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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论出版自由》

位列议会审议厅的先生们可以向共和国的当轴诸公直接进言,但身居草野、
没有这种机会的人,如果看到有什么可以促进公益的事情,便只能笔之于书了。
我想他们在开始这一不平常的举动时,内心的变化和激动,自然是不小的:
有些人怀疑它的结果,另一些人则顾虑将受到某种责难;有些人抱着希望,
另一些人则对自己所说的深信不疑。至于我呢,过去由于论述的题目不同,
这些心情中的每一种都可能在不同的时候对我发生过不同的影响;在目前这一篇前言中,
也可能流露出某种心情对我影响最大;但我在写出这篇演说,同时又想起我所呼吁的人时,
便使我内心的支配力量产生了热情。这股热情远比一篇序言所能引起的情感更令人欣喜。
我迫不及待地把这一心情表白出来。
但我的热情如果是每一个渴望自由并设法促进国家自由的人都有的欢乐和喜悦,
那么,我也是无可非议的;下面所提出的演说全文,虽然不能说是这些感情的胜利,
但可以说是这些感情的证明。因为我们想获得的自由,并不是要使我们共和国中怨怼从此绝迹,
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指望获得这种自由;我们所希望的只是开明地听取人民的怨诉,
并作深入的考虑和迅速的改革,这样便达到了贤哲们所希求的人权自由的最大限度。
如果我能够在此冒昧陈辞,这一事情本身就证明我们已经在相当大的范围内,
获得了那种人权自由,而且获得这一成就时是从以往彻底破坏我们原则的专制与迷信的深渊中,
用超过罗马人在光复河山中所表现的英勇达成的;那末,毫无疑问,
这首先应当赞美上帝我们的救主的大力庇祐;
其次便要归功于英格兰诸位上议员和下议员的忠诚领导和不屈不挠的智慧。
如果我们述说善良的人们和高贵的长官们的光荣事迹,上帝并不致于认为有损他的荣耀。
你们的光荣事已经获得如此巨大的进展,你们不知倦怠的美德已经使全国如此长久受惠,
如果我现在才开始述说这些事迹,那么,
我在称颂者中便可以公正地被认为是最迟缓和最不主动的一个。
尽管如此,有三个主要条件如不具备,一切赞扬就将成为纯粹的谄媚和奉承;
首先,被赞扬的事情必须是确实值得称赞的;
其次,必须尽最大可能证明被称赞的人确确实实具有被称颂的优点;
另外,赞扬人的人如果说明他对被赞扬者确实具有某种看法时,便必须能够证明他所说的并非阿谀。
头两件事我已经尽力做过了;从前有人用浅薄无聊和暗藏恶意的颂扬来四处损害你们的功绩,
我便把颂扬的工作从他手里接收过来。最后要说明的是我不曾谄媚我如此称颂的人;
这主要应由我自己来做,我把它一直保留到今天这个适当的机会再做说明。
如果一个人能对你们已经完成的高尚事业坦然地加以赞扬,
同时又毫无顾忌地对于你们如何能够做得更好的问题同样坦然地表示意见,
那么他便已经向你们最可靠地保证了自己的忠诚,并且用最诚挚的爱戴和希望,
来拥护你们今后的行动。他最高的赞誉并不是谄媚,而他最平凡的忠言却是一种赞誉;
一方面,我将力呈鄙见,说明某一项已公布的法令假如能够撤销,便将更符合于真理、
学术和祖国的利益,而且撤销以后,民间就会因此而受到鼓舞,
认为你们倾听舆论的劝告胜过以往其他政治家对于公开谄媚的喜悦;
这就不能不为你们宽厚和公平的政府增辉。当人们看到,过去别的政府,除了浮华排场以外,
并没有任何值得记忆的事情,他们所发布的任何一条临时公告只要有人稍一表示不满,
他们便不能容忍;而你们在胜利和成功之中,
却能更宽宏地容许人们对于你们投票通过的法令用书面发表反对意见;
这样他们就会认识到,三年一届的议会所表现的宽宏大度,
和不久前窃权的主教以及内阁枢密大臣们所表现的猜忌与傲慢相去不啻霄壤。
上议员和下议员先生们,我如果能够仰仗你们的温文仁厚、谦恭下人,
而对于你们在已经发表的一项法令中硬性规定的条款提出反对的意见,那么如果有人说我标新立异、
傲慢无礼,我就能极为容易地替自己辩白。
只要他们知道我认为你们如何崇尚希腊古老高贵的人文主义文化,
而鄙夷匈奴和挪威人那种骄横的野蛮作风,问题就自然清楚了。
我们今天所以还没变成哥特族人和朱特族人,就得感谢那些时代高雅的学识和文学。
我可以从那些遥远的时代里,举出这样一个人;他从自己的家里写了一篇文章给雅典议会,
劝他们改变当时实行的民主政体。那时研究学问和雄辩术的人在国内外都受到极大的尊敬。
如果他们公开地指摘国政,自由城邦和暴君城邦都会欣然地、非常恭敬地倾听他们的意见。
例如,代昂·普鲁沙,本是一个外国人和平民雄辩家,他就曾劝说罗得岛人反对一条旧法令。
这类的例子简直不胜枚举。完全不必在这里一一罗列。我毕生研究学术,虽出生于北纬52度的寒带,
幸而天赋并未因此而减色;如果这些都不能得到充分承认,而必须认为我不能和曾经享有特权、
可以向当局进言的人相提并论
那么我就要争取使人相信我低于他们的程度并没有诸位议员高于当时接受意见的当轴者那样多。
诸位上议员和下议员先生们,请相信吧,你们究竟高出他们多少,
最大的证明就是你们以深谋远虑的精神,听取并服从来自任何方面的理智的声音,
并因之而乐于把一切议案,不论是自己通过的还是前人通过的,一视同仁地予以取消。

如果诸位已经作了这样的决定(谁要是认为诸位没有作这样的决定便是一种大不敬),
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我提供一个恰当的事例来证实诸位有目共睹的热爱真理
的精神和审议事务时不偏不倚的正直精神。这事例就是重新审议诸位制定的《出版管制法》。
该法规定:凡书籍、小册子或论文必须经主管机关或至少经主管者一人批准,否则不得印行。
关于保护版权以及关于贫民的规定我不想多谈,
只希望不要以这些作借口来侵害不曾触犯任何条款细节的人。但关于书籍出版许可的那一条,
我满以为在主教们垮台以后就会随同四旬节和婚礼许可等条例一起废除的,现在事实并不如此。
因此我要痛切陈词,首先向诸位说明,这法令的订立者是诸位不屑于承认的。
其次要说明不论哪类书籍,我们对阅读问题一般应持有的看法。同时也要说明,
这法令虽然主要想禁止诽谤性的和煽动性的书籍,但达不到目的。
最后,我要说明这一法令非但使我们的才能在已知的事物中无法发挥,因而日趋鲁钝;
同时宗教与世俗界的学术中本来可以进一步求得的发现,也会因此而受到妨碍。
这样一来,它的主要作用便只是破坏学术,窒息真理了。

我不否认,教会与国家最关切的事项就是注意书籍与人的具体表现,然后对于作恶者加以拘留、
监禁并严予制裁。因为书籍并不是绝对死的东西。它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潜力,和作者一样活跃。
不仅如此,它还象一个宝瓶,把创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纯净的菁华保存起来。
我知道它们是非常活跃的,而且繁殖力也是极强的,就象神话中的龙齿一样。
当它们被撒在各处以后,就可能长出武士来。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不特别小心的话,
误杀好人和误禁好书就会同样容易。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了一个上帝的象;
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圣象。
许多人的生命可能只是土地的一个负担;但一本好书则等于把杰出人物的宝贵心血熏制珍藏了起来,
目的是为着未来的生命。不错,任何时代都不能使死者复生,但是这种损失并不太大。
而各个时代的革命也往往不能使已失去的真理恢复,这却使整个的世界都将受到影响。
因此我们就必须万分小心,看看自己对于公正人物富于生命力的事物是不是进行了什么迫害;
看看自己是怎样把人们保存在书籍中的生命糟蹋了。我们看到,有时象这样就会犯下杀人罪,
甚至杀死的还是一个殉道士;如果牵涉到整个出版界的话,就会形成一场大屠杀。
在这种屠杀中,杀死的还不止是尘凡的生命,而是伤及了精英或第五种要素——理智本身的生气。
这是杀害了一个永生不死的圣者,而不是一个尘凡的生命。当我在反对许可制的时候,
不愿让人家说我又在偷运武断专横的许可制。
我将不厌其烦地从历史上引证古代著名的国家关于制止出版界紊乱情况的办法,
然后追溯到这种许可制怎样从宗教法庭中产生出来,再说明它怎样被我们的主教们抓住,
同时它本身又怎样抓住了许多长老会的长老。

雅典的书籍和哲人比希腊任何其他部分都要多。我发现雅典的长官只注意两种文字,
一种是渎神和无神论的文字,另一种是诽谤中伤的文字。因此,
普罗塔哥拉由于在一篇讲演中开头就坦白说他不知道“有没有神存在”,
于是他的书便被阿留坡阁下令焚烧了,人也被驱逐出境了。至于禁止诽谤方面,
也有律令规定不能象“旧喜剧集”一样指名诽谤任何人。从这一点来看,
我们就可以猜想到他们是如何限制诽谤的。后来西塞罗写道,
事实证明这种办法很快就禁绝了其他无神论者挺而走险的思想和公开的诽谤。
至于其他的派别与看法,虽然也倾向于诲淫诲盗或否定天命,但他们都不予注意。
因此,我们从没有看到伊壁鸠鲁的学说、昔勒尼学派的放纵无度、
昔尼克学派厚颜无耻的说法受到法律的干涉。同时,他们虽禁止旧喜剧派作家的作品上演,
但史料上却没有说禁止他们写剧。大家也都知道,柏拉图还介绍他那位君王学者代奥尼苏
去读这些喜剧家中最放荡的一个——阿里斯托芬的作品。
据说神圣的金口若望每夜都研读这个作家的作品,
并且具有一种技巧,能把其中肮脏的激愤话清洗成一种动人心弦的说教,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希腊另一个领袖城邦——拉栖第梦的立法者莱喀古斯非常崇尚高贵的学术,
所以便首先在爱奥尼亚搜集了荷马的散篇作品,并从克里特把诗人泰利斯请了来,
用他优美的诗歌来驯化斯巴达的乖戾习气,并请他为他们制定礼法。
斯巴达人竟然依旧那样缺少诗书礼乐之风,那样没有书卷气,真是令人大惑莫解。
他们不管其他的事情,一心只崇尚征战,他们根本不需要书籍许可制,
因为他们除开自己那种简短的警句以外,根本不喜欢任何其他东西。
他们找了一个很小的借口就把阿奇洛科斯赶出了城邦,
原因可能就是他的写作风格离开他们那些军歌和小调太远了。假如说这是因为他那直言不讳的诗,
那么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因此提高警惕,他们在男女混杂的谈话中仍然放荡不羁。
欧里庇德斯在他的“安德罗慕奇”一剧中说,他们的妇女全都不贞洁。这些都可以提供线索,说
明希腊所禁止的是哪一类的书。罗马人的情形也是一样;在许多年代中他们都习惯于军营的粗野生活,
风尚大致和拉栖第梦人相同。他们所知道的学术只是十二铜表法、大祭司团、占卜师、
弗拉门所教给他们的宗教和法律事宜,其他的事情一点也不知道。当卡尼底斯、克利托累阿斯、
斯多葛派的代奥古尼出使罗马时,趁机使这个城尝试了他们的哲学,
当时竟连监察官加图这样的人都怀疑他们是煽动者,于是便在元老院中提议把他们立即赶走,
并把一切阿提喀的空谈者驱逐出意大利去。
但西庇阿和其他高贵的元老制止了他和他那种旧萨宾的严酷作风,反倒对这些人大为优礼。
这位监察官本人到老年时也终于学习起他以往口诛笔伐的东西来。
同时,最早的两个拉丁文喜剧家涅维优斯和普劳图斯也使这个城市充满了从麦南德和菲勒门
那里借来的场面。于是他们也开始考虑如何对付诽谤性的书籍与作家的问题了。
不久之后,涅维优斯就因为笔锋过激而被捕入狱,直到他声明收回自己的作品才由护民官予以释放。
我们在书上也看到奥古斯都焚烧毁谤性的书籍,惩治诽谤者。
如果有人写出东西亵渎了他们所崇拜的神,无疑也要遭到严酷的惩罚。
但除开这两点以外,书中到底说些什么,长官从不过问。
因此卢克莱茨便能不受责难地把他的伊壁鸠鲁学说用诗的体裁写给执政官曼米阿斯。
后来又光荣地被罗马的国父西塞罗重新编撰出来,虽然西塞罗在自己的著作中曾反对伊壁鸠鲁的看法。
同时,刘西里阿斯、卡特卢斯和弗拉科斯(贺拉斯)等人虽然曾说过尖刻而露骨的讽刺言词,
但也没有任何命令禁止他们。在国事方面,提图斯·李维虽然在他的史书中极力称颂庞培,
但敌党的屋大维·恺撒(屋大维)并没有限制他的书。纳庄(奥维得)
老年时曾因早年所作的某些淫荡诗句而被屋大维驱逐出境,但这不过是某些秘密原因的幌子,
那本书既没随着被查禁也没被没收。从那时以后,罗马帝国除了暴政以外就很少有其他的东西了。
如果我们看到坏书被禁的少而好书被禁的多,那是一点也不稀奇的。
关于古人认为哪些作品应受限制的问题,我想以上已经说得十分详细了,
其余的便是任何人都能随便议论的事。

如果有学问的人将首先从书籍中接受并散布邪恶与错误的说法,
那么掌管许可制的人如果不是我们认为、
或他们自以为比国内任何人都更可靠,更不易受腐蚀,人家又如何能信任他们呢?
如果说,一个聪明人就象一个优秀的冶金者一样,能从一堆矿渣似的书中提炼出金子来,
而一个笨人则拿着一本最好的书和不拿书同样是一个笨蛋,
也就是说纵使限制笨人读书也无补于他们的愚笨;
那我们就没有理由因为要限制笨人而剥夺聪明人在增加智慧方面的任何便利条件。
如果要经常十分严格地限制,才能使一个人远离不适合阅读的东西,
那末我们就不但要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
而且要根据所罗门和我们的救主的说法不赐给他良好的箴言,因此也就不让他念到好书。
肯定地说,最没有价值的小册子对聪明人也比圣经对于笨人要有用一些。

第二,有人反对说,我们没有必要就不应当让自己受到引诱。
同时,我们也不应当把时间浪费在没有用的东西上。
关于这两个反对意见我们从上面已经说过的理由里就可以提出答复;对于所有成熟的人来说,
这些书籍并不是引诱或无用之物,而是有用的药剂和炼制特效药的材料,
而这些药品又都是人生不可缺少的。至于其余的人,象小孩或幼稚的人,
他们没有技术来炼制这种药品原料,那就应当劝告他们自行节制。
但是要用强力来限制他们,则是宗教法庭中一切许可制办不到的。

第三点要说明的是:这种许可法令绝达不到自身的目的。从以上所说的看来,
这一点已经非常清楚了,甚至使我都不愿再作解释。所以人们说,当真纯的真理自由发抒时,
它的展示是一切方法和讨论所赶不上的。

从一开始我就竭力证明古代一切法度清明、珍视书籍的国家,都不会采用这种许可制的办法。
也许有人会反驳道,这是后来才发现的可靠办法。关于这一点我的答复是这样:
这原是一桩极浅显而又容易想到的事情。纵令是难以发现的,他们也应当早就有人提出来了。
然而他们并没有采用这种制度,这就向我们说明了他们抱着什么看法。他们所以不采用,
并不是由于不知道,而是由于不赞成这样的办法。柏拉图是一个很高的权威,
但决不是由于他那本“共和国”而见重于世的。他那本“法律篇”一直没有任何城邦接受,
他在这里面为那些幻想的城主们定立了许多法令来满足自己的幻想。
连在其他问题上崇拜他的人也希望把这种东西埋葬掉,
并解嘲说这是他在“学园”的晚宴中多喝了两杯而失口说出来的。根据这些法律看来,
他似乎除了严酷的条令所许可的以外就不能容忍任何其他的学术。
这些学术大部分是偏重实际的传统技艺,
要学会这一套东西,只要比他自己的对话集小得多的一个丛书就够了。同时他还规定,
任何诗人的写作在没有经过法官或法庭人员审查批准以前不得向任何平民朗诵。
但事实很明显,柏拉图的原意是说这种法律只能适用于他那幻想的共和国。但当初他不甘受
自己的立法限制,而要去管闲事;他写下了许多对话和乌七八糟的警句,
同时又不断地研读索福龙·密摩斯和阿里斯托芬等人粗鄙不堪的书;
阿里斯托芬对自己的朋友曾进行恶毒的诽谤,柏拉图还介绍暴君代奥尼苏去念他的书,
其实代奥尼苏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来消磨时间。根据这些,柏拉图就很应当被自己的长官驱逐出境。
试问他象这样做又有什么必要呢?
同时他也知道他那种诗歌的许可制必须联系到而且要依靠他那幻想共和国中许多别的条令,
而这些在现实的世界里是无法实现的。所以他自己以及任何其他的长官与城邦都没有采用那种办法,
如果把那种办法和其他并行的法令分开,就必然等于虚设和毫无结果。
因为他们如果采取其中一种严格的办法,
就必须无分轩轾地也注意管制一切其他同样易于腐蚀心灵的事物,
否则单独在一方面下功夫是必然徒劳无益的。这就等于把一道门封起来防止腐蚀,
而又不得不把周围其他的门大大地敞开一样。如果我们想要通过管制印刷事业来移风易俗,
那我们就必须同样管制快人心意的娱乐活动。除了庄严的和陶立安式的音乐以外,
我们就不能听其他的音乐或者写作、咏唱其他的歌曲。
同时对于舞蹈也必须有经过许多备案的表演者;任何姿态、动作和风格,
要不经他们批准认为是纯洁的,就不能教给我们的青年人。这一切柏拉图都作了安排。
如果要对每一家人家的琵琶、提琴、吉他等都加以鉴定,
这种工作就不是二十个许可制检查员所能胜任的了。人们的闲谈也不能任其自流,
说话的内容也势必事先经过许可。试问发抒柔情蜜意的民歌小调在闺房中低声轻柔地弹奏出来,
又有谁去禁止呢?还有,窗口和阳台也是必须考虑到的。有许多狡狯的书籍,
外面包着一个“包藏祸心”的书皮发售,这又由谁来禁止呢?
是不是也由那二十个许可制检查员来管呢?此外,
乡村也必须派查访员去检查一下短笛和三弦琴到底演奏了一些什么,
甚至连民歌和市镇上的每一个提琴师所奏的全部乐曲也得管管,
因为提琴师就是乡下人的桃源派和蒙特·梅优。其次,
英国人家庭中的豪华奢侈的饮宴已经受到了国外的訾议,
试问民族的堕落习气又有什么比这个更大的呢?谁又能来管制我们日常的狂欢饮宴呢?
同时,民众常常到沽酒卖醉的酒家去闲荡,那又有谁来禁止呢?
其实裁缝裁剪的服式也必须有经过许可制挑选出的头脑比较清醒的师傅来监督,
以便制出不致伤风败俗的衣服。男女青年互相交谈是我国固有的习惯,
那时我们也必须加以管制。试问又有谁去指定应当讨论什么、提出什么论题,
而不致超越范围呢?最后,淫乐场所又有谁去禁止,宵小结群又有谁去驱散呢?
所有这一切都将存在,而且必然存在。至于如何使它为害最少、引诱最小,
那就是当轴诸公的治术之所在了。
如果我们从现实世界退到绝对无法实现的新大西岛和乌托邦的政体中去,
那对我们目前的情况是毫无裨益的。我们必须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
也就是上帝指定而无法逃避的世界中制订清明的法律。这一点是柏拉图的书籍许可制所不能办到的,
这种许可制必然会牵连到许多其他的许可制,那样我们就会变得荒唐绝伦、疲惫不堪而又束手无策。
但那些不成文的,或者至少是非强制性的,道德教育中的宗教和世俗法律都能作到这一点。
柏拉图在这儿说这种法律是共和国的纽带和每一条成文法的根基。
在那些容易逃避许可制的事情中,它们将起主要作用。法纪颓废和疏忽懈怠自然是共和国的死敌,
但要分别什么地方应当用法纪限制、用刑罚督责,什么地方只有说服,那便是政术之所在了。
如果对成年人每一种行为的善恶问题都加以规定、限制和强迫,那末美德就将徒具空名,
善行也就无须赞扬了,严肃公正和节制也就没有好处了。有许多人抱怨天意不应当让亚当逆命。
这真是蠢话!上帝赋给他理智就是叫他有选择的自由,因为理智就是选择。
不然的话他就会变成一个做作的亚当,木偶戏中的亚当。
我们自己对出于强制的服从和爱以及被动的才干也并不推崇。因此上帝就让他自由,
在他前面摆上一个诱人的东西,甚至还把这东西送到他眼前去。
他的优点、取得报酬的权利和值得赞扬的节制便都包含在这种情形之中了。
上帝要在我们身上产生情欲,在我们周围设置享乐之物;
如果不是这些东西经过适当的调节就能成为美德的构成成分,试问上帝又何以要这样做呢?
如果有人想要借消除罪恶的事物来消灭罪,那他就是个不通人事的人。
因为你虽然在一个时候能从某些人身上消除掉一部分,但你一面消除,一面就集起了一大堆东西。
同时,象书籍这类普遍存在的东西,也没法把罪恶从其中消除。纵使你做到了这一点,
罪恶也还是原封未动地存在着。你虽然夺掉了一个贪婪之徒的全部财物,
他却还是留下了一颗宝石——因为你无法剥夺他的贪婪。你纵使把一切贪欲的对象都消除掉,
把一切青年都幽闭起来用最严格的纪律加以管理,但你却不能使原来不纯洁的人变得纯洁。
因此,处理这一问题时就必须极端审慎而又明智。纵令我们可以用这种办法消除罪恶,
但应当注意的是我们象这样消除了多少罪恶,就会破坏同样多的美德。因为德与恶本是一体,
消除其中之一,便会把另一个也一起消除了。这就证明上帝的至高天意是有理由的,
他一方面命令我们节制、公正和自治,但又在我们周围大量撒下令人贪恋的东西,
同时又赐给我们一个漫无限制而无法满足的心灵。试问我们又为什么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制度,
忤逆上帝和自然的意旨,取消那些考验美德和体现真理的东西呢?而书籍如果允许自由出版,
就正是这样的东西。我们最好能认识到:法律如果限制了本性无定、
并且可以无分轩轾地产生善果与恶果的东西,它本身就必然也是漂浮不定的。
如果让我来选择的话,我就宁愿要一点一滴的善行而不要大量强力限制恶行的东西。
因为上帝对于一个贤德之人的成长和完整,比对限制十个恶人的问题要关心得多。
其实我们的视、听、言、行,都可以说是我们写出的书,其效果和写作是一样的。
如果被禁止的仅仅是书籍,那末这一条法令似乎从根本上就不能达到本身的目的。
我们难道没有看见非议国政的刊物在不断的攻击议会和我们这个城市吗?
这还不止是一次两次,而是每星期都有。
墨迹未干的刊物就能向我们证明许可制究竟作了一些什么。
然而有人又会认为这就正好证实了这条法令的作用。他们会说:这就是实行了这个法令。
但肯定地说,假如这项法令对这个特殊事例的作用就是放纵无度和盲目行事,
那么今后对其他的书籍又将怎样呢?上议员和下议员们:如果你们想使这条法令不形同具文,
那就必须取消和禁绝一切未经许可而已经刊印散发的诽谤性书籍。
只有在你们把这些书都开列出清单来,人们才能知道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不禁止的。
同时还要下令,一切外国书籍,未经审阅不得流传。
这样的机关就不是少数几个检查员终日劳碌所能应付的了,而且这种人还不能是一般的庸人。
此外还有些书籍是一部分有用而且绝妙,另一部分却有毒而有害;
为了使学术的共和国不受到损害,就必须有更多的官员来加以删改。
最后,当他们手中大量书籍不断增加的时候,诸位大概还必须把屡犯不改的印刷商开具名单,
禁止他们收进任何可疑的活版。简单地说,如果诸位要使这条法令执行得严格而没有漏洞,
那就必须完全根据特里腾宗教会议和西班牙宗教法庭的方式加以修改。
然而这些我认为诸位是绝不愿意作的。纵使诸位违犯天意、降格以为,
这条法令对于诸位原来要求的目的还是残缺不全和没有效果的。如果为的是防止教派的兴起,
那末谁又会这样不学无术呢?我们大家都知道,许多教派一向把书籍当作一种障碍而加以抛弃,
但它们却能单凭不成文的传统习惯历经多少世代保持自己的教义纯洁,不发生混淆。
基督信仰在以往的某一个时候也只是一个教派,
然而谁都知道在福音书和使徒书信出现以前早就传遍了亚洲。
如果这条法令为的是纠正风俗,那就请看看意大利和西班牙的例子吧。
那儿的宗教法庭对书籍的限制极为严格,然而他们是不是比其他地方更好、
更诚朴、更明智、更纯洁一点点呢?

