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Singer - Wikipedia

以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为代表的著作实在太少了,写的虽少却很精细。

我就寻找还有没有代表人物,于是我在维基百科上面就找到了彼得·辛格。

彼得·辛格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wikipedia.org)

《动物权利与人类义务》

西方思想史中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动物和奴隶

吃动物的观点

灵魂应该统治肉体,理智应该统治情欲,动物只能使用身体,只服从本能,
所以比拥有灵魂和理智的人类低贱,应该受人类统治。这是自然且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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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

很显然,灵魂统治肉体,心灵和理智的因素统治情欲部分是自然而且有益的。相
反,两者平起平坐或者低劣者居上总是有害的。对于动物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因为驯养的动物比野生动物具有更为驯良的本性,所有被驯养的动物由于人的管理变
得更为驯良,这样他们便受到了人类的保护(得以维持生存)。雄性天生更高贵,而雌
性则低贱一些,一者统治,一者被统治,这一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人类。在存在着诸如
灵与肉、人与兽这种差别的地方(对于那些其事务只在于使用身体的人来说,他们不可
能做好任何事情),那些较低贱的天生就是奴隶。做奴隶对于他们来说更好,就像对于
所有低贱的人来说,他们就应当接受主人的统治。那些要属于他人而且确实属于他人
的人,那些能够感知到别人的理性而自己并没有理性的入,天生就是奴隶。而较低级
的动物甚至不能理解到别人的理性,它们只服从自己的本能。使用奴隶和使用家畜的
确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因为两者都是使用身体提供生活必需品……

其他生活方式也同样按照人们生活必需品所要求的方式配合着。这类只是维持
生计的财富,似乎自然已为所有动物准备好了,无论是在它们刚刚诞生之际,还是在它
们已经成熟之后。因为有些动物刚一出世,就有足够的食物。它们的幼体连在一起,
一直维持到它们能够自己获得食物为止;蛆虫或卵生动物就是如此,胎生动物则必须
在某一段时间是自己给幼仔捕食,这就是所谓的奶。在这种方式中,我们可以指出的
是,植物的存在就是为了动物的降生,其他一些动物又是为了人类而生存,驯养动物是
为了给人们使用和作为人们的食品,野生动物,虽非全部,但其绝大部分都是作为人们
的美味,为人们提供衣物以及各类器具而存在。如若自然不造残缺不全之物,不作徒
劳无益之事,那么它必然是为着人类而创造了所有动物。所以,从某种观点来说,战争
技术乃是一门关于获取的自然技术,作为包括狩猎在内的有关获取的技术,它是一门
这样的技术,即我们应当用它来捕获野兽,并捉拿那些天生就应当由他人来管理而不
愿臣服的人,这样的战争自然而公正。

圣托马斯-阿奎那:理性生物与无理性生物的差别

吃动物的观点

无理性的生物不能主宰自己的行为,因而没有自由,应该受奴役;在宇宙的整体中,是次要的组
成部分,并且不能领会整体的完善,它们的存在是为了理性生物的利益。但人不能残忍地对待
动物,不过这不是因为它们自身的缘故,而是因为对动物残忍也会将这种思维转移到对待其他
人的方式上。

动物是为人而存在的,它们没有理性,与人不是同类;取用动物是合法的,博爱不涉及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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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

基督教的任何教义看起来都禁止我们去残忍地对待那些不能开口说话的动
物,比如,禁止杀死幼鸟:这或者是因为人们会把这种思维转移到残忍地对待其他的
人—— 既然会对动物残忍,也就会对他人残忍;或者是因为对动物的伤害会导致对他
人的现世伤害—— 或是实施行为,或是其他暴行;或者是由于某些其他原因。因此,使
徒宣布禁令:反对给践踏玉米的牛戴上嚼子。

笛卡尔:动物是机器

但是,据我所见,认为禽兽没有思想的主要理由是:在一个单一的物种中,某些个
体要比其他个体更完满一些,像人类也是这样。这在马或者狗那里也可以看到,它们
中的一些成员在学习教给它们的东西时会比另一些学习得更好。然而,虽然所有的动
物可以通过叫声、肢体移动,以及诸如愤怒、恐惧、饥饿之类的本能冲动与人类轻松地
交流,但是从未发现任何无理性的动物达到了使用真正语言的水平,即使用那些纯粹
属于思想的,而不是本能、冲动的语言和手势。真正的语言仅仅是在入体内部的某种
思想符号。所有的人都会使用它,无论这个人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无知,即使一个人
没有了舌头或发声器官;但是没有任何一只动物可以这么做。因而,这可以看做是人
与不会说话的动物之间真正的具体的差别。

