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曼·海因里希·戈森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wikipedia.org)
Hermann Heinrich Gossen - Wikipedia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开头必须把享受安排得使一生中的享受总量成为最大值。
吸引了我。
《1854人类交往的法则与人类行为规律的发展》
孤立的个人经济
享受的一般规律和经济价值
人们希望得到生活享受,他们的生活目的是把自己的生活享受提到尽可能高的水平。
但是一方面,人们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有许多生活享受人们暂时可以得到,
但它们的结果却给人们带来匮乏,这是与他们以前曾有的享受完全不相称的。
另一方面,只有在人们首先培养了自己对最高级和最纯粹的享受的理解能力时,
这些享受才能为他们所理解。
如果人们在任何时刻都想获得似乎对他们暂时是最大的享受而不顾其后果,
他们自以为最充分地达到了自己的生活目的,其实却犯了严重的错误。
为了获得某种真正的享受量,不仅必须看到暂时享受的量,而且还必须从所有这些享受中进行节俭,
其结果便给人们在整个未来时期带来真正的享受。尤其必须考虑的是,
一种享受会在多大程度上造成妨碍人的实现体力和智力训练——
只有这种训练才能使他们达到高级的和纯粹的享受——的障碍。换句话说:
必须把享受安排得使一生中的享受总量成为最大值。
我们看到,所有的人,国王与乞丐,轻佻的花花公子与忏悔的修道士,
在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生中,无一例外,都是按照这一原则行事。如果人的行为方式,
像我们在生活中感觉到的那样,表现出极大的差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对各种不同生活享受量
(毫无疑问,这种享受量因人们所受教育程度不同而各异)
以及对阻止这种享受后来成为所期待的享受的障碍大小的看法不同。所有人都一致认为,
每个人都想使他的生活享受最大化。
即使是禁欲主义者——他看上去似乎同这个生活目的相距最远——
当他认为通过禁欲和自愿进行各种节俭就可升入天堂时,也就证明了这个定理是真理。
因为撇开他们奉行的生活方式——这只是使他笃信这样一种行为方式,
即这里自愿进行的节俭将在彼岸的生活中加倍给他报答——
本身达到一定点时使他感觉到是一种享受不谈,
一旦人们使他摆脱这一信念,他就会很快地接受一种与他迄今为止完全相反的行为方式。
历史提供了许多这样的例子:轻佻的花花公子变成了禁欲主义者,而反过来,
忏悔的修道士变成了一流的花花公子。
在上述原则方面,禁欲主义者与花花公子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
他是一个更为贪得无厌的利己主义者,他并不满足于把世间所提供的东西作为享受总量,
而是企求更多,并且相信这可以用他自己的方法去获得。是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时,
往往陷入极端,这极为清楚地表明了上述定理的普遍作用。谁的行为方式最为突出,
谁就以此证明了他采取这种行为方式的动机特别强烈,
或者说决定他采取这种行为方式的力量特别强大。
因此,十分自然,一旦他由于某种原因改变了信念,他必然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从而获得用于其他目的的那种力量。倘若所有使我们从中获得历史知识的积极的宗教——
把这一定理设定为一个无可争辩的公认的信条,
那它们在努力用善恶报应因果轮回来规劝人们走正道时,
甚至会认为再说出来提醒人们注意它的存在就是多余的了。
它们赋予善恶报应因果轮回以永恒的性质,
其目的正在于使下面一点成为完全不容置疑的:遵循这一劝诫,生活享受总量才真正变成最大化。
但是,享受最大化不仅无一例外地被所有人视为生活目的,
而且毫无疑问也是上帝所希望的那种人的真正的生活目的。
对人们实现这一目标的愿望不可遏制地和持续不断地产生出来,我们只能做出如下的解释:
我们假定,上帝在人身上创造了一种其作用作为愿望产生出来的力量,就像我们试图通过相应的,
根据一定规律起作用的力量的假定来解释自然界中全部其他现象一样。
我们可以把每一种力量的全部本质归结为,
它在发挥作用,而且精确地按照它的强度的比例发挥作用。
每一种力量的目的,从而上帝创造这种力量的目的,只能是上帝希望达到那种作用,
只能是上帝希望人们听命于这种力量而行事。
因而,如果像人们所提出的某些道德规范企图达到的那样,想完全地或部分地消灭这种力量,
也就意味着完全地或部分地破坏上帝的目的。但是,一个人怎能如此傲慢,
居然想完全地或部分地破坏上帝的目的!
但是,那些规范不是源于人的傲慢,而是源于人的迷雾。因为重要的是,
人们并不是简单地实现整个一生中生活享受总量的最大化,相反,
如果人们享受的时机不当或过度就会发现如此大量享受的不良后果。
当人们认为这种后果与享受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时,进而认为享受是有害的必须加以禁止时,
甚至会达到这样一种地步,即把享受本身看做是某种不能允许的东西。
1.如果我们连续不断地满足同一种享受,那么这同一种享受的量就会不断递减,直至最终达到饱和。
2.一件新的艺术品给艺术家以享受,
这种享受在他为了准确地理解作品的所有细节而充分观赏的那段时间内最大。
这种享受因连续观赏而不断递减,按观赏的对象和个人不同,过了或短或长的一段时间,
他就会感到疲劳,即使他这时还要进行其他享受,甚至还要欣赏类似的其他艺术品,也会出现饱和。
假定按照观赏的对象和个人的不同,在经过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后又出现了重复这种享受的要求,
那么他就会由于以前就得到的对这件艺术品的认识而在更短的时间内达到享受的极点。
重复享受的次数越多、间隔的时间越短,这一点的高度与第一次相比就会变得越低。
在享受艺术品过程中,持续的观赏又带来享受的不断下降,直至饱和。
重复享受的次数越多,间隔的时间越短,饱和本身也就来得越早。在多次重复享受过程中,
越来越清楚地表明,重复享受中的享受的极点确实在下降,享受持续的时间也确实在缩短。
即使是最狂热的艺术爱好者,如果他不存在其他任何动机,
那他对于已占有的艺术品的享受也会越来越淡薄。
后来甚至孤独终日地不再寻思对这件艺术品的享受。一方面,他重复享受的间隔时间将不断拖长;
另一方面,享受的时间也缩短了。这极为明显地证明了。重复享受的次数越多,
对享受的兴趣即享受的量就会越来越小。
对同一对象的思考,不论是人们独自进行还是同别人谈话得到启发后进行的,
都会增加对这一对象的兴趣,直到完全把握它为止。
谁能把一个新真理的真正的和令人信服的发现给自己带来的享受忘怀!
在这个对象上逗留一段时间也还能带来享受,但这种享受越来越降低,
直至最后若再固定于这一对象上便感到厌烦。重复处理同一对象,当每一次新的重复发生时,
享受便会减少;重复的次数越频繁,间隔时间越短,享受减小就越厉害。
向别人通报自己的思考,开始时能提供享受,后来则变成说教,成为繁杂的工作。
不仅在这种所谓的精神享受中是如此,而且在物质享受中,
也发生这种按照类似的规律出现享受递减的现象。
只用一种饭菜解饿的人,吃第一口时味道最好,第二口次之,第三口更次之,这样吃下去,
一直到差不多吃饱时,他是否还吃这最后一口也就无所谓了。我们看到,经验清楚地证明:
与精神享受持续时间的缩短相应,重复吃同一种饭菜解饿时,享受降低,享受量减小。
穷人只有在节日里才吃上一块烤肉,毫无疑问,
他从烤肉中得到的满足的享受比那些每天都使这种享受达到饱和的人要大。
对后者来说,不给他吃烤肉满足的享受的时间越长,这种享受也就越大。
对每一个人来说,在重复享受同一种物品时,这种享受递减的程度是不同的,
这大概几乎可以不予考虑。此外,它是多么普遍地被注意到,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证明:
经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是的,我喜欢对某种东西看它一两回,听它一两回,尝它一两回,
总之,享受它一两回。但我们不能经常这么干。但是,另一方面,当我们遇到一种物品,
即使频繁地重复享受它,享受开始时的减小也难以察觉出来,例如吃面包就是这样。
这种使我们感到奇怪的情况,也证明了上述论点。这种令人奇怪的原因只能是,
我们恰恰习惯于感受一般较为强烈的减小。人们通过上述说法也承认:享受在开始时,
或者在第一次重复时,或者在最初几次重复时,补偿了人们为它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人们不会对此而感到后悔。但是,人们感到,时间久了,重复的次数多了,
就会导致享受递减,即与应牺牲的时间和精力相比,得到的享受不够大。所有的物品,
也包括前面说的面包,由于重复享受,并且仅仅由于这种重复享受,享受便出现递减。
对此只需指出,对那些习惯于每天吃面包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由于某种意外情况,
仅仅几天不能获得这种享受,那么他们再吃面包时,享受的提高该有多么大
。我们敢打赌,一个人连续许多天吃同一种饭菜,即使这种饭菜对他来说是美味可口的,
也肯定会变成餍足;一个人每天吃这一种饭菜的数量,
即使是开始打赌时使他保持好胃口的那种数量,也肯定会感受到重复享受时的享受递减,
从而人们通常能吃得下的数量递减。
任何一种享受感觉,整个说来,都可以通过训练得到提高,
不应把它同继续重复享受同一种物品过程中的享受递减混为一谈。视觉、听觉、
味觉和精神状态的训练提高了一般在这些意义上提供服务的那些物品的享受。
但是尽管如此,继续重复享受同一种物品,仍然使享受递减。
如果我们现在从这一观点来观察外部世界,以便确定它的价值并对其进行评估,那么我们就会发现,
可以把外部世界中存在的物品适当地分为三类,即:
第一类物品是自然界中现成的,
或者经过人类劳动的加工使之具有满足某种特定享受所要求的全部特性。
因此,为了实际满足享受,还必须把这些物品同我们肌体的器官适当联系起来。
我们想把带有这样一些特性的物品称之为“享受资料”。
野生的和不经加工就可食用的苹果,从自然界获得能使它满足某种享受的所有特性。
厨师、裁缝、木匠、泥瓦匠、画家提供他们的菜肴、上衣、椅子、房子、图画等等的所有特性,
巧妙地使这些物品直接满足人们意欲的享受。
因此,它们的价值量可以通过人们由于它们而实际获得的享受量精确地测量出来。
对于这些物品来说,是在一次性的享受中立即被消费掉,还是允许对同一种享受的多次重复,
这种情况对价值量有极大的影响。
野生的苹果和菜肴仅仅具有通过一次性地解除饥饿所获得的享受量而达到的价值,
而上衣和椅子的价值则等于我使用它们直到完全损坏之前所满足的全部单个享受的总和。
因为房子、油画这类物品通常比人的生命持续的时间要长,所以对于个人来说,
这些物品的价值等于个人一生中通过它们所获得的单个享受的总和。
在上面阐明的关于享受的定理中,