另外还有一条理由也可以说明这项法令达不到自己的目的;
我们只要看一看许可制检查员所应具有的品质就明白了。无可否认,作为审判者、
操书籍的生杀大权的人,就能够决定书籍应不应当进入这个世界;他们的勤恳、
学识和公正都必须在一般人之上。否则在审核一本书可不可以通过的时候,
就将发生极大的错误,为害不浅。假如他的品质足以胜任这样的工作,那么叫他不断地、
毫无选择地读那些书籍(往往还是庞然巨册)和小册子,便是一桩极其枯燥而又无聊的工作;
在时间上也是一个极大的浪费。任何书籍不在一定的时候都是看不下去的,
而他们却受命不论在什么时候都要阅读一切的书籍。而手稿上的字迹又极难辨认。
至于内容则往往用最清晰的印刷排印出来,也没法让人一连念下三页去。
象这样的工作加在任何珍惜时间与学术,或稍为有品评能力的人头上,
我万难相信他们能忍受得了。关于这一点,我特别要请目前的许可制检查员原谅我有这种想法。
他们接受这种工作的时候,自然是为了服从议会,
而议会的命令又可以使他们认为任何工作都是愉快而轻松的。
不过这法令实行了一个短时期之后,就已经使他们疲惫不堪了。
他们自己所作的表示以及他们对于一再去请求签发许可证的人所作的解释,
就足以证明这一点。现在担任这个工作的人已经有清楚的迹象表明希望自己能摆脱,
而珍惜自己时间的人又似乎没有人十分愿意接替他们,
只有那些希图挣一个校对的薪水的人才愿意去干。
那末我们就很容易预测出将来的许可制检查员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了。
他们不是骄傲专横而又疏忽怠慢,便是卑鄙地贪图金钱。
这就是我要提出来说明这条法令何以达不到预期目的的理由。

最后我要说明,这项法令由于首先对于学术和学者是一个最大的打击和污辱,
所以它便不但没有好处,而且还有十分明显的坏处。

原先主教们只要有人稍一提及废除兼职或是把教会收入作更平均的分配,
他们就叫苦连天、怨声载道。说什么一切的学术都将因此而彻底被破坏了。
关于这一意见,我决找不出什么理由可以认为有任何一点点学术将会和神职人员共存亡。
同时我也只能认为这是一个品格丧尽的教会人员所说的卑鄙下贱的话。
世间有一种人是浑身铜臭的冒牌学者。而另一种人则是富于自由精神和天才的人,
他们显然生来就宜于研究学问,而且是为着学术本身而爱好学术;
他们不为金钱和其他的目的,而只为上帝和真理服务;
并且追求一种流芳百世的令名和永垂不朽的赞誉,
这是上帝和善良的人们对于出版书籍促进人类福利的人乐予赠与的。抛开前一种人不谈,
如果诸位不想使后一种人完全感到灰心丧意,那就必须明了,一个学术名望不高,
然而从不触犯法律的人,他们的观点和忠诚如果得不到信任,
以致被人认为没有人检查和指导就不能发表自己的思想,
不加管制就将弄出一个教派或者散布毒素,
那他作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就将认为这是一种最大的不快和污辱。
如果我们从老师的教鞭底下逃出来又落到了出版许可制的刑棍底下,
如果严肃而认真的写作不过是课堂上一个文法练习题,
不经过草率从事的检查员胡乱检查一下就不能发表;
那末作为一个成年人又比一个学童能好多少呢?如果一个人从没有作奸犯科之名,
而他自己的行为又都不能自主,那末他就只能认为自己在自己的国家里是一个傻瓜或者外方人了。
当一个人准备向外界发表作品时,他必然会运用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思虑。
他辛勤地探讨、思索,甚至还征求贤明友人的意见。做过这一切之后,
他才认为自己对于行将写出的东西的了解,已经不下于以往任何作家。
这是他忠诚地写作,并运用成熟的智慧得出的最完满的结果;
假如他在这里面所费的那样多岁月、那样多辛勤劳动,
以及他的才能在以往的信誉都不能让他达到一个成熟的境地,因而始终不能被人相信;
他深夜不眠、守伴孤灯、
精心勤劳地写出的作品却必须送给一个终日忙碌的检查员匆匆地看上一眼,
而这个检查员很可能是比他小很多的晚辈,在判断上也远不如他,在写作上可能一无所知;
纵使他幸而没有被驳回或受到轻蔑,在出版时也必须象一个晚辈由自己的保护人领着一样,
让检查员在他的标题页后面签署,以保证他不是白痴或骗子——这种作法,对作者、对书籍、
对学术的庄严与特权,都是一个莫大的污辱。要是一个作者想象力特别丰富,
他在书籍获得许可以后但还没有印出之前,可能会想起许多值得增补的东西,
这是最好和最勤谨的作家常有的事,有时在一本书中就可能发生十几次。
可是这时印刷者却不敢越出已获许可的印本范围。
因此作者往往必须不辞劳苦地跑到检查者那里去请他审阅新增的内容。
同时由于审阅者必须是原来那个人,所以他就不得不跑许多趟才能找着,或者碰上他有空。
这时出版过程就必须停顿下来,因而造成很大的损失。要不然作者就得放弃他最精确的思想,
而把书籍以较差的水平印行出来;这对一个辛勤的作者说来是一种最大的烦恼和伤心的事情。
一个人要是教书,就必须有威信,因为威信是教学的生命;他如果要写书,
就必须成为一个学者,否则就不如什么也不写;
但如果他所教的和所写的一切都只能
由一个家长式的检查员完全按照他们自己的判断加以修改和指导,
然后才能提出来,那他又如何能有威信地教学或作为一个学者而写书呢?
其实这些检查员所谓的判断都只不过是他们自己狭隘的胃口。
每一个敏锐的读者一看见这种迂腐不堪的批示,就会退避三舍,并冲口而出地说:
“我最恨村学究,我不能容忍一个学究披着检查者签署的外衣来接近我。检查员是谁,
我并不知道,但只要在这儿看见他亲笔写的字就知道他骄横不可一世。
试问谁又能保证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呢?”“国家可以保证,先生,”书商答道。
但他马上就接口说:“国家的当政者可以作我的统治者,但不能作我的批评家。
他们在选择检查员的时候可能发生错误,检查员在选择作家的时候也同样容易发生错误。
这是尽人智知的事。”他还可能加上弗兰西斯·培根的一句话说:
“这种被批准的书里只不过是些一时流行的话而已。”一个检查员可能比一般人更贤明
(这在今后的检查员中是可想象而不可求的),
然而他的职务和工作却规定他除了一般庸人已经接受的东西以外不能放过其他东西。
假如一个已故的作者的作品在生前和死后都一直极享盛名,而要经由他们许可重新付印的话,
事情就更糟了。假如在他的书中由于热情高涨而写下了一句词锋犀利的话,
谁又知道这不是神的指使呢?但只要这话不符合检查员那种低级老朽的趣味;
那末这话纵使是王国的宗教改革倡导者诺克斯亲口说的,也免不了要被他们划上一道。
这位伟人的思想就会由于这种马马虎虎的检查者害怕出事或粗心大意而不能流传后世了。
至于要问,这种侵害行为最近究竟发生在哪一位作家身上,
或者发生在哪一本影响深远而必须忠实排印的书籍上,我现在就可以举出例子来,
但我却要留到更恰当的时候再举。假如有力量挽回颓局的人对这些事情不及时地加以严重的指斥,
那末这一批铁锈式的人物就将为所欲为地把最优秀的书中最精彩的段落腐蚀掉。
而且对于已故者留下的孤儿也将施展阴险的欺诈手段。这样一来,
不幸的人类就将遭到更大的不幸,而他们的不幸却正是因为自己具有理智。
在那种情形下我们就不必让任何人去钻研学术,大家也就只要作到人情练达就够了。
肯定地说,那就只有对高深的事物既无知而又懒惰,只有变成一个庸俗不堪的大傻瓜,
才能算是愉快的人生和唯一符合要求的人生。

这事对于健在的明达之士说来是一个莫大的污辱,
对于已故的贤哲流传后世的著作也是一个莫大的损害,所以在我看来,
这对整个的国家都是一种污蔑和损害。英国的发明、艺术、
智慧以及庄严而又卓越的见解决不是一二十个人所能包容无遗的;更不用说,
没有他们的监督这一切就不能通过,不经过他们的漏斗滤过、没有他们亲笔签署就不能发行;
不论他们的秉赋多么好,我也不能如此轻视英国的文化。真理和悟性绝不能象商品一样加以垄断,
或凭提单、发票,掂斤播两地进行交易。我们绝不能把祖国的一切知识当成趸卖的商品,
或者当成羊毛和黑呢子一样,标价签署发售。如果不许人们自己磨快斧头和犁刀而必须
从四面八方赶到二十个许可制的铸造厂中去磨,那就和非利士人所加上的奴役制没有两样了。
如果因为有人写作并发行了诽谤好人的错误文字,并滥用和糟蹋了自己所享有的信誉,
经证实后对他判决的责罚就是今后在发表任何东西之前必须经主管人员审阅,
证明他所写的东西可以阅读而没有危险,那末许可制就只能让人认为是一种有失体面的惩罚。
如果把全国从未触犯法律的人都包括在这样一个疑神疑鬼的禁令之内,
那就不难想见是个多么大的污辱。而当我们看到赖债的人和罪犯都可以不加看管地在外面行走,
一本温良恭顺的书发行时,标题后面却必须在众目睽睽之下挂上一个看管者,
就尤其感到污辱的严重。同时,这对一般人说来都是一种责骂,因为我们如果这样两眼盯住他们,
连一本英文的小册子也不敢让他们看,那我们就是把他们当成糊涂、恶劣、
没有原则和没有人格的人民看待,并认为他们在信念和判断力方面都已病入膏肓,
不由检查员拿着管子喂就吃不下任何东西了。我们不能说这是对他们的爱顾,
因为在极端仇恨和鄙视俗人的教皇统治区中就是用这样严厉的手段来进行统治的。
我们也不能说这是一种明智的制度,因为它只管住了许可制中的某一部分,
而且连这一部分也没有管好;其实它所要防止的毒素大可以通过其他管不住的门路更快地涌进来。

最后,这对我们的神职人员也是一桩不光彩的事。对他们的工作和教民们从他们那里获得的教化,
我们的估计并没有这样坏。既然有了并且还将继续有这样多福音之光,而教士们又不断地在宣教,
结果他们所遇到的却原来是一帮没有教化、没有原则的乌合之众,
只要出一本不管什么小册子稍微吹他们一下,他们就会抛弃自己的教义问答和基督徒的道路。
教士们宣教了这样久,对教民们又有了这样大的诲益,
然而人们仍旧认为不经过检查就不能放手让教民们看两三篇论文;
印发并散布的讲道集和讲演集已经是汗牛充栋了,甚至让其他书籍都无法发售,
但只要遇到一个小册子之类的小武器就必须躲到出版许可制的圣安格罗城堡中去,
否则就无法防御。教士的一切竟被人这样轻视,人们就大有理由认为这对他们是一个莫大的打击。

上议员与下议员们,也许有人会对你们说:有学识的人非议这项法令的理由都是浮夸之辞,
而不是实在的说法。为了防止这一点,我可以把我在宗教法庭猖獗一时的国家中
所看到和所听到的一切复述出来。我有幸和他们的博学之士来往。
他们都认为在英国哲学理论是可以自由发抒的,并认为我能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是很大的幸运。
而他们自己却不住抱怨自己的学术陷入了一种奴役的状态。
就是由于这种状态才使得意大利智慧的光辉一蹶不振。
近年来除了谄媚阿谀之词以外并没有写出过任何其他东西来。
我就在这里会见了年迈力衰的名人——伽利略,
他由于在天文学上的见解和圣·方济各会以及圣·多明我会的检查员的思想不合,
就被宗教法庭囚禁起来。当时我虽然知道英国也处在主教的枷锁下痛苦地呻吟,
然而其他国家既然这样相信我国的自由,我也就把这种信心当成未来幸福的保证了。
但当时那样多高贵的人都还赋闲在野,因此这事便不是我所能想望的了。
其实那时的解放事业是世界上所有的革命者都不能忘怀的,他们完全应作为其中领导者。
当那个解放事业开始以后,我就一点也不害怕。
我认为自己在其他国家的学者中所听到的对宗教法庭的抱怨,
决不会被我们同样博学的人在议会执政期间提出来抱怨书籍出版许可制。
然而事实上这种抱怨却如此普遍地产生了,当我表示自己同情他们的不满时,
如果不致见怪的话,我倒要引证一个事例来说明当时的情况:以往有一个太守很得西西里人的爱戴,
后来听到西西里人一再指控维列斯。我国有许多尊敬诸位而又受到诸位尊敬的人,
他们向我们颂扬诸位的话决不会少于西西里人民的控告。
然而他们却一再劝说和请求我决不要灰心失望,
而要把我在公正理性的指导下为争取废除这一奴役学术的制度所产生的想法提供出来。
因而这就不是一种奇特的幻想,而是素养学识高于一般庸人、
可以促进他人接受真理而又可以从他人身上接受真理的人的普遍的不满。
上述的情形就能证明这一点。在他们名义下,我决不因为畏惧敌人或顾虑朋友而隐瞒众人的物议。
人们认为,如果我们又象宗教法庭那样实行许可制,那末我们自己就会胆小如鼠,
而且对于他人疑神疑鬼,以致还没有明了内容,便感到草木皆兵,对每一本书都害怕。
某些人在不久之前几乎被人家禁止宣教,然而现在又转过来限制我们,
除了他们自己高兴的以外决不让我们念其他的书;因此我们就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意图究竟是什么,
而只能认为他们是企图再度对学术进行暴君式的统治。不久之后,事实就会无可争辩地证明,
主教和长老会的长老在名义上和实质上对我们说来都是一丘之貉。
以往主教制的流弊是通过五六个或一二十个主教区普遍在人民中间为害,
而现在这种迫害就将完全加在学术身上,这一点是瞒不过我们的。现在一个小小的、
粗鄙教区的神甫会骤然一跃而成为“书籍大教区”的大主教了。这时,除开审查书籍外,
其他的职务也归他兼理,所以就形成一种神秘的兼职者。
这些人在不久以前还大声疾呼地反对主教垄断学士学位的授予,否认教区教民的单一裁判权,
而现在却在家里以一个平民的身分兼掌了这两种职权,
管理着最优秀和最有价值的书籍以及最卓越的作家。
严肃同盟的信徒和新教教友们,这决不是我们所作的事情,这简直不是推翻主教制,
而是换上了另一种主教制;这只是把主教府的统治来了个改头换面,
这只是老一套的出钱代折苦行忏悔的狡技。因此在某一个时候仅只是对未经许可的小册子感到惊恐,
过几天就会对每一个秘密集会都感到恐惧,
再过一些时候就会把每一个基督徒的集会都当成秘密集会了。
我坚信,一个国家如果法度公正宽宏,一个教会的基础如果是信仰和真正的知识,
便决不会象这样胆小如鼠的。现在事实上宗教中并没有规定写作自由应由人们
模仿主教从宗教法庭那里学来的制度加以限制,如果诸位一定要我们受检查员的辖制,
那就准会使一切学术界和宗教界的人士感到疑虑和丧气。人们说主教制被推翻之后,
一切出版事业就将开禁,在议会执政期间这将被认为是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和特权,
这是光明的降临。谁又看不出这种政治活动是何等巧妙,谁又看不出主谋者是哪一个呢?
现在主教们已被撤下来并被赶出教会,看起来,
我们的宗教改革似乎只要留出职位让其他人用另一种名义来填补就行了。
主教那一套鬼把戏又重新发芽滋长了,真理的瓶子就不能再流油了,
出版自由又必须用主教式的20人委员会加以箝制,人民的特权就会被取消,
更糟糕的是学术自由又必须在老的桎梏下发出呻吟,而这一切都是在堂堂议会之下发生的。
不过这些人本身和主教们论战时所提出的攻击和辩护,
都会让他们想起这种侵害人权的残暴制度在绝大多数的情形下所产生的效果都和原来的目的相反。
它非但不能抑制教派,反而会促使它们产生并使它们拥有声誉。圣·阿尔巴斯子爵曾说过,
“责罚一种智慧就将增加它的威信。禁止一种写作,就会让人认为它是一种真理的火花,
正好飞在一个想要熄灭这种真理的人的脸上。”因此这一法令就会被证明是教派的乳母。
但我却可以很容易地说明它将怎样成为真理的后母,首先是因为它使我们不能维持已经知道的东西。
理由如下:

只要肯动脑筋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我们的信仰和知识,正和我们的肢体与面容一样,
愈运动愈健康。真理在圣经中被比作一泓泉水,如果不经常流动,
就会干涸成为一个传统与形式的泥淖。一个人在信仰真理时是可能成为异教徒的。
如果他仅仅因为牧师对他作了某种解说,或是宗教裁判法庭作了某种决定,
就不问原由地相信一个事物,那末纵使他相信的是真理,这个真理也会变成他自己的异端。
一个人最愿意推卸给人家的责任就是宗教信仰问题。大家都知道,
有许多新教徒和明证信德的人一生就象劳楞多的教皇臣民一样,
不求甚解地接受了一些毫无价值的信仰。一个有钱的人沉湎于享乐并且孜孜牟利的时候,
就会认为宗教是一个迷津,是一些不值得计较的蝇头小利,在一切的行业中唯有这一行他难于精通,
不能开店做买卖。那末他怎么办呢?假如他希望有一个笃信宗教的令名,
假如他在这一方面不甘落后于邻人。那末他就会找一个代理人把这麻烦事一古脑儿交给他,
把自己的一切宗教事业都付托给他处理,这人还必然是有声誉有地位的神职人员。
他完全归附这位神职人员,把整个的宗教货栈连同一切的锁钥都交给他管。
甚至把那个神职人员本身当做了他的宗教。
他认为自己能和这样一个人连系就能够充分证实他自己的虔诚。
他甚至可以说宗教已经不再存在于他的心中,而变成了他个人的“动产”,
随着那个神职人员的来访和离去而靠近他和离开他。他招待这位神职人员,留宿设宴并赠与财物。
那位“宗教先生”,一到晚上就来了,作作祷告,饱餐一顿,然后就醉醺醺地去睡觉。
早晨起来在人家向他行礼以后就喝上几盅茅塞酒,或者饮几杯极为香甜可口的饮料,
然后吃上一顿非常味美的早餐,比耶稣在伯大尼与耶路撒冷之间找绿色无花果时
的胃口还要好得多。到八点钟,这位“宗教先生”就出去了,
把他那殷勤的主人留在店里作生意,整天没有宗教。