为简明起见,我这里略去其他否认动物思想的理由。但请注意,我所说的是思想,
不是生命或者感官。我不否认动物的生命,因为我把生命看成是动物心脏的热血在不
停地流动,而且我同样不否定感官,只要感官依赖于身体的某个器官。因而,我似乎对
动物的残忍与对人类的迁就并不完全一样—— 至少是对那些并不迷信毕达哥拉斯的
人一一因为迁就赦免了他们在食用或宰杀动物时的犯罪嫌疑。

伏尔泰:对笛卡儿的一个回应

动物不是机器;它们的行为不是机械和重复的。

说动物是机器,没有理解力,没有感情,永远用同样的姿势做它们的动作,什么也
不学习,不求上进……这是多么可鄙、多么悲哀啊!

怎么!这只鸟在墙壁上筑巢时,就筑成半圆形;在墙角巢筑时,就筑成小半圆形;
在树上筑巢时,就筑成圆形,鸟的行为总是同样的姿势吗?你对猎犬训练三个月,难道
训练结束时,这只猎犬所学的东西不比训练之前知道得的更多一点吗?你教给那只金
丝雀一个调子,它就能立刻唱出来吗?难道你不要花费相当的时间来训练它吗?难道
你没有发现,它出错了,自己又去改正吗?

难道是因为我跟你说话,你才判断我有感情、有记忆、有想法吗?那好吧,我姑且
不跟你说话;你看着我愁眉苦脸地走进家门,四处乱翻,心慌意乱地寻找一份文件,我
记得把那份文件放在书桌里了,打开书桌,找到了,高兴地念起来。你会断定,刚刚我
经受了忧愁和快乐的感情,判断我有记忆有知识。

对那条与主人离散的狗,可以做出同样的判断,它苦苦地吠叫着,满街寻找它的主
人,失魂落魄,心神不定地走进家门,楼上楼下,房里房外,跳来串去,终于在书房里找
到了它心爱的主人,高兴地叫喊着、跳跃着、磨蹭着,向它的主人表达快乐。

有些粗暴的人把这条远远比人友善的狗捉住,将它钉在一张桌子上,开肠剖肚,让
你看看它肚皮的脉管。你发现,在狗的躯体里,所有感觉器官与在你自己体内的一模
一样。说动物是机器的论者,请回答我:自然在这只动物体内安排了一切感觉器官,难
道它会无知无觉吗?它既然有神经,难道还会麻木无知吗?万勿以为在自然界会有这
种不合理的矛盾。

康德:对于动物的责任

我们越和动物接触,越观察它们的行为,我们就越会喜欢它们,因为我们看到,它们精
心照料它们的孩子是多么地伟大。因而,对我们来说,哪怕是一条狼,在思想中要对它
残忍都很难。莱布尼茨想用一条小毛毛虫来做观察,他小心翼翼地把它连带树上的叶
子都摘下来,以使它不会因为他的任何动作受到伤害。无缘无故地损伤这样一个生
物,他一定会感到内疚—— 这对一个有人性的人来说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倍加温柔地
对待不会说话的动物,这种感情会培育出对•人类的人性感情。在英国,屠夫和医生不
能坐在陪审席上,因为死亡和麻木对他们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活体解剖者,即用活
体动物做实验的人,他们的行为一定是残忍的,虽然他们的目的值得称道,而且他们能
证明他们的残忍是合理的,因为动物一定是作为人类的工具;但是任何为了竞技而对
动物实施的残忍行为都是不合理的。一个主人因为他的驴或狗不能再为他赚钱而把
它们抛弃,这表明他心胸狭隘。在这方面,希腊人的思想是崇高的,正如我们从寓言故
事中所看到的驴和忘恩负义的铃那样。因此,我们对于动物的责任就是我们对人类的
间接责任。