我们已经看到:当每一单个享受——它依每个人的教育程度不同而不同——
按延续时间的比例以一定的规律性重复进行时,每一单个享受便达到享受的最大化。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对每一个人来说,享受总量按时间比例增长,
物品——它们可以不断重复地以同样的作用转化为享受满足,就像我们习惯表达的那样,
它们并不因重复使用而变坏——的价值正是按照它们提供服务的时间的比例增长。
对于其他变坏了的物品来说,它们价值增长的下降程度同由于变坏而使享受量下降的程度一样,
它们提供服务的时间缩短了。属于这一类的物品还有:用于住宅建设的基地,
总之这种土地和能使人心旷神怡的整个自然景观,特别是仅仅为此目的而建立的花园设施;
为个人提供服务和娱乐的人的劳动,例如一个陪伴或一个小仆人等等的职能,大都属于这一类。
第二类物品是帮助我们满足享受的,因而被赋予价值。与第一类物品不同,对这类物品来说,
把为满足预期享受所要求的所有特性同物品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或者是不可能的,
或者是还没有实现。火炉需要燃料和火以便满足我们由它所产生的预期享受,即取暖;
汽车需要传动力和方向盘;烟斗需要烟丝和火;管风琴、小提琴和长笛需要演奏这些乐器的音乐家;
等等。对所有这些物品来说,迄今为止还不可能这样生产出来,即能缺少补充物而没有缺陷。
而相反地,为烤面包用的黑麦和小麦,为做衣服用的布料,为完成一幅油画用的油彩和麻布,
都可望通过劳动变成享受资料。对所有这些物品来说,只有在它们处于这样一种结合之中,
即通过这种结合实际满足了享受并使总价值等于由此满足了的享受量,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估价。
但是,这个总价值怎样分为单个部分——
通过这些单个部分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享受——还无法更详细地确定,
因为它们恰恰只有处于一定结合之中才能保持其价值,而脱离了这种结合,
只是就它们可望能补充缺少的部分而言,才具有价值。正因为如此,
对单个部分的估价视情况的不同而极为不同;
根据人们获得互相需要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的难易程度,
对其余部分的估价便提高或降低,而且是按照所有单个部分的价值总和达到
与满足的享受量完全一致的高度的方式提高或降低。火炉包括燃料和火在内所具有的价值,
等于由这套装置产生的取暖的享受量;一定数量的黑麦包括面包师的劳动在内所具有的价值,
等于由黑麦制成的面包提供的享受量。但是,如何把这种价值在前一种情况下分摊到火炉、
燃料和火上,在后一种情况下分摊到黑麦和面包师的劳动上,还无法更详细地确定,
而是取决于现有的情况。例如,假定一个人拥有一个火炉和燃料,
那么火便获得了他取暖时所具有的全部价值;而在他拥有燃料或火炉以及火时,
那么火炉或燃料也获得了这种价值。这里能确定的仅仅是:
所有这些物品——它们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享受——的价值总和等于享受本身的量。
属于这一类的物品按照语言上的惯例有各种各样的名称:器具、奢侈品、工具、材料、
半成品、制成品,等等。这些名称既不是仅仅包括了这类物品,
也没有把所有属于这一类的物品都囊括进来。我把它们称之为“第二类物品”。
第三类也是最后一类物品是仅仅用来协助生产享受资料或其中一部分的,
但是它们本身不能变成享受资料或它的一部分。对这类物品也有一个估价问题,
因此我把它们称之为“第三类物品”。就土地可以为我们用来生产产品而言,它属于这类物品。
此外,织工所使用的油和漂土,加热机器所用的燃料,总之,手工业者、工厂主、
艺术家作为材料所使用的在以后的享受资料中不再出现的所有东西,都属于这类物品。
人们为了加强和完善自己的机械力量而发明的所有工具和机器,也属于这类物品。
最后还包括在大多数情况下,被驯服的牲畜的劳动,重要的首先是人类劳动本身。
对于这类物品来说,估价只能是间接的;
就它们用来协助生产享受资料或它的一个组合部分的意义上它们才被赋予价值。
因此,对第二类物品所说的关于怎样对它们进行估价的一切,更多地适用于这类物品。
这类物品的价值与它们在生产享受资料时所提供的协助完全一致。
对第二类物品所谈到的定理也适用于这类物品;
只有全部为生产一种享受资料而结合起来的物品通过它们的结合所具有的价值总和,
才是可以确定的。但是,确定落到每一单个物品的价值份额则取决于特定的情况。
不仅如此,满足一种享受所要求的最后一个部分的价值,
精确地构成了对表示享受量的价值总量的补充。因此,假定除了这一部分之外,
所有其他为满足享受所要求的部分都提供给了人们,
那么每一个这样的部分都可以获得一个和总量相等的价值。
这里还应阐明,上帝创造了他的世界,给人类以如此丰富的享受,
以至于一个物品通常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用于满足享受,
同一个物品甚至常常可以同时或相继满足不同的享受。小麦可以用作食物或制成淀粉;
同样,油类可以用作食物或者照明,也可以用作机器的润滑剂;等等。
果树以它的叶茂花香,绿荫和果实长年给我们以享受,
最后果木还可供我们加工成贵重的材料或者用来取暖。
人们利用物品的这种性能便可同时或者相继满足各种不同的享受。
因此,我们看到,厨师、糕点师都力求把菜肴和点心不仅做得美味可口,而且做得造形耐看,
色彩喜人。出于同样的原因,木匠做椅子,不仅使落座舒适,
而且还通过涂上光亮的油漆和抛光等等力图使它在视觉上和感觉上给人以享受,如此等等。
然而,这种自然界中具有带来享受的力量的无穷财富对估价原则的影响,
并没有使这一原则根本改变。例如,就小麦和油类来说,
必须对它们应该用于满足哪些享受进行抉择,一旦作出抉择,那么就按上面的原则来确定其价值。
在出现享受集聚的情况下,每一单个享受的价值应该按照上面的原则确定,
而这时物品的价值便等于获得的价值的总和。
(到现在为止还存在的对这种价值确定的实际应用的困难,将留待后面解决。)
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他们的生活目的,在获取享受资料过程中应该遵循下述同样的原则,
即当时间不足以充分满足所有可能的享受时为对时间进行分配所发现的原则。
如果人们的力量不足以充分获得所有可能的享受资料,
人们就必须在这种程度上为自己创造每一种享受资料,
即使它们的最后的原子对自己保持同等的价值。
上边提供的证明和那里得到的公式在这里可以直截了当地加以利用,
因为价值的图示与享受的图示是相同的,所以,
价值的最大值可以准确地在享受的最大值同样的条件下得出。
显然,这个定理不外乎是把为享受所发现的定理转用到享受资料上。它之所以能够成立,
是因为为满足某种享受所消费的享受资料在某一期间内同时间成比例增长,
而不管享受量在这段时间内如何变化。
实际运用这一规则并不困难。
只要成功地确定某种享受资料的每个原子或若干原子的某种结合的价值量也就够了;
后面我还要回过头来谈这个问题。
人们只有在相应的享受资料的价值降低到所发现的最低点以下的那一时刻,才能允许不再满足享受。
但是,这个定理在这里获得了上面的定理无法与之相比的巨大的重要意义。
因为在目前情况下,提供一个人支配的时间,除少数例外,
总是足以充分地获得他所可能有的一切享受,只要这种享受是合理的。
相反,即使是竭尽全力,个人也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成功地获取享受资料。
众所周知,这种困难呼唤出一门特殊的科学:国民经济学。这门科学为自己提出的任务是,
阐明人类据以获取所谓物质财富并能达到尽可能有益的成果的规则。
因此,它把自己规则的运用限于所谓物质财富。这种限制完全没有可靠的根据,
因为究竟是物质财富还是非物质财富带来的享受,对于进行享受的人们来说,是完全无关紧要的。
仅仅是下述情况造成了这种限制:似乎不可能成功地表述出超出物质财富之外还可运用的规则。
因此,如果我们废除这一限制,并把这门科学的目的扩大到它的真正伟大之处,
即帮助人们达到生活享受的总量最大化,那么这门科学现在通行的名称便不再适用了。
因此,考虑到这门科学的目的,我在后面将选用“享受学”的名称来代替原来的名称,
不仅是物质财富,而且也包括所有的非物质的事物,
只要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享受,就都属于享受资料。
对享受资料来说,享受时间提供了拥有价值的尺度。只要我们注意到这些,
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上述定理就是这门科学的最高原则。
劳动负效用规律及其在享受最大化中的应用
迄今为止,在考察人类外部世界的各种不同物品的价值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获取物品的难易程度。
众所周知,在目前状况下,自然界无需我们费力提供的只是所期望的物品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所有其他部分都需要人类在某程度上费大力气去创造。
这种努力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人类的巨大痛苦。
由此而创造的价值自然按照应加以估价的痛苦本身的比例而减少。
为了完成对外部世界的估价,我们的研究应放在发现那些确定创造价值的痛苦量的规律上面。
让我们为此目的来研究一下,我们为了创造价值而对外部世界施加的影响是按怎样的方式发生的。
我们发现,首先必须认识自然规律。
这是一个基本条件,价值仅仅是通过这些规律的共同作用形成的。
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对外部世界施加的影响仅仅是:
通过运动把自然界中存在的各种不同的物质彼此结合起来,
使它们依照自己固有的自然力发生一定的作用。对于木匠、裁缝、织工等等来说,
这是一目了然的,几乎无需提及。但是,因为有的场合化学作用也可以使一些东西形成某种状态,
所以我们所做的仅仅限于运动。厨师把肉、水、黄油、盐放入锅里,然后把装满的锅放在火上,
于是这些物质所固有的自然力便处于我们称之为煎的状态。我们把这种东西送到嘴里和胃里,
并以此使它所固有的自然力产生美味的享受和养活我们的身体。
染色工把染色所需的配料放在蒸锅里,
把燃料送进炉灶,用燃烧的木片引燃燃料以及把要染的布料放入染锅;
在那里,使颜料的自然力发挥作用;当这一切都做完之后,他把染好的布料放入水中漂洗,
并作进一步的处理。经验通过这种方式向我们表明:我们为了创造价值而对外部世界施加的影响,
仅仅限于产生运动。不仅如此,在我们的身体内,除了肌肉力量——唯一产生运动的力量,
我们通过这种力量可以使外部世界发生变化——外根本没有任何其他力量。
即使是把我们的感受和思考的结果传给别人的可能性,
也只能仅仅建立在产生这种运动的力量的基础上,
或者是通过手势或者是通过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来实现。
因此,在从事运动中可以找到创造价值的痛苦的原因。痛苦的增加和减少,
