有办法找到它们。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注意力集中到最有效的诱饵上。
所谓的诱饵就是我一直给你们讲到的情感记忆的刺激物。

“不知道大家意识到了没有,你们现在知道了演员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能力,
也知道了为什么真正的艺术家必须要过着丰富有趣美好多样又严谨极具启发的生活了。
他不仅要了解大城市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他还要了解小县城、偏远的村庄、
工厂以及世界文化中心里面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他不仅应该观察和研究周围人的生活和心理,
还要观察和研究国内外其他地方人们的生活和心理。

  “我们需要无限宽广的视野,因为我们要演出我们这个时代各个国家的剧本。
传达地球上所有人类的精神生活是我们的使命。演员不仅要能塑造当代的生活,
还要能塑造过去和未来的生活。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观察、推敲、
体验和专注于情感的原因。有些时候,问题还要更复杂一些。
如果是塑造当前的生活,演员可以直接观察周围的生活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是塑造过去、未来或者某一虚构时期的生活,
那演员就得靠着想象力进行重新创作了,这过程肯定是很复杂的。
  
“我们的理想应该是一直为艺术中那些永恒的、永不磨灭的、
永远年轻并贴近人心的东西而奋斗。

“演员会运用一些机械的技巧去掩饰他们内在的空虚,
但是他们这样只会突出他们眼神的空虚。不用说,这是无用的、有害的。
眼睛是心灵的镜子。空虚的眼睛就是空虚的心灵的镜子。
重要的是一个演员的眼神、目光可以反映出他心灵中深刻的内容。
因此,他必须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丰富的内在去符合其角色的精神生活。
演员在舞台上必须始终与该戏剧里其他的演员分享这种精神资源。

  “但演员终究也是人。当他走上舞台的时候,他自然会把他在生活中原有的思想、
个人情感、个人反响以及现实都带到舞台上来。如果他这样做的话,
他自己那乏味的日常生活线索还是没有中断。除非他所扮演的角色能够吸引住他,
否则他无法完完全全地把自己献给那个角色。只有当他被角色吸引,
他才能与他所扮演的角色合二为一并且化身为那个角色。但是,只要他一分心,
就会受到他自己生活线索的影响,这样他的思绪就会转到穿过脚灯那边的观众厅里去,
或者远离剧场,转到一个与他保持交流的对象身上去。
与此同时,他只是在完全机械地表演着自己的角色。如果个人生活线索不断侵入,
导致角色饰演频繁中断,那么也就毁掉了角色的连贯性,
因为演员的个人生活和这个角色没有任何关系。

 “有些人试着欺骗自己,想象着他们自己真的见到了幽灵。
他们在这个上面耗尽了所有的精力和注意力。然而,有经验的演员知道,
问题不在于幽灵本身,而在于他自己与幽灵之间的内在关系。
因此,他会试着诚实地回答自己的问题——如果幽灵真的出现在我面前的话,我该怎么办?
 
  “有些演员,尤其是那些初学者,在家里做练习的时候,他们会运用想象中的对象,
因为他们缺少实在的活的对象。因此他们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内在任务上,
而是放在说服他们自己相信看到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对象上了。
当他们养成了这种坏习惯后,他们会不知不觉地在舞台上运用同样的方法,
最终会导致他们面对真实的对象倒不习惯了。他们在自己和对手之间安插了一个无生命的、
虚构的对象。这个危险的习惯有时候会变得根深蒂固,一辈子都难以摆脱。
  
  “如果演对手戏的演员眼睛看着你,心里却想着其他人,
他们不停地调整自己去适应那另一个人,而不是你,跟这种演员交流可真是活受罪!
这些演员与他们本应直接去交流的人们之间隔了一道墙,他们不去领会对方的台词、
语调或其他的交流方式。即便他们看着你时,他们的眼神也是迷离的。
一定要避免这种危险的、麻木的表演方法。这种方法很容易在你们身上生根,
并且一旦养成习惯,就很难根除。”

“刚才我是通过角色在表现我自己,”托尔佐夫替我们回答说,
“我运用费加罗的独白,他的话语、手势以及伴随独白的其他一切,
不是为了表现这个角色本身,而是为了在角色中表现我自己,表现我自己的特征:
我的体态、面容、手势、姿势、风度、动作、步态、声音、措词、言语、
语调、气质、技术,总之,表现我自己的一切,除了情感以外。”

