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癖》里面,居然有这样解读古诗的,诗歌表达了诗人的癖好。
甚至颠覆了我对一些诗人的看法,原来是个酒鬼,放到现在是个心理变态。
这本书里面的取材部分并不实,不过材料是人人皆知。这本书让我新增一个认知的角度。
尤其是那句纳妾玩女人,是一种心理变态
。没错,这是一种变态。
我是多么想找到一本书有新的观点,填充我的认知。
《中国人的癖》孙顺霖2005
酒
人们刚接触酒时,因酒的异味和酒精的刺激,常常是噎 得人们难受。
但经过一段时间慢饮细品之后,便会觉得“其 妙无穷”。以至发展开来,
酒量越来越大,所喝的酒的浓度越 来越高,否则就“不刺激”,
甚至到了“一日不能无此君”的程 度。这是习惯使然。
I
还有一种人,在养成喝酒习惯后,对世局、时世、工作压 力、生活挫折、
世态炎凉产生了诸多的不满和抵触,久积胸 臆,难以排遣,便终日以酒坛为伍,
借酒浇愁,以平复胸中的 块垒。三国蜀汉名将张飞是个杀猪出身的屠夫,
工作之余, 常饮酒消遣,以度闲暇,久而久之,养成了喝酒的习惯。
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膂力过人),加之为应付乱世也学了几手 枪棒功夫,
这样,在他的心目中,又多了个“有劲无处用”的心理障碍。
当刘备出现,刘、关、张桃园结义后,张飞觉着时机已到,
可以与二位哥哥一起闯天下,建功立业了。正在他踌躇满志之时,军阀混战,
胜者为王,全国无数割据政权互相攻伐厮杀,根本没他们兄弟的立足之地。
幸好刘备以“皇叔”的身份,投机钻营地混了个安喜县令,弟兄们才藉以安身。
这三位大汉,虽然出身卑微(刘备织薄贩履,关羽推车做小买卖,张飞杀猪),
但个个心比天高。小小安喜县令、区区小县的马弓手、步弓手怎能放在眼里,
甚至那微薄的俸禄都不够买酒喝。因此,他们终日沉闷,
借酒浇愁,张飞更是喝得沉醉如泥。
张飞嗜酒成癖,不仅屡败大事,最终也因酒丢掉了性命, 结束了他酒醉的一生。
当关羽因骄奢败走麦城、玉泉山殒命 后,远在四川阅中的张飞闻后,痛不欲生,
除屡次向刘备上表 要杀向东吴复仇外,还强令部将三日内造十万套白盔白甲,
以哀祭二哥。部将反复陈述三日内根本赶不出来,请求多宽限几日,
掂着酒坛子的张飞,气得环眼怒睁,髭须倒立,责令将部将各打一百皮鞭,
限三日完成,否则定斩不饶。二部将忍痛退出后,商量道:三日后造不成必死,
不如杀飞投东吴以求生。深夜,二人潜入张飞帐中,见张飞烂醉如泥,昏睡不醒,
便轻而易举地一刀将张飞的脑袋剁下,连夜投奔东吴去了!
II
在魏晋南北朝的诗歌中,对各种社会时癖除揭露外,还有不少属于渲染和歌颂的,
现仅举数首,以飨读者。晋陶渊 明的《归园田居》诗,是其隐士癖的真实写照。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开荒南野际,守拙归田园。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里,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染,虚室有余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这组《归园田居》诗共5首,均为作者脱离俗世,归隐山林的记实描写,
表达了他不满当时的门阀观念,不愿为五斗 米而折腰的情志。
在其二《野外罕人事》和其三《种豆南山 下》的诗中,写庄园的恬静、劳动的乐趣,
更坚定了自己久居 田园的决心。陶渊明不仅是个归隐癖,还是个有名的酒癖。
归隐山林后,除以农事消遣外,他最钟爱的恐怕就是酒了,因为酒最宜人、
最“解人”、最聚人,最能麻痹人,一场酒喝下来, 百事均抛,千愁可解。
因此,在陶诗中,关于喝酒的诗所在多 有,也是陶渊明这个酒癖患者的真实写照。
后人常说,无酒 就没陶潜,无酒就无陶诗,是有一定道理的。
陶的酒癖是与归隐癖相连带和互为因果的。所以在他的20首《饮酒》诗中,
有的诗句中根本没提到酒,比如第一首《结庐在人境》,但仔细品评,却见诗中的无酒之酒,
不禁令人拍案叫绝。比如 第一首中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句,里边就含有酒。
先秦以前,中国古代先民们受原始宗教崇拜的影响,认为食英(鲜花)可以长寿,
特别是凌霜傲立的菊花,食后更可以使 人精神矍铢,延年益寿。
比如屈原的《离骚》中就有“朝饮木 兰之坠露兮,夕殖秋菊之落英”。
“落英”,始开之花。魏曹 丕曾说过:“芳菊含乾坤之纯和,体芬芳之淑气,
故屈原悲冉 冉之将老,思秋菊之落英,辅体延年,莫斯之贵。”
酷爱秋菊的陶渊明更懂得食菊之道。你看他在东篱下采着鲜菊花,
心里想的就是食后的长寿。“南山”,泛指长寿。今仍有“寿比南山”之语。
陶渊明这里的食菊方法,是泡菊花酒。因为中国的节俗中,九月九日是重阳节,
人们有饮菊花酒、登高远望的礼俗。因此,后人常有“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的诗句记载。陶渊明的饮酒诗,
中心体现在《饮酒》组诗“其二”中:
清晨闻叩门,倒裳往自开。
问子为谁欤?田父有好怀。
壶浆远见候,疑我与时乖。
褴缕茅檐下,未足为高栖。
一世皆尚同,愿君汩其泥。
深感父老言,禀气寡所谐。
纾辔诚可学,违己讴非迷。
且共欢此饮,吾驾不可回。
奇
然而“奇”的事物往往是以“新”的姿态出现的,它的新 鲜感、奇特性,它的影响力、
号召力、辐射力和潜移默化的渗 透力极强,常常会吸引更多的人去向往、
追求并为之奋斗不息这种追“奇”的心理现象,有时是自觉的、死心塌地的,
有时则表现为盲目的、随波逐流的。这种“奇”,有时的确昭示着社会发展的方向,
是社会经过努力去实现的;有些只是粉 饰某些社会垃圾,标榜“前卫”,
最易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引 入歧途而难以自拔。一些生活习性上的东西,
如吃、穿、用等 方面,限于个人的癖好或局部范围,基本上无碍大局;
但如果 是学术上、政治上或制度方面,将会产生难堪和不可想象的后果。
这里所论及的追奇成癖,主要就是针对社会生活方面,一般不涉及政治局势方面。
比如三国魏后,司马氏推翻了曹魏,建立了晋家王朝。 当时,曾受到过曹魏政权恩惠、
教养或与曹魏集团有着千丝 万缕联系的封建文人及其徒子徒孙们,斥司马氏为“奸党”,
诬这一新政权为“篡位”而来的,他们避世结党,“誓不与晋 家皇室为伍”。
这些文人骚客,多为当时的“名士”,影响力 特别大,皇室多次去征召收买,均遭拒绝。
诸如当时的阮籍、 嵇康、刘伶、阮咸、山涛、王戎、向秀等七人为避晋室,
聚集在 山阳附近的竹苑,称“竹林七贤”。他们性格各异,但志趣相投,常集聚酣畅,
评论时世,时称“清谈”。他们不仅个个都是 酒癖,而且还是“药癖”,
他们信老、庄,崇尚清静无为,又服一 种既毒又燥的“五石散”,希冀长生。
因为饮酒、服药,常周身 奇痒而溃烂,需要发散,于是,在穿着上宽袍大袖,
从不穿内 衣而袒胸露怀。为了不影响“药效”,他们常年不洗澡,很少换衣服,
以至周身生满虱子。他们在竹林中酒酣清谈时,遇到虱子乱爬,浑身奇痒难耐时,
便伸手在痒处乱摸,搏着一虱子便捉出扪死,时人称他们的这种作为叫“扪虱而谈”。
由于他们是名人,性格古怪、生活奇特,曾被当时引为时尚,不少文人纷纷效仿之,
一时,“服药”、“饮酒”、“宽袍大袖”,聚众 “清谈”蔚成风气,产生了不少药癖、
酒癖和清谈癖,以致误国,加剧了西晋王朝的灭亡。
衣
一天,在某市大街上,我看到一群把工装衣裤“反穿着” 的少男少女,
他们毫无顾忌地吃着小食品,不断嬉戏打闹,并 排堵塞在不太宽的街面上。
一群下班职工骑着自行车到了眼前,一个劲撼铃也不让路。
有一位年约40岁的中年人大声说道:“哥们,让让嗨怎么,喝醉了,
衣服都穿翻了!”一翻穿工装裤,嗑着瓜子的少女对着那位职工“呸”地吐出瓜子皮,
一甩乱发,说道:“哥们!傻冒了吧!工装裤像哈韩、
哈日的小孩那样HIP——HOP风格落伍了,反穿着才有朝气,才叫’蔻’!”
中年人脸一红,绕开他们,走了。
一些酒足饭饱后的少男少女,再也耐不住寂寞,他们翻杂志,看港台片,
从国外电影电视中寻找仿效对象,以此为模 本来妆点自己的头发,以图出人头地,
显示自己的“酷气发 式历来是男女有别,老少各异的。可如今,全部被打乱了,
形成男女颠倒,老少错位。原来女士们引以为美的飘逸长发和男士引以为荣的小平头,
瞬息之间倒了个过;青年的一头墨 发与老年的悲凉白发顷刻间换了位置。
一时间,追求怪异发型、讲究色彩情调已成为“时尚”,而且这股风愈刮愈烈,
由阵风到大风继而狂风漫卷,不可遏制。
爱情
I
但是,社会是复杂的。在人生旅途中,布满了荆棘和峰 峦,坎坎坷坷、
山重水复的情况所在多有。对影响生活幸福 的障碍,有的人则是披荆斩棘,
登峰越峦,甚至“挖山不止”以 求通途,“愚公”是榜样;有些人则避开荆棘、绕过峰峦,
曲折迂回以达目的;还有些人视荆棘、峰峦为虎,盘桓不前,手足无措,
使有形的和无形的荆棘、峰峦成为自身生活终生难以逾越的障碍,在心理上产生偏失现象,
忧郁成病,无从发泄时,便借世上某些事物麻痹自己,以致产生痼癖而不能自拔。
南宋时期的伟大诗人陆游,在20岁时,同年轻貌美、温 柔多情的表妹唐婉结婚,
婚后感情甚笃,如鱼得水,形影不 离。正当小夫妻沉浸在甜蜜的幸福生活之中时,
却受母亲的干涉和棒打。陆游的母亲并不喜欢唐婉这个甥女,常常借机发难,
表示对儿媳的不满,后来忍无可忍,以结婚多年未有生育为由
(封建礼教中有休妻的“七出”之条,其一就是不能生育),强迫陆游休妻。
被迫休妻后,陆游遵母命娶王氏为妻, 唐婉也改嫁当时的贵胄名士赵士程。
虽然陆唐各有着落,但二人心理上却受到极大的创伤。
特别是陆游心灵上的创伤终生得不到弥补,常常怀念原来的妻子唐婉。
陆游漂泊一生,写下了 9 200多首诗词,以爱情诗词为最多。可折射出他心理偏失的程度。
45年后,75岁的陆游重游沈园,触景生情,无限感慨,勾起了与唐婉的旧情,
晚上竟做出了与唐婉重叙旧情的梦。于是,情不能已,
又写下了二首怀念唐婉的诗《沈园二首》:
(一)
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二)
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注然。
陆游可谓古代生活偏失积病成癖的代表人物。
纳妾玩女人,是一种生理变态。但经文人的吹捧,这种变态癖,往往成为“雅话”。
熟被人知的要数“唐伯虎点秋 香”的《三笑姻缘》了。唐伯虎是江南名士,
名冠“江南四才子”之首。他风流倜傥,放荡不羁,家有八房妻妾,
但在游春时看到华府的美婢秋香后,魂不守舍,调笑勾引,但当达不到目的时,
便不惜“屈尊”,化装成下人书僮,死乞白赖地混入华府,以勾引秋香。
后在文友祝枝山的帮助下达到了目的,将 秋香纳为第九房姨太太。
这一卑污行为,因唐是文人、名人,又经其徒子徒孙的渲染、润色,写成“美文”、
编成杂剧,四处宣扬,成为“美谈”,成为后世文人仿效的榜样。
这就是文化的渗透力和封建文人的号召力!