达尔文:人类和低等动物的心理能力比较

大多数比较复杂的情感常见于我们自己和高等动物身上。每个人都知道:如果狗
的主人宠爱其他动物的话,它会多么地嫉妒主人的情感;我在猴子身上也观察到这种
情况。这表明动物不仅会爱,而且渴望被爱。动物明显会争强好胜。它们喜欢首肯或
表扬,而且替主人提篮子的狗会表现出高度的自足和自豪。因此,我可以这么认为,当
一只狗经常去乞讨食物,毫无疑问它会感到羞愧,这是一种不同于恐惧,但类似于谦逊
的情感。一只大狗嘲笑一只小狗的吠声,这可被称为是宽宏大量的行为。几个观察者
说,猴子一定不喜欢被嘲笑;而且有时候它们会创造一些富有想象力的冒犯行为。在
动物园里,我看见一只狒狒,当饲养员拿出一封信或一本书向它大声朗读的时候,它总
是会狂怒起来;我亲眼看见,它的怒气是那么的暴烈,非要咬破自己的腿让血流出来不
可。与纯粹的嬉耍不同,狗会表现出一种可以叫做幽默感的东西:如果扔给它一根枝
条或其它这样的东西的话,它通常会把这个东西挪开一点,然后又把它叼在嘴里蹲坐
在紧靠主人的地上,等到它的主人走过来要把东西拿走时,它就会叨住枝条,胜利地冲
出去,重复同样的伎俩,这明显是在享受这种玩笑的乐趣。

对人类的智力发展而言,几乎没有什么能力比“注意力”更重要了。动物也明显表
现出这种能力,例如当猫注意到一个洞穴时,就会准备纵身扑向它的猎物。野生动物
在做什么事情时,有时会全神贯注,以致于轻而易举就能靠近它们。巴特莱特(Bart­ lett) 
先生曾向我好奇地证明猴子身上的这种能力是如何变化多端的。 
驯猴表演的人过去常常从动物学协会(Zoological Society)
那里以每只五英镑的价格购买普通种类的猴子;但是如果他可以把三、
四只猴子喂养几天后再从中挑选一只的话,他会出双倍的价钱。
当被问到怎么能够这么快就了解一只特别的猴子是否能训练成一个优异的表
演者时,他回答道:全凭猴子的注意力。如果在他跟一只猴子谈话并解说什么事情的
时候,这只猴子容易被墙上的飞虫或其他微不足道的东西所干扰,分散注意力,这只猴
子就没有希望被选上。如果他试图以惩罚来迫使注意力不集中的猴子进行表演,猴子
反倒会发怒起来。相反,仔细倾听他的猴子总是能容易训练成一个优秀的表演者。

阿尔伯特-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

爱是含义宽泛的词汇,它包含着体验、快乐、努力等方面的情谊。但它只是在比喻
的意义上才能作为伦理学的基本要素,不过这种比喻或许是自然的、深刻的。在两性
的相互吸引之间,或者在两性及其后代之间,他们的身体表面由此形成了或多或少的
相似性质,或者具有实现其命运的相似看法,伦理学于是便产生了休戚相关的爱。

无论何时,我伤害任何一种生命,我都必须弄清楚这种伤害是否有必要。我从来
不应该跨越无可避免的界限,即使是在明显无关紧要的情况下。农民在牧场把成千上
万的花朵收割下来作为奶牛的饲草,在回家的路上他应该小心那些长在路上的花朵,
一朵也不要折断,因为既没人强迫他这样做,也无必要。

人类的本质和其他动物的本质

R. G .弗雷:为什么动物没有信念和欲望?

最后,某种生物不能意识到或领会到语言是如何与世界相关联的,不能在其最普
遍性上解释事物,除非这种生物本身就拥有自己的语言,而猫并没有语言。如果有人
认为,猫发出的声音就相当于语言,对此,我必须否认。这一问题太宽泛,太复杂了,不
适合在此讨论;但我用来支撑我的否定的主要观点,寥寥数语即可刻画:猫会撒谎吗?
如果不会,那么它们也不能断言任何事情,而如果没有“断言”,我就不明白,它们怎么
可能会拥有某种语言!我还必须更严谨些:我不是说,“不能断言,猫就拥有某种微弱
的或第二意识的语言”;而是说,“不能断言,它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语言”。

伯纳德•罗林:没有语言的思想

正如休谟所言,所有这些问题对常识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常识极为清楚:动物至
少拥有某些观念。例如,狗具有对食物、水、危险、玩耍、陌生人、其他气味的狗的观念
等等。至于这些观念或能力如何发现世界的共同特征,使之符号化,仍然还是个问题;
但值得一提的是,动物具有某些在其能力中发挥作用的心灵标志(mental tokens )或印
象。