  “我刚才所完成的任务,对于外部表演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是不困难的。
只要他注意发声,把单词和句子说得清楚一点,把姿势表现得优美一点,
这整体的效果在观众看来都会是赏心悦目的。刚才我的表演就像咖啡馆里的歌女一样,
总在打量着你们看我是否成功了。我觉得自己是商品,而你们是买主。

比如,人类生活的大部分时间其实都是在做一些意义不是很重大的事情。
起床、睡觉,这些日常琐事大部分都是机械的。但是这些并不适合在舞台上进行表演。
生活中也有一些让我们产生强烈恐惧、极度喜悦、高涨热情及其他重要体验的瞬间。
这些瞬间激发我们为自由、为理想、为生存和权利而进行斗争。
这些瞬间是我们在舞台上所需要的。我们需要用强大的内在和外在的把握来体现这些瞬间。
把握绝对不是什么不寻常的形体活动,而是一种强大的内在活动。

 “下面我来给你们讲一个关于动物驯养员的故事吧。
这个动物驯养员习惯到非洲去挑选猴子来训练。很多猴子被集中在某个地方,
他会从中选择那些他认为最有前途、最能满足他需求的猴子。他是怎样来挑选的呢?
他会把每一只猴子单弄出来,试着用一些东西吸引猴子的兴趣,
比如他会拿一块鲜艳的手帕在猴子面前挥舞,或者用某种发光的或发声的玩具逗它开心。
当猴子的注意力被吸引在手帕或玩具上之后,他就设法用另一种东西,如纸烟或花生,
来转移那猴子的注意力。如果他能成功地将猴子的注意力从一个东西转移到另一个东西上,
他就不会选那只猴子了。反之,他如果发现猴子不会把注意力从第一样东西上移开,
并且当移开第一样东西之后它还在继续寻找第一样东西,这个驯养员就会买下这只猴子。
他的选择就基于猴子显著的把握能力。

“当你们内心活动的那些线建立起来之后,它们会去哪里呢?钢琴家怎么表达它们的情感呢?
他会走到钢琴前面。画家会去哪里呢?他会走向自己的画布,走向自己的画笔和颜料。
同样的道理,演员在这个时候会转向自己的精神和肢体上的创作工具。
他的思想、意志和情感会联合起来调动他的所有内在元素来进行创作。
 
“演员从剧本的故事中获得角色的生活,想象力虚构使得剧本更接近真实,
表演的任务也更有依据。所有这些元素都帮助演员来体验角色,
体验角色固有的真实性,并帮助演员对舞台上发生的一切的真实可能性建立起信念。
换句话说,演员的内心力量要呈现出角色的基调、人物色彩、
内心深处的想法以及情绪等。演员应该汲取角色的精神实质。同时,
演员还要释放出自己的能量、力量、情感和思想等。”

《2016怎样观察一棵树:探寻常见树木的非凡秘密》

例如春季何时生叶、秋季何时变色等;而是当你注意到那些区分树种的微小细节,
以及代表生命周期的过程时,总会有一些东西值得观察。
正如中国人不是简单地把一年分成四个季节,而是划分为二十四个节气
(其中包括分别为期两周的“惊蛰”、 “谷雨”、 “白露”、 “霜降”等 ),
一个训练有素的树木观察者知道一年有几十个季节,而其中一个可以称为 “栋果胀”。

受到植物手绘的启发,他在拍摄时使用白色背景,
使得主体更为突出,细节更为明显,

据说春天在美国的进度是平均每天北上约15英里,每天攀高约100英尺.
因此我们习惯了等待一有时需要等上两周—— 才能见到相同的现象。

如果你喜欢的野生生物是树木的话 ),而且通过细致的观察,
人们会更深切地认识到树木是有生命、会呼吸的生物体,与无生命的物体是截然不同的,
打个比方,只要你仆削观察这本书中的照片捕捉到的那些绒毛、
叶脉废气孔和其他栩栩如生的树木特征,你就会以一种全新的眼光去看待树木”。