II
宋词人晏几道也是个恋妓癖。他早年与歌妓莲、鸿、 赢、云等情谊甚笃。
但后来时过景迁。旧情人不再,十分愁 怅。每念及此,情思万种,涌上心头,
便写下了一首《临江仙》词,以慰思念。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赢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III
南宋辛弃疾是宋词中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一生戎马,不见其功,
均因为南宋小朝廷的昏庸安享。晚年抱病 在家,心灰意冷。
但是,一天,有客人来访,大谈功名利禄。 辛弃疾面对这个功名癖,
“戏作” 了一首《鹤鹄天》词。
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裱突骑渡江初。
燕兵夜妮银胡萩,汉箭朝飞金仆姑。
追往事,叹今吾,春风不染白髭须。
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IV
讽吟诗癖
一人有吟诗癖,常废寝忘食,苦吟不止,终被病魔缠身,
卧床不起。其兄请来一医生,医生见是这位老兄,道:“老诗翁贵恙不必诊治,
只要捧读佳诗,病立痊。”此诗翁即吟近作一首:
我本苏吴百,多兄纳挂官。
布从阊店发,绸向浙船寒。
窗菜风吹燥,床柴虱爆干。
那堪三两个,天刮吃陈团。
医生不知诗意,请诗翁解。诗翁道:“我本苏吴百,是说我本是苏州吴县百姓也;
多兄纳挂官,说多亏哥哥捐了个挂 名之官也;布从阊店发,
言先时家富在阊门开布店发卖……” 医生不等他解释完,
叹道:“诗翁已病入膏肓,快准备棺材吧!”
V
剌风流癖
一秀才进京赶考,途遇一艳色女子在河边洗衣,不禁神魂颠倒。
考场上,手握笔管,仍思念女子的娇容,于是随手写道:
谁家一裙钗,到河边洗心怀?传秋波,故把风流卖!
奇哉!怪哉!神使,鬼差!
背山面水,为的谁来?
主考官一见此卷,哑然失笑,提笔批道:
谁家一秀才,到考场迷心怀?
作淫词,故把着写坏!
奇哉!怪哉!神使,鬼差!
千山万水,为的谁来!
VI
剌酒癖诗
一人患酒癖,妻苦劝之。夫乃祭神发誓曰:
酒酒酒,我为你出了多少丑!
今后若吃你,你是屎来我是狗!
吃饭的时候,又抓起酒壶饮酒。妻止之曰:“刚发了誓, 怎么又忘了?”
其人说:“没忘!狗见了屎哪有不吃的!”
VII
七、嘲嗜睡癖诗
一人嗜睡,头日天一黑倒下,第二日太阳已三竿仍不起床。
他家有一仆爱作打油诗,见状嘲之曰:
无事此静卧,卧起日将午;
若活七十年,只算三十五。
VIII
八、嘲花癖诗
一人患梅花癖,将家里十亩地尽种梅花,自己则终日徜徉其中,不理家事。
家人吃穿无着,靠借债度日,以致债台高筑。除夕日,讨债人在他家挤得水泄不通。
他只好躲进梅园,躺在地上数梅花瓣儿。别人作诗嘲道:
满腔心事乱如麻,柴米油盐酱醋茶。
我亦不管他娘来,逃来逃去看梅花。
癖好解读
然而,选择似乎是人们的天性。
原始人狩猎时要选择能打击成尖、锐边缘的石头作武器、工具;
吃不完的野兽要选择 那些性情较为温驯的豢养起来,以备后用,至今家畜、家禽就是;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人们选择那些子粒饱满,香馥可口 的草本、木本植物进行种植,
传至今日的五谷、各种水果即是。娶妻也要选择,于是出现了“相亲”;
当代生子也要选择,于是出现了“优育”;交朋友也要选择,有净友、畏友之分;
用器物也要选择,有大小好坏之别;衣食住行要选择,吃喝娱乐也要选择;
男人要选择,女人也要选择;大人要选择,小孩也 会选择……社会越前进,
人的生活选择面越宽;事物越丰富,人的选择标准就越高。
人对事物的选择首先来源于人们的心理作用。“人人心 里一杆秤”,
这句俗语包含了很深奥的哲理。除去心理因素外,人对事物的选择要受社会地位、
富有程度、受教育状况、 个人情趣、欣赏水平、社会经历、家庭环境、
社会舆论和道德规范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对终身伴侣的选择,
古代有 “温文尔雅”、“门当户对”、“贤淑孝顺”等条件作为基本标准;
今人则强求“美丽漂亮”、“有共同语言”、“志同道合”、 “相互谅解和忍让”,
甚至以“有个好工作”、“家境富裕”、“有气质”等条件作为基本标准。
城市人与农村人选择配偶的标 准大相径庭。城里人讲“高雅”、“气质”、“漂亮”、
“富有”等外在条件较多;农村人讲求“能过日子”、“孝敬老人”、
“生子传世”即可的内在本质条件。
也正是这些不同的人,持不同条件和标准,以不同的眼光对世上万物在不断地进行选择,
以迎合或满足自己的要求 和欲望,才产生了对某一种事或物以及某种事或物所产生的
明显或不明显的某些特性的偏爱,这种偏爱经过发展,达到钟情、情笃的痴迷程度,
最后不能自拔,痴痼成癖,形成一种顽固的病态心理现象。
比如对石头的态度。上古时期人们采石是为了制作工具,以求生存;
中古时期的一些人采石是为了炼丹服食,以求 强身、长生。就人群来讲,
同样是河床里经洪水反复冲刷的 一块石头,有闲情逸致的人见后便反复翻看、琢磨,
能不能作 为一块“奇石”装点庭院或案头;农夫见后便会琢磨其形态,
扛回去作砌墙垒圈的材料;石匠见后,就会反复把量、研究,然后掏出锤寥,
将其做成一种器物;骑马持戈的武夫见后,就 会将其踢往一边,以防阻碍后面大军的通过;
农妇见后,见其一面光滑,便招来姐妹姻姓,
将其抬到河边作洗衣、捶布之用……真正玩石成癖的,
只是那些有一定文化知识、修养到位、家境殷实、衣食无忧的有闲情逸致的人。
他们为奇石的形状所吸引,被石质所陶醉,与石对话,与石交流,从石头中吸取哲理,
感悟人生,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位。爱石成癖后,这种人便以石为友、以石为亲,
须臾不离,什么妻儿老小、官场公务,全抛到九霄云外,石就是命,石就是一切!
再如花,花是植物发育成熟的标记,是向同类示爱的手 段,因为多数花不能自找“对象”,
便以自己的鲜艳、香馥以招 蜂引蝶,通过这些媒介虫的传播,将爱示以同类,
以繁衍后 代。人为万物之灵。大自然中所有植物的花也在招惹、引逗着人们。
花与石不一样,一般来讲,石相对为“静”物,人只能从其形状、
质地和流变的纹络中联想出特有的韵味,因此,玩石者要求有品位、有修养、
有鉴赏能力;花相对来讲应为“动” 物,它定期荣枯,荣时从含苞、初开到盛开怒放,
以其色艳、姿 美、香醇等醉人以联想,使人心胸如花以愉悦豁朗;
怒放之后,就是凋萎和衰败了。这时,往往会使人惋惜、叹息甚至伤感。
世人爱花者众,真正会赏花直至成癖者实属凤毛麟角。 因为以花的特性、特点和特质,
总是那么吸引人。所以,无论 是皇宫内苑,还是大家庭园,甚至农家小院,都用花来点缀。
对花,达官贵人则多为观赏、娱乐、助兴,所以在园苑中广植四季都开的各种花木;
文人雅士则欣赏、品味,从花中找同 情,从花中找灵感,
从花的含苞到衰败的过程中培养激情,从 不同花木的特征中去升华思想、体味人生;
凡夫走卒则从花 中看出四季变化、体味生机、希冀繁盛。所以,爱花成癖者多为文人雅士,
他们爱兰花清幽香馥;爱荷花鲜洁不妖;爱秋菊凌霜傲立;爱梅花铁骨清香。
他们终日流连花下,邀三朋四 友,品着香茗,狂饮美酒,或引吭高歌,或浅酌低唱,
或吟对唱和,或静卧格物,整个身心全被花所融解。就似庄周梦蝶一 样,
花即是我,我即是花。这些花癖中还有一些程度更深者,他们爱花如命,
愿终身作“护花使者”,他们不结婚生子,视花如妻,以花为子,花荣则喜,花落则悲。
当然,还有一些花痴、花癖,比文人雅士们更爱花、更护 花、更钟情花。
这就是一些养花之花农。经他们的智慧和双 手,将花木培植得更茁壮,
将品种嫁接得更繁多,将花朵培养 得更大更鲜、开得时间更久。
他们更视花如命,以花为子,容 不得别人采摘和亵渎。但他们养花、
培植花的目的则为生计,当卖出一株,他们对买主千叮咛万嘱咐,客人走后,
会后 悔得流下伤心的泪。他们对培植的名花,视如眼珠,任高价不卖。
当遭官府或强人来抢夺时,他们会豁出命去保护。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曾在《醒世恒言》里创作了一篇《灌园叟夜逢仙女》,
就是说的这样一则故事,20世纪50年代末曾被改 编成《秋翁遇仙记》,拍摄成电影。
可见对世上万物,由于人们的地位、财力、欣赏水平、处 世态度、经历阅历、
性格、兴致等各异,便以自己的情况和需 要,进行有目的的选择,
这是社会上十分正常的现象。选择 后,各人又以对物的使用、感悟不同,
产生了喜欢、偏爱、钟情 等不同思想反映,发生质变,
即情感升华到痴迷程度后,就已经迈入痼癖的门槛了。
手机癖
手机癖的第一个特征是追赶时尚,频换花样。手机在普通人的心目中,
只不过是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而已。但到 了手机癖手中,又多了一层意思——装饰。
他们选颜色鲜亮的、款式新颖的、机型时髦的、价格昂贵 的手机来“包装”自己,
以显示自己的高雅、新潮、尊贵。凡社会上出一新款,便更换一次,生怕落伍。
手机不装进口袋里或手提包里,
专门选一珠光宝气的手机袋挂到脖子上或拴在手脖上以示与众不同。
约朋友打手机爱在大街上,光天化日下大声呼叫,甚至卿卿我我或污言秽语,
毫无顾忌,以吸引人们的注意。
手机癖的第二大特征是玩手机o而且玩得痴迷,玩得潇洒、玩得狂放,玩得心跳。
手机买回来后,先千方百计学会发 短信息,稔熟到边走边发的程度。
据说现在时尚男女一天要发二三十条信息。纤纤玉手在不足巴掌大的地方玩拇指游戏,
而且健步如飞,什么侧踢、点穴等高难度动作运用自如、 炉火纯青,什么机费昂贵,
在他们身上不值得一提。谁要一提这月机有用去数千,立即被“俗气”的指责所淹没。
手机癖的第三大特征是利用手机上网聊天,打发时日,寻求刺激。
手机营销商迎合了手机癖“网恋”的特点,挪用网 络“QQ”概念的办法,创意出“隐身情人”、
“恋爱无极限”等 活动,抛出了“酷哥”、“靓妹”作诱饵,
引诱得手机癖们在手机上大肆倾情,
演绎着一出出虚拟的爱情戏。一时间,男废 耕女废织,纷纷在手机上下载“梦中情人”。
结果是有投入没收获,徒造出无数痴男怨女。但他们毫不悔恨,还直嚷嚷:
“真他妈的过瘾!” “够刺激!”