遵循从事运动时痛苦的增加和减少同样的规律。如果我们据此考察痛苦量——
运动按照我们考察享受时所指出的类似的方式为我们带来了这种痛苦——那么就会发现,
首先运动时的痛苦随所发挥的力量的增大而增加,但是,假如我们在同样的时间内发挥同样的力量,
那么每一次运动——不管是什么样的运动——在我们长时间休息之后,首先为我们提供了享受。
其次,这种享受的不断满足服从于上面阐明的递减规律。当这种享受因不断被满足而降至为零时,
不仅这种满足(像外部世界无需我们费力便满足我们的那些享受一样,
我们在本书第9页上已对此有了许多了解)使享受停止了,
而且在继续运动中发挥自己力量的必然性也相反地使继续运动开始造成痛苦。
但是这种痛苦不会立即达到它固定在那里保持不变的某一顶点,而是出现与享受相反的情况。
就像在享受中觉察到持续递减一样,这里则发生痛苦的持续提高,
一直到身体的肌肉力量不足以与痛苦保持平衡,疲劳入睡。就享受的情况而言,
人们在进入饱和之后,又通过享受的中断并随着中断的持续达到一定点时,
便在提高的程度上重新获得享受能力。
同样,他们在这里也通过休息并随着休息的持续达到一定点时,
便在提高的程度上重新获得肌肉力量,不仅克服了痛苦,而且痛苦本身又被感觉到是一种享受。
我们在享受中发现,享受感觉能够通过训练而增强。
同样,这里肌肉力量也能通过有目的地对待身体来提高,
我们不仅可以负较大重量沿着越来越精确规定的方向进行运动来提高,
而且也可以通过这种运动使享受保持为较长时间的享受以及使它本身随着技巧的提高而增大。
绝对价值批判
上述这些原则,是个人为自己对外部世界进行估价应遵循的原则。
由此还得出为获取生活享受的最大值人类行为方式的主要规则。
这里获得的结果准确无误地符合现实给予我们的经验,这几乎是不言自明的。
为了使人们完全相信这一点,只要读读卡姆佩为青年人写的《〈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
甚至只读到鲁滨逊找到了他的星期五那个地方也就够了。
然后人们就会承认,这个鲁滨逊的行为方式与上面发现的定理是完全一致的。
这里阐明的怎样对外部世界进行估价的规律,
与我们在国民经济学中所找到的所有关于价值的定义偏离如此之远,
以致会很容易获得这样一种印象,
似乎经济学家用“价值”这个词所指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但是,从经济学家自己确定的这门科学的目的中得出的结论是,
这门科学只能把价值理解为这里被加以理解的客观对象,因此,
差别仅仅是由于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产生的。
无论是详细说明经济学家们的概念同这里做出的规定的区别,
还是指明后者优于前者的原因,一时间都是徒劳无功的,一旦认识了这里做出的规定是正确的,
这本身就回答了后一方面的问题。
前一个问题看来几乎是一个无止境的、又无明显实际用处的工作。
那些以极少具有科学色彩的方式研究国民经济学的人,
只知道不同经济学家通过他们的结论所达到的不同结果,仅仅是由于不同的价值概念造成的,
因此只知道把这门科学中的无数争论问题归结为同样多的不同的价值概念。
因此,假如我试图详细地阐明这些概念与这里做出的规定的区别,
我将被卷入一种无休止的讨论之中,
因为没有一个使人们承认一种规定优于任何另外一种规定的现成的根据。
所以,我只把我的注意力集中于这一点上:根据我对外部世界的看法,
并不存在那种可以归结为所谓绝对价值的东西。
这一点现在已为经济学家们多多少少地明确意识到了。
每一种东西被设想为具有某种程度的价值。
大概没有什么东西比绝对价值的这种虚构更能招致不幸的措施。
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无疑是:没有绝对价值的假设,价值便成了某种变化无常的东西,
以致很难把它作某种实际的应用。经济学家对价值问题所处的境地,
与数学家在微积分发明以前对许多自然力量所处的境地相比,更为糟糕。
一方面,大多数经济学家远远没有克服计算本身的困难;另一方面,
他们甚至还要计算在他们手上不断变化的数值,正当他们自以为已经把握了这个数值的时候,
它却从他们身边溜走并消逝不见了。据信,人们只要确立一个绝对价值,
就能消除价值的不可捉摸的性质。
如果存在这样一个绝对价值的话,确实可以通过它使计算变得简单易行。
遗憾的是这种绝对价值是不存在的,经济学家们的所有计算,无一例外都以错误告终。
据信,绝对价值是可以找到的,假如人们这样理解价值概念,
即一种物品一旦附着上这样的自然属性,
这种自然属性就能使它直接或间接地在很高程度上满足享受,
例如生活资料、木材,并且主要是金和银。
然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周围的大草原上,牧牛人却仅仅为了取得牛皮、
牛角和牛蹄而让绝大部分的肉腐烂掉,尽管这些肉具有赋予我们这里的肉以价值的那些良好的属性,
而且他们也完全认识这些属性。北美洲的新移民同样完全认识木材的属性,
可还是极力毁掉整片整片的森林,鲁滨逊也完全认识黄金的属性,
可他还是把所发现的这种金属块鄙视地踏上一脚。
所有这些事实在我们所描述的情况中都是完全有规则的,
假如这些物品内具有绝对价值,那么就不可能出现这些情况。虽然如此,
但经常不断地呈现于我们感觉面前而不能不引起注意的事实是无论对单个人还是对大多数人来说,
每种物品只有一个确定的量才具有价值,因此人们也常常注意探寻这种量。
但是它不是由此阐发估价规律,而仅仅造成价值的分类,而这种分类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因为只存在一种唯一的价值。即使有这种事实,但是人们还是相信,
可以在艺术和其他收藏品中找到例外情况。人们相信,在这些东西中不存在量的限制,
而是随着收藏的不断完备,还缺少的那些收藏品的价值提高了。
然而正是这里所列举的例外的情况以极为显著的方式证明了上述依之进行估价的规律。
因为在这些收藏品中,只有当新增添的收藏品与现有的收藏品不同时,才具有价值。
众所周知,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从这些收藏品中仔细地剔除那些所谓的赝品。
但是就新增添的收藏品与现有收藏品的种类不同而言,它没有增加现有的量,
而是增加了某种新的东西。不仅如此,这样一些收藏品属于第二类物品,
因为所期待的享受只有在收藏品齐全的条件下才得到充分的满足。越是接近于实现这个目的,
缺少的收藏品的价值就提得越高。
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享受的显著提高集中于越来越少的那些物品上,
所以这些物品的价值以极大的比例提高。因此,这里十分清楚地表明了价值关系。
也许可以恰当地指出吝啬鬼的行为作为例外,他对铸币的区别漠不关心而力图无限地积攒大量货币。
但是这种行为普遍被视为不理智,并且正好间接地说明了上面说明的定理得到了公认。
交换经济
交换及其利益
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他的生活享受,应该努力争取:
1.尽可能增加他们可能取得的享受的数量和享受的绝对量
2.尽可能地提高他们的劳动力(γ)和运用这种力量的技能(π)。
3.尽可能地减少为充分满足享受所需要的劳动(P)。
4.按照他们成功地创造的这些条件的程度,以使事先的计算成为合理的那种方式,
把他们的力量用于满足各种不同的享受。
在人们试图实现这里发现的为在尽可能高的程度上达到自己的生活目的的条件时,
必定很快就会明白,这些条件各自提出了相互矛盾的要求。
一方面,部分地满足不同种类享受的必要性,要求把劳动力分配在所有这些不同的享受上;
另一方面,这种必要性又要求尽可能提高技能,尽可能减少所需要的劳动。
众所周知,人们总是把他们的活动限制在制造尽可能相同的物品上,
同时又生产出大大多于他本身的合理的方式满足自己享受所使用的产品量。
此外,自然力——劳动只有借助自然力才能实现所希望的结果——
在地球表面上的配置也是极其不同的。
因为对每一种自然力配置的情况来说,某种数量的自然力是最合乎理想的,
所以劳动(p)将按其地方特性以极其不同的程度提高或降低。
因此,为了在要部分加以满足的一些享受上尽可能地减少p,一些个人不得不立即出走,
然而这又是做不到的。观察一下我们的日常状况,这一点就立即变得十分清楚了。
所有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我不禁担心,除了为提醒读者注意这些事实而作必要的阐述外,
如果我再饶舌,就会使读者厌烦。
由于价值的相对性质而与交换相连的这种极大的益处,不能长期视而不见。
这种发现是多么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可以从日常孩子们的尝试中得到确证。
人们为了使两个孩子都能够满足,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在他们中间分配足量的面包和牛奶:
让一个孩子得到所有的面包,另一个孩子得到所有的牛奶。每一个孩子都占有了分配给他的东西,
并为这种占有感到高兴;在情况紧急时,他们都试图保护占有的东西免受他人侵犯,
并且立即开始享用它。但是对每个孩子来说在享用过程中,归他所有的东西的价值会持续下降,
而归他的同伴有的东西的价值对他则保持不变。
一旦他明白消费归他同伴所有的东西会给自己提供更大享受时,
也要占有这种东西的一部分的愿望便由于上帝所创造的力量而即刻产生了。
因此,他所占有的物品与他的同伴所占有的物品之间的价值差别越大,他的这种愿望也就越强烈。
直到他用他所占有的物品充分满足了自己时,这种价值的差别也就达到了最大。
在这一时刻,每个孩子所剩下的部分——
它们按照我们的前提是全部存货的一半,转瞬间完全没有价值了。
它们要保存到重新获得价值时为止。但是,由于自然力在这些物品中所引起的迅速的变化,
使它们不再适于以前那样的享受,面包会变干,牛奶会变酸。所以这种保存是不适宜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明显看出,我们的同伴对我们的物品的享受,与我们对他们的物品的享受,
情况是一样的。因此,通过交换,即实物交换,双方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
道理是如此浅近,以致孩子们一旦明白自己的存货对他们足够有余,
通常就会完全自发地进行这种交换。
经过反复的尝试,他们很快就意识到,如果他们从家中拿出他们存货的一半,
如果双方的这种量没什么差别,相互进行交换,那么他们还可以提高交换的益处。
即使他们保留的部分不足以达到充分满足也是如此,
就像我们刚才在讨论扩大交换的益处时已经阐述过的那样。在我们所考察的情况下,
不仅价值通过交换而增加,而且全部通过交换获得的价值也由于交换的中止而无可挽回地丧失殆尽。
通过交换促使的价值增加越明显,迄今经济学家仍完全忽视这种现象就越令人感到奇怪。
在这里,经济学家就像寓言中的那些主人公,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他们寻找财富,
但却看不到价值——价值集结为财富,就像树木集结为森林那样——在他们周围不断形成。