对我来说.细致观察树木的最大收获,是学会如何欣赏树木的生命力。
因为树木比较高大,而且纹丝不动,因此人们会觉得像在看纪念一般—— 震撼但缺乏生气。
我们看重树木缓慢而不屈的生长,把它们当:作坚韧和耐力的象征,但缓慢、
渐进的生长几乎无法观察,因此也就难以感受树木的生命本质一

树叶虽然美丽,但也会成为阻碍发现的障碍,因为它们有时会掩盖开花结果等现象。

只要仔细观察你每天在取信的路上经过的每一棵树,
或者关注你的孩子常去的球场附近的树木,成者观察你乘车的地铁站附近的树木,
你就会发现各种繁复得令人称奇的特征和纹用。 一旦你开始注意它们,
你就会点外地发现,其实观树的机会数不胜数,我曾经在火车站等着接朋友时,
在红花械的花朵上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火车晚点了,
于是我有机会在附近的一个停车场仔细查看那些红花械,结果它们全都是雄花。

我们对自己能够识别的货物行一种心理上的所有权,对我来说,
认识一棵树就像认识一个人—— 了解得越多,关系越深厚,这个人(或这棵树)
就会带给你无限的惊喜.比如说,你可能会认为自一了解大花四照花。

绘画、摄影、记日记也有助于观察树木。只要你画下来,
不论从艺术的角度来说是否优秀,你都能学到更多知识,因此建议,
如果你想看得多,记得牢,就应该多画。

注明日期的观察是另一种有助卜保持观察习惯的方式,记下你何时见过什么,
不仅让你发现树木的可预见性,而且会提醒你在每年的某个时间留意观察某种现象,
我记得第一次注意到住所附近的町花每年儿平都在同一时间开放时,我惊讶极了,
这些日期我都记在了我的野外手册里,我料到这些日期会很接近,
但不至于如此接近,除了偶尔的例外,树木落叶、开花和落果的时间,都是可以预见的:
即使公交车不守时,但只要知道鹅掌楸会守时,还是值得欣慰的。
树木保持着惊人的一贯性,相对于一成不变的日夜更替,它们对天气变化的反应并不叨口。
因此,你在生日那天看到的树木现象很有可能在下一年的生日重现,不过也会行例外。
所以在向孩子们传授如以肘. 。其说他们是大蝎座、摩得座、金牛座,
不如说他们是一颗正在成熟的桃果,一棵冒出新芽的光叶七叶树,一棵开花的械树。

真实的树木有着巨大的树干和厚重的枝干,只有当你站在树下,
让双脚在它的树阴下扎根,才能感受和理解。只有这样,你才能欣赏它庞大的身躯,
它的灵魂,它与你那渺小、短暂的生命体——之间妙不可言的关联。

叶片尺寸的不同不仅在于叶片的新老之别,有时还取决于叶片在树上的生长位置。
比如说,许多树木向阳的叶片比较小,而背阴的叶片比较大。
向阳的叶片一般长在向阳的一面和树木的顶端,它们的表面积小,
可以减少它们接受的日照和风吹。背阴的叶片比较大,通常位于树冠的底部
(背阴部位)或树木的北面,较大的表面积有助于它们收集充足光照。
阳光减弱时,树木需要增加它们的太阳能收集器一叶片的尺寸。
但也不能过大,以免水分蒸发过多。 (植物体内的一部分水分流动是由于蒸发作用,
水分会从叶片中升腾起来,进入周围的大气中。)
向阳和背阴的叶片代表的不仅是生长的偶然性,
同时也体现了树木在利用阳光制造养分和保存水分之间保持微妙平衡的智慧。



这种从树桩上长出来的树根系发达,能够为这些新芽和叶片提供超出它们需要的养分
栎树从树桩发出的新芽也会长出异常硕大的叶片,但最大的还是砍断的毛泡桐的伞状叶片。

我们大都知道短日照会造成口卜绿素减少,因此叶片里的绿色也会减少,
没有了绿色的遮掩,叶片中的黄色礴色就变得更加明显。
但是红色和紫色的生成还伴随着其他一些变化.
使苹果和樱桃变红的色素也会在某些条件下在某些树木身上产生,比如槭树,
这种色素是花音素,它的生成需要阳光、雨水和适宜的温度”而产生黄色、
金色和橙色的化学成分不会随季节发生变化,低温(但不至于寒冷)
的夜晚和晴朗的门天有利于花青素生成. 因此某些年份的秋叶会格外红,
同时强光有利于花青素生成,所以你会发现同一棵植树的某些部位会比其他部位红,
因为光照多的叶片红。