手机癖因玩手机出车祸残死者有之;因玩手机患痴呆、 精神分裂症者亦不少;
因玩手机手指变形患上“晚期手机中 毒症”者所在多有。
当他们集中全部精力欣赏手机蓝屏时,丢掉了时间,
丢掉了对五光十色社会上美好东西的享受,
使 人生变得单调,苍白和寂寞。手机是一种通讯工具,所谓“手机文化”,
说到底是一种“消费文化”。在消费的丛林中,孤独和脆弱的人们,
常常被五色迷惑,在丛林中转不出来,丧失了正确的生活态度。
宠物癖
当人们徜徉在公园、河畔时,常常见到一些男女,或抱着“阿猫、阿狗”,
或遛着猴子、鸟虫,那种亲密、那种惬意、那种潇洒,简直“快乐似神仙”。
这种领养宠物的现象十分普遍, 它从另一面展示了人类的爱,
体现了人类与自然界万物的 “和平共处”。正常的养些宠物,
消磨一下多余的时间和感 情,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进入病态,
就转而成癖了。
有一少妇,出则汽车,住则别墅,靠丈夫在某大公司当老总,
无须自己苦挣苦熬就有花不完的钱。然而,养尊处优的日子却使她孤独难耐。
丈夫每天在外应酬多,数日不归习以 为常。开始时,她养了一只温驯的叭儿狗,
被她训练的滚、 跳、立、叫样样都通,她爱如掌上明珠。但是好景不长,
她心爱的狗宝宝忽然在人间蒸发了。她哭了数日,如病如痴。
丈夫为了满足她的要求,花了 10万余元又给她买了一只纯种的“沙皮狗”。
她视狗如命,终日抱住不放,给狗做了几身华 贵的“衣服”,一天一次香沐浴,
吃则同桌,卧则同榻。远在家 乡农村的老父老母无人照管,
她怂恿丈夫将二老送进了乡村养老院,按她的话说,“花那点钱比雇个保姆还便宜”。
儿子在一小学读书,从不过问儿子的学习和生活,要啥给啥,儿子闹起早恋,
搅得学校不能安生。没考入重点中学,她花了10 多万元将独生子送进寄宿的“贵族学校”,
落得耳根清静,可以终日与狗为伴,畅玩自如,可以说这位贵妇人,
离了宠物狗就没了命。据心理学家分析,这是患上了宠物癖,
是一种爱的转移的心理疾患,即在同类中缺乏爱或再也寻找不到爱时,
就将爱转移到异类身上,以弥补心理缺失。
II
一年,城市控制养狗,规定凡养狗者必须到派出所登记、
申报“户口”,打防疫针后方可喂养。这一套手续办下来,需要600多元钱。
平日节衣缩食的老两口,舍不得花这笔钱,便偷养起来,改白天遛狗为黑夜潜行,
外面不敢去,改在屋内 遛或在不大的小院驴拉磨式地转圈。派出所通知捕捉“黑 狗”,
这个院内已抓走好几只,但邻居可怜老两口,谁也没去举报。
一次,儿媳回家后,见公婆视狗比亲孙子还亲,便气不忿,一怒之下,
到派出所大义灭亲地举报一番。这一下可了 不得!民警将狗抓走后,
老两口抱头痛哭,然后到派出所祈 求,没办法,只好将平时从牙缝里积攒下来的5 000元钱,
交了罚款,申报了“户口”,注射了狂犬疫苗后,才将狗抱了回来。虽然破了财,
但老两口又找回了“自我从此,二人形 影不离,大张旗鼓地又加入了河畔遛狗的行列。
见此情景, 同院的居民有指责的连人都养不好,还养狗,真是吃饱撑 的! ”
也有不少同情的:“老两口儿子不管,女儿又远,一天病病秧秧,养个宠物也算个寄托!”
宠物癖患者,情况各异,但心境却有相通之处,那就是宠 物也有灵性,特别是狗和猫,
有时会像小孩一样天真可爱,足 以慰藉空虚的心灵,如果不高兴不耐烦了还可以送人、
淘汰, 而且不用担以它会学坏,省却了许多劳累和顾忌。
在他们心目中,人和宠物不是主人和宠物的关系,而是互相面对生命的尊重。
他们说:“动物不应只成为人们孤独的精神寄托,
对动物的关爱也不仅仅是体现在宠物医院和宠物美容院里,
人应该还宠物们一个自由的生存空间,一种真实的理解和平等。”
中外对比
从1989年10月,至1994年5月,全国在上海、北京、柳 州、澳门、洛阳、珠海、
兰州、宜昌、南宁等地就举办了 15次 “中华奇石展”,各地有奇石馆、轩、铺多达71处,
玩石成癖的名家上万人。
而在西方国家,玩石成癖者几乎没有,一些爱好者只不 过得一两方奇石,
装点一下厅堂而已。就中外对石头的认识和态度,足可观其文化之差异和信仰之不同。
从另一个方面讲,恐怕也是中国多文学家,外国多科学家的一个原因吧!
再如花癖。
各种草木之花,无不以鲜、艳、美、香等诱人,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
无不以鲜花装点庭院、屋室,以调节气氛,陶冶情趣。
西方人养花、爱花,是取其自然美来调谐生活美。他们乐于以花送人,
让朋友享受美;让病人看到花之美而精神为之清爽,便于恢复沉痫而康复身体;
让情人从花的颜色、形 状、数量中去领悟二人之间的情感……种花、培育花、研究花的,
全交给园艺家去干,其他人只是欣赏,所以形成花癖者甚少。
中国人则家家养花、种花,人人爱花。他们以花喻人,以花怡人,以花诱人,
甚至以花欺人、骗人、骂人。他们以花为 己物,只供自身欣赏,一般不许他人染指。
但到了花苑、花 圃,见到奇花异草,就会乘人不注意时,掐上一朵或攫取一枝,
拿回家去,“孤芳自赏”。更有癖者,将花之四季应时之特性,
比附人之幼青壮老之年岁特点,钟情一物,爱之如子,待之如命。
花荣时他喜,花败时他愁,花落时他悲,达到人花互融的忘我境界。
不仅出现了陶渊明独爱菊,唐人爱牡丹,而 “予独爱莲”的花癖,
也出现了“伊今落时我葬你,我若死后 谁葬侬”的花痴林黛玉。
中国人因地域不同,食物链非常广泛;而西方人则对一 些动物诸如蟠、蛇、鼠、耗之类,
植物中一些叶、花、果类不敢问津。这不仅与他们的生活习俗有关,
更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紧密的联系。
II
“隐”与“露”,是中外癖患者在表现形式上的区别之一。
中国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养成了处事隐秘,含而不露, 甚至包括情爱方面,则显得更含蓄,
不敢、不愿也不能公诸大庭广众之下,行动于众目睽睽之中。比如表现儿女私情方面的癖好,
中国人认为“儿女私情”就是男女之间隐秘之事,有 些只能闺阁进行,
有些则仅限于床笫之间,超出了这个范围, 就是“无德”,就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遭众人唾骂!即便是一 些生理变态癖也是如此。
西方人在这方面的确比中国人大方、开放。他们没那么多封建礼教的约束,
加之他们从小受的教育,注重个性发展、注重培养人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
因此,尽管他们也认为 儿女之情是男女之间的“私事”,
但他们同时认为这种私事是人之常情,
是生理发育的使然,男女生殖器只不过是人们身体上主管生育的一个器官而已,
丝毫无什么神秘而言。于是,他们将情爱看作是男女之间的“私事”,
是俩人的“自由”,任何人也不能干涉。因此,在大庭广众之下,
他们敢于拥抱、狂吻,敢于直白地向对方示爱。
再如就人体而言,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规范强调,“人之发肤,受之父母”,
不容随意更改或摧残;身体的某些部位不 能暴露,“男不露脐,女不露皮”
是大家公认的教条,谁要是违犯,必然会遭到指责和打骂,
甚至被“族长”开除“族籍”或杖死。
于是,中国人对人的身体,对人身体的某些部位(器官) 便产生了神秘感,
总想“一窥庐山真面目气 因此,产生了 “发癖”、“整容癖”、
“衣癖”、“窥探癖”、“露阴癖”等。
在西方国家,女子整容、穿又透又露的奇装异服是习以
为常的事,无所谓癖不癖的。不少西方国家,在海滨城市还
专门僻有裸体浴场,在那种特殊场合下也就不存在什么“窥
探癖”和“露阴癖”。
张扬与秘藏是中外癖好表现的又一大区别。
本人在美国一所学校访问时,接待我们的是“值日校长”、中学三年级的一位男同学,
他那翩翩的风度、不卑不亢 的表情、恰当的语言表述征服了我们。
时任“校长顾问”的这 所学校的真正校长告诉我们,为了培养学生的个性、参与意识、
竞争能力和表现欲,学校的校长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凡在校生,每天轮一名担任“校长”,
处理学校的日常事务。这 项制度已经实行三年多了,很受师生的欢迎,
学校的管理也井井有条。
因此,西方的文化传承、教育方法和内容滋养了人们的张扬个性,
培养了他们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敢于竞争的能力,他们表现着个性,完善着自我,
很少或从不考虑别人怎么说, 甚至包括父母。中国则另是一样。
孩子一生下来,作为第一任老师的父母便将子女视为“私有财产”,“含在嘴里怕化了”、
“捧到手上怕摔了”,娇生惯养,从小就灌输“听话”、“别乱跑”、“别爬高上低”
等抑制儿童心理发育的东西。上学以后,头脑里尽 是些“学习科目”、“分数高低”、
“升学、毕业、找个好工作”之 类的东西。不让玩,不让与社会交往、
不让干活包括自己本身的家务,限制了少年儿童的个性发展,抑制了学生的正常心理发育,
有时候学生的学习成绩上去了,分数提高了,但能 力却下降了,生活不能自理了,
社会分析辨别能力淡漠了。 小学生不会打扫卫生,值日时由家长代劳;
中学生不会做饭 买菜、不会叠被子刷碗;大学生不会洗衣服、
考研究生时到考场半天找不到自己的座号;硕士研究生在大街上让骗子用一只冰棍作诱饵,
便将其骗卖到山区为傻子做妻等事儿屡见不鲜。
这些差异反映到癖好的表现上则出现张扬与秘藏的区别。
比如“同性恋癖”。中外虽都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性爱变 态的行为,
但中国的同性恋是非常隐秘的,多是暗中“操作”, 潜入“地下”进行的。
而西方国家青年人的同性恋,则公开张 扬,招摇过市,肆无忌惮。
再如养情人和包“二奶”的癖好。中国之养情人、包二奶 虽有一见钟情、爱之甚笃、
不计条件而为之者,但是多为有 钱、有权者的物诱所为。
而且一旦有了情人或包养了“二 奶”,便觅神秘之“金屋”以“藏娇”,生怕别人知道,
特别是害 怕“大奶”发现而拆金屋、驱娇娃,发动“内战”,那将是天翻地覆,不可收拾。
而在西方,特别是16世纪文艺复兴之后,资本主义发展,
社会上的对偶婚姻制度更多掺进了政治和财 产的成分,
“情爱”和“美满婚姻”已成了虚伪的外装。因此, 女的找情人,男的找情妇,
成了资产阶级畸形婚姻的变形与 补充。以至到18、19世纪,
西方的贵妇人以能找到年轻貌美 或能找到更多的情人为荣,以标志自己“有魅力”,
“有能力 招人爱”。所以,在大庭广众之下,在众友聚会甚至有高层贵族参加的宴会上,
非但会带着情人出席,还会堂而皇之地将 情人介绍给朋友,
以致出现其朋友日后将其情人“挖”走的现象。这种现象上的差异,
是不同经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必然结果。
“一时与终生”是中外癖好表现形式的又一大区别。
癖好的一大特点就是在于人对物的感悟程度。而人对物的感悟不仅要受民族文化传承的影响,
也与教育程度和一 个人的先天发育有关。
中国人的先天悟性是极高的。对世上万物不仅爱其形、 恋其色、迷其音、
赏其态,还会动情于韵,举一反三,触类旁 通。中国人还受“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
遇事遇物,便会由 物及人进行联想,借物抒情,以物言志,以达到物人合一、
物物我我的忘我境界。于是,出现了庄周化蝶、蝶化庄周的物化现象;
出现了王阳明“格物致知”的理论。而且这些癖好一出现,便是终身性的、至死不渝的,
那种执著、痴迷的痼癖程度,真是“九头牛也拉不回”的。
《农村女犯人》张晓红2018
这本书形容词很多,非常不喜欢看一种没自我观点的书。故事还是值得一看。
笔者询问:“你为什么会要毒死一个这么小的孩子?”