还有一种人,当他们听说一切东西都应当有法令管理,一切东西都将受到管制和安排,
一切的写作都必须事先通过包税人的税务所,对一切自由发抒的真理先抽上一笔酒税和货物税,
然后才让它问世;这时他们就会干脆把自己交付在诸位手中,任凭诸位对他们施舍,
制定任何一种宗教都没有意见。他们有的是消遣和娱乐,有的是开心的事情,
从早到晚一晃就是一天,从年初到年尾,漫长的日子过得就象一个快乐的梦一样。
至于旁人那样认真而坚定地揽到手里代为办妥的事情,他们又何必去伤脑筋呢?
这是人民过着百无聊赖的安闲生活和知识完全失去作用时所得到的后果。
象这样毫无异议的服从又是多么美好和令人向往,这又将如何使我们完全驯服啊?!
毫无疑问,只有严寒的一月才能冻结出这样结实的生活格局来。

神职人员本身的后果也不会更好。我们也不是没有听说过,一个报酬优厚、现领圣俸、
稳如泰山的本堂神甫,如果没有其他的东西刺激他钻研,就很容易流于悠闲自在,
只是在英文圣经索引和常识手册里转一转,在庄严的大学课程里拾一些牙慧,
再加上一本四福音书合成集、圣经联句汇编,把某些教义条目来回浏览一下,
再加上一些用法说明、信条和格式的来由、神学家的标记和祷告文的正统讲法等等;
然后用上一点点编书的技巧,把这些东西象从初级教本中取材一样,拿来截头去尾拼凑一下,
再静静地思考一两个钟头。纵使只象这样做一下,他也能妙不可言地安排好一个星期以上的讲道文,
这还没有提到外文对照的圣经、每日祷告书、圣经摘要和其他懒人的法宝。
有些讲道文把每一段平易的圣经原文都作了详细注解,然后大量印行,堆积如山;
这是伦敦唯利是图的圣·托马斯教堂事务室以及圣·马丁、圣·胡格等教堂中最畅销的现货。
在这儿既然有这样多的存货,他就无需害怕这种传道商品缺货了。
但如果他的屋后和宅旁不安篱笆,他的后门不用严格的许可制关紧,
以致不时地冒出一本大胆的书来,向他旧日搜集好安置在濠沟里的东西发动进攻,
这时他就必须提高警惕,时时防守,对于自己已被接受的见解派出优良的卫士与哨兵,
并亲自随同四处巡逻,以免自己的教民被人引诱;这样教民也将得到更好的教化,
并将更好地运用真理和受到更好的训炼。
上帝也认为我们在这种防范之中的戒备警惕可以使我们不象实行许可制的教会那样懒惰。

如果我们相信自己是正确的,对待真理也没有虚伪的地方(虚伪是完全不对的),
如果我们不认为自己的宣教太薄弱而犹豫不定,并责怪教民是未受教化和不敬神的一群乌合之众;
那末如果有一个人和教导教民的神职人员一样贤明渊博而有良心,
他并不私自沿户访问游说(那样是更危险的),而是公开写作发表他的意见,
提出他的理由,说明现在宣教的东西为什么不正确,那岂不是非常公正的事么?
基督答复大祭司的盘问时就说,他“从来是明明(公开)地对世人说话”的;
何况写作比说教更公开。既然有许多人把为真理而战作为自己的职责,
那末如果必须驳斥时,象这样公开写作就更容易驳斥了。如果这些人疏忽了没有驳斥,
那也只能怪他们自己懒惰或无能。

我们已经由于这种许可制而受到了阻挠,不能运用我们似乎知道的真知识。
同时检查员本身如果要执行自己的任务,那他就必然会顾此失彼。
至于说这种工作对他们自己的损害有多大,我并不坚持讨论,因为这是各人自己知道的事情,
必须由他们自己的良心来肯定。

在我已经说明的以外,这个许可制的阴谋给我们带来的难以令人置信的
损失和危害还有许多没有提出来。它比一个海上的敌人堵塞我们的港口与河流更厉害,
它阻挠了最有价值的商品——真理的输入。
还不止这样,它是最初由教皇假基督拟定并实行的恶毒阴谋。
准备借此在可能范围内消灭宗教改革之光,并确立假道理。
这就和土耳其人通过查禁印刷品来支持古兰经的手法如出一辙。我们决不否认,
反而极高兴地承认:由于我们掌握了很大限度的真理,尤其是在我们和教皇以及教皇的附属物——
主教之间的主要争执点上掌握了很大限度的真理,
所以我们就应该比其他民族更加大声地向上天表示我们的感谢。但如果有人认为我们将停驻在这里,
并认为已经达到了凡人所能看到的宗教改革的最高境界,那么等到我们到了天国的景象之中时,
就会证明这种意见的原提出者还没有懂得真理。

诚然,真理曾经随着圣主一度降临世界,其形态十分完美而灿烂夺目。
但当圣主升天而使徒们又已长眠之后,这时就兴起了一个恶毒的欺骗民族。
他们就象埃及的泰丰及其同谋者对待善良的奥西斯一样,他们把圣洁的真理拿来,
把她可爱的形体砍成千万个碎片四散抛开。从那以后,可悲的真理的友人,凡是敢于挺身而出的,
都象易西斯寻找奥西斯的零碎尸体一样,四处奔跑,一块一块地拼凑起来,就象能全部找到似的。
上议员和下议员们,我们还没有全部找到,在圣主再次降临以前,也不可能全都找到。
唯有圣主才能把每一个关节和每一个部分拼凑起来,再铸成永生不死的美妙而完善的形象。
我们不要让这种许可令到处妨碍和阻挠继续寻找真理并继续对殉道的圣者举行葬礼的人。
我们对于光明感到骄傲,但如果我们不能明智地对待太阳,它就会让我们瞎眼。
比方说,常被燃烧的行星,和亮度极大、随同太阳上升下降、
直到它们相对地运动到天空某一个部位而在早晚可见的两颗星,在白天又有谁能分辨呢?
因此,上天赐给我们光,不是要我们对着光注视,而是要我们利用光来发现我们还远不知道的东西。
我们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快乐的民族,并不是由于我们脱下了教士的道袍、取消了主教的法冠,
并把它们从长老会信徒的肩上除下去。决不是这样;
如果教会以及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大事没有加以审查和改革,
那便是因为我们长久地注视了齐文格里和加尔文两人的灯塔所发出的光芒,使我们什么也看不见了。
有人经常抱怨教派,并认为任何人只要是放弃了自己的箴言就是一个极大的灾难。
其实只是由于他们自己骄傲无知才会这样庸人自扰。他们既不能虚心听取人家的意见,
又不能说服人家,而只是把所有在他们纲领中找不到的东西一律压制下去。他们是捣乱的人,
是破坏团结的人,他们自己不注意寻找、又不让人家去寻找真理身上所缺乏的那些零星碎片。
根据我们已知的东西来寻求未知的东西,将我们找到的真理结合到真理身上去
(因为真理的身体是本质相同而且比例相称的),这就是神学和数学中的金科玉律,
这就能造成教会中最美满的和谐。
这种和谐并不是冷漠的中立和内部支离破碎的思想在外表上强制的结合。

英国的上议员和下议员们,请想想你们所属的和受你们管辖的民族究竟是什么民族。
这不是一个迟钝愚笨的民族,而是一个敏捷、颖慧、眼光犀利的民族。他们勇于创造,
精于辩论,其程度决不下于全人类的秉赋可能达到的最高度。
因此我国最高深科学中的学术研究已经是如此历史悠久而又杰出,
以致许多古代最明哲的作家都相信毕达哥拉斯学派和波斯人的学术都是从我国古老的哲学中发源的。
以往代理凯撒在我国进行统治的贤明而文雅的罗马人——
优利乌斯·阿格里哥拉就认为不列颠人的天赋智慧比法国人吃力的钻研还要好得多。
同时庄重而节俭的特兰斯瓦尼亚人每年都从远在赫辛尼亚荒地以外的俄罗斯边境
的山地里派遣许多老成持重的人、而不派青年人到这里来学习我们的语言和神学,
这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最要紧的是我们大有理由认为上天特别爱我们和眷顾我们。
要不然的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民族会被特别选出来在其他各民族之前就象在锡安山上
一样向全欧洲发出第一个宗教改革的信号呢?
要不是我们的主教顽固而乖戾把神圣而令人崇敬的
威克里夫当成一个教派和新教义的创立者而加以迫害,
那末波希米亚的胡斯和热罗尼姆以及路德与加尔文的名字就都不会为人所知了。
改革我们邻国的宗教的荣誉将是完全属于我们的。
但我们顽固而又冷酷的神职人员用残暴的方式进行了统治,
一直使我们在学术方面变成了最迟钝最落后的人,
而上帝本来想要使我们成为导师的。现在根据所有的迹象,
以及圣者每天都普遍而庄严地表白的本能感觉,
都说明了上帝又一次命令在教会中开始一个新的和伟大的时期,甚至要把宗教改革本身再来一个改革。
他所要作的难道不就是把他自己显示给他的仆人,而且和往常一样,首先显示给英国人吗?
我说和往常一样首先显示给英国人,难道是说我们根本没有找到听取神示的办法,
以致不配首先接受神示时的情形吗?请看这个广大的城市、这个避难所、这个自由之家,
周围都有上帝的保护。我们没有那么多武器铸造厂中的铁砧和铁锤,却有执笔为文和善于思索的人;
因此,我们虽然不能制造盔甲和枪矛来武装正义,保卫受困的真理,却能够彻夜守伴孤灯;
沉思、探讨、创立出新的观念作为献礼,忠诚而荣敬地送给即将来临的宗教改革。
还有一些同样苦心钻研的人,他们尝试过一切事物之后,也同意推理说服的力量是很大的。
一个人对于一个这样服从真理而又喜好寻求真理的民族还能要求什么呢?
对于这样一个顺从而丰饶的国家,除了由明智而忠诚的人来促成一个贤明的人民和拥有先知、
圣者和高贵人物的民族,又能要求什么呢?我们认为离收获的时间还有5个月,
其实连5个星期也用不着了;因为只要我们睁开眼睛就会发现战场上的战斗已经接近白热化;
哪儿有学习的要求,哪儿就必然有争论、笔战和纷歧的意见。
因为善良人们的意见就是正在形成的知识。由于人们这样荒唐地害怕教派,
我们才贻误了上帝在这个城中激起的追求知识与领悟的热情。其实,某些人感到可悲的事,
我们正应当感到高兴。我们应当赞扬人们这种虔诚的勇敢。
他们把那位“宗教先生”管得一塌糊涂的宗教事宜收回自己手中来了。
我们只要能斩断这种主教的传统,不把基督徒的自由良心和人权自由硬塞到人们的箴言与信条之中去,
然后再加上一点点尺度较宽的谨慎和一点点慈爱,双方又互相忍让一些,
就可以把这种防范的心情变成一个普遍而亲如兄弟的追求真理的心情。
如果有一个伟大而高贵的外方人来到我们中间,他慧眼独具地看出我们这个民族的性格和统治的方法,
同时又看到我们无所不及的思想和推理在追求真理
与自由时所具有的高尚希望与目标以及勤谨敏捷的作风,
我相信他就会象皮洛士赞赏罗马人的服从与勇敢一样喟然长叹地说:
“如果这些人就是我的伊庇鲁斯人,那末我就可以无所顾虑地定出一个最伟大的计划,
使教会与王国都变得幸福。”但现在这些人却在大声疾呼地反对教派。
就好象当我们给上帝建造圣殿时,分派一些人采石材,再分派另一些人把石材凿方,
还有些人则去砍杉树;而这批没有理智的人却跑来说,在上帝的圣殿盖好以前,
根本就不应当有这样多教派和小组分别在采石场和伐木场里工作。
还有,虽然每一块石头都非常美观地垒砌在一起,却也无法结合成一个天衣无缝的整体,
在这个世界里顶多只能砌到密合而已。同时,每一幢建筑物也不可能形式完全一致。
也可以说形态的完美就在于许多适度的变化和亲近的差异,彼此相差不太远,
因而产生一种美妙的和优雅的对称,使得整个的建筑物都非常悦人心目。
因此,当伟大的宗教改革即将来临时,我们就要当一个思虑更加周详的建筑者,
在精神的建筑物中抱有更明智的态度。现在似乎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候,
伟大的先知摩西将坐在天堂上,因看到他那令人难忘的光辉愿望已经实现而高兴,
不但是70个长老,而且是上帝的一切子民都逐渐变成了先知。
如果有人,甚至还有一些象当年的约书亚一样神性较浅的好人,看到这种情形以后,
产生嫉妒心理,这是毫不足怪的事情。他们十分忧虑,并由于自己的弱点而发怒;
他们深恐我们经过这样分裂再分裂会垮台。与我们敌对的人却在拍手称快,
等候那个时刻来临。他说;当我们分成的派别相当小以后,那就是他们的时候到了。
笨蛋!他没有看到让我们长出枝叶的那个牢固的树根。
有一天我们这种分开的小队会从四面八方把他们团结得很差而尾大不掉的大队切成粉碎,
不到那种时候他是不会看到这一点的。我们对这些预料中的教派抱有很大的希望;
我们并不需要那些诚恳的人关心,他们也许是由于过分的胆小而担心这种作法;
我们最后会对那些恶意地庆幸我们分裂的人发出耻笑。以下的各种理由使我相信这一点:

首先,当一个城市被围以后,它的航道就会常有敌人出没,周围将不断遭到进攻;
而且会常常听到谣传说挑战进击会进到城墙下和城郊的战壕里来。这时人民、
或大部分人民就会以超乎寻常的态度,全心全意地研究最高级和最重要的事物应如何改革。
他们可能因此发生争执、推理、阅读、创造、讨论。甚至也会创造出罕见的令人羡慕的事物,
这些都是他们以往从未讨论和写作过的。
以上这一切首先说明人民对于诸位的深谋远虑和老成持重的政府衷心拥护,并完全信任和满意。
他们从此产生了一种大无畏的勇气,因而对于敌人产生一种极有把握的鄙视。
当罗马人几乎被汉尼巴包围的时候,城里曾有人出高价购买汉尼巴的营盘,
现在我们当中这种伟大的人物似乎还颇不乏人。此外,
这对于我们值得庆幸的胜利还是一个生动而令人兴奋的预示。比方说,
当一个人体内血液非常清新时,他的精神便不但对于躯体、
而且对于理智以及其他极其机敏精微的智力作用都是十分纯洁而富于活力的。
这就说明身体的情况是多么好。同样的道理,
当人民情绪十分高涨因而不但能保卫自己的自由和安全,
并且还有余力参加最神圣最真纯的问题的讨论和提出新的意见时,
这就说明我们没有退化和坠入致命的腐化堕落的深渊,而是把起了皱褶的、
陈腐了的外壳抛弃掉,并熬过了这些痛苦而重新变得年轻起来;
这也说明我们走上了光辉的真理和蒸蒸日上的美德的道路,
注定地要在将来的时代中变得伟大而光荣。
我认为,我在心目中已经看到了高贵而生气勃勃的民族,象一个睡醒了的巨人一样站起来,
抖一抖他那所向无敌的发绺。我认为,我看到他象一只兀鹰一样换上青春的羽毛,
并对着正午的阳光一点也不眩晕地照亮自己的眼睛,它在这天国的光源下清洗、
涮亮自己久置不用的目光。周围畏缩胆小和只喜爱熹微晨光的鸟群却在扑扑乱飞,
唧唧喳喳地乱叫。它们对于兀鹰这种雄姿感到惊讶,于是便心怀嫉妒地喧噪着,
预言有一个教派分裂的年头来到。

那么,诸位应当怎么办呢?这个城中知识的禾稼正在开花结果;同时它又已经放射了、
并在继续放射出新的光芒,诸位难道应当加以压制吗?
难道应当让20个横行霸道的统治者建立起寡头政治,给我们的心灵再度带来饥荒,
使我们除了经过他们用斗衡量过的东西以外就不知道旁的东西吗?相信我的话吧,
上议员和下议员们!谁要是劝说你们象这样进行压制,就等于是叫诸位压制自己。
这一点我在下面就要加以说明。如果要知道现在这种写作自由和言论自由从哪里得到,
那么除开诸位仁厚宽宏而富于人道精神的政府以外就找不出更确实的来源了。
上议员和下议员们!你们自己英勇而又指挥如意的谋划给我们带来了这种自由,
而这自由则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它象天国的嘉惠,使我们的精神开朗而又高贵。
它解放了、扩大了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见识。
现在除非培育我们的诸位议员对于纯正自由的爱已经不如往昔,否则就无法使我们在能力、
知识和追求真理的热情上倒退。我们可能再变成诸位当初所发现的那种愚昧、粗暴、
拘泥而奴化的情况,但那时诸位就首先必须变成旧统治者一样暴虐、武断和专横,
但这是你们做不到的。当初把我们从他们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的正是诸位议员。
现在我们的心境已经更加开阔,我们的思想已经更加振奋,
可以寻求和接受最伟大和最正确的事物。这些都是诸位的美德在我们的心中产生的嫡亲子嗣。
诸位除非是把一个已经废除的和残酷不仁的法律重新强加在我们头上,
让家长可以任意处置自己的儿女,否则便无法压制这一切。不过到那时谁又会竭诚拥护你们,
并号召其他的人跟着诸位走呢?那绝不会是拿起武器反对军装税和军运税的人,
也不会是反抗四诺布尔丹麦金的人。我虽然不低估为了免税而做出的斗争,
但如果免税就是一切,那我就更爱和平。让我有自由来认识、发抒已见、
并根据良心作自由的讨论,这才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

假如压制新颖而不能见容于流俗的意见,竟证明非但是有害而且是螳臂挡车,
那么最好的办法究竟是什么,我无庸发表己见,
只要把我从一位高贵而虔诚的上议员那里听来的意见重复一下就够了。
这位议员为着教会和国家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和财产,
否则我们现在就不会由于失去这一意见的高贵而坚定的倡议人而感到哀悼惋惜了。
我相信诸位是知道他的,但为了要尊敬他而且是永远尊敬他,我还是要提出他的名来,
这就是上议员布洛克。他写了一本关于主教制的书,书中还讨论了教派问题。
他把这恳切的祈求留给诸位了。现在看来,这种祈求就是他的临终嘱托。
我知道诸位对这一嘱托是极端尊重的。
除了耶稣临死时嘱咐使徒们相爱并赐给他们平安的那一段遗言以外,
我还找不出比这更仁慈宽厚的话。他在这里面告戒我们说:有些人希望过纯正生活,
把自己的良心所给予的最好的指引当作上帝的安排;这些人不论怎样受到他人的诽谤,
我们都要谦恭而又耐心地听取他们的意见。纵使这意见与我们有所不同,我们也应当容忍他们。
他所写的那本书早已问世,并且是献给议会的。它所能告诉我们的东西自然还要多得多。
这人的生和死都证明他的意见是不可忽视的。