完美的花朵不能打动我:我喜欢有故事的植物。

大多数北美树木的花朵 “不可见”是因为它们大多数是风媒花,不需要动物传粉,
因此不必长得很显眼。

比如说,黄金树显著的花朵不仅艳丽 ,足以吸引蜜蜂,而且花上还有紫纹,
可以引导蜜蜂找到里面的花蜜。鹅掌愀显著的花朵用橙色和黄色装扮起来,
不是为了打动人类,而是为了引诱蜜蜂。如果你不向传粉者推销自己,
这样花哨的装扮就是浪费精力。

在寻找树木花朵时,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知道有些树只有雄花。
有些只有雌花,有些既有雄花也有雌花,有些则是兼有雄性和雌性部分的“完全“花“。

我听说马和牛也吃橙桑(橙桑有时也叫“马苹果")
但我也听说马吃橙桑时会噎住 很明显,橙聚不适合现代动物的口味,
而适合古老动物的口味.有些科学家提出假设,在最后一次冰川世纪(一万多年前)结束前,
橙桑是长毛猛玛象、乳齿象、骆驼和大地懒等大型动物的日常食物— 看看它的史前翻,
这是很容易想象的。

在夏季和秋季,树木的苞芽长到一定程度就停止— 或者进行休眠,准餐过冬:
在这个阶段,它们被称为冬芽或潜伏才;,出我们知道这棵光秃秃的树依然是有生命的,
它只是在等待,它明年的叶片和花朵,已经写入了苞芽里:
苞芽也是在冬季辨认树木的最住方法之一,因为每个树木物种都有其独特的苞芽形态。

从前,人们按照一块林地所能饲养的猪的头数来评估其价值,猪很迷恋水青冈果,
因此水青冈树林是特别有价值的物业。如果现在建是这种情况——
按照林地所能饲养的野生或家养动物的数量来评估其价值一
我想我们的森林会更健康,我们也会更加关注坚果产工的丰年和荒年。


银杏果腐烂的气味可以跟狗屎、变质黄油、呕吐物和腐肉的气味相提并论—— 
都是一些你不希望在门外或你的鞋子上出现的气味.据说这种气味对银杏树有好处.
可以吸引食肉动物来食用、划破并传播它的种子,不过对人类来说确实很讨厌。
有一次,我在一条繁忙的街道上只找到一个停车位,于是只好把车停在一堆腐烂的银杏果里,
那种气味一直停留在我的轮胎上,我的鼻孔里,一整天挥之不去。

209
我和丈夫喜欢在12月31日那天徒步旅行(告别一年的好方法),
那时北美鹅掌楸发出的光就像纽约时代广场霓虹灯一样让我们激动不已。

植物学家将叶子的一项重要功能描述为树叶以水换取二氧化碳的交换站“对树来说,
在交换中失去的水越少越好,而白标树幼叶(和其他叶子)
上的细毛有助于减缓水分流失。

北美乔松的松果会在温暖、干燥的天气打开,此时的条件有利于种子传播和发芽,
而在天气阴冷潮湿,不利于种子传播和发芽的时候,松果会闭合。
用松果制作匚艺品的工匠们很快发现,即使在种子已散播出去,球果已经落地之后,
它们仍会这样做。有些松树的球果需要借助火的热量才能打开。

《摩诃婆罗多》

《摩诃婆罗多》的成书年代约在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四世纪,正是处在列国割据和争霸的时代。
这个时期的印度社会推行种姓制度。种姓是社会分工和阶级分化的产物,出现在吠陀时代后期。

当众神分割补卢娑时,“他的嘴变成婆罗门,双臂变成罗阇尼耶(即刹帝利),
双腿变成吠舍,双脚生出首陀罗”。(X.90.12)这是在吠陀时代后期出现种姓区分后,
婆罗门祭司将种姓的起源神话化。