根据私人性语言的论辩,动物必须依靠记忆,如此就不会出错。但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那样,
假如一条小狗看见我正在晃动马提尼振动器,就向我走过来,以为我要给它喂食。
我说:“不,这不是给你的”,就没有把食物给它。
那么狗最初认为“晃动盘子就是进食的时间”这个观念就被改正了。我认为这种情形与小
孩把牛叫成狗的情形没有什么分别。也与这一需要人参与的公共纠正过程没有什么
差异。让我们回到前面说的把闪光的知觉作为水的视觉标记这一例子上来。动物看
见闪闪发光的沥青或许就会认为那是水(甚至我们都会那样认为),但是当它走到沥青
路上发现没有水,就会被“公共”纠正了。换句话说,动物是一个主动“施动者”这一事
实可以作为纠正的基础。

如果私人性语言的理论家坚执的话,他可能会说:“那么,动物如何知道什么时候
像他以前那样的方式来使用符号或想法呢?动物只有记忆;而我们至少还与他人交
流”。答案很简单。如果我们能对记忆产生怀疑的话,我们也能对其他人的记忆表示
怀疑,但我们如何才能真正知道别人正在像以前那样使用某种词汇或观念呢?因此,
公度在极端怀疑主义面前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用处。

至于维特根斯坦关于动物不会期望,不会假装疼痛的主张实在很复杂。当你在吃
东西的时候,一条狗全神贯注地坐在你面前,希望你会给它一点碎屑,那你怎么看待这
条狗呢?至于假装疼痛,任何宠物的主人和兽医都能想到这样的例子:动物们为了引
起注意、逃避惩罚等等而假装疼痛,尤其是当它们有过受伤而得到过细心照顾的经历。

还是回到我们关于疼痛的讨论上来。我们验证了这一主张,即由于动物没有能够
让它们期望和记忆的观念,而且由于大部分的疼痛是期望着的和记忆着的,所以动物
的疼痛是短暂的且无关紧要的。我们刚才已经知道,否认动物的观念是没什么根据
的;那种标准的哲学技巧,不管如何歪曲,都不能妨碍体现在任何年代的各种文化中的
朴素的、常识性的事实—— 动物们确实能够期望和记忆,而这正是它们如何学习和害
怕的方法。因此,如果这一事实正如它显示的那样蕴含了观念,那么,动物就拥有观
念,而如果它们以此来与世界打交道,这应该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它们的某些行为就
好像它们已有观念一样,而对此种行为的最好的解释是它们确实拥有观念,尤其是前
文提及的论证统统没有证明这是不可能的。总之,相信动物的精神状态的最强有力的
理由是,不管是从哲学角度还是从科学角度来说,它们建构了最好的解释方法:动物做
什么,它们怎么行为,怎么生存。我们无法直接体验这一状态的事实不怎么重要,就像
我们不能直接体验微观物理学的粒子或其过去的事实对于解释假设的粒子和某种过
去的价值不怎么重要一样。

唐纳德・R.格里芬:动物行为学与动物理智

动物行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是对变化着的环境的适应性,这直观地看起来是
有意识的思维。如果某个动物不计结果不断以同样的方式重复某些动作,尤其当这些
行为是无效的或有害于动物本身时,我们就假想有一个固定的生理机制在发生作用。
当一只飞蛾一而再,再而三地飞向亮光之处或葬身于明火之中,很难想象这只飞蛾正
在思考,尽管人们可以假定它的行为是根据某种深思且被误导的计划而进行的。当我
们人类物种中的一些人做出某些自我伤害甚至是自杀的事情时,我们不会认为他们的
行为是出自某种机制的反射。但是,如果把飞蛾扑火解释为“深思且被误导”的行为,
远不如通常的解释更可信—— 这些昆虫自动地飞向亮光,导致它们死在了一个特殊地
方:最明亮的光芒是一团明火。

相反的,如果动物通过之前从未做过的一系列复杂的行动去设法获得食物,那么,
说动物具有有意图的思维比说它有固定的自动活动更可信。例如,日本的猗猴学会了
从不能食用的物质中分离出谷子的一种新方法:他把混合物丢到水中,这样谷粒就会
漂浮在水面而那些无机的沙子和其他微粒会沉下去。这些获得食物的新方法最初是
由几只猴子想出来的,然后被它们的群体成员逐渐地通过观察学习而习得了。

伯纳德-罗林:动物的疼痛

有一个很特别的例子,一个在西部野生动物部门工作的兽医学生惊奇地发现:这
一部门的一些人定期给老鼠做剖腹产手术,这些老鼠在注射了琥珀酰胆碱氯化物(一
种像箭毒马钱子一样的药物,它会阻断神经传递通过神经肌肉交叉点,使所有肌肉丧
失功能,但没有丝毫麻醉或止痛的性质)之后,便会动弹不得。相反,来自注射过这种
药物的人的报告显示,它加剧疼痛反应,伴随着完全麻痹(包括呼吸器官的麻痹)给人
造成极大的恐慌,甚至当人们清楚地知道发生了什么及其原因时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至于动物的情形,人们只能去想象它经历的万分恐慌。然而,这个学生反对这种做法
却犹如以拳击棉花,毫无反应。“这些动物不会受到伤害”,那些人说,“如果会的话,它
们会大吼大叫”—— 哀莫大于心死啊!