现在正是我们发表写作和言论来推动大家进一步讨论激动人心的事情的时候。
杰那斯庙的庙门上两片对合的杰那斯神象现在已经是不为无故地敞开了。
虽然各种学说流派可以随便在大地上传播,然而真理却已经亲自上阵;
我们如果怀疑她的力量而实行许可制和查禁制,那就是伤害了她。让她和虚伪交手吧。
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她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
有的人听见我们祈祷上天赐给我们光明和更清晰的知识,
就以为在日内瓦教派体系之外安排的其他一切的东西,都已经掌握在我们手里了,
而且都是现成的。而当我们所祈求的新光明真的照射到我们身上时,
只要没有首先照到某些人的窗子上,他们就会因为嫉妒而提出反对。
当贤哲们劝告我们日夜辛勤地象探寻宝藏一样去寻求智慧时,
竟有另一些人命令我们除开法律所规定的以外什么也不许知道,这又是一个多么大的阴谋啊?!
比方说,一个人在深邃的知识的矿藏里进行过艰苦的劳动以后,已经装满了他的发现物,
接着就象上战场一样把他的理性拿出来,摧枯拉朽地击溃了途中所遇到的一切障碍;
然后把他的对手叫到平地里来,让他享受阳光与新鲜空气的便利条件,
只要求他愿意用辩论的方式来论证一下事理。这时他的对手如果退缩、设下埋伏,
并摆出一个许可制的窄桥让挑战者通过;这在战阵中也许是很勇敢的,
但在真理的战斗中却是懦弱和胆怯的表现。谁都知道,除开全能的主以外就要数真理最强了。
她根本不需要策略、计谋或者许可制来取得胜利。这些都是错误本身用来防卫自己、
对抗真理的花招。只要让真理有施展的余地,而不要在睡着了的时候把她捆住就行了。
如果把她捆起来,她就不会再说真话,而会象普劳底乌斯被捉住时只说寓言一样。
这时她就会变成各种各样的形态,而不现出自己的原形。
同时也会象米该雅在亚哈面前的情形一样,只说顺情的话,直到亚哈恳请他他才会说真话。
真理的形式可能不只一种,对于某些东西说来,真理在这一边或那一边看去都很象,
那么这类的东西不是无所谓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当这些命令取消了,条文被钉在十字架上时,
它不是一纸具文又是什么呢?保罗常常夸耀的基督的自由又到哪里去了呢?
他的理论是吃不吃、守日不守日都是为的主。如果我们具有慈爱精神,
如果我们不把互相议论作为我们虚伪精神的主要支柱,
那么又有多少东西可以和平相容而交由良心解决啊!
但是我恐怕这种外表一致的枷锁已经在我们的颈项上留下了奴隶的烙印;
亚麻法衣下的繁文缛礼还在缠绕着我们的心灵。
当我们看到一个教会团体和另一个教会团体稍微发生分歧时,纵使分歧的并不是基本问题,
也会感到害怕。我们勇于压制而怯于恢复真理被习俗奴役的各部分;
因而说明我们对于真理发生分裂是不在乎的。然而这却是最厉害的分裂。
我们看不到当我们一直竭尽一切方法来讲求一个僵硬的外表形式时,
我们很快就会再度陷入一种粗暴地强奉国教的呆滞状态,
就好象是草木禾秸毫无生气地被挤压和冻结在一起,而形成一个死的结合一样。
和教派的分裂比起来,这才能促使教会突然退化。我决不是对所有轻微的分裂都高兴,
但我也并不认为把大家都捆在一个教会里,就会成为金、银、宝石了。
人们无法分清麦子和稗子,也无法把好鱼从坏鱼中分辨出来,这只能是天使在世界末日时的事情,
但假如大家不可能全都一条心(谁又说能做到这一点呢?),那么,
让许多人都可以得到宽容而不使所有的人都受到压迫,无疑是更健康、更谨慎和更合乎基督精神的。
当然,我不是说要宽容教皇制和公开的迷信。它们既然要消灭一切宗教和世俗的主权,
那么我们只要还想用慈悲和同情的方法来挽救懦弱的人和误入歧途的人,就必须把它们消灭掉。
同样的道理,一切的法律如果还想成其为法律,就也决不能宽容那些反对信仰和破坏风俗习惯的、
不虔敬的和罪恶的事情。但我说的分歧是教义或教派形式上一些谐和的差异,
甚至是无关紧要的差异。这些差异虽然可能很多,但只要“我们能用和平彼此联络”,
就不致妨碍“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假如有人要写作,并对于我们黾勉从事的、
稳健持重的宗教改革伸出援助之手;如果真理首先对他启示,或至少似乎启示了他;
请问谁又能使我们如此地沾染耶稣会士的邪风,以致与这人为难,
让他先请求许可再做这样高贵的事业呢?先不说这个,如果我们竟致采用查禁制,
那就非常可能是查禁了真理本身。因为我们的眼睛久已被偏见和流俗所蒙蔽,一眼看见真理时,
很可能认为它比许多错误更不堪入目,更不受人欢迎。
正好象许多伟人看起来让人感到轻蔑而可耻一样。某些人所谓最新的见解其实是最糟糕的见解。
他们认为,除开自己所喜爱的人以外,就不应当听从任何人;这就是教派所以泛滥成灾、
真理所以远离我们的主要理由。他们这种新见解向我们谈又有什么用呢?
此外,这里面还有一个更大的危险,当上帝用一种强大而有益的扰动震撼一个王国,
使它发生一次普遍的改革时,可能就有许多教派和假教士手忙脚乱地引诱好人。
但更确实的是,这时上帝就会唤起才华出众、勤勉过人的人为他而工作;
叫他们不但回顾以往,把已经宣教的东西重新修订;同时也会叫他们继续前进,
叫他们对真理的发现再采取一些新的明智步骤。因为上帝在照耀他的教会时,
方式就是逐步放出他的光,使我们尘凡的眼睛能经受得住。
至于上帝将首先在什么地方或从哪里听他的选民的声音,也是不受限制和不作指定的。
因为他看东西不象凡人这样看,选择也不象凡人这样选择。
否则我们又将固执于某些固定的地方和宗教裁判会议,或者是人们的召唤。
把我们的信仰一时倾注于往日的教士会议大厅,一时又倾注于威斯敏斯特教堂。
其实在这些地方订出的一切正统信仰和宗教,
如果没有平易近人的说服力和慈悲耐心的说教来抚摩良心上的一切创伤,
并启迪希望尊崇圣灵而不尊崇凡人信条的最卑微的基督徒,那是站不住脚的。
纵使这些地方的人全都投票赞成,再加上哈利本人和他周围一切皇陵中的阴魂全都起来随声附和,
也办不到。假如一个领导教派的人错了,要不是我们自己懒惰、固执和不信任正确事业,
又有什么东西能阻止我们和蔼地跟他们会谈并简略地加以解释,或阻止我们不去争辩,
而常常以宽容的面谈来彻底辨明事情的原委呢?我们既然看到,所有尝试过学术的人都会认为:
不满足于接受陈旧意见的人都可能精通并向世界上解说新的论点,使我们在许多方面获得益处,
那么我们就不管为对方为自身都应当这样做。纵使他们都是我们脚下的尘土,
他们也能擦亮真理的武器。就凭这一点也不能把他们抛弃。如果这些人还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
是上帝在这些时日中派出做特殊工作的人,他们既不是大祭司,又不是法利赛人,
而我们却因为经常在没有理解人家之前就下判断,唯恐他们带来新的和危险的意见,
以致卤莽地不加区分,一律禁止他们说话;我们也许认为这就保卫了福音,
而事实上却非常糟糕,正好做了迫害者。

自从议会成立以来,有不少的长老会信徒和其他人士,都蔑视出版许可制而出版了未经许可的书,
首先打破了挂在我们心头的三块冰,叫人民重见光明。
我希望这些人在蔑视这项法令而得到许多好处之后,就不要用倡议把那种枷锁重新加在我们的头上。
但如果摩西对年青的约书亚的制止和我们的救主对年青的约翰
(他急于禁止自己认为未经许可的人说话)的制止都不足以告诫我们的长老们,
让他们认识到自己那样浮躁地查禁是如何地不合神意;
假如他们清楚地记得这个许可制的障碍在教会中为害有多大,他们自己破坏许可制后受益有多深,
却还不能阻止他们倡议把宗教法庭中多明我派气味最浓的制度加在我们头上,
并且已经把一只脚插进马蹬子里,跃跃欲试地想推动这种压制,
那么我们首先压制压制者本身就不能算是不公道的回敬了。他们虽然在不久以前吃了不少苦头,
但没有怎么吸取教训,一旦飞黄腾达之后就趾高气扬起来了。

关于出版管制问题,任何人所能给诸位提出的意见都没有诸位自己在目前
这条法令之前所制定的那一条法令那样好。那项法令规定:
“除出版者与作者或至少印刷者的姓名已登记备案以外,任何书籍不得付印。”
一切不遵守这一法令所出的书籍如果有毒素或进行诽谤,
查禁或焚烧它就是人们所能拿出的最有效的办法了。如果我所说的话还有一点价值的话,
不久之后事实就会证明,
目前这条名副其实的西班牙式的书籍许可制本身就是一种最不符合许可制的东西。
这正是星殿的书籍出版法令的翻版。制定那项法令时,星殿法庭正在一本正经地执行一切其他的工作。
正是由于那些工作,这法庭现在已经随着撒旦一起垮台了。
那项法令虽然特别假仁假义地宣称要限令书籍为善,但诸位可以看出它制定时究竟曾怎样忧国爱民,
怎样顾全宗教与善良风化。它究竟是怎样夺掉了诸位在早两年所订的那条贤明法令的地位呢?
如果我们能相信由于职责关系而熟习内幕的人所说的话,
那就不能不令人怀疑这里一定有书商的垄断者和老油子从中作弊。
他们借口自己公司中的穷人不能受欺骗,作者版权不能侵犯(反对这两条是天都不容的),
于是便把一纸特别呈文加上一些美观的装璜送到议会里去。这些特别呈文的确是一些“特别鸩文”,
除了压制邻人以外没有其他用处。他们的邻人因此就不能从事学术所仰给的正当行业,
而只能作人家的奴隶。人们说这些人其所以要请愿设置这项法令,
是由于想在自己把权力捞到手以后可以使坏书更容易散布,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商场上这种诡辩和花招我是外行得很。但有一点我却知道:
一个好政府和一个坏政府同样容易发生错误。试问哪一个官员又能保证不听错消息?
尤其当出版自由被少数人操纵的时候就更容易如此了。可敬的上议员与下议员们:
如果能迅速纠正一个错误,如果处在最高地位的人对一个平易的忠谏能比其他人对一笔大贿赂更重视,
这就是最符合诸位的高尚行为的美德,而且只有最伟大和最贤明的人才能具有这种美德。

《1651为英国人民声辩》

英国人弥尔顿为英国人民声辩,驳斥克劳底斯•撒尔美夏斯的“为英王声辩”

序言

我希望达到的只是两个迫切要求的目标:
第一,为英国人民辩护的事业是全人类震烁古今的和最值得纪念的事业,
我愿竭尽所能,并愿不致捉襟见肘。第二,我曾指责我的论敌愚拙不堪、
堆砌辞藻,但愿我本身能不蹈此覆辙。

上帝常常是据自己无穷的智慧将骄横不可一世和放纵无度的国王推翻,
并把他全家连根斩绝。至于我们则是清楚地听到上帝的命令,
才下决心挽救已经濒于危殆的自由与安全。我们只尊奉上帝为领导人,遵循他到处留下的神圣足迹。
因此我们所走的路不是黑暗的而是光明的。我们遵循他的指引。
如果我认为仅仅通过我个人目前的辛勤劳动,就可以十分完满地说明这些事实,
并且为这些事实留下一个万世传诵的史册,那我就大错而特错了。
谁能有这样雄伟磅礴的辩才,谁能有这样洋溢纵横的才情来担当这样一个伟大的任务呢?
许多世纪以来,世界上只有我国找到了一个人配得上记述这些伟大的英雄人物和强大的国家的业绩,
这种光辉而神奇的事业决不是人力所能达成的,这显然是全能上帝的业绩。试问这样
一个人能不能目空一切地说单凭他自己的文笔和言词就能记述这桩事业呢?

他不满足于文法家的赈济金,而要来管人家的闲事,他装腔作势地瞎过问国事,甚至还是外国的事。
然而除开他的装腔作势和文法以外,他既不能缓和这桩事情,也没有带来使人谅解的其他东西,
根本他就不值得这样过甚其事地审定。如果他在我国用英文把他现在用拉丁文写的东西发表出来,
我想谁都会认为根本不值一驳。一方面因为这些都是屡遭破产和极为平庸的,
另方面纵使是赞成国王的人,对这些声名狼藉的“专制经”也将退避三舍;
连最卑贱的奴隶也不能甘心忍受。然而他现在却把这些人神共愤的东西向外人传布。
他们完全不了解我们的事,因此得到了一个完全虚假的印象。所以我们就必须把事实充分地告诉他们。
同时,对胆敢谩骂别人的人,也应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假如有人问我们为什么竟容忍他在这样长的一段时间里,大摇大摆地悠来晃去而没有受到一点损害,
当我们默不作声的时候,却眼见着他洋洋得意地陶醉在胜利里?
关于这一问题,旁人怎么说我可不知道,至于我个人则可以肯定地声明:
像这样一桩正义的事业决不难找出词句和理由来声辩。
要是我有功夫,而且身体又能让我操劳执笔的话,我早就写了。
但由于我体力仍然十分孱弱,所以只能断断续续地写,几乎每一个钟头都要中断,
而这个题目却又需要心神专注地加以研究。我国的救星,我们光荣同胞的不朽事业已经是名震全球了,
如果我因为体弱而不能拿起号角来参加仪仗队的行列歌颂他们,
至少我也希望自己能自如地来为我们的事业声辩说理,反击这个可恶的村学究,
驳斥他的调言以及其从职业性口吻中发出的狂吠。如果自由十分沉寂,
而奴役制度却大放厥词;假如暴君能够找到辩护者,而力量强大足以征服暴君的人却找不到,
那么自然法则和法律就遭殃了。如果上帝赐与人类的理智不能为人类的生存、
获救和合乎自然的平等找出更多的理由,而只能为人类被独夫压迫、摧残等事找出理由,
那么事情就非常可悲了。但我可以精神焕发地来从事这个崇高的事业,
因为我坚信对方是充满了欺骗、奸诈、愚昧和妄测,而我们则掌握了真理,
拥有理性之光,并且有最伟大的历史实践和理论作根据。

以上所说的都是引言。但我们的任务既然是批判,那么就让我们首先考察一下他这部杰作的名称吧。
这书名说明什么问题呢? “查理一世至查理二世王室辩护书。”
你从父亲一直辩护到儿子?这真是一桩伟大的事业,不论你是谁,你要是不把这事辩赢了才怪哩!
撒尔美夏斯,当初你用一个假名躲过了一场官司,现在你竟根本不署名,
但我却要把你召唤到另一种法庭和另一种法官面前来。
在这里你可不能像往常在课堂里一样拼命地讨得人家叫“好”或“别闹,听着”。
但这篇王室辩护书为什么要献给国王的儿子呢?这根本用不着我们拷问,他自己就直认不讳:
“费用是国王支付的。”好一个贪婪而知道要价的讼棍!要是国王不给钱,
你就带不会给你所谓的“圣明”国王查理一世和最穷困的国王查理二世写辩护,不是吗?
你这个老流氓!你假用“国王辩护书”这个名称,一定是想不让自己遭受耻笑。
你既然已经出卖了这本书,当然它就不再属于你了。按照法律来讲,它的确应当属于国王。
这本书是交一的百金雅可布 ,这对一个穷困的国王说来,已经是一笔可观的款项了。
我说的事大家并不是不知道。是谁提着一个珠子做的钱袋把这一百个金币送到你家里去的,我很清楚。
我也知道是谁看到你伸出一双贪婪的手,假装去拥抱送礼的宫廷牧师,
而实际上则是紧紧地抱住了这一宗礼物。你得了这一笔钱之后,国王的金库就空了。

你攻击我们的官员,因为他们“容纳了各教派的渣滓”。他们为什么不能容纳这些人?
教会可以把他们开除教籍,但只要他们广上不违犯国家法律,官吏就不必把他们驱逐出境。
人们组成政体的目的是:“过安全和自由的生活,不受摧残和侵害”,
而加入教会的目的则是:“过虔诚和敬神的生活。”政体所具有的是法律,
教会所具有的是教义教规,两者迥然不同。正是由于政府和教会的裁判事宜浑然不分,
才造成基督徒之间连年相互厮杀的惨境。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才不能忍受教皇制。
我们与其说它是一种宗教,不如说它是披着宗教外衣的主教专制政体,
它违反了基督本人的戒律而掠夺了许多世俗的权力。

至于说“独立教会派”的问题,在我们中间根本没有你所说的那种独立教会派,只是你才有这种看法。
我们这里只有一些不承认在个别教会上还存在其他等级或宗教会议的人;
同时也认为这种宗教会议,是神职人员体系的一个支派,甚至是它的主体,应当连根拔掉,
这一点和你的见解是相同的。独立教会派的名称从这才流传下来。

我已经看出,你的企图是在煽动所有的国王和君主,使他们将来不但仇恨我们,
而且还要对我们发动最残酷的战争。过去密司立德蒂企图煽动所有的国王反对罗马人,
他的理由虽然和你有所不同,但所用的诽谤却和你完全一样。他说罗马人企图推翻所有王室,
不容许任何神圣和人间的事情妨碍他们。并说他们的一切从开始便都是用暴力夺来的,
说他们是一群强盗,是王权的死敌。密司立德蒂写给阿尔萨斯的国王的信中就讲了这样的话。
你本来只能在课堂上胡谄一些不伦不类的幼稚园修辞学,究竟是什么使你具有不自量力的信心,
让你认为只要你吹起了战争的号角,就能不露面地怂恿一个乳臭未干的王子开仗呢?
你的声音又是这样微弱难听,我想你纵然给荷马的老鼠当了号兵,它也不会向癞蛤蟆开战!

第一章

你说:“国王源生于新造的太阳。”老兄,我愿天上诸神赐给你一个冬至的阳光,
让你暖和暖和自己。像你这种人,要是没有太阳的话就会连自己的脚都暖和不过来。

你大概不愿意让人家叫你做阴影笼罩下的博士吧!
但是遗憾得很,你头上那一片阴影简直是一团漆黑!
因为你根本没把父权和王权区别开来;而且当你说国王是“他们国家的父君”时,
满以为你这样来一个词儿就能骗住人,让我相信我自己对父亲承认什么,对国王也一定要承认什么。
其实父亲和国王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父亲生我养我;而国王却没有生我,
反倒是我们产生了国王。大自然把父亲赐给人民,而国王则是人民自己为了自己而拥上宝座的;
所以不是人民为国王活着,而是国王为人民活着;
父亲和国王即使全都粗暴而严厉,我们都同样忍耐;
但要是暴虐无道的话,我们便连父亲也不会再容忍了。
做父亲的如果杀掉了儿子,就该被判处死刑;国王如果残杀了臣民,
为什么就不受同样正义的法律制裁呢?况且当父亲的永远不能不是父亲,
而国王却很容易变成既不是父亲,又不是国王的人。假定如你所说的那样,“其次”,
把我们这种“行为从本质”来看的话,那么我是一个亲眼的见证人,而且又是一个本地人,
你是一个外国人,而且对我们的事情完全不了解。
我告诉你,我们“从我们当中去掉的”不是像你所说的那种“善良”、“正义”、“仁慈”、
“虔诚”、“敬畏上帝”和“温良恭顺”的国王,而是十年来一直与我们为敌的人;
他绝对不能成为父君,而是危害国家的人。

你不敢不承认,“这类事情一直都有人做,但不是新教徒对于新教国王所做的事。”
你这话似乎是说这位国王称得起是一个新教徒。可是他写信给教皇时,却称教皇为至圣圣父,
并且经常袒护旧教徒,而不理会正教徒。事情既然如此,
新教徒从我们当中除去的人就是在他的家族里说来他也不能算是头一个。可不是吗!
他的祖母玛利不就是一个被新教徒废黜、流放,终至于斩首的人吗?
这事甚至连苏格兰的新教徒都没有感到难过呀。
就算是我说苏格兰人积极支持这件事,也不能说我撒了谎。新教徒的国王真如凤毛麟角。
因此,如果从未见过新教徒国王被判处死刑,也就不足为奇了。
废黜一个昏君或暴虐无道的国王,甚至按照他的行为科以应得之罪,这原是合理合法的,
同时这也是以往领导宗教改革运动的伟大神学家们的见解。你若是敢于否认这点的话,你就否认吧!
你也承认,许多国王都未得善终:有的死于刀下,有的服毒身亡,有的死于肮脏的监狱里,有的悬梁自缢。
但是在你看来,如果一位国王被人捉到法庭审讯,“让他为自己的生命辩诉,
接着又判处死刑,终于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简直是天下最令人悲痛的事,并且是亘古未有的弑君之罪。
糊涂透顶的人啊,请你答复一个问题:一种办法是,一个罪人不论他犯了什么罪,
先把他押到法庭去受审,允许他为自己作辩护;如果根据法律必须严惩,
便按他罪行判处死刑,使他有时间忏悔自己的罪过,或收拢一下心神。
另一种办法是,逮捕之后不经审讯,马上就像宰牲口一样把他杀掉。
请你说说吧,这两种办法究竟哪一种更人道、更公正、更合乎万国公法呢?
任何罪犯,如果让他自己选择的话,谁不宁愿选头一种办法而不选第二种办法呢?
如果国王处理臣民时,第一种办法被认为是较好的,那么当臣民处理国王时,为什么就不能这样说呢?
同时,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国王本人不更喜欢第一种办法呢?你主张不用见证人,秘密地把国王杀掉。
这样做,要不是企图使整个历史不能确立这个优良范例,便是企图使这光明磊落的行为带上罪恶的嫌疑,
让人认为是由于缺乏任何法律或正义的依据而不敢公开。

此外,你又夸大其词地说,这件事情既不是由于贵族的党争所引起的骚乱,
也不是由于士兵或民众的暴动;同时也不是由于仇恨或恐惧,更不是由于政治野心或盲目的冲动,
而是蓄谋已久,处心积虑地干出来的事情。你做的可真妙啊!
现在你由一个讼棍摇身一变而成为一位文法学家了!正如大家所说的,事情的外铢没有多大价值,
你却先不问问事情本身是好是歹,马上就根据这些外铢大兴问罪之师。
你且看看,这种论调我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驳倒。
如果事情是正大光明的,那么人们丝毫不存私见,
单纯地从道义出发而做了这件事,就更加光荣了;如果这件事是艰巨而重大的,
那么进行的时候不单凭一时的冲动,而是根据事先周密的计划去行动,
那么做这件事的人就越发值得赞扬了。
我回想起当时全国军队以及全国各地绝大部分的人民
像那样群情激愤和坚忍不拔的情况都是出人意料之外的。
他们众口一词地指斥国王为万恶之源,并要求予以法办。想到这里我只能认为这件事情是出于天意。
但无论如何,不管是官还是民,都从来没有人能像当时的人们那样具有高尚的勇气,
并以冷静的头脑来从事这一无愧于英雄时代的杰出事业:关于头脑冷静这一点,
甚至连我们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由于这一事件,增加了法律和司法的尊严,
因而使人们从此恢复了平等。非但如此,他们也同样使正义本身得到了尊严,
因此在这次轰动一时的审判以后,正义本身比原先更加光辉更加伟大了。

第二章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西塞罗在讲稿“论行省”中都曾写道:
亚洲的人民容易服从奴隶制,而叙利亚人和犹太人则生来就过着奴隶生活。
这两个人的可靠性决不下于任何其他权威。我现在先不引他们的话来答复你。
我承认,渴望自由而善用自由的人只是大智大勇的少数,其余绝大部分人都宁愿有一个公正的君主。
请你注意,我讲的是公正的君主。至于不公正和不可容忍的君主,则上帝也不会如此敌视人民,
以致强令我们服从暴君。任何民族也不致这样缺乏意识,陷入这样绝望的深渊,
以致主动在自己和后人身上套上这样一种残酷的法律。