这种种姓区分随着印度部落社会向国家社会转变,逐渐制度化。
第一种姓婆罗门是祭司阶级,执掌神权,教授吠陀,主持祭祀;第二种姓刹帝利是武士阶级,
执掌王权,从事战争,治理国家;第三种姓吠舍是平民阶级,主要从事商业和农业。
这前三种种姓统称“再生族”,也就是他们出生后,到达入学年龄,要举行“再生礼”,
佩戴圣线。他们都有学习吠陀和举行祭祀的权利。第四种姓首陀罗是低级种姓,
担任各种仆役,为前三种姓服务。他们没有私人财产,也没有学习吠陀和举行祭祀的权利,
对前三种种姓有人身依附关系,类似奴隶。在这四种姓之外,还有各种“贱民”,
主要从事渔猎、屠宰、制革、酿酒、清扫和焚尸等所谓“不洁的”职业。
种姓是世袭的,由家庭出身决定。可是,不同种姓之间通婚也时常发生,
由此产生“杂种姓”。原则上,高种姓男子与低种姓女子通婚称为“顺婚”,
但所生子女依然属于低种姓。而高种姓女子与低种姓男子通婚称为“逆婚”,
所生子女则沦为贱民。

在史诗时代,婆罗门精心制订种姓法,强调四种姓各自的职责,
确立婆罗门在种姓社会中的至高地位。婆罗门垄断吠陀教学和祭祀活动。
刹帝利有义务向婆罗门分封土地和施舍财物。尤其是婆罗门为刹帝利王族主持各种祭祀仪式,
能获得大量“酬金”,也就是说,与刹帝利分享社会财富。

婆罗门和刹帝利是种姓社会的统治阶级。王权保护神权,神权辅佐王权。
但婆罗门和刹帝利也难免互相争权夺利,存在矛盾和斗争。
《森林篇》中著名的持斧罗摩传说(第116一117章)具有象征意义,
讲述食火仙人之子持斧罗摩三七二十一次杀尽人间侵害婆罗门利益的刹帝利。
精通武艺本来是刹帝利的职责,正如精通吠陀是婆罗门的职责。
但婆罗门想要保持自身在种姓社会中的至高地位,似乎单靠神权还不够,
有时也要仰仗武力。因此,毫不奇怪,在《摩诃婆罗多》中,
俱卢族和般度族王子们的教师爷德罗纳和慈悯是两位武艺高强的婆罗门。

刹帝利王族的基本职责是执掌王权,保护臣民。辅佐国王的朝廷成员有大臣、
将军和王室祭司。国王必须努力抵御外来侵略,镇压国内盗匪,
保证农业丰收和商业繁荣。一旦国库充实,武力强大,国王就能征服世界,
成为统一天下的转轮王。或者获取胜利,或者捐躯疆场,这是刹帝利武士们的人生追求。
因此,在史诗时代,王族内部争夺王权,列国之间争夺霸权,成了社会的常规政治形态。

史诗时代的经济基础是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主要由吠舍种姓承担,
通常以收益的六分之一向国家交纳赋税。首陀罗种姓主要承担各种仆役工作,
也可以从事农业和手工业。一旦发生战争,吠舍和首陀罗也都可以充当士兵。

在史诗神话中保留了吠陀诸神,如因陀罗(天王)、阿耆尼(火神)、苏摩(酒神)、
苏尔耶(太阳神)、双马童(医神)、伐楼拿(护法神)、伐由或伐多(风神)、
摩录多(暴风雨神)、楼陀罗(凶神)、俱比罗(恶神)、阎摩(死神)、
毗诃波提(祭司神)、娑罗私婆蒂(语言女神)和阿提底(母亲女神)等,
但都被说成是由梵天创造的。同时,其中一些神的功能有所变化,如苏摩变成月神,
伐楼拿变成海神,俱比罗变成财神。另外,在吠陀神话中,
与天神为敌的恶魔是达娑(或达休),与凡人为敌的恶魔是罗刹。
阿修罗在《梨俱吠陀》中原本的含义是天神,只是在晚出的成分中才含有恶魔的意思。
而在史诗神话中,阿修罗成为恶魔的通称,达娑(或达休)则失去恶魔的含义,主要是指盗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