他们像寓言中的主人公那样,相信被寻找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在他们身边存在的东西,
必须从很远的地方取回来。显然,否认交换作用的原因,在于虚构一个绝对价值,
把物质的属性设想为这种价值的尺度。对这种价值观点来说,交换当然不可能对价值产生影响,
因为物质的属性并不因为交换而发生变化。但愿这里无需对这种观点的错误予以更加详细的说明。
通过交换引起的价值增加,由于每一个人为最大限度地提高他的生活享受而付出的努力,
几乎毫无例外地使每个人都能很容易用他所占有的物品进行交换;经过交换留归他的剩余越多,
交换所付出的牺牲就越小。正是这一点使我们有可能采取一些措施,
以便能够同时满足上面提到的互相矛盾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他们的生活享受而应满足的条件。
由于确定无疑地发现他周围的人倾向于这样一种交换,
也就有可能使个人在共同生活中只限于制造一定物品的任何一个数量。
他可以用按他所需要的比例生产的剩余物换取另外一些他所需要的物品,
以提供部分地满足全部享受的条件。
这样也就有可能使人们把他们的活动只限于制造那些值得追求的物品上,
以便谋取尽可能高超的技能,而为此又无需放弃部分满足全部享受。
其结果还带来了进一步的益处:个人为了享有为人类所创造的益处,
并不需要占有整个人类所积累的全部知识。如果他想直接地和独自地满足他的全部享受,
那他就必须做到占有全部这种知识。而他实际上只需占有与所选择的工作特别相关的那部分知识。
顺便指出,也存在着造成巨大弊端的可能性。
但是,通常同交换相联系的价值的极大增加,还使我们有可能采取另外一种措施。
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世界的构造是这样的:
各种不同的自然力,就像它们所依附的物质本身一样,
按极其不同的程度分布于地球表面;而任何能直接或间接用于满足享受的东西,
只能通过一定程度的这些不同的力量,以最合乎理想的方式产生出来。
因此,根据地球上某一地点存在的自然力的状况,为满足不同享受所要求的劳动,
从自然完全无需我们努力便为我们创造出享受的那一点上开始增加,
直到由于完全缺少某种绝对必要的自然力而根本不可再靠付出更多劳动获得享受。
所以,只有当人们可以自由地在整个地球上选择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的劳动地点时,
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减少所需要的劳动的那种条件。但是,利用这种方法,
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所需的各种不同的享受资料,要在地球上极其遥远的地方生产出来。
因此,对个人来说,便立即出现这样的困境,
即不可能在这些极其遥远的各个大陆去交换他所需的每一种享受资料。
通过交换造成的极大的价值增加,在这里也提供了克服这种不可能性的手段。
在引入分工和作为其必要补充的贸易之后,对于个人来说,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反复地遇到的巨大难题是,
为了获得最大的生活享受,应该生产多少种享用品和与之相关的第三类物品。
显然,一个人在同另一种物品的交换中愿意付出的某种物品的数量,
将根据他已拥有的这种物品的存货在同一程度上的变化,就像新增加的价值那样。
这里对个人所说的一切,对大多数人也同样是适用的。在这些人之间分配的物品数量越大,
新增加物品的价值越小,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交换中为此而付出的部分也就越少。
执行为交换而生产某种物品的任务的人将会发现,
他们的同伴倾向于按照其他人已经生产出的同种物品的数量,在交换中大小不等地付出自己的产品,
并在同样的程度上多少不等地满足自己各种不同的享受。
实行分工的可能性的前提条件是,确定所有对满足享受有益的东西能够依之相互交换的一定比例。
因为只有当个人知道他能在何种程度上用来同其他对其有价值的物品进行交换时,
他才能决定把他的活动限制在一种或少数几种物品的制造上,
从而以大大超过对他本身有价值的数量进行制造。从经验中我们知道,这种确定怎样成为可能。
它是以下述方式进行的:把根据现有状况内在固有一定程度价值的某一物品,
作为衡量其他物品的尺度;这个物品充当交换手段,即充当货币,
并确定了所有其他物品可以同这个物品依之进行交换的价格。在孩子们那里,
我们看到这样做是多么容易。在他们还没有进入成年人的交往关系的年龄中,
长时期普遍受喜爱的玩具——对男孩来说是各种各样的小弹球,对女孩来说是头针儿和发卡,
成了交换手段,成了货币。那些小儿画,金龟子,小皮球,陀螺等,
都可以用这种交换手段表示它们的价格。这些交换活动究竟是怎样必须根据享受规律进行的,
几乎无需多做解释。
由于分工获得巨大发展,必然很快使人们陷于困难,而一旦分工达到更大的发展程度,
实行贸易便成为必要的了。这个困难就是,要正好发现一个希望得到自己的产品,
而同时又拥有可供交换的自己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人。一种本身适宜于满足享受的物品,
由于它的数量而对它的所有者失去价值。
如果他能把这种物品同任何其他适宜于满足享受的物品进行交换,
即使由此所获得的物品也像交换出的物品一样对他缺少价值,
只要它长期保持能使他满足享受的性质,
那么对他来说,这就必然被看做是一种收益。这种收益显然在于扩大了下述可能性:
在这个较长的时期内发现一个该物品对其有实际价值的人,
而这个人同时又拥有对前一个人有实际价值的物品。
最终为他的物品得到实际价值的可能性也大大增长了。
否则的话这种物品在寻找买主期间就会失去使它能够满足的性质,也就是说会变质,
从而无法进行享受。在不同人之间经常重复进行这种交换的过程中,必然很快发现这样一种物品,
它永久地保持那些性质,因此在这种交换中是最合乎理想的。当这个普遍公认的优点使与这种物品的
交换变得容易时,每一个人若不能获得实际价值,都力图在交换中获得更多这种物品,
尽管它本身对参与交换的人没有价值。因此,必然很快达到这样一种结局:
一般说来,在每一次所进行的交换中,都有一种交换的物品被公认具有那种属性,
因而这个物品被普遍作为交换手段使用,于是成为货币。这就无条件地决定了,
确立交换依之进行的一定价格比例的必要性。因为对一个交换者来说,由于缺乏任何价值,
只有这样一个比例构成他是否进行交换的尺度。此外,在每一次交换中,
有一种物品始终保持不变,使这种比例的确定没有任何困难。
通过价值决定的考察,我们看到,大多数物品是通过它们的共同作用来满足享受,
因此在那里不可能发现每一单个物品的价值,
只是这些物品在它们共同作用中所具有的价值才是可确定的。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对这些物品中的每一单个物品也不确定使生产者按比例获得报酬的价格。
谁想获得这样一种享受,谁就要考虑,这种享受在总体上将使他花费多少,
他将根据这些费用的比例确定购买这种单个物品的数量。不论怎样确定每一单个物品的价格,
必然很快就会发现,这种价格是否使生产者按比例获得报酬。假定报酬不成比例,
必然很快就会通过大家熟知的过程使之达到这种比例。这些比例的变化甚至还会加速,
因为这些物品中一种物品的生产的增加或减少——这是由价格不成比例引起的——,
造成所有其他物品生产的按比例的增加或减少,这是它们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提供某种享受的缘故。
因此,这些物品的生产者必然通过相反的方法,力图使这种作用本身失去效力,
从而通过多方面的同时努力以消除这种不成比例的情况。
由于享受规律构造的方式和方法,每个人为把自己的生活享受提高到最大限度而作的努力,
在实行货币之后便达到这样的结果,即我们迄今为止的研究得出的又一个结果:
一旦成功地清除了所有妨碍每个人更合理地使用货币
并根据他的情况建立对自己最有利的生产部门的障碍,
每一个人都将完全按照他在生产过程中所承受的痛苦的比例获得一份共同努力创造出的享受资料。
因此,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作为最高的和最终的目标加以追求的东西,
在这里便通过自然力与也许只有在上帝的杰作中我们才有机会看到的尽善尽美的共同作用实现了。
无论是个人或是大多数人,因为他们受人类知识的限制经常做出错误的判断,
所以这里都不具有裁决个人收入的审判权,而这正是——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想要做的。
这里,整个人类在其总体上进行判断。每一个人都以无偏见的态度——
真正无偏见的态度可以称之为一种完善的东西,因为这是他的个人幸福所要求的——
衡量每一种物品对他是否有价值。然后根据价格的比例,
他同样无偏见地决定按照他的情况必须购买的数量,
以便获得最大的生活享受。于是,他便毫不迟疑地,果断地进行购买,
他由此分配给不同生产者的报酬是完全同这些生产者为他的生活享受所作出的贡献成比例的,
而不管生产者是否会由此像卡塔拉尼、帕加尼尼那样积蓄数百万财产,
也不管糟糕的卫生设施是否会像不久前在西里西亚那样引起伤寒病的流行。
上帝所希望的无限度美好的结果,
只有在它作为神圣的情感灌输给人们的同情心
对这种报酬的分配情况无任何影响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
这是上帝的绝妙无比的设想所固有的。因此,上帝必然使报酬分配的结果远远脱离开个人,
使这种结果完全不为个人所察觉;
或者即使被个人察觉了,但他们行为方式的影响与人类整体相比却微不足道,
这也就决定了人类整体不可能按其他方式行事。因为每个人都按照完全一样的方式行事,
所以最终结果是,每个人所获得的全部单项报酬的总和
与为提高他人的生活享受所作出的贡献完全一致。
这样,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力图以极其错误的途径加以实现的公平原则,
便由享受规律的作用完美无缺地予以满足了;人类的情感也予以满足了。
但是,上帝并没有把他所希望的结果仅仅局限于这一点上。
通过考察价格根据购买情况来确定的方式和方法,
我们看到,首先只能偶然地造成生产者报酬的比例性。
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比例性必须通过报酬低的生产向报酬高的生产转移才能被建立起来。
这种转移引起的报酬的改善,
仅仅是由于在一个新的生产部门应承受的痛苦与所创造的价值相比是有利的,
也就是为人类所创造的享受总量增加得更多。价格比例的变化对此根本没有影响,
因为生产的量不取决于它,而是价格仅仅确定劳动被用于各种物品上的比例。
因此,只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还是值得追求的,
那么为满足整个人类的享受的总量就会不断增长,
并在普遍建立起报酬的比例性的那一时刻达到最大值。
这时不仅以完美无缺的方式满足了公平原则,因为报酬量总是与对人类生活享受所作的贡献相应的。