犹太民族法律的权威解释者约瑟夫斯对犹太政体十分精通,
远远胜过许多不知名的犹太法学家。关于这一问题他在“犹太古代史”第4卷中写道:
“贵族政体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因此,你们不必寻求其他的政府了,有上帝统治就够了。
但你们既然这样殷切的期望,要求有一个国王,那么就让国王服从法律和上帝,
而不要逞他自己的聪明。如果他要求的权利超过了管理你们事务的范围,就要让他受到约制。”
约瑟夫斯对申命记中那一段文字就是这样解释的。

还有一个可靠的权威是约瑟夫斯的同时代人菲罗•犹底斯。
他对摩西法曾下过许多功夫,并且对全部摩西法写过很详细的注释。
他在自己的书中探讨创立帝王的过程时说:
君王解除法律约制的问题就像是说敌人可以解除法律约制一样。
他说:“那些掌握大权,可以蔑视和蹂踽人民的人,不配称为国王,而应称之为敌人,
因为他们的行为无异于不共戴天的敌人的行为。
不仅如此,在政府的幌子下胡作非为的人甚至比公开的敌人还要凶狠。
后者容易防备,而前者的狡脍则往往不易发见。”那么一旦被揭发出来,
为什么不应把他们当作敌人处理呢?在“法律寓言”第2卷中他说:“国王和暴君是截然相反的。”
接着又说:“国王不但要发号施令,而且也要服从。”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都对,国王应当严格遵守法律。但如果他不遵守的话,
又依据什么法律来惩治他呢? ”我的答复是:用惩 治其他人的同一法律来惩治他,
我看不出有任何例外。事实上我 们并没有明文规定惩治僧侣或职位低微的官吏的法律。
他们不论 犯了什么罪,都可以有同样的权利和理由要求免罪,
因为没有正式的惩治条例。但他们并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
即使他们提出了要求相信也不会因此而答应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免罪。

你说:“法权行使到极端就是莫大的祸害,这话在君王身上体现得最清楚。
当他们把自己的权力使尽的时候,就会沦为撒母耳所说的那种王权。”
现在你把这种罪恶的权力推到了绝境,你到底没法替它辩护,而只好说它是莫大的祸害了!
这就是所谓行使到极端的法权。一个人如果追求法律公式,他就总是从字面上来抠法律,
而不问其中的是非曲直,要不然就是把条文作出极其刁滑和恶意的解释。
西塞罗说,格言就是由此而来的。一切权利肯定地说都来自公平之泉,而你竟说:
“一个国王不公正、贪婪、专横,以致无恶不作”就是王权,并说这就是先知者教给平民的话。
这事十足说明你是十恶不赦。不论是极端的权利还是松弛的权利,
不论是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哪里会有作恶的权利呢?你心里也许认为别人没有作恶的权利,
但国王却不能这样说。我要举出一个人来反驳你,这个人我想也是一个王。
他认为你那一套“国王权利论”是人神共愤的东西。诗篇第94篇说:“那借着律例架弄残害、
在位上行奸作恶的、岂能与你相交么。”因此,请你不要这样污蔑上帝,
以致认为他竟然主张恣睢暴戾是国王的权利。
事实刚好相反,上帝本身告诉我们的是他极其厌恶与任何昏君相交。
原因
就是那些国王在王权的幌子下随意残害人民。你也不要诬赖上帝的先知。
如果你说撒母耳在这一段话里提出了王权,那么你并没有抬出真正的撒母耳来,
而是像法师般招引出一个幽灵来了。我个人完全相信,
从地狱出来的撒母耳也不会那么不老实,以致不把你所谓的王权认为是暴君的逞性妄为。

我们在书上也念到过纵容罪恶的法律是什么,你自己也说:
“滥用法律宽贷的权利便是不好的国王。”在上面我已经证明你所引用的毁灭人类的法律,
绝不是来自上帝,而是来自魔鬼,这一点往后就可以看得更明白。
你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法律上这种宽贷也可以将权力赋予君王”,你还装腔作势地说,
这是根据西塞罗的话。你所引的权威说的根据我是极愿意再引证的,
因为你往往用自己的手打自己嘴巴。西塞罗在他的“反腓力”第四讲中说:
“出师之名还有什么比革除专制更正当的呢?因为在专制政体之下,纵使君主幸而不恶,
但他可以为所欲为总是不好的。”他的话是说“君王可借暴力为所欲为”是不好的。
如果西塞罗所说的是一种权利,那他就自相矛盾了,并且会把正义的战争说成非正义的事业了。
因此,你所说的王权并不是王权,而是国王的暴政,是专制无道。

你从国王的宽贷与纵容又扯到平民身上来了,你说:“一个平民可能撒谎和不知感恩”,
所以国王也可以如此,但国王可以如此 又怎样呢?他们可不可以得到宽贷去奸淫、
烧杀、劫掠财物而逍遥法外呢?人民如果被杀戮、劫掠和被奴役,从后果的严重性来看, 
罪魁是君王、是强盗还是仇敌,又有什么区别呢?毫无疑问,他们都是人民的仇敌,
都危害了人类社会,都应当依同一法律流放或惩 治他们。像这样惩治国王甚至更加公正。
因为人民虽然赋予他如此的荣誉与享受,
并且在他本人的宣誓之下把公众的安全付托给他了,然而他却出卖了他的任务。

最后你不得不承认:“摩西规定的法律虽然和撒母耳提出的权利不同,
但以往被选出来的国王都应当依据这些法律来进行统治。”这话和你前面所说的话是加倍地矛盾了。
一则前面你说国王完全不受法律约束,而这里你又承认他应受法律约束;
再则你提出了两个不相容的法律或权利系统,一个是根据摩西提出的,
另一个是根据撒母耳提出的,这简直是荒唐之至。

先知说:“你们也必作他(王)的仆人。”*我即使不否认以色列人做了奴仆,
但他们也不是根据王权成为奴仆的,而可能是由于大多数国王的擅权和无道而成为奴仆的。
因为先知者早就警告说,他们那种渎求会导致自己的受罪。这惩罚不是根据王权实现的,
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罪过实现的。假如一个国王不受法律约束,可以得到宽容,为所欲为,
那么他的权限就会远超越君权的范围,而人民则将沦为最卑贱的奴隶。
因为一个外来的奴隶还有上帝的法律保护,使他不受奴隶主的侵凌,难道一个整个的民族,
一个自由民族在受到侵害、剥削和打击时,在世界上就找不到任何保障,
连任何法律都不能保护他们了吗?假如他们从埃及国王的奴役下解放出来,
就是为了让自己受一个同胞蹂踽,那么他难道愿意选择一个更严酷的枷锁吗?
这一切既不合乎神律,也不合乎常情。先知告诉人民的不是王权而是国王的作风,
这是任何人都不会怀是疑的。这甚至还不是一切国王的作风,而只是大多数国王的作风。

一个人如果不大大地优越于别人就不适合、也不配当国王。
如果有一个地方,多数人才智品德都是平等的(正如同世间一切国家中大多数人的情况一样)。
我认为这时他们对政府就应当具有同等的关系,并应轮流执政。
但如果叫所有的人都成为一个人的奴隶,而这个人又顶多不过和自己差不多,
一般说来比自己还不如,在极大多数场合下甚至还是一个傻瓜,这怎能不使人大失所望呢?

第三章

根据神律,犹太的国王也要遵守一切法律,甚至和人民毫无区别,这一点我已作了充分的论证。
圣经里找不出可以免除法律约束的证据。如果说国王“可以为所欲为而无禁”,
或“国王不受人民惩罚”,甚至还因此断言:“上帝把惩罚国王的权力保留在自己的法庭里”,
这些话都是毫无根据、毫无理性和完全虚伪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福音书是不是提出过摩西法不仅没有命令实行而且还明令禁止的东西呢?
这部天国的自由宣言是不是把我们当成奴隶送给国王和暴君,而旧约虽曾规定某种奴隶制,
却又把我们上帝的子民从国王和暴君的苛政之下解放出来呢?

基督并没有确定哪些东西是上帝的,哪些东西是恺撒的。
如果那种钱就是大家经常贡献给上帝的希腊八分银币(维斯巴兴时代规定缴付这种钱币),
那么基督非但没有把这一场争辩引到正题上去,反而把话说糊涂了。
因为我们决无法把一个东西同时送给上帝和恺撒。
但你会说,他已经告诉那些人什么东西是恺撒的了。也就是说,印有恺撒像的钱币。
但这对你或恺撒的好处是不是会多于一分钱呢?要么就是基督给恺撒的只是那一分钱,
同时宣布其余一切都是我们的。要么他就是把印有恺撒名字的一切钱币都给恺撒了,
也就是差不多把我们一切财产都给他了。这样一来他就会自相矛盾。
因为当他只付给国王两个钱币税款时,他还抗议说,这既不是他,也不是彼得所应缴纳的。
总而言之,你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印有国王像的钱币并不表示这是国王的财产,
而只表示这钱币的成色可靠,不准任何人伪造罢了。
假如印像或写字竟能这样有效地确立王权的话,那么国王只要把自己名字写上,
我们的财产就都变成他的了。要不然,根据你的说法,我们的一切东西都早已是国王的,
那么那个钱币所以要还给恺撒便不是因为上面印有他的名字或像,
而是在没有印像以前它的所有权就已经属于恺撒了。
从这一点看来,基督在这一段话里显然不是用非常暧昧的说法教导我们对国王或恺撒应负什么义务,
他要是指责伪君子法利赛人的阴狠恶毒。请你看看,当法利赛人有一次告诉他说希律准备杀他了,
他们是不是听到他说了一句向暴君屈服的话呢? “去吧,告诉那个狐狸”他说。
意思是讲,当一个国王阴谋杀害一个臣民时,他所根据的权利不是王权而是狐狸似的权利。

你说:“他自己跑到暴君面前去送死。”他要不是落入暴君之手又怎么能被处死呢?! 
这样讲来,“他被暴君处死”这句话倒可以为王权最丑恶的暴政找到根据、找到护身符了!
你真是个了不起的道德家。同时,基督为了使我们不当奴隶而解放我们,
他本人曾当过奴仆。然而他的行为准则是除了分内的事以外,哪怕一分一毫也不对王权让步。

“凡……抗拒掌权的”(掌合法权力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
这个原则使得国王也要受法律制裁,要是他胆敢违抗法律或元老院的话。
但一个人如果反抗一个不合法的权力,或反抗一个企图推翻合法权力的人,
他是不是违反了上帝的命令呢?我想你在头脑清醒的时候也不至于说这种话。
紧接在上文后面的一段圣经,便排除了一切的疑惑,说明使徒刚才说的只是合法的权力。
这一段在说明权力的范围时,解释了谁是掌握这权柄的官吏,并说明了使徒为什么劝我们服从,
目的是避免发生误解而追求愚蠢的观点。使徒说:“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
乃是叫作恶的惧危怕。……你只要行善就可以得他的称赞。
因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刑罚那作恶的。”
对于这样一种权力和掌权的人,除了十恶不赦的人以外谁又会不自愿地服从呢?
这种服从既不是为了避免引起“震怒”,也不是为了避免冒犯得罪,
更不是为了害怕惩罚,而是为了“良心”。

没有官吏和世俗政府就不可能有共和国,不可能有人类社会,
世界上也不可能有生命。但不论是什么政权或君主,只要是违反上述的箴言,
便不可能是正式受命于上帝的。我们对这样的政权与君主并没有服从的必要,也没有服从的义务。
只要经过审慎考虑,便没有人会禁止我们反抗他们。因为我们反抗的并不是这里列举的圣明君主,
而是强盗、暴君和人民公敌。但如果因为他掌了权,因为他似乎是受命于上帝来惩罚我们的,
就称为君主,那么魔鬼也可以自封为君主了!

肯定地说,同一个东西只能有一个正确的定义。保罗在这里是用严格的方式给君主下定义,
他决不可能又用同一定义来说明与君主全完相反的暴君。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他叫我们服从的君主只是他定义里所说的那种君主,
而不是与君主完全相反的暴君。“你们纳税,也是为了这个缘故”
他对自己的命令又加上了这样一个理由。因此,金口若望便说:“我们为什么向国王纳税呢?
是不是就像卫士保卫了我们因而发给工资一样呢?如果我们当初不认为经管工作对我们有好处,
我们就不会付给他任何代价。”关于这一点我将重复我已经说过的话,
这种服从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一个附带条件,这个条件就是我们服从的真正尺度。
如果在适用这个条件的地方我们不服从,我们便成了叛民,
但如果这个条件不适用的地方我们服从了的话,那我们就成了懦夫和奴隶。

你说:“英国人决不是自由人,因为他们是一群无耻的恶棍。”
在我个人看来,法国人虽然生活在君主制国家,我还是不打算重述他们的恶行。
同时,英国人的恶行我也不打算原谅。但我要说明,使他们感到不光彩的事情,
可以说是他们当初从埃及的法老那里学来的。后来当他们还处在荒野里时,
虽然直接在上帝的治理下,也并没有马上实行革新。我们之中许多人对前途都怀着极大的希望。
现在我无须歌颂那些杰出的圣贤和热爱真理的人。这种人在我们中间是非常多的,
其数目决不下于你所谓“遍地皆圣贤”的地方。但“英国民族身上被套上了重重的枷锁”。
如果把这枷锁套在那个力图奴役自己同胞的人身上又怎样呢?
如果被套上枷锁的这个坏蛋是应当被征服的人又怎样呢?
至于我国其他人,毫无疑问都是非常满意的。现在战争已使国库空虚了,
他们用自己的金钱维护了自己的自由。

如果一个民族的力量比暴君大,为什么就不能驱逐暴君呢?
我们为什么要认为一个匹夫漫无节制的欲望是上帝指定的公众之害,
而不能说全国自行节制的权力是上帝赐予的公众之福呢? 
一切自由人的国家与社会决不会支持这种毫无意义的原则,也不会让这种黑暗的疫区存在。
这简直是使全国生灵涂炭以填满一两个暴君的欲壑,把人类降到禽兽的地步。
因为暴君一旦被捧到一切法律之上,就会利用这种法律,把人当牲畜来统治。

“在君主国中国王被认为是一个仆人,那么在民主国中人民会不会被认为是仆人呢?
全体人民这样呢?还是部分人民这样呢? ”

一个民族不论抵抗暴君也好敌人也好,为了保卫自己和后代,
谁不宁愿选择“奔波不宁”的光荣战斗生活,而愿意屈服于暴君或敌人之上,
过同样奔波不宁,但却是卑贱的奴隶生活呢?请你听听两种滋味都尝过的萨姆尼特人的话吧。
根据李维的记载,他们重新拿起武器的原因是感到和平的奴隶生活比自由的战斗生活
要难于忍受多了。现在再看看你自己的话吧。
我常常把你提到证人席上来并不是因为你有什么价值,
而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看清你是怎样地出尔反尔,怎样的自相矛盾,看清你这副御用奴才相。
你说:“谁不宁愿忍受贵族国家要人们间互相倾轧和频繁的争斗,
而甘心忍受专制成性的君主所必然带来的灾害呢?罗马人不论吃了多少内政骚乱的苦头,
也宁愿要共和政体而不要恺撒那种令人难堪的奴役。
一个民族为了避免骚乱而采取了君主政治之后,
往往从经验中证明他们想避免的只能是较轻微的灾害,
并且常常渴望重新回到原先政府的治下去。”

我们在书上也常常看到一个好民族被指派来了一个坏君主,
而一个坏民族又得到了一个好君主。因此,对人民来说,什么是最合适的和最有利的,
只有最聪明的人才能决定。肯定地说,同一政府形式并不能同样适合于所有的民族,
也不能在任何时候都适合于同一民族,而是有时这个较适当,有时那个较适当。
具体情况要由一个民族的勤劳与勇敢的消长情况来决定。
不论任何人,要是剥夺了一个民族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政府的权利,
那他就必然完全剥夺了一切公民自由的基本权利。

第四篇

所罗门王死去以后,人民聚集到示剑来拥戴他的儿子罗波安为王。
于是罗波安就亲自到场,好像是去候选公职一样,
免得使人家认为他是要求继承他父亲的王位,或把自由人民当自己父亲的牛羊看待。
当时人民向他提出条件作为王权的基础。他要求给予三天的考虑时间,
他和老人们商量的时候,他们没有对王权提出别的意见,只叫他服从人民的意志,
用好话回答他们,人民有权让他当国王,也有权废黜他。
然后他又和从小一块儿长大的青年侍者商量。这些人就像被撒尔美夏斯这个牛虻咬疯了似的,
一味对他的耳朵灌输王权,竭力主张他用蝎子鞭来恐吓人民。
罗波安听了这些话之后就去答复人民。以色列众民见王不依从他们 ”
马上就仗义执言,公开保护自己的自由和人民权利。他们说:“我们与大卫有什么分儿呢、
……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卫家呵自己顾自己吧”。
当国王派遣亚多兰到他们当中来时,他们就用石头砸他。
国王本人要是跑得不快,大概也就难以身免了。罗波安召集了大批军队去镇压以色列人。
上帝禁止道:“你们不可上去与你们的兄弟以色列人争战,……因为这事出于我。” 
现在请你想想,原先人民要求一个国王,上帝为此对他们不高兴,但还是不干涉他们的权利。
接着人民起来反抗罗波安的统治,上帝不但把这事完全交给他们自行处理,
而且还制止罗波安的行动,不许他对人民发动战争。跟着又教导他说,不能因为这件事,
就把背离他的那些人称为叛民,因为他们依然是同胞。试问你的辩护书是什么样子!
你说所有的国王都源于上帝,因此人民连暴君也不应反抗。
我告诉你,人民的集会、投票、决议、行动、法令也同样是源于上帝的,
上帝在这桩事上亲自作了证,因此便有了上帝的权威作根据。
用你自己的话来说,国王也同样不应反抗人民。如果现在肯定国王源于上帝,
从而认为国王可以强制人民服从的话,那么今天人民的自由集会也同样源出于上帝,
而且也有同样理由使他们有权约束或驱逐国王。国王如果为此而向臣民开战,
便和罗波安一样是毫无理由的。

于是你又问:以色列人为什么不背离所罗门呢?世界上除了你以外,
谁会提出这样一个愚蠢的问题呢?以色列人民确乎反抗了暴君,而且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灾难,
这难道不是肯定的事实吗?所罗门诚然作了某些恶行,但他并没有马上成了一个暴君。
他为国家立了许多功劳,并具有许多杰出的美德,因而弥补了他的恶行。
即使他是一个暴君,可是由于时势的不同,人民常常不愿意或不可能废黜他。
只要以色列人在有能力废黜他的时候废黜了他的话,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你又说:“但*的行耶为罗从波来安是受人唾弃的,他的背叛是遭人咒骂的,
他的后继者都被认为是叛民。”但我却找到无数的章节,说明责备他的不是背叛罗波安,
而是背叛对上帝的虔诚崇敬。我记得他的后继者常被称为恶人,
但没有被称为叛民。

当罗马共和国告终以后,帝国的全部统治权都集于皇帝一身,一切军队都由皇帝供养。
在那种情形下,如果整个的元老院、骑士阶级和全体平民企图发动革命,都只有自招杀身之祸,
而对于争回失去的自由方面却丝毫无补。因为他们纵然可能杀掉一个皇帝,但帝国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情形既然如此,那些基督信徒又能有什么作为呢?当时他们的人数固然不少,
但都是散处四方、手无寸铁,而且大部分都是最低层的平民。
不管他们有多少人,来一个正规兵团岂不就很容易地把他们制服了吗?
有多少伟大的将军不惜牺牲生命和训练有素的军队都没有办到的事,
这些乌合之众又怎能指望有什么成就呢?公元300年左右,也就是君士坦丁大帝以前20年左右,
戴奥克里兴在位的时候,只有底比斯军团是基督徒军团。
为了这一点,他们就在高卢的奥克多得龙地方被其他军队消灭了。

第五章

你说:“一个坏君主 ,甚至连一个最坏的君主也要保住 。
因为他的暴政给国家造成的危害比推翻他的革命所造成的灾难要轻得多。”
但这话对国王的自然权利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自然法则告诉我,
遇着强盗时应该忍耐一些让他抢劫;被绑票时,要拿出全部财产来赎命,
而不要用抵抗的办法来保全生命,那么你是不是能根据这一点就建立起所谓强盗的自然权利呢? 
自然法则又告诉臣民,有时要对暴君的暴政退让,有时要对时势退让,
甚至你是不是会根据一个民族被迫作出的忍耐和服从,而建立起暴君的自然权利呢?
自然把某种权利交给人民让他们自己保卫自己,你能说这个权利是交给暴君来摧残人民的吗?
自然法则告诉我们,在不得已需要在两个恶中选择一个时,就要选为害较轻的一个,
并且时势要求我们忍受这个较轻的恶多久,我们就要忍受多久。
那么如果有一个暴君刚巧是较轻的恶,你难道能说从这里就产生一种暴君的权利,
可以让他肆无忌惮地施行暴政吗?请你回想一下,
你自己从前在主教问题上驳斥耶稣会士时所写的东西,那些话和现在的口气完全不同,
我在第3 章中也已经指出过了。你说:“贵族和平民的暴乱、纷争与倾轧所造成的恶果,
比一个独裁君主施行暴政所带来的灾难与破坏要轻得多。”你这些话说得很对,
因为你那时还没有疯,也没有收受查理的贿款雅可布金币。
你还没有染上这种恋金狂和国王的恶习。我要正告你,你如果没有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总有一天你会对自己这种两面派的手法感到羞耻。
但你早就为了金钱而抛弃廉耻,你就是死了也不会害臊的。

你难道忘了罗马人赶走了自己的国王以后,曾经有过一个最繁荣的共和国吗?
难道你能忘记荷兰人吗?他们的共和国在经过长期苦战获得胜利以后赶走了西班牙王,
英勇而光荣地争得了自由,而且还供养着你这个骑士文法家。
但他们却绝对不是为了叫荷兰的青年学习你这个诡辩家和两面派的那些愚顽透顶的东西,
以致宁愿回到西班牙的统治下去,而不承继祖先的光荣和自由。
把你这套瘟神理论带到西伯利亚的边陲和北冰洋见鬼去吧!