让我们再回到我们的讨论。我们的关注已经得到证明,否认动物的疼痛,不管是
在哲学上还是在科学上,都站不住脚。否认动物疼痛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这与我们讨
论的强大意识形态有关,这一意识形态浸淫着科学家的可疑哲学,一方面他们否认了
动物的疼痛,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推断出否认动物的疼痛在科学中的合法地位具有某种
价值,是有意义的问题。因而,科学家会正式否认谈论动物疼痛的合法性,但与此同时
又在其研究中做出他们的推测。

平等关怀动物

彼得-辛格:一切动物皆平等

我们回应这个论证是在这样一个方面,即认为男女之间的平等不能有效地扩展到
非人动物。例如,妇女拥有投票的权利,因为她们和男人一样能够做出理性判断;但
是,狗是不能理解投票的意义,因此,它们不能拥有投票的权利。男女彼此之间具有许
多非常明显的相似性,而人与动物却完全不同。因此,可以说,男性与女性是十分类似
的生物,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人与非人动物却完全不同,不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

许多女性主义者坚持认为,妇女拥有根据要求堕胎的权利。这并不能因
此就认为,既然这些持相同主张的人都在为男女平等而奋斗,他们就一定也主张男人
也拥有堕胎的权利。既然男人是不可能堕胎的,谈论他们的堕胎权就是毫无意义的问
题。同理,既然狗不能投票,谈论狗的投票权也是没有意义的。无论是妇女解放还是
动物解放,都没有任何理由卷入到这样的无聊争论中。把平等的基本原则从一个群体
扩展到另一个群体不意味着,我们必须以极其相同的方式对待这两个群体或者给这两
个群体赋予完全一致的权利。我们是否应该这样做,取决于这两个群体成员的性质。
我认为,平等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的考量;而对不同生物的平等考量也可能会导致不同.
的对待和不同的权利。

当我们说所有的人,不管其种族、信仰或性别一律平等时,我们究竟在肯定什么?
那些有心维护等级森严、不平等社会的人,常常会指出,无论选择什么标准去衡量,所
有人皆平等绝对不是真实的。不管我们喜欢或不喜欢,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人的
外形和尺寸是不同的;他们具有不同的道德能力、不同的知性能力、具有不同的仁慈情
感和对他人需求的不同敏感性,具有与人沟通的不同能力,具有体验快乐和痛苦的不
同能力。简言之,如果要求平等必须基于人类的事实上的平等,我们就不得不停止这
种要求。因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要求。

如果一个生物能感受痛苦,那么,拒绝考量这种痛苦就没有道德上的合理性。不
管这个生物的本质是什么,平等原则要求的是:平等地考量它的痛苦,就像平等地考量
其他生物的痛苦一样—— 只要它们之间可以做大概的比较。如果一个生物不能感受
痛苦或者体验快乐和幸福,我们对它就没有什么需要考量。因此,对感觉能力(用这个
词只是为了方便,如果不在严格的意义上精确地使用它,它就是感受痛苦或体验快乐
和幸福的简称)的限制是对他者给予关怀的可辩护的唯一界线。用像智力或理性等某
些特征来划分这种界线是一种武断的方法。如果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不选用像皮肤的
.颜色等其他的特征来划分呢?