Zjy低头沉默。笔者再继续追问,她依然默不作声。
最后笔者问:"你也是一个母亲,案件发生时你自己的小孩才两岁,
为什么会下手毒死邻居家的孩子呢?”
或许笔者的话刺痛了 Zjy,她摇摇头,吐出了几个字: “他爹赖得很。”
笔者:“他怎么赖了?”
Zjy: “光欺负俺疽
笔者:“怎么欺负你了?”
Zjy: “就是欺负人。”
笔者:“你讲讲他都怎么欺负你了,比如……”
Zjy: “就是欺负人呗。”
事实上,甄X X和邻居家的矛盾,从甄X X没有嫁过来就已经开始了,
邻居高X X的丈夫和甄X X的丈夫是同学,从上学时,邻居高X X就欺负甄X X的丈夫,
曾经甄X X的丈夫因为对 方的蛮横无理而气得喝药自杀,后被家人及时发现,抢救过来。
甄XX嫁过来后,两家人之间的纠葛也是不断,而裁决书上的偷裤子一事,
只能算是引爆积蓄多年仇恨的导火线。
1.狭小的生活空间
中国的农民聚村而居,虽然村子有大有小,有的只有几户人家(主要是在山里),
有的有上千户人家,但是大多数的村庄都 是在几十户到一两百户之间。
聚村而居,客观上是由中国传统农 耕社会延续而自然形成的,
制度上则与中国土地平等继承有关。 在农村,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女儿是要嫁出去的。
如果一家有 两个兄弟,那么两个兄弟将平均分割父母留下的土地。
如果哪户人家没有儿子,那么在其过世后土地就由村里收走。
因此,在农 村过继是很常见的现象,例如哥哥家没有儿子,弟弟家的儿子多,
就可以过继给伯父家一个,这样将来伯父夫妻去世后,土地和房屋就可以由过继子继承。
对于农民来说,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就是土地,这里包含着他们生活的全部,
用费孝通的话说,就是“向土地讨生活”。 而土地,一般是指田地,
与村民生活相关的另一部分就是宅基地,即用来建房屋的土地。
一般来说,村落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村民的屋舍,另一部分是田地。
无论是宅基地还是 田地,都是被划分好的,自己的房屋该盖在哪里、该有多大,
既是上辈留下来的,又是遵照村里规矩划定的。在费孝通的 《乡土中国》的开篇,
他举了一个小故事为例,“最近我遇着 一位到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
他很奇怪地问我:你们中 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
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像是向土里一钻, 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
费孝通借朋友的口,想表 达在中国依旧固守着人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
但是在这段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讨生活时,甭管有多大的地,
照样各家各户分开界线,一家一小块,你种你的,我种我的,
免得没分清,以后扯了麻烦,
笔者访谈的这些女犯,全部都过着这样典型的乡村生活,结婚前,
在娘家的村里当丫头;结婚后,来到婆家的村上当媳妇。
除了镇上有集市的时候,去买点生活日用品外,其余的时间就是守在村里了。
她们所有的生活空间、主要的社会关系、每天交往 的对象就固化在这个小小的村落之中。
在这些女犯中,只有案例 11中的女犯Hxy,老家是外省的,
后来在外打工时认识了自己的丈夫,结婚后就跟丈夫回到了H省农村,
一直到出事前都生活在 这个村庄里。另外,案例13中的Lsy,娘家在另一个县城,
距离婆家有45公里,而娘家远,让她和后来经她介绍也嫁到本村的妹妹感到在村里孤立无援。
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发现上点年纪的人,例如50多岁的那辈人,
他们的父母都是跟着最小的儿子过。在牛岗村,
住在堂舅家前排的保军叔夫妇就是和80多岁的老母亲一起住的。保军叔是弟兄三个,
他是家里的老小,上面有两个哥哥。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母亲独自一人抚养了三个儿子。他大哥几年前就去世了,剩下二哥和他。
分家后,母亲算是跟着他们过,而住 在隔壁的二哥却从来不跟他们来往。
听堂舅说,这矛盾就是因为 当年分家时,他二哥认为母亲分给老三的多。
“那时候,家家都 穷得叮当响,说是分家,那能分点啥。按照农村的老规矩,
父母跟着谁,谁就种父母的地。可保军他二哥和二嫂,就是觉得当娘的偏心小的,
这不,20多年兄弟俩都不说话,老二连这娘也不认了。”
在和村里的其他人交谈的时候,也有人认同这样的观点,即谁种了老人家的地,
就该谁养老人,没分到老人那份地的儿子, 就没义务赡养老人。
在传统社会的生活理想中,代际互惠本来是一种相互扶助、温情脉脉的文化机制,
可一旦将其理性化,就会 变成财产和赡养之间赤裸裸的经济交换,
继承多少与赡养多少成了这些农民经济逻辑里最根本的等价交换。
这种分家,在现代年轻一辈眼里看来还不够彻底。在田野调查中,
我们看到谁家门前堆着砖和水泥板,就可以猜出来,这户人家肯定有快到适婚年龄的儿子。
从与老乡们的闲谈中可以看出,这种家庭核心化的概念已经被大家普遍认可。
对于年轻人来说,不分家就意味着还是住在父母家,在经济
和生活决策上还要继续听从父母的安排。而结婚意味着他们可以
从父母的家庭中独立出来,建立自己的家庭,安排他们自己家庭
的收入与支出。
原来李伯和这个小儿子一直都是在一起过,两家的地也一起
种,吃的也是一锅饭。之所以一直没分家,主要是考虑到老大已
经在城里扎了根,估计不会再回农村了,家里就剩老二了,再分
家也没什么意义了。再加上,大哥经济比较宽裕,平时也经常往
家寄钱,弟弟当初娶媳妇,哥哥也帮了不少忙。大哥考虑到自己
以后不会再回到乡下,而父母老了也不肯去城里住,以后还要靠
家里的弟弟帮忙给父母养老送终,所以就建议弟弟不要和父母分
家了,以后父母老了,家里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当大哥的也不会
跟他争n 再者,现在老两口身体还好,地里的活基本上都不用年轻人动手。
根生家孩子又小,还需要老人家帮着照看。由于没有
分家,家里的事情还是父亲说了算,家里的钱也是父亲管着,谁
要是有用钱的地方,就得找他要。时间一长,矛盾就出来了,对
媳妇来说,花钱的地方不少,可总是问老人要钱,一方面,自己
也不太好意思;另一方面,老人家每次给钱也不爽快,总是要唠
叨两句,批评年轻人花钱太大手大脚了。于是,媳妇和儿子就商
量着以后在钱上和父母分开,谁家的地卖的粮食,谁家得钱;谁
家养的猪、种的辣椒卖了钱,谁家自己拿。2008年卖粮食的时
候,他们是一起去的,收粮的人把钱一算好,就一把手都给了老
爷子。这下,小夫妻就不高兴了,可是又张不开口问父亲要。回
家之后,两人越想越气,夫妻俩就打了起来。第二天,媳妇就找
公公要钱,说自己身子不舒服,想进城看看病。结果老爷子就给
了 20块钱,让媳妇包点药就回来。在乡卫生所,医生随便开点
药就是几十块钱,她身上带的钱不够,就只好回来了。媳妇躺在
床上,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嫁过来这么多年,什么家都当不了。
明明自己家种的地卖的钱,怎么花个钱还这么难,当晚就喝了农
药,晚上,根生打完牌回家看见后就赶紧送到医院,才算是保住
一条命。这弟媳妇喝农药的事也惊动了省城的大哥,他第二天请
了假就赶回老家。当晚兄弟俩叫上隔壁的叔叔、大伯,商量了一
宿,最后决定还是让二弟和父母分开过,各管各的钱。平时父母
也帮助他们照看孩子,谁家有事也会帮把手,等父母老了干不动
活了,再另做打算。
在牛岗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纯朴的村民对于笔者这个外人
倒是非常热情,总是乐呵呵地打招呼,邀请笔者到他们家中做
客。但是村民之间,特别是亲人之间却显得非常计较和苛刻。例
如,分家的媳妇和婆婆之间,各用各的厨房,各做各的饭,不是
逢年过节是不会上对方家里吃顿饭的。但是在这种看似井水不犯
河水的交往方式下面却隐藏着对彼此的不满和怨气,婆婆会埋怨
媳妇不孝顺,媳妇会责备婆婆不帮自己照看子女。在金钱上,更
是算计得清楚。住在前后院的兄弟之间,谁借了谁的钱,谁给谁
帮了忙,都会分得清清楚楚,有时甚至比对外人还算得仔细。许
多时候,分家是刻意要在父母、兄弟之间划开一道线,拉开双方
的距离,但实际上,彼此之间很难在生活世界和地理空间上绝对
分割开来。
即使分家后单独过,兄弟之间往往还是邻居,平日里孩子们
打架了,父母给哪家帮忙多了,给哪个媳妇带孩子了,都会引起
各种纷争。只要是邻居,就难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如这家的鸡跑
到那家的菜地里把菜苗啄了;那家的猪拱了这家的院墙;这家的
房子盖得高了,气势压过了那家;那家房子的水流到这家门前
了;这家的垃圾倒到那家门口了;那家种的树挡了这家的阳光;
等等。
虽然原子化的家庭模式,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家”的概念,
村民之间、亲人之间通过各种形式的分家、圈围墙、划地界试图
将单个的核心家庭与他人分开,尽量在每一个核心家庭之间划出
清楚的经济边界,但是由于空间的无法分割和生活细节的相互交
织,每个核心家庭依旧存在着各种化不开、分不清的利益纠葛。
在牛岗村的田野调查中,笔者也观察到有些亲兄弟之间,因
为当年的一点小冲突,可以几十年不说一句话。综合分析当事人
之间的关系和纠纷的起因,我们可以看到,利益上的纠纷,多是
发生在至亲之间;而邻居之间的矛盾,多是由于流水、田地边
界、房子的高低等问题。因为,在亲人之间,绝对的利益界限是
很难划分的。如果兄弟家要盖房子,当哥哥的怎么也得凑点钱拿
去。如果侄子要结婚,做叔叔的自然少不了凑份子。可是这些
钱,谁多给了,谁少给了,人们都在心里掂量着。案 例 14中的
Rxh就曾提到,哥哥、嫂嫂为人比较精明,在钱上算得很清。有
一次,婆婆生病住院,大约花了 3000元,平摊到各家(三兄弟)
就是每家1000元,但是二嫂和二哥,就只拿了 800元,还说,侄
子就要说媳妇了,这钱就只当给侄子凑的礼吧。其实大家心里都
清楚,真的到侄子结婚那会儿,谁敢不给礼钱,谁不给这辈子都
欠着她了,还不让她说你一辈子?