就像我们上面已经看到的那样,这绝不能被阻挠,此外,这时报酬同享受的痛苦保持严格的比例;
而且用人类这时的力量和知识也不可能再提高全人类的生活享受总量。
不仅如此,因为对那种比例性的任何干扰都被以熟知的方式所抵消,于是产生下述结果,
即上帝通过构造享受规律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一旦阻碍个人更合理地使用他的货币
并建立为他自己提供最大报酬的生产部门的障碍被消除,
人类就会持续不断地运用自己的智力和物力获取生活享受的最大值。
这也表明了,为什么向生产者分配报酬必然使同情心失去任何作用。
只有当人们由于提供了某种较高的报酬而不断从一种生产转移到另一种生产时,
才能达到刚才所描述的结果。如果某一生产部门中的劳动报酬降低到激起人们的同情的程度,
便真正具有了进行生产部门转换的充分理由。如果同情心达不到采取实际行动的地步,
那么无论如何至少会推迟生产部门的转换,从而那种合乎理想的结果就会出现得更晚。
即使这个结果还不足以使上帝让他的人类幸福,
但是上帝却把全部丰富的生活享受撒满了人间大地。
上帝如此组织他的人类,致使这种不断的、有规则的活动一方面提高了技巧,
另一方面使痛苦减少到转化为或多或少的享受的地步。通过这种方式,
他为人类建造了一个极乐园的神话世界。因为人类通过享受又创造新的享受,
这种自身不断提高的享受永久地循环往复。在这里,我们看到,
这个神话世界是以多么无限美妙的方式实现的。
因为人们一方面只有通过自身的活动才能达到那种地步的享受,
另一方面也只有通过为他人创造价值才会达到那种地步的享受。
上帝通过使每个人形成这样一种意识给每一单个享受戴上一顶王冠:
你所享受的东西,就是你理应享受的,
因为你为其他人所创造出的价值大大超出了为生产你的享受资料给他人带来的痛苦。
我们看到,实现这个由自己的活动所创造的真正的乐园——而不是虚无缥缈的乐园——
仅仅取决于消除已反复提到的那些障碍。我们的研究应达的目的就在于此。
必须成功地用现有的自然力量消除这些障碍,而我们现在对上帝的力量、智慧和仁慈,
已经取得的认识,为此提供了独一无二的可靠保证。
个人与社会
现行市场、币制和财政实践批判
我列举的第一个谬误是,人们相信货币是价值的尺度。因此,人们相信,
只要把每一种可购买的产品的现有量乘上它的价格并把它们相加,
就可以计算出一个民族的财产状况。
人们之所以犯这样的错误,是因为在目前状况下,
个人的生活享受总量是随着作为收入归他所有的货币量的增加而增加。
这种货币观点所包含的谬误,这里几乎无需加以证明。
如果我们回忆一下确定价格的方式和方法,那么立即就会明白:货币不是价值的尺度,
而是生产物品所需要的劳动的尺度。假定我在一个地方能够用1塔勒买到3磅咖啡、
8磅肉或者40磅黑麦面包,而无偿地得到所企望的饮用水,那么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
3磅咖啡的价值等于8磅肉或者40磅黑麦面包的价值,而饮用水是没有价值的;
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在那个地方为了消费而生产出3磅咖啡、
8磅肉或40磅黑麦面包需要花费同样多的劳动,而在那个地方为获得饮用水所需的劳动等于零。
价格同价值的联系仅仅表现为,价值与价格之间不合比例会引起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比例失调,
由此又会造成供求量和价格的波动,
直至最后生产出的产品的价值与生产它们所耗费的劳动形成适当的比例。
从价格与价值的这种关系可以看出,从那些有关的产品量的价格中,
根本不可能直接得出关于价值量的结论,这些价值量是用同量的货币量来表示的。
而另一方面,尽管如此,相关人的生活享受总量在目前状况下随着收入的提高而提高这一事实,
却得到自己的充分说明。因为个人收入与所有人为满足享受而共同获得的收入总量的比例,
非常精确地反映了个人从整个人类提供的劳动中能够加以利用的份额。
此外,如果个人有可能根据自己的状况最恰当地支配
这部分劳动——这在目前状况下一般是能够做到的,
因为每个人对他想用自己的货币满足哪些享受有相当自由的选择权利——,
那么显而易见,他的生活享受总量必然随着劳动量本身的提高而提高,
尽管是以比后者较小的比例提高。
把货币看做价值尺度的谬误的后果是多方面的,
我这里必须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这个谬误的一个后果上,
因为少数交换规则的发现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这个谬误的存在。我这里想论及的后果是,
人们从这个谬误中得出了一个正确的结论:在交换中只有这种活动被视为对人类社会有益的活动,
在这种活动中应加以考虑的是,一个人或另一个人的货币量在这一活动之后是否比以前增加了,
而不关心通过这种活动是否使他人生活享受的减小甚于受益者生活享受的增加。
进而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错误的结论:人们只应造成和促进这种活动的产生。
由于这一结论,便从上述谬误中首先产生出所有限制自由交换的规则,
它们在重商主义者那里表现得最突出,并且现在还存在着应该加以谴责的重商主义制度的残余,
诸如保护关税、行令制度、垄断、特许权、特惠制、审查制度,等等。
第二个谬误也同样促进了这些限制措施的形成。除了少数例外,整个当代人共有的幻觉是,
整个人类或人类的一部分,一定的氏族或者甚至一个个人,有时可能找不到工作;
因此,创造就业岗位就成为政府的职责。这种幻觉的产生归因于对下述事实的察觉,
即人们时常看到,工人在一些生产部门中失业以后,很难为他们立即找到其他就业岗位。
借助于前面的定理,即使对交往关系做一个表面的观察,
也可以很容易地揭示出上述事实的真正原因。暂时失业的真正原因是,所有在市场上被估价的物品,
只有一定的根据交换比例的波动而各不相同的量必须被生产出来。
因此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即迄今为止在某一生产部门中就业的工人的数量不得不减少。
而当工人减少的必要性出现时,这些工人并不能立即成功地消除所有阻止他们在变化了的情况下
从一个变得不利的生产部门转换到一个较为有利的生产部门的障碍。
在某一生产部门中减少工人数量的必要性,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交换解决自己的任务——使每种被估价的物品按比例确定的量不断生产出来——的方式,
已经是以经常减少工人数量为条件的。交换在解决这一任务时所运用的方法,
类似于数学家们不打算成功地直接解决自己的任务时求近似值的方法。
某种物品的一定量提交给社会,让社会确定这些量的物品的出卖价格;
假定其结果不令人满意,那么在价格降得过低时,就要求减少生产量并按比例地减少工人数量。
这与数学家求近似值的方法十分相似,
他们在特定的公式中以一个通过估计发现的值代替未知数——
在这里是数量——,然后由借助这个值获得的结果反过来推论出,
他们所取的替代值是过大或是过小。生产者已经获得的经验越少,
在采用这种方法——交换唯一能够成功地解决这一任务的方法——时,
一开始几乎不可避免的错误一般说来必然越大。因此,我们看到,
在最初为生产者产生较大利润的新兴工业部门中,最初的利润越大,市场饱和得越快、越厉害,
以至于最初的盈利转变成的亏损就越大,其结果陷入困境的工人数量也就越多。
在中世纪,除了农业之外,还出现了其他生产部门,分工也因此而扩大了。
这时,竞争使产品价格下降,其直接结果便是生产者报酬的减少。
这个原理不可能长期不为人们所认识。在缺乏对整个人类的交换规律的认识的情况下,
这个结果似乎造成了最严重的缺陷,因此所有生产者都不断致力于尽可能地阻止所有竞争。
他们忽视了,在所有生产部门中有效地进行平等的竞争将会使他们更为节约,
因而他们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能够更便宜地购买到自己所有的享受资料,
远比简单地补偿他们收入的损失要合算得多。作为这种努力的结果,
采取了所有旨在尽可能使人们难以建立任何一个报酬较好的生产部门的措施。
这样,便出现了在某种程度上严格封闭的手工业行会和同业公会、商会,
禁止在城外从事某一生产部门的经营,在城市中设置升入市民阶层的障碍,
排挤本地市场上的外来产品,等等。这些限制的结果是,在受到限制的生产部门中,
生产量按其数值的比例来说很小,结果这些产品的价格与它们生产中的痛苦相比,
长期保持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所有这些幸运者的收入,使他们能够获得生产的特权地位,
从而持续保持相当高的收入水平,
靠牺牲人类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富足的享受并增大他们用于获取租金的金额。
这后一种情况又造成下几代人生活享受指数的很大提高,因为按照有关措施,
这种租金的继承通常都能使他们为自己谋取到某种特权地位。在这种状况长期持续存在的情况下,
那些生产者本身必定会十分自然地认为,他们确实应该享有这种较高水平的生活享受。
所以,当开明的立法开始削弱那些限制时,
就必然会发生正像我们现在在工商业经营中所看到的那些现象。因此导致了生产量的增加,
即那些享有特许权的产品的价格接近于合乎自然的水平,而且按比例地减少生产者的收益。
因此,被手工业者和商人们称之为他们职业的衰落的事情,不是什么别的东西,
只是他们的报酬从那种人为产生的高度下降到了合乎自然的水平。
不仅不能从这种现象推论出人类福利水平的下降,
而且更准确地确定由于更合理的立法使这些生产者所遭受到的收益减少,
也无可争辩地表明已经由统计中得出的整个人类福利水平的巨大提高。
许多产业工人的命运令人悲叹,其原因是,机器的发展使许多生产部门有可能使用童工——
在这种年龄上还不可能进行人的训练——的体力去进行生产,
人们出于财迷心窍的利己心而并不对滥用这种可能性感到羞愧。
这些在如此小的年龄就被滥用于这种劳动的人,顺应缺乏智力和体力训练的情况而成长起来,
看来只能够一辈子在工厂中使用自己的劳动力。
由于人所共知的交换比例的波动而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所谓不景气,
除非产业工人在最初时期内还能通过自己子女就业完全地或部分地补偿损失,
否则就不得不更多地忍受自己报酬的下降。然而正是由于运用了这种手段,
才使这种祸患长期化。即使产业工人没有受到特别的强制,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
他们的报酬也必然由于这种方法而大幅度降低,使这种报酬加上子女的收入才成为正常的。
如果事情到了这一地步,那么这种情况就间接地强制每一个产业工人,
让他的子女在很小的年龄就到工厂劳动,从而迫使他们终生当一名产业工人。
这种强制使这些不幸的人们处于这样一种境地,即当出现新的不景气时,
他们也不得不忍受自己报酬的不断降低,直至勉强维持生计。
因此,这种现象与普遍的福利无关。
如果一个人的年龄还不能使他在体力和智力训练上达到他那个时代的人的水平就不就业,
这种弊端将被消除。要求做到这一点可能只是意味着,要求人们自愿成为受训化的动物!