詹姆斯-里查尔斯:达尔文、物种和道德

我们先来讨论我们利用非人动物这个说法,其用法五花八门:给它们按上一些名
称,饲养它们就是当作食物来吃;在实验室利用它们,进行医学和心理方面的实验和测
试一些产品,如肥皂和化妆品等;为了教学目的在课堂上解剖它们;用它们的毛皮做成
衣服、地毯和墙上的饰物;在动物园、马戏团和竞技表演中把它们当作娱乐的对象;在
农场把它们当作会干活的工具;把它们当作宠物饲养;我们还有一项很受欢迎的运动,
就是逐猎动物,然后杀了它们,从中娱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任何一种方法用到了人身上,我们会说这是严重不
道德的。但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已经把以下说法作为道德
推理的一项基本准则,即:

当个体受到有差别的对待时,我们必须能够指出这种有差别对待的合理性何在。

是有的人是理性的、自主的主体这个事实使得他应该受到有差别的对待吗?当然
有可能。因为这样的生物,他自己的生命的自我方向就是一种巨大的善,对他的评价
不仅是因为他的工具价值而且是因为他自身的目的。因此,家长式的干预被视为一种
错误。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妇女对于自己想怎样过她的生活会有一定的观念。这
个观念可能包括采取我们认为有点愚蠢的冒险。我们因此试图去改变她的想法;我们
会提醒她注意风险,并认为这是不值得做的。但是,假设她没有接受我们的安排,那
么,如果我们强行阻止她按照她的选择去过她的日子,我们是合理的吗?或许我们是
不合理的,因为她毕竟是一个理性的、自主的主体。但是,如果把这件事与我们怎样对
待其他不是一个理性生物的人(比如,一个婴儿)相比较的话,那么,我们在干涉他们的
行为以阻止他们冒着愚蠢的风险时,我们会觉得我们是非常合理的。婴儿不是一个完
全的理性主体(任何方面都不是)的事实,会证明我们对待他不同于我们对待其他是一
个完全理性主体的人的方法是合理的。

如果拿来比较(正常的、成熟的)人与非人动物,这个说法同样是正确的。如果我
们强行干预使动物免遭危险,而不是对人这样做,我们指出这样的事实是合理的,即人
是一种理性的、自主的生物,他知道他正在做什么,谁有权利叫他做出选择,而动物不
知道这些。但是这种差别与并不关涉于证明任何有差别对待的类别是正确的。如果
问题并不是家长式的干预,而是把化学药物放进兔子的眼睛里以测试一种新洗发水是
否“安全”的话,那么,这就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用这样方式对待兔子就完全是正确
的,而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人类就完全是错误的呢?回答说“人是理性的主体,而兔子
不是”,这就好比法学院拒绝接受一个断了胳膊的申请者而非一个患了感冒的申请者
一样。

动物权利

汤姆•雷根:动物权利研究

举个实例来说吧:你的邻居踢了你的狗。那么,你的邻居就做了错误的事情。
但不是对你的狗做了错误的事情。其错误在于,这种行为伤害了你。
毕竟,狗被人踢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
因而,你的邻居踢了你的狗就令你烦恼。或者,你的邻居踢了你的狗就侵犯了你的财
产权。既然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个人的财产,你的邻居也就做错了某种事情—— 当
然,是对你做错了事情,而不是对你的狗。与你的车的挡风玻璃被人打碎,这对你的车
没有做错什么一样,你的邻居也没有对你的狗做错什么。你邻居涉及到狗的责任是对
你的间接责任。更为普遍地说,所有我们对动物的责任都是对他者——人的间接责任。

人们如何来证明这样一种观点的合理性呢?有人会说,由于你的狗不会有任何感
觉,因此,你邻居踢了你的狗并没有伤害什么。既然没有任何感觉,就像你的挡风玻璃
没有任何意识一样,也就用不着去关心所谓的疼痛。有人会持这种看法,但是,不会推
理的人们也会说:在其他的关心中,情况也应该是这样的—— 因为这样一种观点承认,
只要入们没有感觉到疼痛,就用不着去关心它们的疼痛—— 入们用不着去关心在它们
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一种可能的说法。另一种是,当被人踢了之后,你的人和
你的狗都受到了伤害,但是,只有人的疼痛才算受到伤害。然而,不会推理的人又要说
了,不管疼痛在哪里产生,疼痛就是疼痛。如果你的邻居导致你的疼痛产生了,因而是
错误的,那么,我们不能合理地忽视或取消对你的狗感受到疼痛的道德关心。

粗略地说,契约论植根于个体自愿信守的一套规则的道德一致性,就像我们签订
了一份契约(因此才得名“契约论”)。契约直接包括了那些理解并接受了契约条款的
人;他们有权利得到契约的授权、确认或保护。而且,这些契约者也能够保护会受到理
解的其他人—— 尽管他们缺乏理解道德的能力并因而不能够亲自签订契约,但他们受
到那些能够这样做的人的喜爱或养育。例如,小孩子就不能够签订契约或缺乏签约权
利。但由于他们具有他人(最为重要的是其父母)的感情利益(sentimental interests) , 
还是受到契约的保护。因此,我们所具有的义务就包括了这些孩子,是与他们有关的
义务,但不是对他们的义务。在这种情形中,我们的义务是对其他人(通常是他们的父
母)的间接义务。