“离土不离乡”对于农村的男人还算现实,而对于已婚的农
村妇女来说,不仅离不了乡,也离不了土。一方面,城市高昂的
生活成本,容不得打工的乡下人携家带口。另一方面,对于处在
生存边缘的农民家庭来说,满足家庭的基本生存需要的极端重要
性,往往迫使农民不敢放弃农业生产。即使一年辛苦到头,在地
里能得到的收入,与进城打工的收入相比微乎其微,他们也依然
要留住土地上的那点粮食。土地对他们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生
存和安全的最根本的保障。在调查时,我们在村子里看到的多是
妇女、老人、孩子。在访谈村里的妇女时,她们说: “外面挣钱
容易点,不像这地里头,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现在农村不比
以前,用钱的地方也多着,这男人不出去挣钱也不行。这家总还
是要有人看着的,小孩、老人都在家,俺们不留下来怎么办?再
说,这地也总不能让它荒了,虽说卖不了几个钱,但是不种,全
家人吃啥?再说,家里养的还有好多猪呀、鸡呀,家里一天没人
管就不行了。”在闲谈时,有位曾经外出打过工的妇女告诉笔者
说:“前几年没结婚的时候,俺也在外面打工,钱都寄给家里了,
家里有两个弟弟要读书。嫁到这边后,头半年俺和孩子他爸一起
在广东打工,后来怀孕了,这就没再去了。现在孩子都还小,带
出去,一家几口租房子,吃饭,小孩上学都贵得很,到头来,挣
的还没花的多。这么算算,俺就光让小孩他爸出去,家里我照料
着。这一年下来,卖卖粮食和养的这几头猪,还能挣下几个钱。”
由于男女在家庭中的分工,女人天然的工作场所就是家里,
以往是男耕女织,现在是男的到外面挣钱,女人守在家里,既要
耕田,又要养孩子。这就形成了今天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
留守妇女”的社会现实。当男人进城后,留在家里的女人就要担
当起以往男人和女人的双重角色。在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时,她们
既无法推卸也无法回避。
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由父母与未婚子女形成的基本三角关
系,当作为顶点的子女成熟后,就会与其他的男女结合并生育子
女,形成新的三角形。接着新的三角形就会从旧的三角形中脱离出
来,这个不断脱离出去的过程就是分家,家的延续就体现在了这扩
展、分离、取代的过程中。①因此,在农村对有儿子的父母来说,
最大的压力和希望就是给儿子娶个媳妇。女方的彩礼、对房屋的要
求以及结婚仪式和酒宴,这些负担对于贫穷的农村家庭来说是难以
承受的。因此,娶媳妇就成了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需要共同努
力、互相帮助才能完成的重任。特别是父母健在的家庭,父母会动
员全家力量来给适龄年纪的儿子娶媳妇,如果经济实在困难,父母
会把女儿先嫁出去,将获得的彩礼凑给儿子用,有的落后地区还通
过交换女儿的形式,给儿子找媳妇。因此在案例三中,当父亲过世
后,家庭的担子落在了母亲身上。家里除了老大成家外,下面还有
三个儿子未婚。母亲只能想办法解决一个是一个,先倾尽全部财力
去给老二娶媳妇,这就只能先委屈老三,搬到土窑,腾出房子给老
二,然后自己带着小儿子改嫁。可是一旦家中父母全无,老三的婚
事就摺了下来,没有人愿意主动去承担这个责任。尽管在Yqh与老三的争执中,
老三一口咬定,二哥结婚时曾经借过自己2000元钱,
但在Yqh看来这也是无凭无据的说法:“他说他二哥结婚的时候借了他2000块钱,
俺也问我孩子他爹了,他总说没有,要俺别管这
事。俺看他老三就是想找事,想和俺们分这个房子,可是总共就三
间房,怎么分呢,而且当初是俺姨给俺做的媒,结婚前就说好,这
房子是分给俺的。他老三不是想要还他的钱,他是想争房子。”在
Yqh的观念里,这房子就是分家分给他们的。因为在农村,
一般来说儿子结婚,父母都会为儿子准备婚房,以便儿子结婚后可以和父
母分开单过。结婚前婆婆就许诺她,一结婚这房子就给老二,让老
三住到后面的土窑里,婆婆带着老四改嫁。而老三之所以肯听从家
人的安排,搬离原来父母的平房,住到后院废弃的土窑,就是因为
他相信等到二哥娶上媳妇,下个轮到娶媳妇的就该是他了。正是这
份期待,才使得他同意这么不公平的“分家”。但随着母亲的改嫁,
家里少了主事的人,这让三弟的婚事变得不可实现。虽然在中国的
传统习俗中,一直有“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的说法,但是在现代
的法律上,哥嫂没有义务帮助成年的弟弟娶媳妇,而这就成了压在
三弟心口上的一块大石头。父母不在意味着大家庭的瓦解,也意味
着哥哥们对大家庭的义务变得没有了约束力。小家庭刚刚建立,生
活还举步维艰,这让哥哥们尽量想要摆脱对弟弟的义务。于是就有
了大哥不断在老三面前煽风点火,要老三去找老二家(Yqh及其丈 夫)要房子。
而老三在找不到任何支持的情况下,就只有通过不断
骚扰嫂子的办法来发泄不满,并试图给哥哥增加压力,以便让哥嫂
给他让出原本应该有他一份的房屋,或者帮助他张罗婚事。
在传统乡土社会,实际起统治作用的是家族、宗族、乡绅等
民间力量,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求助的对象就是这些人。
这些人往往在村庄里德高望重,有一定的见识和能力,受到村民
信赖。对于村荷中的矛盾和纠纷,他们出于义务和使命感会来帮
助村民化解纠纷,恢复被破坏的秩序。董磊明在河南宋村的田野
调查中发现,在同一小亲族③内部的纠纷,如财产分割、合伙合
作、相邻关系所引发的矛盾,主要是由小亲族中的“老掌盘
子”调解处理。特别是兄弟分家时,都会专门请来本家的长辈
们,全家人聚在一起,将家庭中的财产罗列清楚,最后,当着
长辈的面,一条一条地分清楚、说明白,最后再签字画押。而
在案例3 中,Yqh的丈夫家,就是缺少这样一个由当家的人主持的分家会,
含含糊糊地将老二的婚事办了,房子谁住上就是谁的,
这让老三感到非常委屈,大哥、二哥都成了家,有了房
子,而自己的婚事却没一个长辈肯出面张罗。家有家规、国有
国法,平日里人们自觉地按照家规、国法生活行动,但是当冲
突发生时,这规则、法律就需要有人去启动它们,让它们从纸
面跳到生活中,由具有权威的专人依照这个规则或法律去评判,
并强制双方执行。民间权威生长于地方“草根社会”,他们对
这种社会的需求和政治反应十分敏感,并且他们的利益与“草
根社会” 一致,表述问题的方式也无异,从而易于被人们接受
为地方利益的代言人。在家族社区内部.他们几乎可以说是
“公众意见”的传播媒介。①新中国成立后,家族、乡间自治力
量被势不可挡的革命洪流涤荡殆尽,与之相伴随的是家族权威
的大大削弱,家族在纠纷调解匕的功能大大弱化。家庭的理性
化、功利化、核心化,父权和孝道的衰落,公共生活的萎缩,
彻底消解了民间的传统权威。
《云南禄村六十年的变迁》2005 [加]宝森
1990年时我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在我做第一次调查之后该地区的变化会如此之快。
商业改变了禄丰城,政府的发展也很 明显。禄丰曾几何时空荡荡的林荫大道和小巷两侧,
如今林立 着为政府工作人员建造的六层新公寓,每年似乎还冒出来了更多的银行、
医院大楼、政府办公楼及居民住宅楼口禄丰的一个医院职工(禄村一户家庭的女儿)
带我去看了为医院职工盖的上了 釉砖的新宿舍楼°她指着一幢较破旧的水泥楼,
不无讽刺性地 说它太“旧”了,其实这座楼盖起来还不到十年。
随后她带我去了以前的职工宿舍,一栋盖了不到二十年但现在已废弃了的红砖楼。
同样的建筑狂热在政府旅社上表现得也很明屉,
我1989 年第一次旅居时还是刚竣工的新楼,自那时起乂盖了另外两幢新楼。
我1990年呆过的当时还是崭新的那幢楼已停用了,可能不久将会被拆掉。
到1999年,在城郊新落成的高楼正以私人商品房的形式在出售。
令人遗憾的是,正如盖茨观察到的,因为妇女一般都是在家里干活的,
我们很少知道妇女纺织劳动产品及其价值的详情.这 些纺织品只是为家人享用的吗?
它们是卖给承包者抑或在市场 出售的,
还是在特定场合作为“无价的”贡赋性的礼物送出去的?
购买同样的东西要花多少钱?由于缺少这个方面的知识,
人们自然倾向于认为其价值是微不足道的。
让妻子、母亲和女儿为家人纳鞋而节省下钱来,对于富裕之家的预算无疑是没有意义的,
但对贫困家庭则不然。他们可以就 地利用妇女为家人做衣服,
并靠出售她们的纺织品及其娴熟的纺 织劳力甚或她们本身来获取收入。
通过省去购买纺织品的开销, 并用针线为家人做装点或者为绅士刺绣上好的纺织品,
妇女可以 使贫困家庭勉强度日臼当男人的财运在吞云吐雾的吸鸦片中增值时
(因为他们时常光顾烟花间),这种几乎不需要资本投入的技能,
给妇女带来了收入来源.
I
妇女很少谈及缠足的经济影响,这或许是因为她们长大之
后所做的事情对她们所有熟人来说总是不言自明的;她们认为没
有必要解释特殊的工作类型及她们能挣多少钱,一个妇女引用
了这样一句俗话;
[7 6 岁,1920年 生于禄村大脚得五斗〔150公斤),
陪嫁五斗,为何还要把她嫁掉?
这一俗语暗示,一个大脚女儿嫁出去是没什么可净赚的;
作为彩礼得到的谷物数正好同陪嫁的嫁妆一样多。反过来,这可能表明,
将裹脚女儿嫁出去的父母是能获得净利的。但这可能也暗示着,不像裹脚妇女,
大脚女可以通过她自己的劳动来赚钱口假如这样的话,那么,
人们就不存在很大的动机把一个正劳动的女儿早早嫁出去,或嫁给家外的某个人了。
大多数裹脚的禄村老年妇女的平均婚龄在19岁左右(并不是特别年轻)
恐怕解释了这一观点。
1990年 7 月,当禄村开始重新分地时,
村领导刖决定执行一项不让女婿“婚入”并得到土地的政策。
按父系制原则,当儿子娶妻并生子之后(最多两个孩子),家里的土地随之增加,
而家里有人去世、女儿出嫁或家庭成员在别处工作有了户口之后就要减去土地.