关于这一点我在后面还将进一步加以阐述。
人类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的结论由之推出的四种现象中,现在只剩下大量移民一种现象了,
这一现象几乎无需作什么解释。我们知道,人类为了尽可能有利地创造自己的收入,
必须为每一种生产寻找能提供最有利的条件的地区。
如果在其他大陆还没有被生产占领的广大地区中,
找不到比欧洲已经利用的一些地区更合适的地区,那就是非常罕见的了。
我们必然感到惊奇的,与其说是移民现象,不如说是这种现象为什么没有很早地大量发生。
所以,这种现象同人类的福利高低没有直接关系。
正是小农和小手工业者试图寻找更为有利的生产场所,其原因在于,
我们的公共机构正是在安排农业生产时犯了极大的错误;这也适用于小手工业者,
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在新移居国外的大量农民中,最初的手工业者必然获得相当高的报酬。
当每一个新的发现或发明经过采用证明是实用的时,新的发明引起的变化越重要,
迄今为止的现有设备的购买价格就降得越低。像已经指出的那样,一部新的机器——
它比直到那时仍在运用的机器具有更显著的效率——的发明,使原有的机器完全失去了价值,
尽管它在新机器发明之前还卖得很贵,尽管原有机器的材料还可用于其他目的。
铁路建设通过把交往集中到少数几个中心地区,
使小地方——交换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从这些地方排开的——的地产价格下降,
而那些中心地区的地产价格却迅速提高,如此等等。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根本不可能从人类或某一民族为购买全部租金而必须支付的金额大小中,
推论出人类或那个民族的福利水平。因为这一金额的大小取决于:
1)开发新的生产地点的费用的高低,它主要取决于自然科学发展的程度;
2)用于同一生产的场地的适用性上的差别大小;
3)所要求的产品量大小。因而这些条件与福利水平不存在确定的比例性。
如果说用于购买租金的金额的大小与福利水平没有确定的比例性,
那么这个用于购买的金额的大小与租金开发成本的大小之间却有完全类似于价格和价值之间的关系。
如同价格是由生产一个有价值的物品所耗费的劳动的比例决定的那样;
不同场地的购买价格是由一定地块对生产的适用性的比例决定的。
此外,价格不合乎比例导致量的变化,
一直到最后生产出的原子的价值等于对此应支付的货币原子的价值。
与此相同,购买价格与新的租金的开发成本不合乎比例,也导致了生产所使用的地块数量的变化,
一直到购买价格与这些开发成本刚好平衡时为止。成功地使价格下降虽然对生产者带来暂时的不利,
但对社会却带来根本的和长远的利益。
同样,每一次成功地使已经建立的租金的购买价格下降虽然对所有者造成损失,
但对社会却造成根本利益。
一般性的分析还表明,所谓的资本财产是建立在虚构的基础上的,只不过是计算的货币。
个人也像每一个民族或者整个人类一样,除了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之外,
只拥有在某种程度上适用于生产的地块。如果人类想提高福利水平,
就必须借助这一点将不断地消费掉的享受资料同样不断地在更大规模上再生产出来。
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和这些地块——从这些地块中按其相对不同的适用性获取租金,
产品的价值对租金的大小只起极为次要的影响——之外,
人类还拥有有价值的原材料和享受资料的储备,
这种储备是为了能够保持和开发合乎理想的劳动场地以及为了使享受到
再生产出新的产品量以前不致中断所绝对需要的。最后,人类还拥有适量的货币,
货币作为交换的尺度,几乎没有变化地不断从一个人手中转到另一个人手中。
由于这种十分合乎理想的不变性,货币对于福利水平根本没有直接影响。
从这样一种特别的资本财产中,根本找不到一点这样的痕迹。
由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力图通过人为的手段来提高租金的购买价格,
或者把它仅仅维持在一个既定水平上,都是荒谬的。这正像在价格方面,
通过限价——无论以什么名义——使价格保持在保护生产者
免受任何眼前损失的威胁的水平上是荒谬的一样。
由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只有在每个人仅仅直接关心自己享受的满足的情况出现之后,
才能发现福利水平如何通过交换和分工而提高。因为交换和分工的好处在被感知之前,
必须首先通过满足享受积累经验;
而只有在人们事先成功地通过自己的活动
和经过一些时间使享受的满足达到一定点时,才能取得经验。
正如历史教导我们的,
在人的训练的早期阶段即狩猎和游牧生活阶段已经结束并完成向农业的转换之后,
人们通过自己的活动本身所满足的享受在这个时期局限于获得最必要的食物、
必不可少的住所和衣着以及不多的提供稍许方便的用具。
每个人的责任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开发一块适合于这种生产的土地。
另一方面,一经开发用于耕种的土地,经过合乎规律的生产利用,不仅适用于生产,
而且其适用性也不断提高。因此,新土地的开发仅限于人口的逐渐增加所要求的适当规模上。
为了进行这种逐渐地开发,农民本身确定的c——直到这时还是由自己的劳动构成的,
因此同其他劳动的区别仅仅在于,它创造的并不是直接的享受资料,
而仅仅是为生产享受资料所需要的土地——就完全够了。在这一经常性的过程中,
根本谈不上借贷这样一种情况。只是在由于灾害、牲畜死亡、火灾、水灾、长期丧失劳动能力、
战争等等部分地毁坏了已开发的用于生产的土地时,才感觉到借贷的必要性,
因为个人这时不可能立即获得重新开发土地所必要的大量劳动。
但是,当人类的交换关系发展到这种程度时,
某些个人便成功地使自己成为所有其他人以及地产的主人——有历史的证据为凭——,
并在这种条件下,完全地或部分地保证自己得到对各种不同的土地应付的租金。
因此,这些少数人无需努力就支配了如此可观的劳动量,
以致他们几乎可以不费力气便获得了甚至是奢侈的享受。
因此,他们能够向所有其他人发放那种已成为迫切需要的贷款。
因此,形成了这样一种状况:一方面,那些不费力气得来的、
对占有者几乎没有价值的资金被用来放贷;另一方面,借贷者由于极为艰难的处境而不得不去借贷。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利用借贷者的这种艰难处境提高利率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因此通过立法途径加以禁止是完全合理的。正像教会法规中有这种禁令一样,
在民法中也有对所允许的利息的最高限额的规定以及对复利计算的禁令。
从这个观点看,这些法律规定也许是合理的,只要像刚才所描述的那些实际情况还继续存在,
只要通过这些规定真正使负债者得到帮助,
只要在交换规律中不存在可以确定无疑地使负债者得到保护的无比有效的力量。
然而,抛开交换规律使任何一种对负债者的照顾都是多余的这一点不谈,
所运用的手段也给负债者带来不利后果。
经济与社会改革原则的应用
生活享受与教育改革
在人们从事的所有劳动中,屠宰工的劳动也许被视为与人的本性最相违背的,
因为人们正是把这种劳动交付给那些数百年来被可笑地看做最没有脸面的人即刽子手。
因此,在人类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的条件下,屠宰工的劳动必定排在人们不愿从事的那些劳动之首。
但是我们看到,无可争议地属于最有教养的人,
却注定地并且是以显然与人的本质更相违背的方式要去从事这种劳动。
解剖学家解剖人的尸体的劳动与屠宰工的劳动的区别仅仅在于,
它必须处理的不是什么动物,而是人。
解剖学家较高的教育也无能为力,不得不使他的劳动作为社会公认的必要的劳动而保留下来。
这只会造成解剖学家在这种劳动中按照人的即与人这样一种高智商的生物相适合的方式行事。
因此,较高教育的普遍结果是,并且仅仅是,所有的劳动都将以人的方式进行,
所有的劳动都将按照它们给受过教育的人所造成的实际痛苦的比例而予以酬偿。
这时,动物保护协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因为具有这种世界观的人将乐于给那些
他要为自己的目的加以利用的动物以生活享受,这也是与他的目的相一致的。
在目前情况下,特权阶级对他们特权的依附是建立在价值、财产和货币概念的混乱基础之上的;
也是建立在这样一种错误观点的基础之上的,
即认为所有被称之为劳动的东西都是与痛苦甚至更大的痛苦相连的。由于迄今为止的世界观,
奴隶主当然会认为,当他为了在纵情享乐中加以挥霍而试图以极其残酷的手段
提高由奴隶劳动而获得的货币额时,他的生活享受量便提高到最高水平。
因此他会认为,他的福利取决于所讨论的下述问题:
让奴隶在各方面都过度劳动而导致生命垂危和早死更有益呢,
还是宽松一点让他能活得长久些更有益。
众所周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是同实际的试验联系在一起的,
例如在美洲已经进行和还要不断进行这样的试验。这是人类的耻辱。
如果把这帮享有特权的刽子手利用这种手段获得的生活享受量,
与那些有教养的人即使没有继承任何租金收入
而靠自己的劳动即靠为他人创造价值而获得的自己相应的生活享受量权衡比较一下,
那么,即使是对享受量的最表面的估价,也能得出这样不容置疑的结论:
天平是向后者有利的方向倾斜的。
由此还会造成由于那些特权的存在而使整个人类在享受资料的数量和质量方面所蒙受的损失,
从而按照具体情况使奴隶主和有高度教养的人受害。因此,取消那些享有特权的刽子手的特权,
直至他们成为微不足道的租金所有者,将会使这些享有特权的人本身不致长期为害。
这将间接地迫使他们以对社会有益的方式,运用他们的力量去获得自己的最大福利。
货币的性质与币制改革
金和银量的变化的可以确定的规律,是由三个因素造成的。首先,对人类来说不可估量的幸运是,
炼金术士没能成功地炼出金和银;而化学的进步现在几乎可以确认人们永远也不可能造出这些材料。
因为它们看来实际上属于化学元素,所以不必担心由于人的任意行动——
这当然是要消除量的变化规律的可确定性——而使量发生变化。
其次,由于地面上现有的这些金属量相对于整个人类所期望的量来说很小,因此除了现有数量外,
只有通过不断地艰苦劳动才能发现逐渐接近可以确定的数量。
最后,由于最经常使用于首饰和货币上的这种金属的消费很小,
它们全年消费的数量估计只能占现有量的1%还不到。
通过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必定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方面,每年的开采量较小;另一方面,整个人类拥有的这些金属量,
除磨损——这只是按照比每年的开采量还要小的百分比发生——外,却不断地和长期地增大。
当达到了这一时点时,现有的量根本不会再发生变化;
越是接近于这一时点,所发生的变化也就越微小。
这种变化的可以确定的规律性是根据下述条件得出的:
首先,人的任意的行为不能增加这些贵金属的量;
其次,磨损率是按自然规律发生的;最后,人类对地表的认识越是进一步深化,
就越有可能按年预先确定出每年的开采量。
这样,金和银便具备了最适合于充当货币的那些绝对必要的性质。
此外,金银也同样具有的一些合乎理想的性质被发现出来。由于现有数量极少,
金被排斥在少数对人类福利没有什么意义的物品之外;众所周知,它相对于所有其他物品来说,
根据情况以量的比例获得很高估价。按照所估价值的顺序,继金之后直接出现的可以说是银,
对它的估价只到金的1/16左右。但是,尽管如此,对银的估价本身也还是高的,
使它足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因让渡量几乎达到最小而提高了便利程度。
因此,金和银便融合了最适合于充当货币的物品所必须具有的全部性质。
纸币发行的直接后果是,纸币在其发行地区由于不带利息而被用来作为购买的中介,
而为媒介产品的交换所达成的购买数量并不因纸币的发行而有所改变。
因此,这种纸币发行在那个地区所起的作用,
与充当货币的物品的量增加到全部发行纸币的名义额所起到的作用,是完全一样的。
其结果是,像我们在前面看到的那样,在那些地区所有产品的价格都按货币增加的比例提高了。
这种价格的提高当然不能在所有要购买的订货中突然地同时发生,
因为价格提高的必然性只有通过下述情况才为人们得知,即扩大了的需求不再能通过存货来满足,
而对一种产品需求的提高比对另一种产品更早地引起人们的注意。
因此,其产品价格先得到提高的生产者便获得了极大的利润。像人们经常看到的,在那些地区,
工业出现新的繁荣;而那些其产品价格在后来才提高的生产者,
却要忍受与别人的盈利成比例的极大的损失,