至于动物,由于它们不能够理解契约,显然也就不能签订契约;而由于它们不能签
订契约,显然也就没有权利。而且,就像孩子那样,一些动物也是他人的感情利益的对
象,比如,你喜欢你的狗或猫。因此,这些足够多的人们会去关心它们的动物(同类的
动物,如鲸鱼、小海豹、美洲秃鹰)就会由于具有人的感情利益而受到保护,尽管它们自
己没有权利。那么,按照契约论的说法,我对你的狗或者其他任何动物没有直接义务,
而不是因为没有导致它们的疼痛或者遭受痛苦而没有这种义务;我不伤害它们的义务
是一种我对那些关心它们的人的义务。就其他动物而言,只要目前它们没有或很少具
有感情利益(如,农场饲养的动物或实验室的老鼠),我们所具有的义务就越来越弱,及
至于消失殆尽。它们所承受的疼痛或死亡,尽管是真实的,但如果没有人去关心它们
的话,这就不是对与错的问题。

功利主义的巨大吸引力来自于其坚定的平等主义:每个入的利益都要考虑,并且
应该得到同等的考虑。某些形式的契约论所证明的丑恶的歧视—— 如,基于种族或性
别的歧视是合理的—— 似乎在原则上遭到功利主义的拒绝,但是,物种歧视主义,却是
基于物种成员的全面性歧视。

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呢?应该从哪里重新开始呢?我认为,要从功利主义者所具
有的关于个体价值的观点这个地方重新开始,或者反过来说,从缺乏这种价值的地方
重新开始。例如,我们思考一下,在这个地方,假设我和你作为个体都具有价值—— 就
是我们所说的“固有价值”。易言之,我们具有的这种价值等于是说,我们具有不止是
单纯的容器的价值(是某种完全不同于容器的东西)。此外,要确保我们不作为奴隶或111
性别歧视等这样的不公正的牺牲品,我们必须主张,所有具有固有价值的人都是平等
的,而不管其性别、种族、宗教、出生地,等等。与此类似,也不管那些无关的东西,如人
的天资或技能、智力和财富、人品或病症,不管这个人是被人爱戴的、受人尊敬的,还是
遭人蔑视的、令人唾弃的。天资聪颖的孩子或智力残障的儿童,王孙贵族或黎民百姓,
脑外科医生或水果摊主,修女特里萨(Mother Teresa) 或大多数肆无忌惮的旧车销售者—— 
所有的人都具有固有价值,所有的人都拥有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权利要求
受到尊重,要求不被贬低为某物—— 就好像他们的存在是为了其他人而存在的资源一
样。我的价值是作为个体的价值,与我对你的有用性无关。你的价值也与你对我的有
用性无关。如果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对待其他人,没有表现出尊重其他人的独立的价
值,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就破坏了个体的权利。

有人会反对动物拥有固有价值的观念。他们断言:“只有人具有固有价值。”这样
狭隘的观念是如何得到辩护的?是说只有人才有必不可少的智力,或自律,或推理吗?
但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没有满足这些标准,然而,他们还是被合理地视为拥有超越于对
他人的有用性之上或之外的价值。难道我们认为只有人才是正确的物种,这个物种只
能是智人吗?但这是赤裸裸的物种歧视主义。既然如此,我们能说,全部的人,也只有
人,才具有不朽的灵魂吗?我们的对手为了这些论调还要做出更多的论证。我本人还
没有糊涂到去接受存在不朽灵魂的观点。从个人角度说,我倒是渴望我有个不朽的灵
魂。但是,我不想把自己的观点建立在一个有争议的伦理问题上,建立在关于谁或什
么东西具有不朽的灵魂这个更有争议的问题上。洞穴挖得越深,越爬不出来。从理性
上讲,要更好地解决伦理问题,就没有必要引发这个更有争议的假设。关于谁拥有固
有价值的问题是这样一个问题,即与引入不朽灵魂的观念相比,通过引入生命体验主
体的观念就能更合理地加以解决的问题。

R. G .弗雷:反对动物权利

观点

人类个体并非都有同样的内在价值,动物也一样。残障和严重疾病会使某些人不值得活下去,
因为他们的生命质量太低,所以生活的丰富性就很低,因而所具有的价值也就很低。大部分动
物或残障、严重疾病的高等动物同样也不具有很高的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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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