作出父系制原则例外决定的情形是家中没儿子继承的,
后来村里又规定一个女儿而不是两个可以招女婿并将其丈夫带入村里。
谁受益于这一制度呢?按照这些原则"有已婚儿子的家庭 结果得到了更多土地,
而有女儿迁出及没有或只有一个儿子的 那些家庭得到的土地则更少
『⑲鉴于生两个孩子的限额,并且在 土地成为比额外劳动力更重要(稀缺)
得多的投入物的农业体系 之下,生女儿的阻力就变得很强大了,禄村领导断然告诉我,
没有儿子的家庭可以将姑爷招进来,
但他们的政策并不允许有两个女儿的家庭招两个女婿进来,
也不允许有一儿一女的家庭既娶进一个儿媳妇又招进一个女婿。
可见,当地人阐释的父系制偏见有利于有两个儿子的村民,
尽管国家法律规定了平等的继承权。
费氏注意到了工具使用上的社会性别差异男人最重要的工具是锄头。
妇女的工具是镰刀和链杆(用于打豆的),这是当地最有特色的现象
令人惊讶的是,他并没有提到犁地,尽管他在描述劳动分工时,显然认为这是男人的工作。
这可能是因为在犁地季节费氏实际上并不在村里,
所以对于它作为一项男人活动的重要性并没有特别深的印象。
这可能是因为尽管这是男性气质的一个象征,
但犁地并不是同所有男人有关的一项普遍化活动,
犁地的确是男人的工作,但只是拥有耕畜的男人才干的口只有16%的家庭拥有水牛,
所以,大多 数农民都雇一个有牲畜的男人来为他们耕地。假如不雇耕畜来犁地的话,
村民自己仍能备耕,但必须靠锄头来完成,这将是更为费劲的一个过程,
会限制他们及时备耕待种的土地数。
至于因妇女体力上的弱势而假定她们不能犁地的解释”我总是心存疑问,
因为北美历史上曾有过边疆妇女犁地的有案可稽的例子,在云南另一个村,
我有一次曾尝试去扶牛犁杖,结果发现其挑战与其说是力气(牲畜提供了力量)的问题,
毋宁说是需要有 使垄沟保持一样深度并使牲口正确操作的技能——就像无经验的骑手
驾驭一匹马时面临的困难是一样的心技能的获得似乎只是实践的问题,
在记录祢村一个老年妇女的生活史时,当发现她年轻时在革命前曾犁过地时,
我并不感到吃惊口还是个女孩子的她当男人去吃午饭时,通过练习就学会了。
后来,在大跃进期间当许多男人被村里派去参加一个大型的建筑项目时,
她曾被叫去扶犁杖。另一个妇女则谈到了她在集体时期当村领导(或干部)
时犁地和农作的经历。
我同村里三个19岁、20岁和25岁的年轻妇女讨论过自杀的
问题,并问她们女青年为何靠喝农药自杀中她们谈到了来自社会
的压力,比如对任何离婚或未婚流产妇女的非难。一个青年妇女
提到,她有个中学同班同学怀孕后吃安眠药死了。我问她这个同
学为什么不去做人流,既然做人流在中国那么普遍口她回答说,
医院要求出示证明,并需要得到村干部的批准,这个妇女或许还
必须交罚款口后来,当我就此事询问村里的女干部时,她们说这
种讲法不对,你不必告诉你的姓名(假如你没有碰到你认识的任
何人),你可以秘密做掉,我不知道哪一种说法是对的,但即便是
这个女青年得到了错误的信息,她们对性越轨社会谴责的巨大恐
惧显然左右了她们的行为。
当我问及青年妇女为什么那样经常自杀时,这些年轻女子断
然告诉我,这是因为社会上反对妇女方面的性独立。她们感到,
没有人能理解她们及其面临的问题口假如她们婚前或婚后犯了
错误并陷入险境时,她们就没有任何解决办法了。她们说,她们
相互之间并不能给予这种支持。虽然女青年在中学时有朋友,但
毕业之后她们都分道扬镰了。假如她们是嫁出去的,婚后就更孤
单了。然而,前面提到的季珠是在家结婚的,她并不是生活在一
个新家的儿媳妇口对她们性名誉的侵害似乎是个主要原因。
赵女士(生 于 1950年)
解放前我娘家没有一点地。我们只为他人于活挣饭吃的.家里有四个女孩,没有兄弟。
我爸爸是罗茨来的,他是个上门女婿,由于他嫁出了(他的父系家庭),
他自己家的男性亲属骗了他,他有几个兄弟,他们都得到了土地,但他们不给我善爸任何地,
我妈妈有个继母,当我妈妈招进丈夫 时,继母对此很生气,我母亲的姐姐也招了一个丈夫。
这个姐姐不像我母亲,她经常打骂继母。
1958年大跃进之时,我八岁,我爸爸和那时才两岁的妹妹都死于饥饿。
我母亲照顾我姐姐、我和妹妹们.我大姐上学上到八年级,
我只读到两年级[因饥荒和失去父亲她的受教育机会被打断了】
在大跃进期间,成年人每天只能吃100克(2两)粮食,孩子只有75克,都不够吃的,
我丈夫把这叫 做“大锅稀饭”(对“大锅饭” 一词所作的带有讽刺性的评论),
这是当时鼓励办食堂的一句口号"为了让我们有足够吃 的,我父亲饿死了。
我丈夫的妈妈在1959年大跃进期间也饿死了,在禄村, 每个人都吃公共食堂。
他们主要喝稀饭。他们也吃树报,并 用树根做薄饼吃,一些地方甚至不许我们挖树根。
某些干 部也克扣我们的稻米口许多人都饿死了。我婆婆死的时候, 我丈夫才十岁。
她妈妈把她自己的食物给孩子吃了.她母亲死之后,
他父亲照料三个孩子并同奶奶一起生活,后者当时已一百多岁了.
《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2014
写作哲学
1.到了现在,你应该已经对你的哲学是基于哪些思想有相当程度的认识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应该如何运用它们。简要地写出(不要超过十行)你所要提出和捍卫的观点。
按照重要性把它们排序,并根据排好的顺序把它们重新写出来。
2.想象你与一位特殊的读者在一起(他可以是你的朋友、你的老师,
也可以完全是一个想象中的人物,比如历史上的一位大哲学家)。
这次是按照这位读者可能的兴趣再列一下上面的单子,并排出顺序。
你们对哪些观点的看法可能是完全一致的?哪些可能是有分歧的?换句话说,
哪些观点是你可以不用费力去解释,就会被大家当作事实接受下来,
而哪些是你不得不为之辩护的?
3. 把这两张单子排在一起,草拟一份陈述方案。决定应从哪些观点开始
讲起(比如从分歧较少的开始), 并对每种观点都设计出一系列论证。
一定要分清哪些观点是你认为最重要的,哪些只是初步的,哪些是主
要思想的推论。
4.写一篇一页左右的摘要(即对你的计划的概括),
向你那位想象中的朋友描述你最终想要证明的是什么以及怎样证明
(你需要写出若干篇这样的摘要,才能最终完成任务)。
1.组织
2.简洁
3.清晰
4.人性化
5.使用例子
6.论证你的观点
论证并不必然是充满敌意的或气急败坏的。在哲学上,论证是指提出
你自己的观点,给出你为什么要接受它,以及别人为什么也应该接受它的
理由。
7.考虑反对意见和其他可能情况
8.定义你的专门术语
写作风格
间接风格
对话体
讽刺体
格言体
对于作业的最终完成而言,哲学的体裁是与其中所包含的特殊观点
同样重要的。然而,不论你选择哪种体裁,最重要的是你的写作能够体现
出认真而清晰的思考,它可以引导读者进入你对世界的看法。大多数哲学
家—— 甚至是那些大哲学家—— 都是以直接的陈述开头,至少是为了使他
们的观点清晰(甚至柏拉图也写过直接的文章,但后来遗失了)。因此,
最合理的开始方式是直接写出你的主要观点,以简短的(一页左右)论证
对它们进行整理,然后再补充细节部分,并提供引文和例子。在这之后,
如果你愿意试验一下,你也许可以使用一篇短的对话或几则短小的格言来
为你的工作:作进行补充,但它给人留下的整体印象必须是清晰的思考和对思
考的热情投入。哲学,无论它采取什么体裁,无异于此。
“非形式”谬误
许多论证尽管从形式上说是有效论证,但它们却是谬误。也就是说,
它们并不违反推理规则和演绎论证的正当形式,但却仍然是不好的论证。
比如说,重言式是一种直接有效的论证(“如果P , 那么P”),但在一次讨
论或在一篇哲学论文中,这样一种论证显然对于问题的深入起不到任何作
用-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几乎总是不好的“非形式”谬误:
1.只作断言
你接受一种观点这一事实不足以让别人也相信它。陈述你
的观点并不是对它的论证,除非你只是在回答一次公众意见调查,否则每
种意见都需要有论证作支持。当然,有一些陈述是大家都会照字面接受的,
所以你用不着去论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法争论,因为如果遇到挑
战,即使是常识中最明显不过的事实,也必须被论证—— 这正是大部分哲
学所要讲的。
2.循环论证
另一种谬误虽然看起来像是论证,但实际上却是把要被论
证的结论当成了前提。比如说,假定你主张人人都应当成为基督徒,理由
是 《圣经》是这样说的。这也许对你来说的确是结论性的,但如果你试图
说服的对象不信仰基督,那么他也许同样不信《圣经》上的话。因此,诉
诸 《圣经》是一种对成为基督徒的循环论证。循环论证往往是由一个经过
改装的结论组成的,比如,“这本书将会提高你的分数,因为它能帮助你
在考试中表现得更好”。
3.恶性循环
循环论证与另一种通常被称为“恶性循环”的论证相似。
让我们考虑上面那种谬误的一种更为精致的表述。一个人声称自己知道上
帝存在,原因是他看到了一种宗教场景。当被问及他怎么知道这种场景是
宗教的而不是他所吃的某种东西的反应时,他回答说,这种复杂而强烈的
体验只能由上帝引起,而不可能由其他东西引起。当被问及这又是为什么
时,回答是,上帝亲自—— 在场景中—— 告诉他的。再比如说,“他一定
是犯罪了,他脸上的表情可以作证”。“你怎么知道他是犯了罪,而不是被
吓着了或正处于悲伤之中? ” “因为它就是做那件事的人!”如果你用B
来论证A ,用 C来论证B ,却用A来论证C ,那么你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
环。它之所以是恶的,是因为就像循环论证一样,你已经假设了你所要证
明的东西。但需要记住的是:凭借着那些只有接受其余的许多信念才能加
以辩护的信念,也许所有的观点最终会形成一个整圆。宗教信徒和无神论
者之间的争论往往就是如此。自由市场的支持者和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争
议也是一样。长时间的争论清楚地表明,每个人都接受了一个大的信念体
系,所有这些信念都依赖于其他的信念。某些逻辑学家把这成为一种“良
性循环”,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恶性循环存在。一个良性循环是一整套世
界观的发展,它需要进行充分地思考和组织。而恶性循环则像循环论证一
样,它通常只是思考粗心的结果,而不能通往任何地方。
4.离题
你一定见过这样的人,他对一种观点进行论证的方式是提出别
的东西,比如抛出一堆统计图表,或是对宇宙的状态大加抱怨,或是说一
些笑话。总之,什么都做了,就是不谈正题。这也许是一种拖垮对方的技
巧,但却不是说服别人同意你的观点的方式。无论一则论证可能被打扮得
多么华丽,如果它偏离了你所要辩护的主题,那就没有任何用处。
5.人身攻击
最使人不愉快的一种离题是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而不是
反驳他的观点或立场。你所要反驳的人有可能会说谎、穿着很不讲究、秃
头或面相丑陋、还不到选举年龄或者老得干不动活,但唯一重要的是他说
的是否能被接受。对对方的外表、声誉、举止、智力、朋友或财产品头论