试问有哪一种原理、哪一种法律、哪一种宗教曾经叫人们只顾自己的安乐,吝惜自己的金钱、
自己的鲜血与生命,而不去反抗人民的公敌呢?这种公敌不论来自国外还是国内都是一样,
因为两者都同样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和毁灭国家的威胁。全体以色列人都看得很清楚,
不付出大量的鲜血就不能报复利未人的妻子被强奸致死的耻辱 。
他们是不是因此就认为自己必须保持镇静,或因为这一场内战必然是极残酷的因而畏缩不前呢?
他们是不是因此就让一个微贱的妇人白白死去而不替她复仇呢?
如果自然法则教导我们,不论君主多么专横,我们都要逆来顺受,
而不要让成千上万的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去争取恢复自由。
那么,它一定就会教导我们不但要忍受君主政府(这是你唯一主张服从的政府)
而且还会叫我们服从贵族政府和寡头政府,有时也会叫我们受一帮土匪和造反者的奴役!
照这样说来,近卫军被歼之后富尔维优斯和路庇利乌斯便不会去参加镇压奴隶的战争了。
驻外保民官的兵营被消灭后克拉苏便不会率兵去进攻斯巴塔库斯了,
同时庞培也就不会进击海盗了 。罗马人在自然的命令之下,
就会为避免成千上万的公民流血而向奴隶或海盗屈膝了!你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没有说明为什么
“自然把这种观点甚至有关这类的观点印在各民少族心中”。
但你还是不住地向我们报凶报吉,说上帝要报复我们。 
世但愿上帝把这种惩罚转加在你和你这类预言家的身上!
其实我们不过是把一个名义上的君主和实际上的死敌处以应得之罪。
我们为的是惩办祸首,挽救无数善良人民的生命。

你所谓的罗马皇帝的权利,根本不是什么权利,而是赤裸裸的强权,
不是通过法律而是使用武力获得的权力。你说:“在一人独裁的政府中,
获得极大声誉的塔西佗”曾这样写道:
“’神把人们的统治权交给了君主,留给臣民的只是光荣的服从。’”
但你却没有指出塔西佗在什么地方写下了这些话。很明显这是你蓄意恶毒地在欺骗读者。
我虽不能马上找到它的出处,但一眼就看出破绽来。因为这些话根本就不是塔西佗本人说的。
他是一个声誉卓著的作家,是坚决反对暴君的人。这些是他引证罗马缙绅特伦修斯的话。
这人曾被判处死刑,他由于怕死,所以说了许多话,其中有这样奉承提庇留的句子:
“神把一切事务的最后决定权交给了你,而把服从的荣誉交给了我们。”
(见编年史第6 卷)你竟把这些引言当作塔西佗本人的见解!你也许是想炫耀一番,
也许是看出了自己的破绽,不论你的动机是什么,
你总是不分皂白地把每个角落的一切东西都搜罗出来,不论是磨坊、
理发店还是绞刑架上的灰屑只要对你有利,你就概不拒绝。
你要是念念塔西佗本人的东西,而不这样稀里糊涂地到旁的地方去转抄,
他就会教给你这种王权的起源。

你又进一步反驳道:“英国人没有把他们的世袭君主当成暴君处理,而是当成强盗和奸细处死的。”
首先,我不理解根据世袭这一点为什么能免罪,
这事若能起一点作用也是明智的人所无法相信的。
其次,在你所谩骂为“野蛮、残酷”的行动中,正好显示出我们英国人值得赞扬的仁慈与宽厚。
因为作为一个暴君就必然犯下了各种各样的滔天罪行,如掠夺、欺诈、卖国等。
然而,我们对于暴君的处分依然是习惯上对一个普通的强盗和卖国贼所实施的处分而已!

第六章

权利的问题,这些在这里不必讨论。因为查理根本没有征服过我们,
他的祖先也没有被承认为我们的征服者,相反地,他们一再地声明过放弃征服者的称号。
同时,我们本身也并没有被征服过, 而只是宣誓效忠于国王,
国王本身也同样宣誓维护我们的法律。 当查理王臭名昭著地破坏了这些诺言,
并且首先向我们进攻的时 候,我们用武力打败了他。不论是把他当成以往的征服王也好,
或者是当成现在作伪证的国王也好,反正我们是征服了他。根据你自己的意见,
“在战争中夺得的东西就成了夺得者的财产。”说到 这里你的宏论又来了,
而且噜噜苏苏说个没完。你就像不久以前评注索利尼奴斯的书时变成了
一个普里尼派的尖刻批评家一样,现在你在所有的饶舌者中又是最噜苏的一个。
不管你下面怎么嘟嚷,怎么叫嚷,怎么援引犹太法学家的说法,
也不管你一直叫嚷到这一章末尾,把嗓子都叫哑;请你相信我的话吧,
你出了一身臭汗搬出来的东西,对那个被打败的国王并没有好处,而是对我们有好处。
多谢上帝,我们已是他的征服者了。

第七章

选择权既然掌握在人民手里,人民便不会以盲目崇拜的方式把自己的权力赋予国王,
根据自然法则也不能这样办的。他们只能是为了公共安全和自由才把权力赋予国王,
当国王放弃这种职守的时候,人民便等于没有给他任何东西了。
人民由于受到自然法则本身的告诫,把权力赋给国王只是为了某一种目的。
如果不能达到人民和自然法则所要求的目的,那么,他们所赋予的权力就像一张作废的契约一样无效了。
这些理由牢固地奠定了人民对于国王的优越地位。你说:“国王不受人民审判,
因为他在国家中没有和他平等的人,也没有比他更高的人”,根据以上的话看来,
你这条“最可靠和最令人信服的理由”就不攻自破了,因为你事先假定的条件,
正是我们绝对不能承认的。

你说:“在民主政体中,官员既是由人民委派的,犯罪时人民自然同样可以有权惩治他。
在贵族政体中,贵族可以受同僚的惩治。
但一个国王在自己的王国里被迫不得不为保全自己的生命而辩诉则是天地所不容的。”
从这里你所能得出的结论只能是:自己立一个国王统治自己的人是人类中最可怜的和最愚蠢的人。
请问人民为什么不能像惩治民选的官吏和贵族那样惩治一个犯罪的国王呢?
难道你认为所有生活在王权下的人民都那样不要命地爱上了奴隶制,
以致获得了自由以后还要挑选奴隶身份,让自己完全匍匐于独夫的专制之下么?
何况这人还常常是一个恶棍或笨蛋呢? 他们如果不幸而遇到一个最残忍的暴君,
难道会不在法律或自然 法则中为自己的安全留下一点儿防护的办法或躲避的余地吗?
假如是这样的话,当国王登位的时候,人们为什么要提出条件、甚至规定进行统治的法律呢?
难道就是为了使自己更加受人践踏、更 加受人污辱么? 一个完整的民族难道会这样作贱自己,
抛弃自己 的利益,断送自己的事业,以致把自己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一个人身上么?
何况这人往往又是一个最靠不住的人呢?试问国王是否要 发誓不做违法的事呢?
这样只能使可怜的人民痛切地感到只有国 王可以随便推翻誓言而不受到惩处!
你那恶毒的结论中显然含有 这种意思:“一个民选的国王,
如果由于恐怕不许下诺言就不能当选,因而进行宣誓,答应办某些事情,
但事后又不遵守这些誓言,这 时人民仍然不能审判他。如果在选举时国王向臣民宣誓,
表示他将根据国家法律进行司法事宜,而事后又不遵守誓言,人民就可以解除效忠誓言,
他实际上也就退位了。但他破坏的如果不是法律而是誓言,
能惩罚他的就只能是上帝而不是人民。”我把这些话抄录下来,
并不是由于文字优美,其实这些话说得十分粗鄙;同时我也不打算另作答复,
因为这些话都是赤裸裸的谎言,令人作呕;它自己就答复了自己、谴责了自己,可以不攻自破。
我抄录下来只是 想把你这“丰功伟绩”推荐给国王们,让他们在朝廷的无数官爵中
给你找一个适当的职位。有些人当财政大臣,有些是侍臣、管家, 
有些是圣诞节筵席的主席,而你就最好是去当伪证大臣。
像彼得朗尼阿斯那样的文卷大臣你是不能胜任的,因为你的知识太贫乏了,
当个皇室的奸计大臣倒还合活。

这里不妨把你刚才说过的话仔细地掂量一下,让大家知道你在极端无知之中,
还加上了绝顶的流氓作风。你说:“国王在被选的时候虽然对臣民发过誓,
表示要依法临政,”如果他不遵守法律的话,“臣民就解除了效忠的誓言,
国王实际上也就退位了。”但这 时国王还是不能被臣民废黜或惩治。
试问国王犯法时为什么不能 像民主政体中的官吏一样处理呢? 
“恐怕是因为在民主政体中人民没有把权力完全授予官吏”。
那么难道人民把权力全都交给国王了吗?其实只有当国王善用王权的时候,
人民才承认国王对于自己的统治权。因此,一个国王如果事先宣誓要遵守法律而实际上又犯了法,
就可以像民主制中的官吏一样加以惩治和废黜。
这样你那无敌的论点一部权力让渡给国王的说法就再也拿不出来了,因为你白己已经把它毁了。

各位请听另一条“最坚强而驳不倒的理由”,来说明臣民何以不能审判国王。
这是因为:“国王本人既是唯一的立法者,他便不受法律约束。”
这一点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论证过完全是谎言,所以甚至连你这“驳不倒的理由”也和前面那一条同归于尽了。
至于国王另外的私罪,如私通、奸淫等没有受到惩治,倒不是因为人民认为他不应受法律惩处,
而是因为人民善于忍耐。要不然,国王死去以后改朝换代的骚动所引起的祸害,
就会大于伸张个人权利所得到的好处。但国王祸国殃民一旦使人民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那么,所有的国家都会认为不论定罪与否,斩杀暴君总是合法的。
因此,玛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在他的“反腓力”第2讲中,谈到那个杀恺撒的人时,
说:“他们首先用剑杀死了一个实际高踞在宝座上的人物,而不仅是一个觊觎王位的人。
这是一种近乎神性的光荣壮举,为我们立下了榜样。”可是,你和他是多么不同啊!

“谋杀、通奸和徇私都不是公罪,而是私罪。”你今天说得倒不错!
所有的老鸨和佞臣都会为你这些话而感激涕零。
你既当了马屁精又当了老鸨,真是一举两得,干得漂亮极了!“
一个国王纵使进行通奸谋杀,政事也许还很清明,因之便不应当处以死刑。因他
一旦丧生,势必丧失王位。不论神和人的法律都不会把一个罪犯惩罚两次。”
卑鄙无耻的流氓嘴啊!如果根据你这一理由,对于民主政体或贵族政体中的官吏,
也可以由于考虑到双重惩罚而不处以死刑了。任何贪污腐化的法官或元老,要是处以死刑,
难道不也把官职丢了么?

你挖空心思要从人民手中夺去一切权力和至尊之位,并把它交给国王。
但你要是高兴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这种至尊之位只是转了一道手的次品,
而不是原本原样的至尊之位,正如权力也不是原来的权力一样。
你说:“一个国王不可能对人民犯叛国罪,只有人民才可能对国王犯叛国罪。”
可是,你忘了国王只有为了人民才能成为国王,人民则不必为了国王才能成为人民。
所以我认为全体或大多数人民必然比国王具有更大的权力。
这一点你不承认,并且仔细地算了一笔账:“他比任何人的权力都大,
不论是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十个人、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一万个人都是一样。”
这我不反对。“比一半人民的权力还大”这我也不反对。“就算你把这一半加上另一半,
难道他所拥有的权力不能比全体人民的权力大吗? ”我说:绝不可能!

“英国人说至尊主权在根源上和本质上都属于人民。这种说法诚然会使一切国家都被推翻。”
那么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又怎样呢?不过你的话究竟说得不错;
要是把妇人政治也推翻了那又怎样呢?有人说你在家里是几乎要挨打的。
孱头大王啊!英国人这样难道对你没有好处吗?但这一点你是没有指望的,
你在外面既然要使全人类忍受暴政的压迫,那么你在家里就应当过一种最丢人、最没出息、
最没有丈夫气概的奴隶生活,这真是不爽分毫的安排。

你说:“英国人应当告诉我,他们对人民这个字怎样解释。”应当告诉你的事还多着哩,
因为你对许多有关切身利害的事情也是一无所知,似乎除了一星半点的初步知识以外便什么也没有学到,
而且哪一点你也理解不透。但你又自以为是地认为我们所指的人民就是平民,
因为我们“废除了上议院”。但这一点正好说明我们用人民这个字时指的是全体公民,
不论哪一等、哪一级全都包括在内。我们建立了唯一至尊的下议院。
在下议院中上议员也可以作为人民的代表投票。但他们却不能像原先那样代表自己,
而只能代表他自己那个选区的选民。

接着你又大骂一般平民“盲目而又愚蠢,不懂政治艺术”,你说“再也没有任何人会像他们那样空虚无物、
反复无常、朝三暮四、轻佻浮躁”。所有这一切正好说明了你自己,
其他最低层的平 民也莫不如此。但中产阶级就不是这样了。
在这些人中最聪明和最能干的人将不断地被发现出来。
除开中产阶级以外有些人是沉湎于奢靡与金钱之中,另一些人则迫于贫穷,
因而都不能做出卓越的事业,也不能学习法律和政务。

你一再地把古时家长制的权力加在君主身上,企图从这里推演出“无限王权的基础”。
但我已经多次地指出,君主与家长之间 并无丝毫类似之处。你一再吹嘘亚里士多德,
但你要是念了他的 “政治学”的话,这书一开头就把这一点告诉你了。
他在这里说, 如果有人认为家长与君主之间的差别不大,那他就错了。
“因为家与国之间不但在人数上有区别,而且本质上也完全不同。”
当村庄逐渐形成市镇与城邦时,君主作为家长的权力便逐渐消失,而且不被人承认了。
因此狄奥多罗在他的历史丛书的第1卷中说,在古王国中国王不传位给儿子,
而传位于对人民功绩最大的人。菇斯丁说:“最初各民族的政府都由君主执政。
这些君主登上至尊之位的方式不是由他去争取人民的支持,
而是由于善良人民已经事先推许他的温良恭俭。”

由此可见,在各民族形成初期,家长制的世袭政府很快就被依个人才德和人民权力决定的政府所代替。
这是必然的道理和趋势,也是真正的王权起源。
人们最初组成社会的原因不可能是为了任何个人能侮辱其他的人,而只是当有人伤害别人时,
必须有法律和裁判者来保护受害人,或至低限度也要能进行报复。
最初当人们散处四方,到处流浪的时候,某些贤明而善于辞令的人开始帮助他们过渡到文明生活。“
主要是因为,”你说:“当他把这些人集合起来了的时候,他就能统治他们了。”你说的也许是尼禄 ,
据说此人是第一个暴君。要不然就是你恶意的捏造,对古时那种高贵的人是完全说不通的。
你这种虚构的话,据我所知,在你以前从来没有人说过。
因为一切古人的记载,都说明城邦的创始者所关怀的不是自己的权力,而是人类的幸福与安宁。

第八章

整个不列颠在古代是不是由国王统治,至今仍然没有定论。
很可能他们是随着时势的变化一时采取这种政府,一时采取那种政府。
因此塔西佗便说:“古代的不列颠人都受国王统治,现在他们的领袖们把他们分成了若干党派。”
当罗马人离开他们以后,他们大约有四十年没有国王。
因此,你所说的那种“永恒的王位”在古代根本就不存在。我敢肯定地说,那时的王位不是世袭的。
这一点从国王的继位和产生上就可以看出来,因为他们都用明确的言词博取人民的拥护。
当国王照例进行宣誓的时候,大主教就走向宣誓台的四边,向齐集的人民分别问四次道:
“你们同意让这人当你们的国王吗? ”这正像罗马时代所问的:
“你是不是希望、是不是同意命令这人执政呢? ”如果王国依法是世袭的,就不必多此一举了。

我知道你现在已经在朝廷中钻营到了一个职位,这一点我已经预言过。
你当上了财政大臣和皇室庶务局长。往下一段,你似乎是用你这大官的身份来写的,你说:
“如果从前的国王由于权要人物的党派活动或民间的叛变而被迫放弃了某些权力,
这并不能阻止他的继承人恢复这些权力。”好一个提示大臣啊!你说得很对,
假如我们的祖先由于偶然的疏忽而遗忘了任何权利,这是不是能阻止我们后人恢复它呢?
假如他们自愿卖身为奴,也不能把我们出卖去当奴隶,不论他们卖身的主人是谁,
我们总是永远保留着解放自己的权利。

国王并不会因为这个名称而成为议会的主人,
正如同马不能成为缰绳的主人一样。但你说“议会既是由国王召集的,为什么不能说议会是属于国王的呢? ”
让我告诉你吧,罗马的元老院也是由执政官召集的,可并不能使执政官成为元老院的主人。
同样道理,国王召集议会时,他只是在执行人民交给他的任务和职权,
使他能和被召集的人商议王国的困难问题,而不是商议他本人的问题。
假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说是他自己的问题,也总是摆在最后讨论。
并且不是由国王高兴怎么办就怎么办,而是按议会的意图办事。
有关这方面的人士就完全清楚,议会自古以来就是依法每年开会两次,不论国王召集不召集都是一样。
你又说:“法律也被称为国王的法律。”老实说,这种话不过是给国王捧捧场而已。
英国的国王自己根本无权制订法律。他被指派为王并不是来制订法律,
而是来执行人民所制订的法律的。

把国王的枢密院和议会的两院混为一谈,这又是一个错误,你的错误真是不胜枚举的。
因为按照法律枢密顾问官也不能全部由国王选定,选上议员则全部必须征得其他议员同意。
至于选下议员,国王甚至无权参与其事。被人民选任这种职务的人都是由各选区选民分别投票选出的。
以上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所以我说得简略一些。
你又说:“崇拜独立教圣的人说议会是由人民建立的,这不符合实际情况。”
现在我已经看透了你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推翻教皇制。我敢说你怀里就藏了另一个教皇制。
你是你太太的太太,你这个雄狼被雌狼授了胎,你生出的不是一个妖魔或一种新的教皇制又是什么呢?
你至少也像是真正当了教皇一样,一本正经地封了许多圣男圣女,你还在为国王消罪呢!
就像你已经打垮了你的敌人—— 教皇一样,把他抢来的东西全装到你的腰包里去了。
其实你那“论教皇统治机构”再写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以至于第五部也没有把教皇打倒,
你让许多人都腻死了也没有把教皇推翻。我倒要提醒你,知足不辱,你就当个假教皇吧。
因为除开你所嘲笑的独立教会派以外,还有一个你奉为神圣的圣女,那就是王室暴政。
你可以去当王室暴政大圣女的教皇,这样你便有了教皇的头衔,当上了“仆人的仆人”,
但不是上帝的仆人,而是宫廷的仆人,因为钻迦南的诅咒已经钻到五脏六腑中去了 。

你把人民称为“野兽”。那么你又是什么呢?
你们的御前会议和圣狼教区都没法不把你这个圣狼主人不列为叛民之一,
也不能使你不成为可恶的野兽。
老实说,圣经中的先知书向我们预示强大国王的政体与统治时都是用大野兽的名字与形象。

任何法律要是违背神律或自然法,换句话说,若是违背人类的理性,便不能认为是有效的法律。
我们所有的法律家也都承认这一原则。从这一点你就可以看出来,
你虽然在我们法律中能碰巧找到一些命令或条文赋予国王以暴君的权力。
然而这些都不合上帝、自然和理性的意旨,根据上面所说的这条普遍而基本的法律说来,
便在我们当中被取消了,这种法律根本就不能生效。你在我们的法律中诚然找不到这类的王权。
所以很显然,司法权原来是属于人民的,英国人并没有援引任何皇室法把它交付给国王,
英国国王除开依据既定的法律外,便不能也从没有审判过任何人(第见弗里塔书1卷第17章)。
由此可见,司法权一直是完整地掌握在英国人民手里。这种权力并没有交给上议院,
即使是交了的话,也可以根据法律收回来,这一点你也没有否认。

“一般认为国王不可能犯罪,”你说:“因为他的任何罪行都不可能受惩处。”
照这样说来,不受惩罚就等于没犯法,那么构成窃盗的原因便不是盗窃而是惩罚了!
文法家撒尔美夏斯现在不发生笔误了,因为他的手已经从板子底下抽出来了!
有朝一日当你推翻罗马教皇而自己登位的时候,不论你自称为圣•暴君大祭司,
或圣•奴才,你都应当把这几句话当成你的教皇座右铭,或纵欲箴言。
你在这一章末还乱七八糟地对“英吉利共和国和英国教会”骂了一大堆脏话,我都不去提了。
像你这种卑鄙的奴才都一贯是对最值得赞扬的事情骂得最凶。

上面我已经说过,封疆伯爵当国王的审判人是不适合也不恰当的。
因此,这一司法权最好是全部归于平民等级。这些人就是 一个区域的“贵族”和“男爵”,
具有全体人民付托给他的权力与权 威。我在前面已经引证过,我们的法律明文规定,
国王加平民不要 贵族和主教就可以召开议会。因为国王在贵族和主教还没有产生
以前就常常和平民开议会。根据同一理由,平民单独就具有至高 的统治权,
他们可以不依靠国王,而且可以审判国王本身。因为在没有国王以前,
他们就以全民的名义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和议会,执行审判,通过法律,以至于任命国王。
这倒不是要使国王骑在人民 头上,而是要让他们为人民办事。如果相反地,
国王反而企图为非 作歹,奴役人民,那么根据我们法律的精神,他就不再保有国王的称号,
同时也就不能成其为国王了。如果他不是国王,我们又何必 再找他的平辈干什么呢?
如果一切善良人民都肯定他实际上已经是个暴君时,人人都有资格宣判他死罪。