因为他们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要购买同样多的享受资料就必须支付更高的价格。
在新发行或增加发行纸币的情况下,这种工业的繁荣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反复出现的事实,
以致纸币发行的支持者们经常把它作为发行纸币的一个特别积极的作用加以强调。
在那些地区,某些或所有商品的较高价格带来的益处是,把商品从较远的地区吸引过来,
像俗话所说的,重新振兴贸易。由此,一方面,把那些地区的商品价格重新压下来;
另一方面,又使该地区的货币量减少到购买流入的商品所需要的水平。
显然,这种情况必将一直持续到恢复在发行纸币以前存在的价格比例时为止。
因为国民的生产力和土地对生产的适用性并不因上述全部过程而发生实质上的变化。
所以,发行纸币的唯一保留下来的作用是:人类的整个货币在小于纸币的发行量时将被增加,
因为由于充当货币的物品的估价下降而需要更多的货币用于享受。
因此,一切产品都必须按照货币增加的比例而支付更高的价格。
人类的生活享受因而仅仅增加到应由充当货币的物品对所增加的享受作出的估价的水平。
然而,这种增加是以发生在转换阶段的损失为代价的,并且是以在所有支付中增加的痛苦为代价的。
如果这里还能对这是否真的是纸币发行的唯一结果有什么疑问的话,
那么这种疑问将被下述反复发生的现象所打消,
即纸币在国内的超量发行将按其发行量使金和银达到更高的升水。这种现象是下述事实的必然结果,
即纸币整个说来只能在一国内充当货币。由此得出,只有在国内还有足够的金和银能被运往外国时,
才能通过贸易平衡价格。相反,如果国内的贵金属量下降到仅仅够用来进行支付——
这些支付按照习惯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无条件地使用贵金属——的程度,那么,
在还要继续发行纸币并试图通过在国外购买来平衡价格的情况下,
对贵金属的需求将很难获得所需要的量,贵金属的价格上涨,贵金属取得对纸币的升水。
当国内外的价格差别还没有大到可以消弭升水时,这种升水便会使对外贸易的益处丧失,
因为在国外只能使用贵金属而不能使用纸币。在还要继续发行纸币时,
这种升水必定由于同样的原因而不断提高。由此首先得出一个结论:如果纸币发行量保持不变,
此外人类的生产力也没有发生根本变化,那么升水必定会确定并保持在一定水平上。
如果把金和银作为货币,那么最重要的是使每个人都能容易地花费尽可能小的气力
把握任意数量的这些贵金属。其实,这里也早就发现了一般说来能使个人容易地把握
一定量贵金属的最适宜的方法。众所周知,这就是,国家把金和银造成铸币。
然而,如果说这种方法通常被视为最适宜的办法,那么个人——因为人们误解了货币的性质
和货币可以对人类社会做出的贡献——采取这种方法就会犯重大的错误。
我认为,除非联系众所周知的铸币制度来谈,而且只谈在这种制度中所犯的错误,
否则上述错误就无法更简练地叙述清楚。因此,我将放弃罗列和描述所有那些可能同意的措施。
为此,我选择了普鲁士的货币制度,因为我对它最熟悉。
如上所述,为了容易地把握任意数量的贵金属,事实证明最适宜的办法就是,
赋予那些贵金属量以特定的重量和含量的铸币形式。对这种方法来说,更重要的是使每个人相信,
他实际上是以一定的铸币占有一个足够的、精确测定了的那些贵金属的量。
众所周知为了实现这一点,已形成一个习惯,即国家完全保留铸币权。
显而易见,这种手段若适当加以利用就能达到目的。这个目的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能达到,
这证明背离下述一般应该坚持的原则是正确的:管理生产不是政府的事情,
政府相反地应把这事完全交给个人。由于保持着这种权利,国家可以用强制的办法,
只让带有它的戳记的铸币流通,也可以通过这种戳记赋予这些硬币以某种确定的含量。
这里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即要使个人相信,铸币真的是有那种含量。
如果尽可能地使个人对国家的可靠性的监督变得容易,
那么政府方面的这种真正可靠的方法就会最快和最好地获得信任。
因此,要运用所有手段使个人容易进行这种监督。在最近时期,人们开始明白,
铸币措施绝不能用于创造国库收入,而只能为交换提供一定含量的铸币。
这时,这种手段经受了考验,如同在银币中发生的情形那样,
人们在一块块铸币上打上由其标记中突出出来的数字印记。
这种手段的适用性是建立在使每个拥有铸币的人都达到以下认识基础上的:
如果铸币具有它应当具有的绝对重量,那么他在铸币形式上将拥有多少贵金属。
如果铸币上面关于纯含量的戳记已经证明是符合的,那么关于铸币的绝对重量的戳记就更是如此。
因为国家能够对混合比例担保,并通过可信的行为赢得国民的信任,
所以个人就不再需要对成色进行监督。相反,铸币的绝对重量在流通中由于磨损而不断减少,
而且也可以人为地使之减少,即使现在的铸币方法逐渐地使这种减少比以前更为困难。
因此,个人必须不断地对铸币重量进行监督。国家的可信行为也不能免除个人的这种监督。
因此,使这种监督比对成色的监督更容易进行,看来要重要得多。
这种监督不仅可以通过铸币应有的关于绝对重量的戳记进行说明来实施,
而且还可以利用居民手中所有的普通衡器称铸币的这种绝对重量来实施。
在现实中也不断表明这种监督的必要性。它恰好又造成了有关铸币的一个重大谬误。
包括普鲁士在内的国家都认为,它们可以通过下述措施使个人省去这种监督,
即它们宣布个人在国家法律管辖范围内必须接受铸币的支付作为他们的法律义务。
在这些支付中,各种铸币代表国家法定的货币重量和成色,
即使是这些铸币由于经常使用中的磨损
失去不少绝对重量而使个人在其行为中不能不考虑重量的差别,
也必须完全接受。此外,人们认为,为了对支付手段制定一个确定的单位,
采取这种措施也是必要的。毫无疑问,这些国家过高估计了它们对交换中的有效力量的权力,
而且正是由于那些法律的强制措施,必然导致对支付手段估价的波动和下降。
如上所述,国家通过铸造货币只能保证,铸币的金属量具有一定的合成比例。
但是,铸造的方法既使得有意改变绝对重量非常困难,
又不能完全避免由于磨损造成的绝对重量的减少。
一旦由此引起的重量差别超过了界限——在这个界限内因为个人没有感到不利后果
而可以对这种重量差别不予考虑,那些强制措施就给较轻的铸币蒙上了污点,
即国家信用必须对所缺少的重量承担责任。
但是,这种信用只能在本国范围内对所缺少的重量进行补偿,
所以它的铸币在世界市场上的行市下跌。
现在,搜集熔化新的足重的铸币并作为条块出卖就是有利可图的了,
这样行市下跌再也不能通过铸造新币来消除。
因此,交换迫使国家——尽管国家能作出所有的保证——
用剩下的这种唯一手段,即通过法律规定降低铸币的重量和成色,去消除灾难状态。
不久前,在萨克森和南德意志各州,这已被证明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所有价格都是按规定的铸币的重量和成色测定的,那么不言而喻,
铸币重量和成色变化的必然性就带来了一切同无法预料的货币估价的变化相联系的不利后果。
因此,不能免去个人对铸币绝对重量的监督;除非国家能作出这种保证,
否则使保证个人在支付中接受国家铸币的强制措施就不能继续推行。
只应强制个人承认,带有国家印记的铸币具有一定的合成比例;
如果除此之外带有国家印记的铸币还标明一定的绝对重量,那么,个人无需进一步检验就可以承认,
他现在所接受的也就是由国家所保证的金属量。因此,强制只应到这样的程度:
带有国家印记的铸币即使变得很轻了,但是只要重量的差别为保证金所补偿,那就必须接受。
此外,把这种强制限制到合理程度还能带来其他益处:使故意减少铸币的绝对重量变得十分困难,
以致这样做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种减少应补偿为此所耗费的劳动,所以由此所赚得的金属量必然很大,
不会有人在对货币进行估价时对此不予考虑。因此,当发行重量不足的铸币时,
所赚得的金属量又作为保证金而重新失去,用于减少铸币重量的劳动仍然得不到报偿,
从而它将完全停止。这样,人们所能期待的仅仅是由于磨损而造成的重量减少。
然而,在铸造货币中还犯有另一个错误。这就是,在铸造货币时加进的铜太多,
以至于这样一种合金的铸币透出了铜的颜色。
对银有较高的估价根本上是由它的动人的光泽和漂亮的颜色决定的。
因此,这种暴露于表面的铜色,必然降低对这种铸币的估价。这正是加入过多的铜的错误之所在。
正因为如此,在铸造新币时,为了使它们保持漂亮的银色,要进行所谓的白化处理,
由此使铸币表面蒙上一层纯银。但是,这种方法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后果。
首先,这样使得铸币从绝对重量到含量都失去了可靠性。在这种情况下,
因为害怕可能出现同铸币可能的量不可能联系在一起的差错而引起的不利后果,
比不太明显的差异本身更为有害。其次,后来几经磨损而出现的透铜现象
以及由此而发生的新旧铸币外表的变化,都引起人们对铸币真实性的怀疑。
这样就造成人们对这种真实性的绝对必要的信任的减退。最后,由于加入了这些铜,
使必须让渡的金属量徒然地增加25%。与这些缺点相比,这种合金铸币的一些小的优点便消失了。
例如普鲁士的塔勒具有一些较硬的特性,因此磨损不像纯含量较大的铸币那样大;
然而当经过白化处理时,它的磨损就增大了,即使在最初的时间内磨损也超过了纯银。
此外,由于铸币通过加铜而增加了绝对量,所以磨损便在更大的表面上发生了。
铸币是为了使交换变得容易,并由此在同一程度上间接地使生产变得容易。
因此,各种铸币就像使我们的劳动变得容易的锤子和钳子一样应被视为工具。
只有按照与其生产中的痛苦成正确比例的购买价格,才能买到数量最为理想的锤子和钳子。
同样,只有按照与其生产中的痛苦相应的购买价格,才能买到数量最合乎理想的每一种铸币。
由此得出下列对政府来说唯一合乎自然规律的方法: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准确计算,
铸造每一种铸币实际花费多少成本,
包括只为此目的而聘用的官员的薪金以及设备投资的利息与维修费用——
这些只限于必要的而不是奢侈浪费的花费,然后便宣布,
每一个私人要准备对把金属铸成铸币的成本进行补偿。
这样,私人将要求按照以下数量铸造每一种铸币,
即这种数量能使一定种类的铸币所带来的便利抵消铸造成本而有余。
此外,这种措施的结果是,
不同种类铸币的估价将准确地按照应该加以补偿的铸币成本的差别而有所不同。
因为铸金比铸银更廉价,铸较大的铸币比铸较小的铸币更廉价,
所以每个人都试图在有可能的地方用金和尽可能大的铸币进行他的支付;
这显然是最合乎理想的结果。
政府在撤出处于流通中的铸币时所蒙受的损失,等于投入足重的铸币时两者之间所形成的重量差额,
增加或减少到铸币与金银条块之间差价的水平。这种损失是社会用在铸币上的消费。
因此,社会,也就是国库,像任何其他消费者一样,必须对自己的消费进行支付。
这种消费的成本,相对于人类通过铸币所获得的益处来说,实际上是微不足道的,
短视的财政官员们现在却试图通过下述方式补偿国库的这种损失,即把铸币的铸造成本计算得很高。
这种方法注定要受到责难。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
国家从事的每一种生产比私人出于自己的考虑所从事的生产费用要高。
因此,如果国家仅仅按实际成本计算,它的铸造成本将比私人的铸造成本高。
如果人们为了补偿用在铸币上的消费而想把铸造成本提得比实际需要的还要高的话,
那么,就会存在这样一种危险,即为一个自己铸造足重的铸币的私人带来异乎寻常的益处。
这是同众所周知的不利后果联系在一起的,即政府失去了保证自己铸币的正当存在的可能性。
这种保证的丧失要比采取上述措施获得的货币量重要得多。
正因为如此,政府只应满足于补偿实际成本,而不应该仅仅考虑特殊的经营利润。
显然,在铸币制度中遵循这里阐明的原则将会获得这样一种结果,
即铸币金属重量和成色永久地保持不变,并保证货币估价尽可能不变。
众所周知,直至现在到处都在努力追求这种结果,然而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达到了这一结果,
即使新近英国试图实行的方法,也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而未能达到这一点。
除了上述主要优点之外,还同时产生了很多其他优点。如上所述,
社会将被严格地按照比例来提供每一种硬币,
当用多种硬币进行支付相对于这些硬币的铸造成本而言具有便利时,这种做法是合乎理想的。
因为所有的支付鉴于相应较大的益处而以尽可能大的单位的铸币进行,
有可能的地方则用金币来进行,所以磨损降到了最低限度。
社会应支付的铸造成本也达到同样的最低限度。由于铸币比金银条块的行市高,
所以在使用这些贵金属时,一个人只有在罕见的情况下,
即这种差价起码能为其他益处所抵消的情况下,才决定使用铸币而不是金银条块。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便通过这些益处补偿铸造成本的损失而有余。