有人会反对动物拥有固有价值的观念。他们断言:“只有人具有固有价值。”这
样狭隘的观念是如何得到辩护的?是说只有人才有必不可少的智力,或自律,或推
理吗?但也有榜许多多的人没有满足这些标准,然而,他们还是被合理地视为拥有
超越于对他入的有用性之上或之外的价值。

残障者的情形再次被吁请出来,这次是要完全转让给动物生命的固有价值。但我
不认为所有人的生命具有同等的价值;我不同意一个严重弱智的人,或一个完全患有
老年性痴呆症的老人,或出生时只有一半大脑的婴儿,其价值等同于正常成人的生命
价值。人的生命质量会骤然跌落到一个连我们甚至都不希望我们最仇恨的敌人具有
的那种生命;而且,我看没有什么理由去假装那种连我都不希望我最仇恨的敌人具有
的生命,却和任何正常成年人的生命一样有价值。当人的生命质量下降时,它和其他
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之间的权衡就成为可能;并且,如果用"对他人的有用性”这样
一个短语来定义这点的话,我看没有什么理由去否认该标签可以贴到我和我的观点上
(但它也可以适用于无数的其他人。雷根的著作充斥着警惕功利主义,但现在大量销
售的任何医学伦理学的教科书[例如,在他们关于各种各样的人的死亡和垂死的章节
中]都表明,不管是功利主义者还是疑似非功利主义者都不再打算承认,所有人的生命
不论质量如何,都具有同等价值)。因此,雷根关于动物的固有价值的主张是妥协的;
当然,存在着很好的理由不去评判残障者的生命或者与正常成年人的生命具有同等的
价值,或者在极端情况下,甚至有很大的价值。

詹姆斯-里查尔斯:为什么动物拥有自由的权利

在论证动物的确拥有权利(具体地说,它们拥有自由的权利)时,我们要遵循下列
方法。首先,我们选择讨论我们认可的人所具有的那种权利;然后,我们要质问,人与
动物之间是否存在相应的差别,这种差别是否会证明我们否认动物的权利,但与此同
时却承认人的权利的合理性。如果不能证明的话,那么,我们正在讨论的权利就是既
为人所有,也为动物所有的。

第一,根据众所周知的公正原则即对类似的情况我们必须给予相同的待遇,这是
很清楚明了的推理;或者更为淮确地说,如果我们在这种情况中做出某个方面的判断,
而在那种情况中做出另一种不同判断,而这两种情况不存在相应的差别(relevant difference) ,
这种差别便不能证明我们不同论断的合理性,那么,我们的道德判断就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武断。
这个原则曾被非常有效地用于反对种族歧视主义的论战。假
设在决定一个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对待时,他或她的种族本身不是在道德上要相应考虑
的问题,因此,种族主义者的歧视是不合理的,除非发现了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某些特征
差异能够相应地证明对待黑人和白人的不同方式是合理的。但是,由于不存在这样的
特征差异,因此那种歧视也就是不合理的。我会运用类似的假设,物种之间的单纯差
别本身不足以证明物种受到任何不同的对待是合理的。因而,如果我们想要赋予一
种权利给人而拒绝把这种权利给其他物种的成员,我们就必须能够指出他们之间存在
某些相应的差别,而不是指出动物是另一个物种的成员这种单纯的事实。

第二,如果我们能严格按照这种方法去做,我们就能避免把所有非人动物混淆在
一起,尽管我们谈论一个物种就必须谈论所有的物种。因为它可以证明,就某些特定
的权利来说,人和某个动物物种之间不存在相应的差别,但是,人和其他物种之间还是
有差距。

第三,我要提到这种方法的局限性。运用这种方法不能确保我们会确认动物具有
的所有权利,因为它们拥有一些不为人所有的权利至少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如果是这
样的话,这些权利就不能通过我的方法来揭示。不过,这与我们这里的讨论没有什么
关系,因为我的目的不是试图去汇编一份关于动物权利的完整清单。

如果洛克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紧接着就可以说:像松鼠这样的动物也有财产权;
因为松鼠采集坚果作为它们食物的方式和洛克描写的人类劳动的方式是一样的。人
和松鼠之间没有相应的差别:它们都是捡拾坚果,然后带回家,存储起来,然后吃掉。
因此,说人对他所采集的坚果有占有权,而松鼠却没有,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