事情既然如此,我认为我引证这么多权威和法律,已经足以证明我所要说明的问题了。
也就是说,审判国王的权柄既然完全应 当属于平民,
同时他们又由于国王对教会和国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而实际上处死了国王,
这样说来他们便是以完全合乎我国法律和本身尊严,大公无私地为国家的利益而执行了自己的任务。
说到这里,我不禁要为自己有这样的祖先而感到庆幸。他们以古希腊、
罗马人那样的审慎精神创立了国家,并树立了同样充分的自由。他们如果能看到今天的情况,
同样也能以有这样的后裔而自豪。当我们几乎沦为奴隶的时候,
又以极大的智慧和勇敢,把这个贤明地建立在自由基础上的国家从国王的残暴专制之下解救出来了。

第九章

总而言之,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机关,议员是由绝对自由的人民选任的。
他们具有商讨重大事件的充分权力和权威。
设立国王只是为了监督议会两院所提出的一切法案和法令,
使它能按他们的票决和决议去推行。

你说:“英王在俗界事务中永远具有最高司法权。”
但我们的法律却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刚刚相反。
我们法庭的建立与撤销不是根据国王的命令,而是根据议会的命令。
同时,就是最微贱的人民也可以到法庭上跟国王辩诉。法官也经常对国王下判决。
假如国王要下禁令、谕旨或信件阻挠这种判决,那么法官是受着法律和誓言的约束,
决不能服从国王,而只能拒绝这些谕旨,把它们看作无效。
国王不能监禁任何人,或没收其财产。一个人如果没有事先被传到法庭上
(由普通的法官而不由国王)判决,那么国王就不能把他处以死刑。
前面已经说过,这种判决往往是违反国王意旨的。布莱克顿的书的第3 卷第9 章说:
“王权是为善的权力 ,而不是为恶的权力,国王除了依法办事以外不能做任何事情。”
你请教了一批最近亡命国外的小讼棍,他们花言巧语地给你说了许多别的东西。
这些东西也是根据某些条例来的,但不是根据古代的法律,而只是爱德华四世、
亨利七世和爱德华六世时代订立的法律。
但他们忽视了一点,即国王批准的任何法令都必须通过议会。
国王可以说只是求得了一种恩宠。这种法令可以由原制定的权力机关——议会予以撤销。
你这个人本来是很精明的,怎么又让自己受了骗呢?
你认为用你的理由可以证明王权是绝对的和至高无上的,然而事实上却正好极其令人信服地证明,
王权必须依据议会的法案。我们一切权威的文件都证明我们国王的权力不是来自继承、
征服或世袭的关系,而是来自人民。因此,我们在亨利四世的议会记录第108号中,
看到这种王权是由下议员赋予亨利四世的,在他以前也曾赋予理查二世。
其方式就像国王通常用公告或诏书将职位或官衔颁发给他的代理人一样。
因此,下议院便明确载入史册:“本院准许国王”运用“以往诸英王运用的同一自由权”。
这个国王后来因滥用自由以破坏法律,“并违反加冕誓言”,又被同一下议院褫夺了王权。
根据同一记录,这些下议员还在议会中宣布:他们由于信任亨利四世谨慎谦恭,
“所以便愿意并明令他享有他祖先所具有的同一王室自由权。”
假如他祖先所具有的自由权和他的不一样,不是一种纯粹付托的权利,
那么议会就是把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权利付托给人家了,这就未免太愚蠢而且太虚荣了。
同时,这种权利如果本是国王们自己的,他们要是愿意去接受人家的付托,
那就对他自己和后代都造成了极大的不利。这两种事情都是让人没法相信的。

你说:“国王应当保护人民,他如果不能指挥军队又怎么能达 到保护目的呢?”
我的答复是:他掌握这一切也不外是为了王国的 利益。在前面我已讲过,
不能利用它们来摧残人民和国家。在亨 利三世时代,有一个非常博雅的辽奥纳多,
在一次主教会议上很机 智地答复了教皇代表兼国王的大法官鲁斯坦,
他说:“一切的教会 都属于我主教皇,正如同我们说一切东西都归国王保护,
而不归他当成自己的财产享用一样。”这就是说,归他保护而不归他“摧残”。
前述爱德华法也说明同一问题,这种权力难道不是付托的 而是绝对的权力吗?
战场上的指挥官所具有的权力也是同一性质 的权力,也就是付托的权力而非绝对的权力。
但一般说来,指挥官 在平时和战时保护选举他的人民并没有因此而有所延迟失误。
如果我国的议会认为兵权应当完全归于君主,
那么他们自古以来为了自由和爱德华法而进行的斗争便完全没有意义了。
在这种情形 下,便任凭国王把多么不公正的法律加在他们身上,
他们用再"大"的“宪章”也没法进行自卫并和国王的刀剑相抗衡!

接着你又计算我们的国王每年有多少收入。你喃喃不绝地数到不下“四十五万”。
你贪婪地听到“我们的国家以赏赐丰厚著称 的国王”常从“自己的世袭财产中提出大量赏金”。
你贪婪地听到 了这一点,于是我国的叛徒便把你拉到他们那一边去了,
正像古时巴兰被诱骗一样*。这样你才敢于咒骂上帝的子民,敢于反对神圣的判决。
傻瓜啊!像查理那么一个徇私不公、
残暴不仁的国王从这种无尽的财源中是不是得着了任何好处呢?
像你这样的人是 不是得着了任何好处呢?
因为你那样眼巴巴地盼望着的东西据说除开一个珠子做的钱袋里装上一百金镑以外,
别的什么也没得着。 现代的巴兰啊,把这份罪恶的酒钱拿走吧,
这是你为之醉心的钱, 对你的好处大着哩!

最后你说:“他们讨论了一个很荒谬的论据,——王国在国王出现以前就存在了。
这就像是说光线在太阳出现以前就产生了。”但我的好先生啊,我们说的不是王国,
而是说:人民在国王之 前就存在。你竟把光出现在太阳之前这回事当成是荒谬的,
并加以否认,试问还有谁比你更荒谬呢?你还老爱管人家的事,
你自己连起码的常识都忘了!最后你还大惊小怪地说:
“他们亲眼看见国王在议会中坐在宝座上,顶上有金丝线的天幕覆盖着,
他们又怎么竟然会怀疑至尊之权究竟属于国王还是属于议会呢? ”
这些人诚然是桀鹫不驯;他们对于从天上,尤其是从金丝线的天幕上祈求下来的道理还不能信服。
你作为一个斯多嘻主义者竟贪婪而罪 恶地望着这幅金天幕,
以致把摩西和亚里士多德的天都忘了。因 为你曾经否认过摩西的天上
“有任何出现在太阳以前的光”,而在 亚里士多德的天上你又指出了三个气候较温和的地带。
你在这国 王的金丝线的天幕上到底发现了多少地带我可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
你在这次仰观星象之中,找到了一个金带,上面闪耀着一百颗金子做的星。

第十章

假如你认为查理“完全是轻生而死”,我倒完全同意你的说法。
但如果你说他死时态度极其诚笃、神圣而“镇定自若”,
那我就要请你想一想他的祖母——淫荡的女人玛利,
她在断头台上死时也是像他这样外表上充满了慈祥、神圣和镇定的表情。
任何恶棍在死的时候往往都给人一个强烈的印象,让人认为他是勇敢的。
为了使你不致过分地夸张这种印象,我可以告诉你,
绝望和硬化了的心肠往往会装出一副大无畏的假面具,愚顽的人也往往表现出镇定自若的态度。
最恶劣的人往往不但在临死的时候,而且在生活中都想要表现得善良、坚忍和无辜,
有时甚至还想表现得神圣。他们直到因自己的罪恶而受刑的时候,
往往还要尽可能漂亮地表现一下他们的伪君子欺骗作风。
就像那些愚蠢的剧作家和演员在剧终以后还要去讨观众一次鼓掌一样。

但到这里你又说你“已经追问到一个地步,必须讨论谁是给国王判罪的主谋者。”
其实值得追究的倒是你这个法国流氓,为什么要到我们这里来过问与你毫不相干的事呢?
你到底受了多少金钱收买?不过后一点已经是妇孺皆知的了。
但最后谁满足了你对我们的事的好奇心呢?
我国那些叛徒和亡命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你那种胸无点墨的特点,很容易地就把你雇佣来骂我们。
后来他们还向你乌七八糟地说了许多有关我们的事情,
其中有些是疯疯癫癫的接近天主教的宫廷牧师写的,有些是逢迎谄媚的佞臣写的。
而你的工作则是把它们翻成拉丁文。你从这些东西里面找出了许多现成的故事,
假如你愿意的话,我们不妨稍微审查一下:

“同意这个判决词的人还不到全体人民的十万分之一。”
那么其余那些人眼看着这么一桩大事违反着自己的意志做出来了的时候,他们又干什么去了呢?
他们难道是石头是木头?难道都是一批行尸走肉?
难道都像维琪尔描写的挂毡上那种死人物?——“交织成的英国人,点缀了挂毡。”
——我认为你说的不是真正的英国人,而是画成的皮克特人,或是锈成的缙绅肖像!
一个英勇善战的民族而竟会被少数几个人类的渣滓征服,这是谁也不会相信的。
你这开宗明义第一章,显然就是毫无根据的。

是谁把议员中的败类驱逐出去了呢?你说是“英国的军队”。
因此,军队的成员便不是外国人,而是由最英勇和最忠诚的公民组成的。
军官绝大部分就是议会的议员,这些议员正是那些被驱逐的议员认为必须驱逐出境,
必须远远地送到爱尔兰去的人!这时苏格兰人的行径也极可疑,
他们派大军占据了邻近的四个英吉利的郡,在这些地区的最大城市中部署了城防军,
并把国王置于自己的监护之下。他们在城乡各地鼓动苏格兰人结党叛乱,使议会受到莫大威胁。
不久之后,这种叛乱不但爆发为内战,而且成了苏格兰战争。

一个平民如果献良策、执兵器以纾国难,人们总认为是值得赞扬的;
那么,我们的军队被议会召回城里来,并受命胜利地镇压了严重威胁议会的保王党之乱,
就自然更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那时的局势已经达到这样地步:
不是他们消灭我们,就是我们消灭他们。他们那边大部分是一些伦敦的小贩和手艺人,
还有许多好事的牧师。而我们这边则是以忠诚、自制和勇敢著称的军队。
那时我们有可能通过他们来保卫国家的自由和安全,
难道你认为我们全都应当麻痹大意、傻头傻脑地出卖自己,投降于他们吗?

保王党的魁首们被战败之后,被迫放下了武器,但没有忘记仇恨。
他们都集中到城里,等待有利时机,企图卷土重来。
长老会的人物和这些人虽是势不两立的仇敌,
但前者由于看到在宗教界与俗界事务中都不能肆无忌惮地逞其专制淫威,
于是便和他们互相勾结,密谋不轨。这完全有辱他们以往的言行。
他们仇恨到这样程度,以致宁愿重做国王的奴隶,而不愿和自己的同胞共享自己也曾流血争得的自由。
这时,沾满臣民的血污的国王已经燃起了仇恨和报复的火焰,把矛头指向劫后余生的人民;
长老会的一些人宁愿重新匍匐于暴君之下,而不愿容忍自己的兄弟和朋友共享自由。
唯有被称为独立教会派的人从始至终明白如何忠于自己的事业,如何保卫自己的胜利果笑。
他们绝不许一个在王位上成为人民公敌的人摇身一变又成为国王,这种看法我认为是很正确的。
但他们并不因此而反对和平,只是警惕着在和平的外衣下隐藏着新的战争和永无止境的奴役。

为了进一步污蔑我们的军队,你开始枯燥无味地把我们的事情胡扯了一番。
其中有些是纯属捏造,有些是含糊其辞,有些是把值得赞扬的事情拿来攻击我们。
但我觉得没有必要从相反方面再来一个叙述。因为我们较量的是说理,而不是讲故事。
我们双方都只相信前者而不相信后者。这件事情由于本身分量和价值,
不在一部正式的历史书中就不可能作出恰当的叙述。
所以我个人认为,正像萨勒斯特说迦太基人一样,对这样重大的事情与其挂一漏万地谈一点,
倒不如完全不提。我决不反对在我的书中加进一些伟人们对我们的赞扬,特别是上帝对我们的赞扬。
在这样一个古今罕见的事业中,上帝的赞扬是应当一再重复提出的。
我加进这些目的是要拿来和你那些诽谤与调言对比。所以我将照例只挑出有说理价值的东西来谈。

你说:“英吉利和苏格兰人庄严地宣誓保持国王的尊严。”
但你却没提我们是在什么条件下应允这桩事情的;
我们的条件是不能和我们的自由与宗教的安全相冲突。
关于这两点,国王一直到呼吸最后一口气时都是极其敌视、都是心怀叵测的。
很明显,如果他继续活下去,我们的宗教必将受到威胁,我们的自由也将遭到毁灭。

第十一章

你说:“除了下议院选出的法官以外,还加上军队派来的法官。其实军人从来就没有权利审讯公民。”
我只要用几句话就可以回敬你了;请你记住,我们讲的不是公民而是敌人。
假如有这么一个敌人被俘了,军队的司令和军官决定在军事法庭审讯他,认为应判处死刑,
他们这样做难道有任何地方违反军法或习惯吗?在战争中所俘获的国家公敌,不能算是公民,
更不能看成国王。圣 •爱德华的神圣法律有一个原则,就是昏君既不能算是君主,
也不应称为君王。

你还反驳道:“审讯国王并给国王定罪的并非’全体'下议院, 而只是’阉割了的残缺不全的’议院。”
关于这一点请你听听下边 净的答复:“纵使有人缺席,但投票赞成将国王处死的,
还是远远超过了议会处理任何问题的法定人数。至于缺席的人是他自己不对,
也可以说是他自己的过错(对人民公敌漠不关心因而缺席的是最不应当的缺席),
但他们决不能阻挠那些忠于国家事业、拯救国家的人执行任务。”
当时国家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甚至沦入奴役状态而遭毁灭,全体人民在肯定他们的忠诚、
谨慎和勇敢以后,才将国家付托给他们。他们以英勇的气概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他们反对了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的国王的恶毒暴行,粉碎了它的困兽犹斗的阴谋计划。
他们把人民的自由和安全摆在前面。他们的明智、慷慨和忠于事业的豪迈精神胜过了已往历届议会,
胜过了他们的祖先。可是有一大部分人虽曾允诺竭尽忠忱、支持并协助他们,
但在事情的进展过程中,又不光彩地背弃了这些议员。
这部分人所要求的条件只是奴役性的和平、懒惰与奢侈。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要求自由,
要求唯一确实可靠的光荣和平。这时议会是如何行动呢?是继续效忠于国家呢?
还是偏袒那些已被双方抛弃了的人呢?你的意见我是知道的,
因为你不是尤利洛科斯而是爱尔潘诺,你是赛西的可怜的野一肮脏的猪,
你甚至习惯了在妇人裙带下过最卑贱的奴隶生活。因此你丝毫没有丈夫气概,
也丝毫没有男子汉与生俱来的自由精神。你想让所有的人都变成奴隶,在你的心目中,
丝毫没有豪迈气概和自由意识,你的言语,你的气习全都充满了卑鄙已极的奴隶根性。

第十二章

查理王命数已尽,受到了他应得的惩罚,我不愿人家说我这时 还对他过分苛刻。
撒尔美夏斯,我希望你对他的“罪行”也完全保 持缄默,
因为这对你和你那伙人都是比较合适的。但你既要把握十足地大谈特谈,
我便要让你清楚地认识:你这样抢救你那事业的 最糟糕的部分,就是说撕开这些老伤口,
即国王的罪行去彻底寻缝子,真是最鲁莽的做法。
因为当我证明这些都是他实际犯下的滔天罪行时,
便不但使一切善良人民对他产生厌恶和愤恨的回忆,
而且也会使你的读者对于你作为他的辩护者这件事感到深恶痛绝。

你说:“对于他的控诉可以分为两部分来讲:一部分是指控他的私生活,
另一部分是指控他作为国王所犯的过失。”我不想多谈 他在筵宴、剧场和脂粉队中的私生活,
像那种荒淫无度的私生活又 有什么值得一谈的呢?如果他只是一个平民,
这些事情对我们又有什么意义呢?但他是国王,所以他的生活便不能单纯是私生活, 
同时他犯罪也不可能只是对他自己犯罪。
首先他是其身不正给臣民立下了竞相效尤的坏榜样;其次,他在位时长期荒废国政,
完全耽湎在声色犬马之中;最后,他为了王室的奢靡享乐,
竟浪费了国库的巨额公款和财富,这是他开始变为昏君时的私生活情形。

当他的王室产业与收入不足以应付宫廷的开支时,他就对人民课重税。
而在挥霍尽净之后,他又巧立名目、横征暴敛。这些都不是为了国家的利益、
荣誉和安全,而是为了把它聚敛在一姓的府库中,将几个王国的帑藏挥霍一空。
他以这种非法方式搜刮了骇 人听闻的大量民财以后,便企图废除议会,
或者只在他认为有利的 时候才召开议会,并使议会只对他个人作陈述。
他很清楚,议会是 唯一能制约他的机关。他一旦把自己身上的这缰索甩掉之后,
马上又给人民套上了另一缰索。他在和平时期也在许多城市驻上德国骑兵和爱尔兰步兵,
表面上好像是加强城防。难道你还认为他 不像一个暴君吗?你还讥笑着,
说我们不该把查理和尼禄相提并 论,但在这件事情上他和尼禄一模一样,
我在前面还指出了许多你偶不经心所提示的事情,这也说明同一问题,
因为尼禄也威胁着要解散元老院。

你又说:“国王如果对自己或对国家发动变乱,英国法律并不称之为叛国。”
我的意见是:议会如果废黜一个昏君,人们也不能说它是危害王室,或颠覆王权。
他们以往也经常废黜国王,但从来就没有人加过这样的罪名。
我们的法律上反而明确地宣布过国王能危害王室、损害王室的声威,甚至丧失王位。
圣•爱德华法中“丧失王者的称号”一语说的正好是褫夺王位与王者的尊严,
就像法兰西王契尔配利克所遇到的情形一样。在这条法律的同一段中,
就引证了这位法王的事情作实例。我们的法律家还没有一个能否认对王国和国王都可以犯叛国罪。
我要引用你所引用过的格兰威尔的话来证明:“任何人如果企图将国王处死,
或在国内煽动叛变,就是叛国。”因此,过去当某些天主教士阴谋用炸药一下炸毁议会大厦和各等级时,
詹姆斯王和议会两院判决他们不但是对国王,而且对议会和国家都犯了叛国罪。
我虽然还能随手举出许多先例来,但事情已经这样明显再举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说人民对国王可能犯叛国罪,国王对人民则不能犯叛国罪;
而国王之所以成为国王,又只是由于人民、为了人民、出于人民的恩宠和同意,
这样荒谬百出的话岂不违反理性么?你这样噜噜苏苏地对我国的法律妄加非议是完全枉然的。
你费了很大的力气钻到我们的法律古籍中去也是完全白费力气。
因为议会永远有权批准或取消法律。同时也唯有议会才有权宣布什么是叛国罪,
什么是危害王室罪。我已一再说明这种至尊之权决不能离开人民而转移到国王身上,
以致在议会中不能显然看出人民比国王更高贵、更庄严。

国王另一个罪行就是删掉了加冕誓言中的一些话,否则他就不接受。
这真是一种卑鄙而可怕的行为!做这桩事的人我已经称之为万恶不赦了;
为这桩事辩护的人我又将如何说呢?凭上帝作证,什么样的失信和违法行为能比这更严重呢?
对查理一世来说,除开圣礼以外又有什么东西能比这誓言更神圣呢?
比方说:当一种人是违犯法律,另一种人是使法律变成他犯罪的工具,
或者毁掉法律掩饰自己的罪行,请问到底是哪一种罪行更严重呢?
请你看看吧,你那位国王把自己应当庄严遵守的誓言破坏了。
他为了避免公开破坏誓言的罪名,便奸猾地篡改了誓言,并且卑鄙地毁坏了它。
他为了使自己不犯违背誓言的罪过,便伪造了一个假誓言。
像这样的人开始临政时就犯下了令人难以容忍的罪行,竟敢篡改防止他侵害法律的基本法,
试问我们所能期待于他的除了最不义、最奸猾和祸国殃民的暴政以外又能有什么呢?
但你又替他辩解说:“那种誓言至多只能像一般法律一样约束国王。
国王在名义上虽说受法律约束,并在生活中遵守法律,但实际上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谁还能像你这样亵渎神明!你竟然说出凭福音书所起的誓能无缘无故地失效,
好像它本身是个一文不值的东西!流氓啊!魔鬼啊!查理本人就驳斥了你这种论调。
他决不认为誓言是不值一顾的。他只能偷偷摸摸地,或作伪弄假地来规避它的约束力,
而不敢公开地破坏它。他宁愿负篡改誓言的罪名,而不愿公然背誓。

“国王诚然向人民宣誓,就像人民向国王宣誓一样,但人民是宣誓效忠于国王,
而国王则不宣誓效忠人民。”好一个独出心裁的论调! 一个人如果宣誓忠实地执行某项事情,
难道可以不效忠于宣誓的对象吗?关于履行诺言方面,国王事实上要宣誓“效忠于人民,
为人民服务并服从人民。”接着你又回到征服王威廉身上来了。
然而纵使他也是不止一次地被迫宣誓不为所欲为,而实行人民和国内重要人物对他提出的要求。