一般说来,铸币在因磨损而必须重铸之前,都一直不断地作为铸币流通。
因此,一方面只需要铸造尽可能少的铸币,另一方面又不需要徒劳无益地铸造。
最后,需要让渡的金属含量降到最低限度,从而由这种让渡所造成的痛苦也降到最低限度。
论私有制、行会、补贴和贸易保护
令人不解的是,思辨近来陷入如此的迷雾之中,以致倾向于认为,
通过完全的或部分的废除私有制便可以促进人类的福利水平,
正像共产主义和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所主张的那样。然而,撇开任何理论不谈,
历史的每一页都证明,各民族在福利水平上所取得的进步的程度,
与它们成功地保护私有制的程度几乎是一样的。
北美的印第安人仅仅把几匹马和他们棚屋里的少数几件家具称为他们自己的,
即使是这些东西也还面临着日常劫掠的危险。他们的狩猎地则仅仅同整个部落一起共同占有,
必须加以保护,防止邻近部落的争夺。他们千百年来仍然停留在相同的福利水平的阶段上。
我们根据塔基图斯(Tacitus)的描写看到,古日耳曼人也处于完全类似的情况。
只是在南欧的财产制度找到了自己通往德意志森林的道路之后,我们才看到,
用几乎未经加工的兽皮抵御恶劣的天气否则就是赤身裸体的日耳曼人,
变成了具有固定住地和与此相连的舒适生活的农民。
令人遗憾的只是,由于这种财产关系的转变,一些个人成功地使大多数人为自己服务。
对这些大多数人来说,由于奴隶制和各种不同程度的依附关系的产生和发展,
财产关系的建立又退回到美洲野蛮人的水平上。于是,我们重又看到,
那种使福利水平保持在同样高度上的情况如此长久地延续下去。只是当这些桎梏被打破,
先是在城市自由民中间被打破,后来普遍地被打破,对工人劳动收入的保证取得更大的成功时,
福利水平才不断的得到提高。
毋庸置疑,两个事实要对思辨陷入我们在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中所看到的那种迷雾承担罪责。
一个事实是,我们在目前情况下经常会看到,一些人即使同谋生没有直接的关系,
也通过自己的活动创造价值。第二个事实是,像我们已经看到的,
一些制度对劳动者阶级明显地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后果,而人们却以为这应该归咎于确定财产关系。
第一个事实导致这样一种错误的信念,
即认为为了使人们能够持久地从事一种创造价值的活动即劳动,根本不需要谋取财产的刺激。
这样,那些以消除确定财产关系对所谓劳动者阶级的不可避免的不利后果为己任的人,
便在对财产的关系上陷入伦理学家千百年来在对享受欲的关系上所陷入的同样的错误。
因为他们未能成功地找到消除已被明确认识到的弊端的有效手段,
所以就认为这些弊端是同财产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的,
从而认为只有通过废除私有制——正像伦理学家常常禁止享受一样——
才能有助于消除人所共知的弊端。
显然,上述第一个事实的原因在于享受规律:通过不断地调整活动,这些活动中的痛苦便持续下降,
最后转变为某种程度上的巨大享受,这正像我们在寻求关于劳动的痛苦量的规律中所看到的那样。
因此,如果说我们在目前情况下经常看到一些人出于对活动的爱好而劳动,
那么这种现象的原因仅仅在于,这些人鉴于目前情况不得不从幼年起就接受训练,
而这种训练在以后的年代里便会促成这种现象的出现。作为这种现象的条件的目前情况的任何变化,
必然带来这种现象本身的相应的变化。特别是消灭私有制会造成最不利的影响,
即使开初影响不大,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影响会越来越大。
这正是因为现代人通过目前的情况一旦获得并占有较高的人的训练,即使没有谋取财产的直接刺激,
而是出于其他考虑,也有可能做到在迄今为止已经习惯了的活动中保持这种训练。
即使对一些人来说,这些其他的考虑将保证完全补偿财产的损失,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它们也像一切代用品一样,很少能做到完全补偿,
从而使这些人在从事他们所习惯的活动方面懈怠下来。
一般来看,一旦某一项工作应由大家共同的努力来完成,
即使每个人对完成这项工作都有同样的兴趣,
那么,每个人也都力图尽可能地逃避所应承受的辛苦。
这种对所习惯的活动的懈怠,一方面会减少所生产出的享受资料量;
另一方面会对新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的教育产生特别强烈的影响,
因为这种活动由于受到尚未经受训练的年轻人的日益抵制而需要强大的刺激。
因此,一方面现在一代人的福利水平被降低;另一方面正在成长的一代人将只达到较低的人的训练,
而这反过来又必然造成生产性活动的减少,
在教育方面越来越使人类重又退回到我们所看到的北美野蛮人的地位。
人口数量即现在还活着的人数会处于我们在野蛮人那里所看到的情况,是不可思议的。
没有人会对这种说法提出异议。
因为同时生活着的人的数量的增加只能是福利水平提高和较高的人的训练的结果,
从而后者从这一水平上降低也会造成人数的减少。
人口数量同福利水平的联系作为一个到处反复出现的事实,早已为人们所注意。
由于人类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进步,下述情况就不可能不被认识:
只有生产者事先已经获得了与一定生产有特别密切关系的所有知识与技能,
每个个别的生产部门才能既对生产者有利又对社会有利地进行经营。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认识又常常使人们力图未经获得那种训练就去经营一个生产部门。
一般说来,群众教育越不发展,这种情况就越是经常地出现。
这便导致同伦理学家所得出的完全类似的结论,
人们以为世界上缺少使个人在这方面采取合理行动的力量,
于是便匆匆忙忙地通过使经营一定生产取决于检验、特许等办法创造这种力量。
这样,个人便由此必然得出他的同伴是否能为社会创造足够价值的判断。
然而,十分明显的是,只有社会本身才有资格对此作出判断!的确,人们走得还更远,
甚至自以为可以决定,有多少人在某一定地点的某个生产部门里,能够像常说的那样,
为自己找到食吃。一旦觉得所估计的数字已经达到,便禁止或阻碍任何新的人来这里落脚!
除了这一错误结论外,造成这种错误的主要原因是,人们把货币看做价值的尺度。
按照这种观点,要改善自己的状况,只有通过增加自己的货币量才有可能;
而要增加自己的货币量,看来只有靠牺牲别人才能达到。
由于这种概念,个人便把社会当作敌人而与之对立起来,他作为这样的人只有靠牺牲社会才能致富。
因此,进一步的结果便是,每个人都认为必须使自己及其家庭对社会隔离开来,
极力防止家庭成员已经享有的任何权利丧失。这种观点的普遍流行,
也会造成对每个个人适用的权力范围按照这种尺度加以衡量。
因此,整个人类社会的结构便按照具有一定等级划分的一定社会阶级向前发展。
在一般人道主义的考虑中,完全不足取的是,
当一个人由于偶然情况被迫从一个较高的阶级沦为较低的阶级时而对其表示同情。
然而,这种考虑却无情地忽略了下述现象:女乞丐的女儿正是由于这种形势被迫又成为女乞丐的,
而她是带着与国王的女儿同样的权利来到世上的。因此,一般说来,在这种错误的范畴中,
也包括所有对谋生活动的限制,而不管是什么样的谋生活动。
有一种力量推动人们不仅能获得为所选择的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合理的训练,
而且也能在经营这种生产部门时以对社会最合乎理想的方式去行动。我们现在知道,
只有在人们通过教育和上帝的真正宗教认识到,这种力量最充分地存在于利己主义之中时,
我们便不再需要一些人为达到这种目的而人为地和僭越地创造出的力量。
因此,后一种做法必然愈益被取消,因为对遵循自然规律来说,
它还会在自然的障碍之外制造人为的障碍。
造成这些错误的第二个原因,也不能提供任何充分的理由维持这些错误。
这一点几乎无需在这里讨论。我们知道,个人不能靠牺牲社会的利益获取自己的生活享受,
而是要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其程度远远超出他按照社会的估价由社会那里所取得的;
而按照他自己的估价,则恰恰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因此,他不能把社会当作敌人而与之相对立,
而是只有通过在社会内的合作并同社会一起才能提高自己的生活享受总量,
而且只有在生产的自由不受任何限制时,才能做到这一点。
作为上述错误结论的结果,为经营某一生产部门,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检验、
特许和居住限制之外,还虚构了所谓德高望重之人。对此,也必须加以考察。
这些人被赋予谋求财产的权利,然后被利用来购买可能不断延续的租金,
以便由此支持那些人们认为为了社会的利益需要支持的生产部门。
当这些租金不足以达到这种合乎理想的目的时,便常常通过国库的补贴提高这些租金。
于是,便出现了教会、修道院,各种宗教的和世俗的美差,大学、研究院、学校、济贫所等。
它们也是以下述前提为基础的:世界需要人们特别创造的力量,以便按照最合理的方式完善自己。
然而,世界上并不存在这种缺陷,所以那些支持不仅是多余的,而且也是极其有害的。
一切现存的东西都必须靠自己创造维持其继续存在的手段,否则就不应继续存在。
因此,宗教、艺术和科学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应予存在:
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所付出的劳动在自由交换中被支付的报酬,使他们获得相应的生活享受,
而不受属于一个德高望重之人的财产的资助。毫无疑问,
真正的宗教——与学校是等同的——真正的艺术和科学,
在自由交换中会准确地找到最合乎理想的资助数量。
然而,现在由国家提供的资助却只能对人类的发展产生有害的影响。
因为这些资助使那些被提供资助的人的劳动的价格必然降低到相应水平之下,
以致只有把资助算进去才能使生活享受达到相应水平。因此,撇开所有其他的障碍不谈,
只有献身于这一生产部门的人,才能处于为自己获得这种资助的地位。这样,便造成如下结果:
最有能力的人绝不去经营这种生产。这一结果还会在更大的程度上由下述情况所引起:
众所周知,在被给予资助的情况下,即在以薪金聘用的情况下,
良好的职业训练很少能作为决定性的因素。因为个人或许多个人,
即使在对这种职业训练进行判断时有最诚挚的愿望,也会受到严重的欺骗。
毋庸置疑,这首先是这种生产中最为可悲的结果。
因此,所有这些资助都必须被废除,所虚构的德高望重之人也必须被取消。
这里应该考虑的仅仅是,那些迄今被指定接受这些资助的人,不致因一种突然的改变而遭受损害。
由于在这些人中间也像在所有被聘用的人中间一样,这些资助作为薪俸一劳永逸地被确定下来,
所以这种转变可以通过下述方式进行:对已经聘用的人保留资助,而对新人不再提供资助。
不仅国家对宗教、艺术和科学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资助对社会福利是有害的,
而且像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的那样,由救济金中提供的资助也是如此。
因此,后者也必须被废除。但是,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仅仅对被聘用的人提供生活手段是不够的。
这样便会对新增加的需要支持的人带来贫困。撇开所有其他情况不论,
这同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相违背的。这里,可以采取下述办法来补救:
这批款项不是作为资助提供,而是作为贷款提供。这种贷款的利息应逐渐地提高到这样的水平:
经营所需要的资金不仅要按照一般利率付息,
而且还要通过所收的利息补偿管理费用和由于没有偿还的贷款而造成的资金损失。
采取这种措施的效果,从我们在对提供资助的后果进行评判时已经作出的叙述中便可以看出来,
在那里,由于最初享受总额提高至全部资助,产品价格便降低到使资助最后成为必要的程度。
在这里则相反,归还所提供贷款的必要性又使产品价格提高起来,
直至报酬即使在归还贷款相同利息的情况下仍保持相应的水平。
这里,偿还贷款大部分可以通过下述方式得到保证:
使其雇用的接受了贷款的工人把工资的适当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宣布为雇主的直接责任;
如果他们渎职,就有责任从自己的资金中支付这部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