足,有时也许会对你理解对方为什么会持这样一种立场有所帮助,但它并
不能对这种观点本身进行证明或否证。对对方的动机、私人考虑进行考察,
也许量少了是适当的,但量多了通常就会冒犯别人,而且往往对你更有害。
所以,务必尽一切可能避免这种类型的论证。它往往表明你自己没有任何
好的论证。
6.结论含糊或变动
读起来最令人头痛的论证之一是那种结论含糊的或
每一段文字的结论都变动的论证。如果某种事物是值得捍卫的,那么它就
应当被清楚地表达出来,并且得到坚持。如果你主张服用药品的人应当受
到惩罚,但并没有说清楚这些人是指吸食海洛因的人,还是服用阿司匹林
的人,那么你的观点就没有考虑的价值。如果你说你指的是非法的毒品罪
犯,那就不要主张药品对你的身体有害,因为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药
品都同样有效;如果你说你指的是服用安非他明〔一种中枢兴奋药]的人,那
么当有人向你解释安非他明的几种药用价值时,就不要转而谈论药品是否
非法。一定要搞清楚你正在争论的是什么,否则你的论证就会没有目标。
7.改变含义
有时一则论证虽然表面上看是有效的,但其实却含有谬误。
比如:
只要人们可以为自己打算,那么就是自由的。
监狱里的罪犯可以不受约束地为自己打算。
因此,监狱里的罪犯是自由的。
之所以会得出这种悖谬的结论,就是因为“自由” 一词的含义模糊不
清,它在第一句话中是指一种心理的自由,而在第三句话中则是指身体的
自由。一个有趣的例子是这样一则论证,它通常被认为是著名的英国哲学
家密尔提出来的:“人们想要的东西就是值得要的东西。”请注意,这则论
证是章英语中的一个含糊之处做了手脚。并不是每一件实际被欲求的东西
都是应当被欲求的(比如酒精被酒鬼所欲求),所以这则论证是演绎无效
的 (不过密尔认为,X 是值得要的唯一判据就是人们事实上想要它)。请
注意你的论证中的关键词项一定要自始至终保持相同的含义。
8.分散注意力
另一种常见的谬误形式是“用题外话引开别人注意”,
即没完没了地去讨论一些偏离主题的话题。例如,在一则关于心脑关系的
论证中,一个神经学家也许很乐于详细地告诉你神经学中的一些奇特事实,
告诉你他所做过的一些脑手术,还有对神经学一无所知的哲学家过去曾经
提出的一些愚蠢的理论。但是如果这些与所谈的问题没有关系,那么它们
就不过是一种挺不错的周末消遣方式,而不是消除歧见的步骤。当论证的
时间有限时,分散注意力是一种特别有利的谬误(这也就是为什么它在课
堂上特别盛行的原因)。
9.伪问题
有的时候,谬误源于所问的问题。例如,有些哲学家认为像“心
灵是怎样与肉体相联系的? ”或 者 “上帝能否创造一座连他也搬不动的山
来? ”这样的问题就是一些伪问题;也就是说,它们看上去像是真正的问题,
甚至是深刻的问题,但由于它们所基于的一些无意义的假设,所以最终是
无法回答的。(具体到这两个例子,他们认为心灵与肉体之间没有合理的
区分,因此任何有关它们是如何“相联系”的问题都是无意义的;第二个
问题则预设了上帝的“全能”包括了他可以做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而这
是荒谬的。)同分散注意力一样,伪问题也把我们带到一条很长的死胡同
里去了,只不过在伪问题的情况下,我们连出发点都是错的。
10.不可靠的权威
我们较早前曾经提到,近代哲学是基于我们有权——
有时还是一种责任—— 对权威提出质疑这一假设之上的。然而,无论是科
学家还是那些特别有智慧的“一部分人”,我们的大多数知识和意见都是
基于权威的。不诉诸权威即使不是极为危险的,也是极为愚蠢的,特别是
在我们这样一个高度技术化的社会如此复杂的世界中。我们会问一个经济
学家如果利率下跌会发生什么,会问礼仪小姐食用沙拉应当使用哪副叉子。
如果我们问错了人,问的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那么就可能出现这种谬误。
比如说,当内科医生被问及有关核政策的问题,或是物理学家被问及有关
高中教育的问题时,他们在一个领域有专长并不说明他们在另一个领域也
同样如此。是否应当诉诸出版物上的观点要看该作者或该出版物的权威,
印刷出来的东西并不必然就是权威性的。
11.滑坡
隐喻往往会弥散到整个论证之中。一个较为常见的隐喻是“滑
坡”,即一个打滑的斜坡,人一旦踏上去,就必定会滑到底部。(在政治上,
这有时被称为"寒蝉效应”[所 谓 “寒 蝉 效 应 ( chilling effect ),
是指试图从事法律所保护的活动的个人
由于政府管制的间接影响而不得不打消从事这种活动的念头。
也就是说,如果政府对不法活动的管制影响了合法活动的进行,便存在着一种寒蝉效应]
或 “多米诺骨牌效应”。)比如有人主张,任何对自由言论的干涉,甚至是禁止一
个人在拥挤的礼堂中喊“着火了!”,都迟早会导致包括有益的、负责任
的政治讨论在内的一切自由言论的消失。但我们通过攻击一种极端的情况,
就一定能危及整体吗?有时也许是这样,但更多的情况是,滑坡隐喻会使
我们认为存在着这种不可避免性,但事实上它并不存在。
12.攻击稻草人
拥有过硬的论证的真实对手有时是很难反驳的,因此,
转而攻击一个论证很容易反驳的假想的对手真乃轻松之策。这被称为攻击
稻草人。例如,法国存在主义者让-保罗• 萨特主张人有“绝对自由”,
意思是他们总能找到对付某种困难处境的方式。但不赞成他的批评家们马
上就把他的主张解释成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他所想要做的事情,比如通过扇
动耳朵飞到月球—— 他们以为用这么愚蠢的例子就驳倒了萨特。
13.同情(以及诉诸其他感情)
有些形式的谬误诉诸我们的某些较好的
部分,这甚至发生在它们对我们脆弱的逻辑能力构成挑战之时。诉诸同情
往往就是这样一种论证。受苦人民的照片也许可以很好地刺激社会行动,
但在我们的同情—— 这是一种无可否认的优点—— 与相应的社会行动之间
的关联并不构成一种论证。诉诸同情(以及对所有感情的诉诸)在哲学论
证中有着完全合法的位置,但这种诉请本身却不是对任何特定立场的论证。
一个演说者也许会使我们恼火,但我们对相关问题所要做的却必须是进一
步论证的产物。
14.诉诸力量
身体的力量永远也不能造就哲学上的正确性。有时一个人
会受到威吓,但他却并不因此而被驳倒。有时我们不得不用力量来支持一
种哲学信念,但力址却构不成对这种信念的辩护。
15.不恰当的论证
我们最后要提到的一种谬误与方法的选择有关。当强有力的归纳论证反对你的时候,
你却坚持要求用演绎论证,这同样是一种谬误——
也许不是一种错误的论证,但仍然是一种逻辑错误,比如说,
假设你正在演绎地论证某个国家不会有任何刑讯逼供存在:因为Q先生
正统治着这个国家,而且Q先生是一个好人(这里隐含的前提是,“好
人不会允许刑讯逼供在他的国家存在”)。但如果有成百上千的可靠的证
人公开描述他们亲眼见过或经历过刑讯逼供,那么你最好还是放弃这个
论证。在这种信息面前仍要坚持你的演绎是愚蠢的。这也许告诉不了你
论证的问题出在哪儿:也许Q先生没有这么好,也许他被推翻了,也可
能他听不到汇报,所以就无法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等,但无论如何,这
种论证都应当立即中止。
《中国家族法原理》1962
基本的诸概念
1.关于亲属
每见世俗,有疏同父异母之兄弟而亲同母异父者,可谓
大惑。同父异母兄弟,辟如以一样菜种*分种东西园中,发
生起来.虽有东西之隔,岂得谓之两样菜?同母异父者,则
以两样菜种,共种一园,发生起来,蚤是同处,岂得谓之一样
菜?
父子若是同气,得到同样的父之气的兄弟理应既是同气亦是一体。
所谓的“父子兄弟,本同一气”,国还有“同气”之语,
也恰恰是被用来表示兄弟的代名那样的词汇。因为兄弟之间都承认父母,
所以要求兄弟应当相依互助,于是便产生了弟之道德,弟是孝的延长。
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
夫妻群合也,昆弟四体也,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
辟子之私也。
这里所说的作为总括了中国人的人问观的词语应当深深地加以品味口说父子是首和足的关系,
说夫妻是合起来的各一半的关系,说兄弟是四肢的关系□并且就父子、
夫妻来说不容有“分”的观念,但兄弟方面,原本是不可分的关系,
然而实际上又不得不承认有分,这一点说成是由这样一种情况所产生的:
对于兄弟的孩子们以各自的父为父的独占关系,
其他兄弟必须避让口也就是说,兄弟在思及父亲的范围内是一体,
在虑及各自的妻和子时便产生了对立的关系,
兄弟是包含有相互的依存与对立这样两面的机缘的关系,也许可以说,
从这两个机缘编织出来中国家族法上的各种现象。
2.关于家
所谓的家是指,由同一个祖先分家而来的总称为一族的叫一家,
因而亦称为同宗,又叫做一家子。
概括起来来看,中国语所提到的家,可以说是意味着共同保持家系
或家计的人们的观念性或现实性的集团,或者是意味着支撑这个集
团生活的财产总体的一个用语。正如杨懋春氏指出的那样:“人和
土地(一般来说就是财产)是中国的农业家族的两根支柱、财产
和家族人数同时逐渐地增多起来是家的荣耀,而其反面即是由“家
破人亡”这样的语言所意味的家的败落。
我兜里现在要是有钱,我要不拉您出去吃点什么,我不姓白。
在同一部戏曲里这一段的前后还出现了“要是……,我是个兔子这样的台词。
否定自己的姓,也与以上那些话具有同样的屈辱性的意味。
但是,在中国表现出来的名誉感的样态,和围绕着家名的
我们日本人的感情应该说是有显著区别的。由中国人的思想来看,
正如上一节所述,人是得了父祖之“气”而生的,并且这个气才是形
成个人的本性的那样的东西口与这些东西相比,贤愚能否是偶有性
的属性,贵贱贫富是社会性的境遇,对于人来说都不过是周边性的随
附性的要素。所谓姓是相对于那样的“气”所给与的名称,对于人来
说是不能因好恶而消除的天生的刻印。构成这种姓的东西如果伴有
名誉感,那么无非是对于自己作为父祖的子孙于此存在的本身的夸
耀。连父祖的社会性的抱位是如何地凄惨,其性格的缺点是如何地
多,那也不是问题口即便完全承认以上情况都存在,但是对自己来
说,父祖仍是不可代替的父祖,作为其生命的延长,自己存在这件事
本身就是值得自豪也是有价值的。否认自己的姓,等于在否认父祖
的同时抛弃了自己最基本的引以为荣的东西,那是无论如何不可以
听到说到的屈辱性的事情。因此像上述那样,用自己的姓来发誓的
表达方式自然也就产生了。 与异姓不养的原则在事实上出现某种程
度的弛缓的情况相表里,即使男子为了社会性的便利而改姓的事并
不是没有,那么这些事也绝非被肯定为正统的行为,这都是基于同样
的理由。
每个人为家庭全体而劳动生产,无论他是农夫还是
石工、织工、商人等等都是一样的口在家的农地里劳动的人
是为整个家劳动的情况就不用说了,通过其他特珠的工作获
得的收入也仍然属于家口如果谁把他得到的一部分收入保
斡下来的话,他就会受到家长的斥责,其他所有的家族成员
大概会以怀疑的目先把他作为不能信赖的人来看待。……
例如,在某一家有于每年一定的期间到青岛做石匠活
的儿子,虽然他不得不把一部分工钱用于其自身的消费,可
是在心里,他决不会考虑到:全部工钱不是我自已的钱吗?