假如许多国王“接受王位”时都没有举行一般的庄严仪式,于是便可以不宣誓而临政;
那么人民也可以同样地说,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宣誓效忠于国王。
如果国王没有宣誓就不受约束,那么人民便也不受约束。
同时,人民之中举行宣誓的这部分也不仅是向国王宣誓;而是向国家、向国王所借以登位的法律宣誓。
他们向国王宣誓也只是在他愿遵守“普通人民”(也就是平民或下议院)“所选择的”法律时才宣誓的。
把我们的法律用语完全变成更纯粹的拉丁文是非常愚蠢的。“平民所选择的”这一句,
查理在加冕前就设法把它从国王誓言中删掉了。你说:“人民要是没有国王的同意就不能选择法律”,
关于这一点你还引证了亨利六世三十七年法第15章,以及爱德华四世十三年法第8章的两个条文来证明。
但这种条文决不可能在我们的法律书中出现,因为在你所说的两个年代里,
这两位国王都从没有订制任何法律!你受骗了,那些叛徒们把纯属子虚的所谓法律告诉了你,
你去抱怨他们信口开河吧!事实清楚地说明,某些书你从来就没看过,
而你竟恬不知耻地冒祢非常精通了。你这样不可一世而又胸无点墨,真是让人吃惊。

英国的同胞们啊!我郑重地请求你们注意这一点:万一国王要回来的话,你们所希望的国王作风是什么?
请看这位外国的流氓文法家所说的一切!这就是秉承父志的小查理被放逐后,
跟着一帮肆无忌惮的佞臣在挖空心思把他们要说的话都告诉了他。
否则他决不会想到写这些,同时也不会认为自己能写这种东西。
就是这帮人在说给他听:“议会是国王的臣属,但它竟然未得国王的同意,
就擅自宣布一切以武力反对议会的人为卖国贼,”光凭这一点,“整个议会就可能被控以谋叛国王的罪名”。
不过,国王的加冕誓言既然“只是一个形式”,那么臣属的誓言又为什么不能“只是一个形式”呢?
国王如果从小就受着教育,把法律、宗教以至于自己的诺言都看成自己的工具,
随意运用,而不受约束;那又如何能使他尊重法律、确守誓言,而不肆无忌惮地去破坏它呢,
我们的生命财产在一个放纵无度、深怀仇恨、图谋报复的国王面前,
也就不可能从法律或誓言中得到任何保障而必然要遭到蹂踊了。
假如你们期望财富、自由、和平与帝国的荣誉,那么就决心以德、勤、智、勇等品质去求得好了,
这岂不比在王室专制之下缘木求鱼高明而且恰当得多吗?
如果有人认为不在一个国王或君主之下就无法谋求这些东西,那么这种人对自己的看法纵使不是卑鄙的,
也是十分低贱而不光荣的。他们这种话难道不正供认了自己是懒惰、懦弱,而且缺乏智慧和审慎吗?
这难道不正说明他们的灵魂和肉体生来就是奴才坯子吗?任何奴役,对自由人说来都是可耻的;
你们已经由于上帝主持公道,由于自己的努力而恢复了自由,你们的军队已经立下了许多光辉功绩,
在这样强大的国王身上大显身手,如果你们还要违背自己的命运重新成为奴隶,
这不仅是一桩最可耻的想法,而且是犯罪和恶毒的事情。
你们这种恶意正和人们当初留恋那种及恶的意奴一役样 。
他们终于被神用各种方式毁灭了,他们由于心灵中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奴性而从救世主—— 
上帝那里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撒尔美夏斯,你想哄骗我们变成奴隶,那么你能说出一些什么来呢?
你说“国王有权赦免谋叛罪和其他罪行,这就充分证明国王不受法律约束”。
国王诚然可以赦免谋叛罪,但只能赦免对他本身的谋叛罪而不能赦免对国家的谋叛罪。
他虽然可以赦免某些罪犯,但是不能经常赦免。一个人要是有时能救出几个罪犯生命,
难道就能够认为他有权毁灭一切好人吗?如果国王在低级法庭中被人控告,他像其他平民一样,
当然可以请律师去答辩而不必亲自出庭;但是如果全体臣民要求他出席议会,
难道他也能拒不出席吗?

你说我们“力图援引荷兰的先例来为自己的行为作解释” 。
同时你又深恐开罪荷兰人而失去供养你这个混蛋和瘟神的薪俸,
于是便力图说明“他们的行为和我们是如何地不相同” 。
岂知你在骂英国人时便让人认为你也在毁谤供养你的荷兰人。
你那些话有的是信口雌黄,有的是阿谀拍马,所以我不想去多谈它,因为这些东西恐怕连你的工资都不值。
我们英国人根本不用引用外国人的前例来解释自己的行为。
我们有国法可循,我们的国法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国法。我们有祖先的成例可援;
我们的祖先都是伟大而勇敢的,从不屈服于放纵无度的王权,并在忍无可忍时处死了许多国王。
我们生来就是自由的,完全不需要其他国家的帮助。我们需要什么法律就可以自行制定什么法律。
我们特别尊重一条由自然法则所制定的极古的法律,这条法律在衡量公权、
政府与人类的一切关系时不根据国王的贪欲,而首先根据善良人民的安全与福利。

英国人弥尔顿再为英国人民声辩,驳斥无耻的诽谤性的匿名书“王族向上天控诉英国的弑君者”

试问谁不为祖国的光荣而引以自豪呢?对任何国家来说,
还有比恢复世俗生活的自由和敬仰上帝的自由更光彩、 更荣誉的事情吗?
为了争取这两种自由,哪个民族、哪个城邦能比 我们所取得的成功更英勇、更伟大呢?
实际上,勇敢并不单纯表现 在战争中或武器上,
在反抗各种恐怖的斗争中也同样表现出它的无畏的力量。我们最崇拜的希腊人和罗马人,
在把暴君从祖国驱 逐出去的时候,除了爱好自由的热忱外,就是握紧拳头准备随时参加战斗。
他们从这里取得的力量,鼓舞着他们在欢呼、赞美和喜悦的气氛中完成余下的工作。
他们这样热烈与其说是出于冒险以图 侥幸于一时,倒不如说是为了崇高而荣誉的斗争,
为了奖赏和荆冠,以期名垂千古。这时候还没有人认为专制的权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暴君也还没有因为不能仁政亲民,而利用平民的盲目迷信来巩固自己的权位,
忽然自称为基督的代理人,而独揽大权;一般平民也还没有受教士卑鄙伎俩的愚弄,
而蜕化到连人类中最愚蠢的印第安人也不齿的野蛮程度。
印第安人只是把那些无法驱除的恶魔奉为神明来膜拜,
而那些完全有能力驱逐暴君的人不仅不驱逐他们,却把最无能的暴君奉为神明,
让他骑在自己头上,这不啻把人类的败类神明化而毁灭自己。
现在英吉利人必须奋起攻破的是那些长期以来的成见、宗教、诽谤以及恐惧心理的顽固堡垒,
这个堡垒比敌人本身要危险得多。英吉利人由于受过比较良好的教育,
同时又无疑地受过上帝的启发,因而在斗争中能够信心百倍,坚毅不拔,终于战胜了上述的一切。
从此以后,英吉利人不但从人 数来说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而且也具有非常正直而高尚的道德,
因此英吉利不仅仅是拥有一大堆人而已。就大不列颠本土来说,
过去人们常说它是出暴君的地方,此后它就要变为爱国志士的发祥地,而千秋万世永受赞美了。
英吉利人从来没有放纵自己、藐视国 法或破坏国法达到无法无天、任意妄为的地步,
他们没有用空洞的 美德和光荣的幻想来激发自己,也没有步先人的后尘,愚蠢地追求自由的虚名。
他们受过教训,认识到只有高尚的生活和神圣的行 为才是获得真正自由的唯一正确途径。
他们迫于需要,才不得不 拿起了武器,站在正义立场捍卫了法律和宗教。
他们深信这样做一定能得到上帝支持,从光荣的战斗中,摆脱了被奴役的状态。
在这一光荣的事业上,虽然我不能说自己有什么贡献,但是有人责怪我胆怯或懦弱,
我可不难为自己声辩。因为,我逃避战争的艰苦和危险,
正是为了可以利用另一种方式忠实地为自己的同胞效劳,用这种方式危险并不小,
而效果却要大得多。在我们事业还处在风 雨飘摇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意志消沉的表现;
而当我受到恶毒攻击、甚至面临死亡的关头,也没有畏缩不前。从童年时代开始读书,
我就立志成为一个比较有教养的人,因此,我的意志始终比体力更坚强。
我感到从事军役贡献甚微,任何一个体力较壮的普通人都可以压倒我,
于是便决定从事可以作出较大贡献的职业。如 果我还聪明的话,我应该发挥自己所长,
避自己所短,为国家事务和这一崇高斗争,尽最大的努力。因此,我认为,
如果人们创造这 样辉煌的功绩是上帝的意旨,那么在功成之后,
由另外一些人恰如其分地以尊严和彩饰来表彰他们的功绩,
使得到武力保卫的真理也同样地得到理性的保卫,必然也是上帝的意旨。
唯有理性的保卫才是真正的、合乎人道的。因此,当我赞美那些在战场上坚贞不屈的人们的时候,
对于分配给我的工作,我不仅不抱怨,而且还要为自己祝贺,
要再一次向上天的恩赐者致以最崇高的谢忱。下面可以看到,我所遭遇到的命运有很多地方令人羡慕,
而自己无论如 何也是义无反顾的。不过,我并不打算跟任何人比,纵使是和最卑微的人,
也没有比的意思,同时我感到我也没有妄自尊大、自吹自擂的地方。
但是当我想起那种最高尚最引人瞩目的声辩时,
想起这个经过祖国的保卫者一致决定和推选而委托给我的为他们作辩护的任务时,我承认,
只让我谈符合序言精神的事情,而不能超越 序言的范围,飞向更高一层,
谈一些更庄严的事情,我的确感到很 困难。毫无疑问,古来著名的演说家都比我高明许多倍,
不论作为一个演说家,还是作为一个语文学家,他们都比我高明,
特别是当我需要应用外国文而常常感到力所不及的情况下更感困难。但是尽管如此,
在论题的深刻和富有意义方面,我也以同等程度毫无逊 色地超越了历代的演说家。
我的论题由于受到这样热烈欢迎而声 名远播,以至使我感到,
在我的会场或讲台周围的不只是一个民族(不管是罗马人也好,希腊人也好),
而好像是整个欧洲的人,他们 来到了会场,倾听我的演讲,并作出评语。
我觉得我似乎向所有的场合和会议讲过“为英国人民声辩”,
现在我还要向这些集会再一次为英国人民声辩,不管他们是哪些最高权威人物,
也不管他们属 于哪个国家和城市。我想象我似乎已经出发去旅行,
我从高原地带瞭望海外和辽阔无边的地区,我看到无数张陌生的脸孔,
但是所有这些人在心灵的感觉中却和我很亲密。出现在眼前的,
这边是蔑视奴役制的不屈不挠的日耳曼人,那边是名副其实的活泼而豪迈的法兰克人,
一面是慎重稳健的西班牙人,另一面是恬静而豁达 的意大利人。不论在什么地方,
都可以看到自由、机敏和豪爽的性 格,这些性格不是含蓄地隐藏在内部,
就是公开地表现出来。他们 之间有些人虽默默无语,但暗地却赞成我,
有些人则公开表示拥护 我;有些人欢欣鼓舞地跑过来欢迎我,
另一些人则在被真理打败以后,便低头认输。我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使我感到,
从直布罗陀 的悬崖直到印度最遥远的边陲,在这整个一片辽阔的区域里,
我似乎为每一个民族带来了从前被驱逐流放在外边的自由。
正像古代有关特里普托列木斯*的传说一样,我从自己的国家里,把粮食运送给每一个民族,
但是我所运送的要比塞里斯的粮食高贵得多。 
我把欣欣向荣的人民文化和自由生活传播到各城市、各王国、各民族间去。
如果我是击败那位曾被认为不可战胜、同时他也自以为不可战胜的那个暴君的凶恶奴才的人,
如果这奴才敢于轻举妄动, 向我们和我们的阵势进攻(我们的领袖首先注意到我),
而我正是 那位用他所选择的武器——这支秃笔——和他单独交锋,直刺叫阵者的心房;
而获得大批战利品的人,那么我相信,在我凯旋归来时,便不再是一个无名小卒,
甚至还会受到欢迎,除非我不信任和 根本轻视四面八方的千千万万实际上并不忠于我、
或对我并没有 义务的明智读者的正确评价和意见。以上所讲的都是事实,
并不是信口雌黄,甚至从下述的情况中,也可以得到确切的证明:
当撒尔美夏斯或撒尔美茜(他究竟属于哪个性别,还极值得怀疑,
因为在有关他名誉的事情上以及在家庭事务上,他都完全受他老婆的支配)
有幸得到最高贵的瑞典女王(我认为从来没有一个人比她 更热心地培植文艺,
更慷慨地奖励学者)的邀请而到达那个国家 的时候,虽然是个外国人,
却受到了特殊的礼遇。在那里,他看到 了我们的“辩护书”,感到大吃一惊,
因为这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 的。我确信,只有上帝的意旨才能出现这样的事情。
当时立刻就 有多人仔细地阅读了这篇“为英国人民声辩”,女王也是最早的一位读者,
但是她只顾到自己的尊严,对于她的客人却丝毫没有减少过去的眷爱和优渥的待遇。
请允许我说穿我常常听到而事实上 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的后来情况,
瑞典人民的情感骤然起了显著的变化,以至昨天还沐皇恩万人尊敬的人物,
今天几乎完全变了样。 不久以后他离开了瑞典,离境时并没有狼狈不堪的表现,
可是,有许多人不免要怀疑,究竟他来时受到的尊敬多呢,还是离开时受到的轻视多呢?
事情很明显,他的名誉在别的地方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关于这一切,我并不是非谈不可,
因此谈论它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我只愿意更清楚地说明,我有充分理由,
正如我过去做的那样,一开始便向至高至尊的上帝致以崇高的谢忱;我愿意指出,
在这篇序言中,由于我能用许多证据来说明我和我的事业
(虽然还不能完全避免人世间的不幸)是在上帝的眷顾之下的,
因而它必然能恢复我的光荣和名誉;我愿意指出,在这种头等重要的大事上,
我得到了上帝的眷顾和帮助。这件事是根据我国的需要而提出的,
它对社会和宗教都要起极大的作用,从反对人类自由的敌人方面来说,我不仅为一个民族,
更不仅是为一个被告,而是为整个人类辩护,
我正好像在一个包括所有民族的济济一堂的大会演讲 一样。对于我来说,
我不可能而且也永远不希望再把比这件事更伟大、更光荣的事业归功于自己。
我过去仰仗上帝的支持和仁慈, 才能站在正义立场勇敢地为那史无前例的事件做辩护,
现在我再祈求永生的上帝,允许我以同样的甚至更大的热情、勤勉、
真诚来成功地替那些作家和我自己辩护,因为由于对方蛮不讲礼的污辱和诽谤,
我和其他许多作家不是为争取荣誉而是为了雪耻而联合 起来了。也许有人认为这些事不值一提,
蔑视它们就行了,不必斤 斤计较;关于这一点,我并不想置辩,
假使这些事只在对我们有正确认识的人中间传播的话;
但是最后我们怎样才能向其余的人揭穿我们的敌人的弥天大谎呢?
因此,我们应该尽一切力量(这也 只是为了伸张正义而已),不管诽谤传播到哪里,
打击诽谤的真理 也必须跟到哪里;这样,我深信那些受骗的人不至于再对我们有误解,
而我们的对手也许会为自己的谎言而感到羞愧了。如果他还 恬不知耻的话,
那么最后就会受到我们的唾弃。他自始至终都用 毫无根据的谎言来掩饰自己,
经常发出威胁性的警告,说什么撒尔美夏斯正在积极写新的文章来驳斥我们,
并且很快就要出版等等; 如果不是他们这样造谣生事,我早就对他作出适当的答复了。
他这一套伎俩收到一个效果,那就是把他那副善于诽谤的嘴脸所应受的惩罚推迟了一些,
因为我认为我应该等待,以便积蓄全副力量 来对付更凶猛的敌人。
关于撒尔美夏斯,我认为我和他的战斗现 在已经结束,因为他已经死了。
至于他是怎样死的,我不准备谈, 因为我不愿意像他那样把我的双目失明说成是罪恶的后果,
而把他的死也列为一项罪名加在他身上。不过,把他的死归罪于我,
归罪于我那些过分尖锐的讽刺的却不乏其人;他们说,他为了对我的讽刺进行抵抗,
以致病况加剧。事实上,当他看到自己正在写的著 作毫无进展,看到反击的时机白白溜过去,
看到自己作品的魅力已 经过时,不得不黯然神伤了。此外,往事的回忆也刺激了他,
他的名誉、地位都完蛋了;总之,由于他没有能很好地为王族做辩护,
已经在王公大臣们的面前失宠,据说,他为了这件事苦恼了三年,
因心病而不是因身体上的疾病慢慢地死去。但是,不管他是怎样死的,
如果我有必要和这位我已经很了解的敌人交锋,进行一场死后之战,
我对他的虚弱的死后挣扎是没有理由畏惧的,
因为就是在击退他最疯狂的攻击时,我也毫不困难。

我在一个共和国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地反对国王,而你们在一个王国里,
而且在国王的庇护下,却连公开攻击一个共和国的胆量都没有,只是偷偷摸摸地干,这是什么道理呢?
你们在平安无事的时候,担心害怕。在光天化日之下,偷偷摸摸,
为什么要用这种鬼鬼祟祟的态度来给最高权威的执政者散布上一层阴霾呢?
你们是不是担心你们的君王过于软弱而不能保护你们呢?
你们这样隐姓匿名、躲躲闪闪,人们一定认为你们不是挺身而出捍卫国王权利的卫士,而是盗窃国库的小偷。
我到底是什么人,我就公开地承认。凡是我认为不属于国王的权利,在任何合法的王国里,
我也一定大胆地坚决否认它。任何君王假使伤害我,便必然会首先伤害他自己,
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证明他是一个暴君。如果我攻击暴君,那么,这与国王有什么关系呢?
我认为国王和暴君之间有显著的区别。正如同一个好人和一个坏蛋有很大区别一样。
我认为一个国王和一个暴君之间也有同样显著的区别。
因此,我们可以说,暴君不但不是国王,而且永远是国王的不共戴天的敌人。
我们只要翻一翻历史的记载,就可以看到被暴君颠覆和取而代之的国王,
要比被人民推翻的国王来得多。因此,呼吁打倒暴君,并不意味着是要打倒国王,
而是要打倒国王最可恨的势不两立的敌人—— 暴君。
相反,你们所赋予国王的为所欲为的权利,实际上并不是权利,而是一种错误、是罪恶、是在毁灭自己。
你们把这种有害而无益的权利赋予国王,你们本身也就等于变成了国王的刽子手,
因为正如你们所要求的那样,国王可以不受任何威胁和危险,这样国王和暴君之间就没有任何界限了,
因为你们把同样的权利赋予了他们。假定国王根本就不滥用赋予他的这种权利
(只要他是一个真正的国王,而不是暴君,他是绝不会使用这种权利的),
那么这种权利便不是赋予国王,而是赋予个人的了。如果一个国王使用了这种王权,
就是说,当他要做一个国王,他就不再是一个好人,而当他宁愿做一个好人,这就证明他不再是国王了。
试想想还有一种权利比这更荒谬的吗?对于国王的侮辱还有比这更甚的吗?
宣扬国王有这种权利的人本身必然是最不义的人,必然是败类中的败类,
因为他首先把自己变成一个坏蛋,然后现身说法去教唆别人作恶,可见他已坏透顶了。
如果按照古代某一派冠冕堂皇的说法,每一个好人都是王者,那么依这个道理推下去,
每一个坏人的成分都是暴君了。不过要知道,不要用暴君这个名字来自吹自擂,
因为暴君绝对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 ,而是人世间最卑鄙的东西,正像他的地位一样,
比别人爬得愈高,他也就愈下贱,就愈是一个大奴才。因为别人只不过甘心情愿做自己恶习的奴才,
而他竟违反自己的意志,不仅做自己恶习的奴才,
而且被迫做他的大臣和喽啰们的最卑鄙龌龊的放荡行为的奴才;
他必须把他的暴政的各级权柄分配给最不足道的喽啰。
所以,暴君是最无耻的奴才,他们甚至是自己奴才的奴才。
因此,这个称呼同样可以恰如其分地应用到暴君的无耻透顶的打手身上,
更可以应用到这位“控诉”者的身上。在为暴君辩护这个问题上,他气焰之所以如此嚣张,
不难从我们已经说过的以及下面将要说的事实中得到充分了解,而他隐姓埋名的道理也同样可以看出来。
因为他或者像撒尔美夏斯一样,卑躬屈膝地受人收买,用自己的这份“控诉”作为向皇族讨赏的资本,
再不然就是因为自己的理论太污浊,连自己也感到心虚,或者是因为自己的生活太卑鄙,
有意识隐藏起来,这都是不足为奇的。也许他是有心把自己安排在一个可以来去自如的地位上,
以便将来看到别处有了有利可图的机会,可以心安理得地背叛国王,投靠某一个还没有建立起来的共和国去。
即使是这样打算,他的伟大的撒尔美夏斯也已经创下先例了,撒尔美夏斯被耀眼的奖赏迷惑住了,
虽然到了晚年,仍然变节背叛了正统派,倒向主教,离开了人民的党派而投靠了保王党。
你这个从某一间黑洞洞的小房子里提出“控诉”的人,我们一定能发现你是谁,
你企图躲藏起来不让人知道,这是枉费心机的。我告诉你,我们一定要把你揪到光天化日之下来,
就连阎王也无法再庇护你。即使你剩下最后一口气,我也要你发誓承认我没有瞎眼睛,
至少对于你我并没有半点儿含糊。