我要消费多少钱不是随我的便想花就花吗?他的态度是和
他在家里土地上劳动时完全一样的。
在农闲期间儿子做脱棉花壳的活得到的收入“归家”,出去打短工得到的钱也“交给父亲”,
挣得的四块钱中自己用几十钱也可以, 但是会说到“不可以花到一块钱”,
特别是“在都会附近要是挣到一 块钱花费后剩到八十钱左右,
在这一带农村是诚实的"这样的话语中,能够看出这些想法构成每个人的自主性的规范意识。
不论哪个村都有相当多的入口在外面做工挣钱,在都会地等一般所去之处有了固定工作,
只是正月才回家探亲,出现将入生年轻力壮的时期在外度过的情形也不少中在这种时候,
妻子留在父母的家里的情况是很普通的,而且赚来的钱不让自己的妻子接手,
非交给父亲不可如果在父亲之上还有祖父健在的话,钱就交给一家之长的祖父。
祖父和父亲死亡之后,
其他兄弟必须把钱交到被确定留在乡里目的是为了担任家的会计的兄弟中的某一个人
不一定限于长兄的手里,而且家计担当者把农业收入之外由各方面得来的钱合在一起,
一手承担并一视同仁地养活自己及兄弟的妻子儿女。
比较少见的带妻子外出的场合,在外的收入差不多全部作为夫妇的生活费被消费了,
乍一看像是分开了家计,
即使有这样的情况也不能只凭这些事实就切断了和乡里的家之间的联系。
家里人仍然会抱有 “如果有余裕的话当然会送来的吧”这样的期待研不言而喻,
无论以上任何一个场合,
在外面的收支的明细账和纯利并不是丝毫不打马虎眼地告诉给家计担当者,
事实上大概留有某种程度的余地。不过在这种时候,应该考虑到区分私的消费和私的贮蓄。
在外面挣钱的人在外消费的部分,即使是多少超过了严格意义上的必要消费,
也不致引起纠纷,可是,对于那些先是把若干的钱不交给家里然后秘密地加以贮蓄,
或者交给妻子让其贮蓄的事情,父母兄弟的目光是严厉的。
3.关于继承
父亲在关于儿子的问题上有极大的权威,
但是他的权威是受到在社会性上父和于互相是另一方的部分(part of each other)
这样的事实所制约的,父亲就像不伤害自身一样不能滥用他的权利。
儿子负有奉养父亲的义务。
但是父亲也始终是为了儿子的关照者(provider).
父亲对祖先一直负有应该尽可能地让儿子们得到配偶者的义务;
将儿子置于饥饿状态的懒人那样的父亲,
在地域社会中不能够占据有名誉的地位口浪费家的资产的懈怠的父亲
或许会受到得到社会上支援的成年儿于的反抗。
家的法律的构造
就作为家长的尊长所具有的共产管理权的内容来说,
现在尚未完全弄清楚。可是,家长究竟是卑幼的直系尊属
还是旁系尊长,大概不得不给其共产管理的实际带来大的
影响。盖因直系尊属对子孙有绝大的教令权,故他的共财
管理权自然而然地与此教令权混同,二者的区别大概是无
法判明的,所以如何管理共产也许完全是他的自由。加之
即使存在他恣意地处分共产的情况,子孙对之也不能怀有
任何异议口反之,在旁系尊长担当家长的场合,他行使有关
共产的权能只到作为单纯的财产管理权为止,原本就不包
含任意处分之权利。从而当他管理处分共产时侵害到卑幼
利益的场合,后者是能够告他的。
首先,没有父亲的承诺,儿子不能任意地卖掉家里土地的事是不言而喻的。
在这里父亲是家长,家里重要的事情必须通过家长之手或是秉承家长的旨意才可以处理,
家当然只能是一个团体,以上这些不管家长是父亲还是旁系尊长都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但是,富家的放荡子弟受到帮闲的无赖的挑唆、瞒着家长卖掉土地的事情,
事实上往往也是会发生的情况。对这种情况,法律设立了保护家长的规定,
即如果家长否认的话,交易将视为无效,责令返还目的物,处罚卑幼和对方以及中介人等等。
有一个关于借债的有名的法谚:父欠债子当还,子欠借父不知。
富家浪费子弟,因有父母执掌家务,挥霍难于得资,往
往在外私借钱债,订明俟其父去世,带上孝帽时节,本利清
偿,以带孝帽时为偿债之期,故俗称为“孝帽债"。
父亲死时的遗言中即使留下长男三亩、次男五亩、妻
四亩这样的遗言也要遵守吗? = 不遵守“
为什么? = 长男会表示不满的。应该平均分配了。
不仅违反均分原则的遗言,而带有那些尽管有儿子、
可是却将超过适当限度的一部分家产遗赠给其他人的内容的遗言也被当做没有约束力的遗嘱。
“家长可以自由地处置家里的财产吗? = 可以"
白送给其他人也可以吗? = 不可以,儿子们会反对“
“你家里的东西是你的东西? = 我的东西。”
“你怎么处理它们都可以吗?= 可以“
"送给人也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是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财产,所以必须留给儿子。“
围绕无亲生子者的诸问题
“亲戚里没有过继的情况下,即使领来他人的儿子也
必须立为过继吗? 二必须过继,那时从不是血族(同族之
意)的亲戚(姻亲)里也可以迎进,即使是血族之中如果比
较远的话有时也不给过继,这时从亲戚(姻成)过继广“以
妻的亲戚为先,还是以母亲的亲戚为先? = 以妻的血族为
先”。
“有让弟弟过继的事情吗?= 那样做不合道理”
《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
社会和个人①
只要我们全面考查一下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我们就马上看到,
几乎我们全部的行动和愿望都同别人的存在密切联系在一起。我
们看到我们的全部自然生活很像群居的动物。我们吃别人种的粮
食,穿别人缝的衣服,住别人造的房子。我们的大部分知识和信仰
都是通过别人所创造的语言由别人传授给我们的。要是没有语
言,我们的智力就会真的贫乏得同高等动物的智力不相上下;因
此,我们.应当承认,我们胜过野兽的主要优点就在于我们是生活在
人类社会之中。一个人如果生下来就离群独居,那么他的思想和
感情中所保留的原始性和兽性就会达到我们难以想象的程度。个
人之所以成为个人,以及他的生存之所以有意义,与其说是靠着他
个人的力量,不如说是由于他是伟大人类社会的一个成员,从生到
死,社会都支配着他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
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我们就根据他在这方面的态度,说他是
好的还是坏的。初看起来,好像我们对一个人的评价完全是以他
的社会品质为根据的。
但是这样的一种态度还是会有错误的。显而易见,我们从社
会接受到的一切物质、精神和道德方面1:1 的有价值的成就,都是过去
无数世代中许多有创造才能的个人所取得的。有人发明了用火,
有人发明了栽培食用植物,并且有人发明了蒸汽机。
只有个人才能思考,从而能为社会创造新价值,不仅如此,甚
至还能建立起那些为公共生活所遵守的新的道德标准。要是没有
能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有创造能力的个人,社会的向上发展就
不可想象,正像要是没有供给养料的社会土壤,人的个性的发展也
是不可想象的一样。
因此,社会的健康状态取决于组成它的个人的独立性,也同样
取决于个人之间的密切的社会结合。有人这样正确地说过:希腊-
欧洲-美洲文化,尤其是它在那个结束中世纪欧洲停滞状态的意大
利文艺复兴时的百花盛开,其真正的基础就在于个人的解放和个
人的比较独立。
现在让我们来考查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社会情况怎么样?个人怎么样?
文明国家的人口比以前稠密得多了;欧洲今天
的人口大约是一百年前的三倍。但是第一流人物的数目却不相称
地减少了。只有很少的人,通过他们的创造性的成就才作为个人
为群众所知。组织已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了第一流人物,这在技术
领域里特别突出,而在科学领域里也已达到很显著的程度。
出色人物的缺少,在艺术界里特别惊人。绘画和音乐确实已
经退化,并且大部分已失去了对群众的感染力。在政治方面,不仅
缺乏领袖,而且公民的独立精神和正义感也已大大衰退了。建立
在这种独立性上的民主议会制度,在很多地方已动摇了 ;由于人们
对个人尊严感和个人权利感已不再足够强烈,独裁制度已经兴起,
并且被容忍了下来。任何国家的像绵羊般的群众,在两个星期内
就能为报纸煽动到这样一种激昂狂怒的状态:人们准备穿上军装,
为着少数谋私利的党派的肮脏目的去厮杀。在我看来,义务兵役
制是今天文明人类丧失个人尊严的最可耻的症状。怪不得有不少
预言家预言,我们的文明不久就要黯然失色。我不是这样的一个
悲观论者;我相信更好的时代就要到来。让我扼要地讲一讲我所
以有这个信心的理由。
照我的见解,目前出现的衰落可由这样的事实来解释:经济和
技术的发展大大加强了生存竞争,严重地损害了个人的自由发展。
但技术的发展意味着个人为满足社会需要所必须进行的劳动愈来
愈少,有计划的分工愈来愈成为迫切的需要,而这种分工会使个人
的物质生活有保障。这种保障加上可供个人自由支配的空闲时间
和精力,就能用来发展他的个性。这样,社会就可以恢复健康,而
且我们可以希望,未来的历史学家会把目前社会不健康的症状,解
释为有雄心壮志的人类的幼稚病,它完全是由于文明进步得太快
所造成的。
无线电的社会意义
首先使真正民主成为可能的是科学家,他们不仅减轻了我们
的日常劳动,而且也造出了最美好的艺术上和思想上的作品,而对
这种成果的享受,一直到最近以前都只有特权阶级才有可能,但现
在大家却都接近于得到它们了。因此,可以说科学家们已打破了
各国的麻木不仁的沉闷状态。
无线电广播有一个能把各国联合在一起的独特作用。它能用
来加强相互友好的感情,而这种感情是多么容易转变成不信任和
敌视呀。一直到今天为止,人民还只会通过报纸的歪曲的镜子以
求相互了解。但无线电却是以最生动的形式,并且主要是从人民
最喜爱的方面来表白自己。
为和平而牺牲①
人民群众从来不是军国主义者,除非他们的思想受到了宣传
的毒害。我赞同你的意见,我们必须教导群众来抵制这种宣传。
我们必须开始用和平主义精神来教育我们的孩子,使他们能够预
防军国主义。欧洲的不幸,就在于它的人民已经被灌输了一种错
误的心理。我们的教科书颂扬战争,而又掩饰战争的恐怖。它们
把仇恨灌输给孩子们。我却要教他们和平而不教他们战争,向他
们灌输爱而不灌输恨。
教科书应当重写。我们的整个教育制度应当灌入一种新的精
神,而不该让古代人那种怨恨和成见永存下去。教育应当从摇篮
里开始。全世界的母亲们都有责任在他的孩子的心灵里播下和平
的种子。
也许不可能在一代的时间里根除好斗的本能。要全部根除这
种本能甚至也不是可取的。人们应当继续战斗,可是他们应当为
值得花精力的事情去战斗,而不是为想象中的地理界线、种族偏见
和爱国主义色彩伪装下的私人贪欲去战斗。他们的武器应当是精
神,而不是榴弹和坦克。
主权的限制①
让我从一个政治信条讲起,这信条是: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
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对于科学也是这样。这些都是老生常谈,
凡是把人本身看作是人类的最高价值的人都是这样主张的。重复
这些话,我本来是应当有所犹豫的,要不是因为它们经常有被遗忘
的危险,尤其是在目前这个规格统一化和定型化的时代。我认为
国家的最高使命是保护个人,并且使他们有可能发展成为有创造
才能的人。
国家应当是我们的仆从,而我们不应当是国家的奴隶。国家
在强迫我们服兵役时,它就侵犯了这个原则,尤其是因为这种服役
的目的和后果是杀害别国的人民或者干涉他们的自由。的确,只
有在有助于人的自由发展时,我们才应当为国家作出这种牺牲。
这一切,对于美国人也许是自明的,但对于欧洲人却不是这样。因
此我们可以希望反战斗争会在美国人中间得到有力的支持。
现在来讲裁军会议。当人们想到它时,究竟应当笑,应当哭,
还是应当对它抱有希望呢?试设想有这样一个城市,它的居民脾
气暴躁,不诚实,又爱打架。在那里,生活经常处于危险之中,正常
活动不可能进行。地方长老想纠正这种可怕的状态,但市民却坚
持他们有带刀的权利。经过多年毫无结果的争执以后,市议会最
后通过一项法令,对市民许可携带刀子的长度和锐度加以限制。
只要法律不禁止带刀和用刀,而法庭和警察也依旧执行这种
法律,事情当然仍旧会是老样子。限制刀的长度和锐度,只会便宜
了最强的和最爱打架的人,而让弱者听任他们的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